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
繼承的房產按照以下程序過戶:
1、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3、帶齊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4、交納相應的稅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Ⅱ 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許多父母因為子女結婚後會將房子過戶給子女,但因為還在貸款他們不懂能不能過戶,那麼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給子女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吧!
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還在貸款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給子女的,因為房產過戶需要有房產證,還在貸款的房子房產證是抵押在銀行的,需要將貸款還清之後銀行才會歸還。貸款房子過戶給子女的方式一共有三種,分別是贈與、繼承、買賣,這三種過戶方式都需要繳納一定費用,不同方式需要繳納的費用不同。
房子有貸款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費用?
1、房產繼承
房產繼承主要繳納的費用是公證費,不用繳納增值稅、個稅和契稅,和贈與相比,房產繼承需要繳納的費用最低。但房產繼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被繼承人去世,如果被繼承人未去世,那麼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被繼承人死亡之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二是必須是遺囑繼承權的實現,遺囑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的有效遺囑;三是繼承人依法取得遺產。不能將家庭共有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作為遺產來繼承。
2、房產贈與
贈與房產需要交納的費用有契稅、公證費、個人所得稅,贈與房產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房子差價的20%或者使用房屋總價的1%徵收。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人,以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免徵收個稅。
3、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需要交納的費用有增值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房屋繳納的契稅是按產權年限、房屋面積大小、首套還是二套房來計算的。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給子女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Ⅲ 遺贈的房子有按揭怎樣過戶
法律分析:先到銀行解押房產證。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Ⅳ 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
關於房產繼承這個問題,很多業主都不太熟悉,尤其是辦理的流程和需要用到的資料。那麼,繼承的房產到底應該如何過戶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
1、注銷戶籍
繼承房產的第一步就是要證明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如果是因病去世,醫院都會出具一份《死亡醫學證明》,繼承人可以攜帶這份證明和被繼承人生前的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注銷。如果是自然死亡的,就帶上火化證明和被繼承人生前的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注銷。
2、辦理繼承權公證
作為繼承人,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兩者都必須經過公證才能辦理過戶。但是在辦理公證的時候,需要攜帶的資料是不一樣的。遺囑繼承只要攜帶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就可以了,而法定繼承則需要攜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房子的產權證、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含配偶)以及證明其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才可以公證。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申請人在辦理好繼承權公證之後,就可以到當地的房管部門領取並填寫過戶申請表了。在辦理繼承過戶時,需要攜帶的文件比較多,其中包括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含配偶)、房產證原件以及繼承權公證書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遺囑繼承的,還需要攜帶遺囑公證書才行。
編輯總結:根據繼承方式不同,所需要攜帶的資料也會有些不同,但如果是遺囑繼承,一定要有公證過的遺囑才行,否則公證處是不會給予繼承權公證的。以上關於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歡迎關注齊家網。
Ⅳ 繼承房子該怎樣過戶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繼承人需要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需要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需提交的資料:1、申請書原件,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格式;2、當事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3、如由委託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4、房地產權證原件;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6、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後提交;7、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8、繼承權公證書原件;9、其他有關文件。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Ⅵ 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
法律分析:繼承的房產過戶遵循以下流程:1、房產評估;2、繼承公證;3、房屋測繪;4、繼承登記;5、領取證書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時,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Ⅶ 貸款過戶房子的流程
房子有貸款過戶流程如下:
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3.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
4.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5.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6.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拓展資料】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Ⅷ 繼承的房屋如何過戶
一、戶主去世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五)申請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申請公證的文書;(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Ⅸ 房貸未還清的房產能辦理遺產過戶手續嗎
法律分析:能辦理,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所系材料: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包括醫院開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怕;2、繼承人情況證明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繼承人的戶籍派出所或人事檔案單位開具;如上述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則提供被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況證明;3、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如果房屋拆遷安置沒有辦理產權證的,需提供原房產證復印件、拆遷安置協議、購房收據、拆遷戶回遷資金結算單等;4、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二)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辦理准備齊以上資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資料,繳納房屋遺產稅,即可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Ⅹ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家人
法律分析:在還清貸款,取得房子的全產權後才能過戶。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