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銀行貸款增速最快領域
人民銀行統計,2021年二季度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85.5萬億元,同比增長12.3%;上半年增加12.76萬億元,同比多增6677億元。貸款投向呈現以下特點。
一、企事業單位中長期貸款增長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企事業單位貸款余額119.11萬億元,同比增長10.8%,增速比上年末低1.6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8.58萬億元,同比少增5809億元。
分期限看,短期貸款及票據融資余額43.21萬億元,同比增長1.7%,增速比上年末低6.5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1.65萬億元,同比少增2.43萬億元。中長期貸款余額72.69萬億元,同比增長16.8%,增速比上年末高1.5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6.62萬億元,同比多增1.68萬億元。
分用途看,固定資產貸款余額51.08萬億元,同比增長11.4%,增速比上年末低0.2個百分點;經營性貸款余額49.22萬億元,同比增長11.4%,增速比上年末低1.5個百分點。
二、工業中長期貸款增速繼續提升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工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2.59萬億元,同比增長25.8%,增速比上年末高5.8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1.59萬億元,同比多增7507億元。其中,重工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0.85萬億元,同比增長24.4%,增速比上年末高5.9個百分點;輕工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74萬億元,同比增長35.2%,增速比上年末高4.5個百分點。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服務業中長期貸款余額48.91萬億元,同比增長14.5%,增速比上年末高0.2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3.85萬億元,同比多增5680億元。房地產業中長期貸款同比增長3.2%,增速比上年末低4.6個百分點。
三、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保持較快增長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幣普惠金融領域貸款1餘額24.76萬億元,同比增長25.5%,比上年末高1.3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3.26萬億元,同比多增8324億元。
2021年二季度末,普惠小微貸款余額17.74萬億元,同比增長31%,增速比上年末高0.7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2.65萬億元,同比多增6734億元。農戶生產經營貸款余額6.59萬億元,同比增長13.6%;創業擔保貸款余額2293億元,同比增長32.9%;助學貸款余額1238億元,同比增長11.2%。
2021年二季度末,原建檔立卡人口存量貸款余額1221億元;全國脫貧人口2貸款余額8556億元。
四、綠色貸款增長速度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綠色貸款3餘額13.92萬億元,同比增長26.5%,比一季度末高1.9個百分點,高於各項貸款增速14.6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1.87萬億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間接碳減排效益項目的貸款分別為6.79和2.58萬億元,合計占綠色貸款的67.3%。
分用途看,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產業和清潔能源產業貸款余額分別為6.68和3.5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5%和19.9%。分行業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綠色貸款余額3.98萬億元,同比增長16.4%,上半年增加3295億元;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綠色貸款余額3.88萬億元,同比增長20.2%,上半年增加3554億元。
五、涉農貸款增速小幅回落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涉農貸款余額41.66萬億元,同比增長10.1%,增速比上年末低0.6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3.03萬億元,同比多增2072億元。
2021年二季度末,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34.74萬億元,同比增長11.5%,增速比上年末低0.4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2.74萬億元,同比多增2823億元。農戶貸款余額12.86萬億元,同比增長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1.07萬億元,同比多增1980億元。農業貸款余額4.53萬億元,同比增長5.9%,增速比一季度末和上年末分別低2.1和1.6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2676億元,同比少增727億元。
六、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下降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50.78萬億元,同比增長9.5%,低於各項貸款增速2.8個百分點,比上年末增速低2.2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2.42萬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18.9%,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5個百分點。
2021年二季度末,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12.3萬億元,同比增長2.8%,增速比上年末低3.3個百分點。其中,保障性住房開發貸款余額4.65萬億元,同比減少1.5%,增速比上年末低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6.58萬億元,同比增長13%,增速比上年末低1.6個百分點。
七、住戶經營性貸款加速增長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幣住戶貸款余額67.77萬億元,同比增長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個百分點;上半年增加4.58萬億元,同比多增1.03萬億元。
② 中美農村金融體系對比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黨和國家越來越深刻認識到農村金融對於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本文首先對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缺陷進行了歸納與總結;然後對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從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制度、農業保險3個方面進行了概述;最後,在對中美農村金融體系比較的基礎上,得出了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組織體系、加強農業保險等3條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一號文件又聚焦在農業、農村方面,在這份《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的重要文件中,「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1]是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和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農村金融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它的復雜性不但來自於風險、成本和可持續性之間的矛盾,而且還來自於經濟體制、制度和政策等方面的制約」。[2]而我國現行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對農村金融制度及結構的創新提出了必然要求。美國作為全球最發達的國家,已經具備了機制靈活、組織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有效助推了其本國農村經濟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借鑒美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成功經驗,將有助於推進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有效實現城市反哺農村、城鄉經濟統籌協調發展的宏偉目標。
一、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其缺陷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構成
