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貸款」150萬不還,被銀行告上法庭,銀行被判全責,怎麼回事
簡單講講這個事情。
1.銀行方面認為老人辦理了150萬元的銀行貸款,並且用的是他的房產證做的抵押。2015年貸款到期後老人沒有按時還款,於是被貸款銀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起還本付息並支付罰息共計224萬元。
2.事情初看上去好像是老人違約沒有還錢,其實沒那麼簡單。
老人和其妻子稱他們並沒有辦理過任何貸款,也沒有收到過150萬元,對貸款一事一無所知。
根據法庭調查,銀行出示的辦理貸款群留下的各類資料里除了房產證是真實的以外,其他各類資料都是偽造的。同時,150萬元雖然打到了老人的銀行賬戶上,但隨即就被轉到了其他人的另外一位李姓人員的賬戶上。而老人根本不認識李姓人員。
3.由於貸款資料幾乎全是偽造,法庭認為老人並不知曉辦理貸款的事情,同時也沒有從貸款中獲利,故老人不用歸還貸款。這樣判決的原因主要是基於貸款資料並非老人簽字,全部為偽造的基礎。
4.這個事情中的疑點是老人為何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辦理了貸款。很明顯,是有人利用了老人的身份及房產證偷偷辦理了貸款,銀行在審核中內控有明顯的問題。甚至存在信貸人員違規、和真正貸款人里應外合辦理貸款的可能。
另外一大疑點是怎麼會有老人的房產證。不知道老人之前將房產證借給了誰,或者說誰盜用了老人的房產證辦理了貸款。
5.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老人遭遇套路貸,他的房產證被有心人騙到手後去銀行以他的名義辦理了貸款。銀行客戶經濟出於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偽造了不少資料辦理了150萬元的消費貸。
在消費貸辦理的實踐中,很多銀行為了做生意於是根本不審核,甚至幫助貸款人偽造各類資料只想著把錢貸出去完成業績指標。因此,信貸人員即使沒有里應外合騙取貸款,也存在大量的操作不規范行為。
6.至於銀行為何還會起訴老人,是由於辦理貸款的工作人員和催收貸款後續處理的不是一個部門。每個部門有自己的工作職責,他們之間在業務上沒有直接聯系。但是,對外是以銀行的名義參與各類民事事件的,這對於改銀行的民聲造成了一定的打擊。
現在案子已經二審完畢,銀行敗訴。
貸款人有沒有償還能力,作為銀行方應該是清楚不過的。貸款人在貸款時銀行方問也不問就給他貸了,並且又沒有其他財產抵押又沒有中保人,貸款人還不了貸款責任當然在銀行方。一個老頭子,若不是為了做生意而貸款也不是為了買車,那麼就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拆東牆補西牆貸款是為了還帳。這樣自然就無力償還貸款。這樣銀行方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就算你占理同樣也會敗訴。法院判得沒錯。
您好,我是橙先生,與你聊天聊地聊生活,
關於老人「貸款」150萬不還,被銀行告上法庭,結果銀行被判全責,
事情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
一位老人(69歲)被交行起訴,要求償還150萬元貸款。
從銀行提供的證據顯示,雙方確實簽署了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銀行也確曾放了這筆錢,
但最終,法院一審和二審均判決老人不用還一分錢。
原來這位老人壓根沒用過這筆貸款,銀行向老人的銀行賬戶發放這筆錢150萬元後,
馬上將該150萬元劃入另外一個人的賬戶,
而老人也表示在貸款辦理過程中,只有房產證是真實的,其餘所有貸款資料都是銀行客戶經理於某辰背著自己偽造的,
而該銀行經理於某辰只表示「蓋有公章的工作證明等材料都是貸款中介劉某男交給我的,包括李某文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所以這筆貸款明顯是不合規的貸款,法院的判決我個人覺得也是合情合理。
被人冒名貸款!其本人不是貸款受益人。貸款程序有漏洞。
因為,老人的房產證被盜用,並非真正的「貸款人」, 在這件事里,我覺得,銀行不僅僅要承擔全部責任,還應該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畢竟,我們的錢也都存在銀行。
首先 ,老人的房產證出現在銀行的時候,本人並沒有出現,150萬的貸款,本人不出面,就敢放款?這樣的話,如果某一天家裡被盜了,證件丟失了怎麼辦?
第二 ,老人抵押完了房子,貸款進入老人賬戶後,又被劃了出去。怎麼劃的?銀行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都可以隨時動客戶的錢了嗎?
第三 ,銀行在這種情況下不先自查,就直接起訴老人,給老人帶來多大的精神傷害,想沒想過如果老人在這期間受不了這么沉重的打擊怎麼辦?
再退一萬步,銀行在起訴之初,可能確實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因為畢竟放款部門和催款部門不是一個部門。但是,在提交材料的過程中,難道也沒有發現事情不對?還是堅持起訴了老人。 這樣的做法,大家說說吧!有沒有點硬讓老人背鍋的味道?
