A. 二手房買賣,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借故不去抵押,該怎麼辦
溝通購房人,敦促辦理手續,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日內由出賣人支付。」
(1)二手房按揭過戶後不去辦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注意事項
房產部門人士指出,隨著市民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用房屋產權證進行抵押的情況越來越多,製作假產權證的事件也隨之增多。所以,市民在遇到有人用房屋產權證向自己借錢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到房產部門查閱房產檔案。
廣大群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不要輕易泄露個人的重要信息,以防遭人盜用和「克隆」;有借款給別人時時,應不為高額利潤所誘惑,更不能單憑房屋產權證明和嫌疑人一面之詞就輕易簽訂借款合同,要按照房產證上的地址,登門了解房主的情況。
同時要核實房產證的真假以及借款人是否為房地產權利人;銀行信貸人員應加強貸前調查,尤其要對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進行嚴格審查,不僅核對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證等項目,還要核對照片。
B. 二手房貸款過戶後買家不辦理貸款
買家不辦理貸款,應該是他違約,要承擔相關責任。
C.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借故不辦理抵押,銀行不放款怎麼辦
房產交易後買方已抵押,銀行不放款,先了解下是不是你自身的原因貸不下來。其次,貸款銀行都是開發商去找的合作單位。如果確實不是你的徵信問題的話,就要考慮是不是銀行的一些相關政策在變了。不妨問一問銀行的工作人員。
銀行不放款的原因有很多:
1、如果是因為信貸政策原因,導致銀行放款放緩,這種就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就只有等銀行有放款額度指標了再放款;
2、如果是因為買賣雙方或中介公司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銀行不放款,就屬於合同違約,由違約方依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拓展資料:
二手房過戶有多種方法,若是買方貸款購房的,銀行首先對買方的貸款額度、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雙方達成買賣協議。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買方和貸款公司或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待銀行貸款審核結束後,雙方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2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的房產證;銀行憑新的房產證,給賣方放款;憑新的房產證辦理物業交接手續、水電煤等過戶;最後在交房時,買方將尾款結清給賣方。若您與對方交易時不是上述程序,或對方無故推託拒不支付餘款的,可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
抵押貸款申請資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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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二手房房貸批了一直不辦抵押會怎樣
不辦理抵押的話一種可能是銀行不放款,如果銀行已經放款,那就是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你手裡有借款合同的話仔細看看條款,這些肯定都寫了的。
E. 我是賣方,買方已獲銀行批貸,雙方已過戶,買方惡意拖延不去銀行做抵押登記,以至銀行不放款給我怎麼辦
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損失。
F. 我是賣方,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怎麼辦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法條規定,賣方可以行使解除權,並要求買方賠償損失。追究違約責任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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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拒絕履行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非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網路-起訴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G. 購房者過戶後不去銀行抵押了
法律分析:如果中介在明知沒有審核通過就要求您去過戶,而後買方不去辦理抵押就直接起訴,雙方同時起訴。如果中介告知過您,在過戶是貸款是審核通過的,而買方單方不去辦理抵押,可以先叫中介協助辦理,實在不行就按照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H. 二手房交易過戶後買方不去辦抵押
法律分析:溝通購房人,敦促辦理手續,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I. 買家過戶後不去辦理抵押
法律分析: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第四十八條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