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車自己去銀行貸款買,可以嗎
您好,時下生活需要,買車貸款很普遍。貸款買車的方式可以優惠很多,主要體現在貸款利息上。利息越低,所繳納的費用就越少,也就越省錢。
與您分享下汽車貸款的相關知識:
貸款對象:借款人必須是貸款行所在地常住戶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貸款條件: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可認可資產作為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貸款額度:貸款金額最高一般不超過所購汽車售價的80%。
貸款期限:汽車消費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最長不超過5年。
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
還貸方式:可選擇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和分期歸還法(等額本息、等額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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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您分享有錢花消費類產品的申請條件:主要分為年齡要求和資料要求兩個部分。
一、年齡要求:在18-55周歲之間。特別提示:有錢花謝絕向在校學生提供消費分期貸款,如您是在校學生,請您放棄申請。
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借記卡。
注意:申請只支持借記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為二代身份證信息,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此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因內容存在時效性等客觀原因,若回答內容與有錢花產品的實際息費計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滿金融APP-有錢花借款頁面顯示為准。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❷ 個人發放貸款是否違法
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犯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應予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❸ 事業單位個人貸款怎麼辦
可以申請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❹ 自稱是銀行工作人員,拿我的身份證正反面和銀行卡能不能辦理貸款
如果是正規金融機構,沒有你本人簽字確認是不能辦理的。建議妥善保管個人信息,不要泄露。
❺ 銀行私自用我的身份證給他人辦貸款,屬於什麼性質
銀行私自盜用他人信息辦理貸款,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金融系統工作人員自己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二條借款人採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有前款行為,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❻ 觀案|自己貸款自己審批 信貸員將銀行400萬銀行資金轉入自身腰包
信貸審批人員與貸款公司實控人同為一人,自己編造了虛假資料貸款並進行審批後,400萬元資金就此落入口袋。此後多年,身兼雙重身份的王某一直在銀行體系內安穩工作,直至2021年案發。而在同一家銀行,還發生了多起員工違規放貸的案件。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仍然亟待加強。
左手貸款右手批復 銀行員工自批自貸 400 萬元
一個人名,兩種身份。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披露的一份判決書再度揭示了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內部流程制度混亂的一角。
2013年初,既是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客戶經理,也是浚縣勝利包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勝利公司)的實際經營人的王某,將兩個角色「綁定」到了一起,上演了一起「左手轉右手」的戲碼。
身為客戶經理,主要是負責受理客戶申請,實地調查客戶提供的材料真實性等的王某,對自己「大開綠燈」——為了給自己的勝利公司籌措經營資金,王某利用自己負責收集貸款資料、核實貸款材料真假等職務便利,以勝利公司的名義,使用虛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工業品買賣合同等貸款材料,從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400萬元。過程也顯出幾分隨意,「貸款手續是王某整理,王某負責審核資料,王某知道真假,所以也不用去核實貸款資料。」
在貸款到期後,王某又分別於2014年、2015年換據續貸。期間,一共償還了177.7萬余元利息,直至2017年5月後無力償還本息,期間還曾因賭博被行政拘留十日。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在浚縣農信社系統內可以說是一位「老兵」,自2004年3月起至2021年7月被辭退,其在浚縣農信社體系內工作時長超17年。
裁判文書中披露的細節顯示,被告人王某於2004年3月至2015年4月在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任客戶經理;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在浚縣農信社公司部任客戶經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任綜合櫃員;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浚縣農商銀行善堂支行任綜合櫃員;2021年7月被浚縣農商銀行辭退。
這意味著,在2013年王某首度為自己「審批」了400萬元貸款、且在2017年起停止還本付息後的多年間,一手經辦的始作俑者始終「潛伏」在銀行系統內未被查出。最終,王某在2021年9月27日,接到民警電話通知自動到案後前去自首。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作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支持公訴機關指控,判決被告人王某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引用的法律條款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並且應當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所稱關系人包括: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等。