從這個問題上來分析,銀行可能就老年人貸款條例規定方面做的不是很充分,而老人當時可能也是找關系方面的啥原因,銀行當時資料做的不夠詳細,卻下意識的很快批准了這筆貸款!這可能也是從某種意義上講,就等於鑽了空子一樣,而當老人現在不想還這筆袋款或是無力償還這筆貸款,才被銀行告上法庭,法庭最後從各個方面研究過後卻判銀行全責!唉,只能說是銀行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而這位老人也只能算是幸運兒而已!怪誰,在法律法規面前也只能是按章辦事,對吧!網友們覺得呢?歡迎踴躍討論,謝謝![打臉]
世界都叫老人作狐狸,狡猾的老狐狸,有房產抵押才貸款,房產證是真,就是親人才能弄得到,也許是解危,也許是把房子變賣,要幾千萬,讓銀行代買,一次性給錢,省去許多麻煩,讓銀行擔保,許多人以為老人非常老實巴交,現在世界幾乎掌握在老人手裡,狡猾的老狐狸。
專門去裁判文書網,找了該案的判決書看了下。
是老人被「套路貸」了,騙子用老人的房產證,偽造了公章,簽名,在老人不在場,不知情的情況下從銀行貸款150萬,作為銀行貸款端人員沒有盡到應盡的審核義務,最終貸款進了騙子父親的賬戶。
最終,法院認定老人和銀行間沒有債權債務關系,銀行全責。
大家以後一定不要輕易將身份證,房產證等法律文件,復印件輕易借給別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2. 六旬老太「被貸款」150萬,是哪裡出了問題
六旬的老太太無緣無故的變成了“老賴”,自己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被人起訴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就詳細的跟大家說說,首先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這個老太太欠的錢一直都沒有還,而老太太卻說自己沒有在合同上和其他的材料上簽字,這些材料上的簽字並不是自己簽的。老太太還說這些東西都是他們銀行進行偽造的,而帶過來的錢也沒有在我這里不知道錢去哪裡了。
老年人應該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無論是親朋好友還是在外面認識的人,千萬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財產,不要輕易相信別人說的話,也不要隨便提供給別人自己的信息,包括身份證,房產證等等,因為他們會利用這些信息,然後去用一些非法的方式騙取錢財。老年人是最容易受騙上當的群體,因為年紀大了,有一些事情的反應也沒有那麼快了,再加上新聞的消息也比較閉塞,所以總是會上當受騙。那麼在這里也提醒年輕人,要經常回家看看,了解一下自己父母的現狀,以免老年人上當受騙。父母年紀大了,兒女應該經常陪伴在左右,這樣不但可以照顧老年人的生活,飲食,也可以防止老年人上當受騙。
3. 60多歲老太「被貸款」150萬,無法償還成老賴,她究竟是如何被貸款的
關於在銀行貸款無力償還的事情有很多,最近網上又有一則關於老人欠款不還的事件。一位69歲的老人在交通銀行貸款150萬未償還利息被交通銀行告上了法庭,經調查後發現,老人對此事並不知情,陳述說從未向交通銀行貸過款,因此不願意償還這150萬。可證據顯示,老人不僅簽訂了貸款合同,還簽訂了高額抵押合同,將自己在北京市海淀區的房子作為抵押物來為這150萬元的貸款做擔保。然而老人表示自己從未在任何合同上簽過字,所有資料里只有房產證件是真實的。在銀行的指控被老人否認後,相關部門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最終得到證據並確認老人確實未曾向銀行進行貸款,這才判決老人不用償還這150萬元。
為了防止被貸款事件的發生,平時一定要注意個人的證件和相關資料不可輕易授予他人,有合同或相關手續需要簽字蓋章的,一定要仔細閱讀。銀行辦理貸款事務的工作人員在審核材料信息的過程中也一定要仔細嚴格,確認資料的真實性,切不可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產生的後果和經濟損失。
4. 69歲老人「被貸款」150萬,被銀行告上法庭,究竟是怎麼回事
這種案子在當今社會中,算是比較常見的,就是一起冒充案。當事人為一位69歲的老人李某文,涉及到銀行為交通銀行起訴,而銀行方面要求其償還150萬元貸款。銀行方面提出證據,顯示雙方之間簽署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且銀行方面還貸款。看似銀行方面占理,不過法院判決說明問題,老人不用還一分錢。
這個案子本身是銀行內部的“內鬼”,炮製的一起詐騙案,基本上所有資料,都是偽造的,當事人李某文並不知情。基於種種資料,法院認定交通銀行方面,沒有證據顯示李某文知曉資金去向,本身存在重大過錯。法院駁回銀行要求,交通銀行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依法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