農村金融機構違法放貸案例頻發 內部治理亟待加強
無獨有偶,裁判文書網上同一天披露另一份判決書顯示,該行另外兩名員工因違規發放貸款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7年4月,原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現更名為河南浚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業務部經理靳建龍、客戶經理吳存山,在明知鶴壁市騰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達貿易公司」)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情況下,仍同意為騰達貿易公司辦理貸款550萬元並進行上報。後浚縣農信社發放給騰達貿易公司貸款550萬元,貸款到期後騰達貿易公司未歸還。
2021年12月23日,浚縣農商銀行收回貸款本金65萬元,利息5萬元,目前仍欠本金485萬元。2020年12月28日,經民警電話通知靳建龍、吳存山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決書顯示,經查,在決定放貸的過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靳建龍明知貸、用不一,貸款人不符合貸款條件,仍違反規定,在其授意下發放該筆貸款。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2019年,浚縣農商行及該行四名負責人曾接到的一份監管罰單中便含有靳建龍的名字。違規案由包括:(一)違規發放貸款;(二)從事賬外經營;(三)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高級管理人員。其中,靳建龍對違規發放貸款、從事賬外經營負直接責任。最終浚縣農商銀行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1745.74元,合計罰款841745.74元;靳建龍則是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對 財經 網金融表示,銀行員工在明知申請人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背景下,仍然幫助其貸款,往往都是內部人控制或串謀導致的,大家有達成了共同利益,違規操作,或者迫於領導壓力不得不做。
對於中小型銀行而言,違法違規放貸的案例屢見不鮮。此前遼寧省紀委監委的通報中曾披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在2014年至2019年間,在明知相關私營企業存在貸款用途不合規、貿易背景虛假、財務數據造假等違規問題的情況下,向多名下級行社負責人打招呼,為上述企業違規發放貸款10.43億元。
山東聊城潤昌農商行的多名客戶經理違規放貸38筆,金額478.6萬元,最終僅收回16.75萬元等。
由於種種因素,農村金融機構仍是違規風險高發區。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信社)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資產分別占本類型機構的5%、7%。
從罰單來看,農村金融機構也是當前受罰最多的銀行類型。融360數字 科技 研究院數據顯示,一季度從不同類型銀行收到的罰單數量來看,2022年一季度農村金融機構(含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收到的罰單數量及金額均最多,罰單數量為166張,罰款總額為15362.36萬元。
審計署也在日前發布的工作報告中指出,審計的23家中小銀行普遍存在治理結構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監督制衡機制失效的問題,主要是董事會和經理層職責模糊,監事會職責懸空或走偏內控合規形同虛設,授信管理、貸款「三查」等核心業務制度和內控流程缺失或執行不嚴。
對此,廖鶴凱認為,農村金融機構頻繁出現違法違規貸款亂象主要還是內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縱等問題比較嚴重,股東及高管員工之間的裙帶關系嚴重,關聯交易層出不窮。在完成數字化構架後,進行全流程操作管控,所有操作可查,監管定期不定期抽查等多種方式,或許可以堵住這個痼疾。
【作者:王欣宇】
❼ 銀行員工給自己擔保借名貸,我是貸款人,他是用款人,他不還應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不能按期還款付息(雖然他是用款人,但銀行信息登記的實際貸款人是你),你在人民銀行系統里就留下了金融借款不能按期償還的不良記錄,如經銀行多次催收,在你名下的貸款仍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人就會上金融系統"黑名單",一個人只要上了這個黑名單,以後在國內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都貸不到款、申領信用卡,甚至連支付寶的花唄也不能用。如果此筆貸款經銀行多次催收仍得不到償還,銀行則會通過訴訟催收。有抵押物的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變現抵押物償還,無抵押物的則申請查封執行貸款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資產拍賣變現後償還所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滯納金等,同時貸款人還有可能被列入法院失信"黑名單"。一個人一旦上了這個黑名單,其就影響就不僅僅只限於金融系統了,而是多方面的:如本人不能乘坐高鐵、飛機,不能出國,不能當法定代表人開辦企業,連子女上學、就業等都會受影響,後果非常嚴重。
面對這種情況,建議必須提前採取防範措施,以免被動。1、跟該銀行員工早進行溝通,確保讓他按期還款付息;2、如經多次他扔做不到按期還款付息,你盡早帶著相關證據到該員工所在銀行向相關領導說明情況,請求銀行幫助做好工作,或把你名下的貸款轉到他的名下(通常情況下比較難做到);3、如果還不行,你只有聘請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對他提其訴訟,或訴其失信或訴其詐騙(具體由律師是根據具體細節和證據確定),申請法院查封執行該員工名下的存款、車輛、房產等,拍賣變現後償還銀行貸款,最大限度保全你的信譽不受侵害。
❽ 銀行工作人員自己做信用貸會被查嗎
不會的,但如果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發放貸款會被查。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會構成違法放貸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