經過近30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我國已基本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位一體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即通常所說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3]此外,還有自然發育成長的民間借貸組織,即所說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構築了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非正規金融機構共存的局面。
1、正規金融機構
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接受銀行監管部門監管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在我國,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主要金融機構,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共同分工合作的農村金融格局。
中國農業銀行是我國最大的涉農商業銀行,主要辦理鄉鎮農村工商企業存貸款業務、農業存貸款業務和鄉鎮居民儲蓄業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唯一一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農村信用社是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合作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也是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
農村郵政儲蓄自1986年恢復代辦儲蓄業務以來,經過多年長足發展,現已成為全國覆蓋城鄉網點面最廣、交易額最多的個人金融網路。其中有近60%的儲蓄網點和近70%的匯兌網點分布在廣大農村地區,市場佔有率達9.64%,成為僅次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第六儲蓄大戶[4].其他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還包括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
2、非正規金融機構
「非正規金融亦稱民間金融、地下金融,主要是泛指存在於個體、家庭、企業之間,在官方正式的金融體系之外進行的金融交易」[5].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民間自由借貸。民間自由借貸是指無組織性的民間個人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是一種直接的借貸活動,也是最主要的民間融資形式。二是私人錢庄。錢庄是一種古老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改革開放以後,大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旺盛的資金需求,使以從事融資和高利貸的私人錢庄再次出現,並開始活躍起來。一般而言,錢庄的存貸款利率要大大高於商業銀行。三是民間集資。主要是一些民營企業家希望對企業進行進一步的擴張,但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他們的產業規范性、經營業績通常還遠遠達不到向銀行借貸或通過證券市場融資的標准,為了擴大生產,他們有時通過集資的方式獲取資金。四是民間合會。這是一種基於血緣、地緣關系的帶有互動、合作性質的自發性群眾融資組織,在我國有著較為悠久歷史。融資數額較大的合會多分布在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五是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從性質上看,農村合作基金會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而屬於一個社區性金融系統的補充形式。
(二)現行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
對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我們可以看幾個數據:「2008年我國整個涉農貸款余額將近7萬億,農戶貸款的余額是15000億,其中農戶貸款去年新增大約2千多億。」[6]而截至2009年6月末,「我國只有118家專門的農村金融機構(這其中不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引入的資本還不到50億元,吸收的存款只有130億元,發放的農戶貸款只有55億元,給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只有87億元。」[7] 我們現在有2億多的農戶,真正能從正規金融機構得到信貸服務的大約只佔1/3.
1、基層金融網點數量較少,覆蓋率較低
1999年至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業務調整和重組,農業銀行在進行商業化改造之後,將經營重心由農村轉向城市,大規模撤銷鄉(鎮)級以下營業網點,這一舉措直接造成了我國農村金融網點整體數量的大幅度減少。新組建的郵政儲蓄銀行農村網點是在原郵政儲蓄所的基礎上選擇部分網點改建,網點整體數量相對有限。農村信用社出於成本核算以及贏利動機的影響,也在逐步地將部分存款規模多年停滯不前、虧損嚴重的網點退出市場,網點總量呈逐步減少的態勢。農業發展銀行目前只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建立分支機構,各鄉鎮不設立服務網點,網點數量相對稀少。由於以上原因,造成了農村金融服務網點整體數量相對較少,無法有效覆蓋農村的每個鄉鎮,甚至在部分地區出現了金融服務空白。
2、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
目前,農村銀行業金融服務網點業務品種還僅限於對公結算、居民儲蓄以及銀行卡業務,貸款業務也只開辦了商戶聯保、個人小額貸款等小額信貸業務、個人存單質押業務,部分代收代付、代理保險、國債銷售等中間業務,業務品種相對較少。農村信用社業務范圍也同樣體現在傳統的存貸業務,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等也只是在近幾年才開始嘗試,再之科技手段落後,剛剛實現電子化辦公,金融服務品種、服務手段相對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形成了以糧棉油貸款業務為主,農林牧副漁生產、加工轉化及農業科技等新增業務領域為輔的業務范圍,但業務品種仍舊有限。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低下的情況,已嚴重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3、農業保險難以適應農業的快速發展
在1994年農業保險市場化後,由於農業保險固有的賠付率高、回報率低等問題,使得商業保險公司紛紛對農業保險業務採取限制規模的措施以控制虧損,呈現出保費收入逐年大幅下降、險種逐漸減少、機構萎縮、承保深度不斷降低的局面。農業保險的缺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的風險評估,成為「惜貸」的重要原因之一,這不僅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的狀況,而且嚴重製約了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增長的進程。
二、美國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已經形成了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機構並存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形成了功能完善的政府主導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農村商業性金融體系以及農村保險體系。」[8]
(一)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配合協調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制度,其主要功能是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和其他服務,並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政府農業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這個體系主要包括農民家計局、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商業信貸公司和小企業管理局。
農民家計局是美國農業部的直屬單位,目的是為了幫助廣大貧困地區和低收入的農民解決收入短缺的問題,其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撥款和發行債券。農民家計局目前的職責有兩個:一是提供貸款和擔保,主要包括農場所有權貸款、經營支出貸款、農房建設貸款、水利開發和土壤保護貸款等,同時擔保主要是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農民家計局貸款計劃向農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提供有效擔保,並補貼由此而產生的利差;二是改善農村基礎條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一般來說,農民家計局的貸款期限較長、利率較低,貼息及其他方面的損失均由政府撥款彌補。
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主要是為促進和改善農村公共設施和環境而設立的,是美國農業部的下屬機構,主要職責是通過對農村電業合作社和農場等借款人發放貸款達到提高整體農村電氣化水平的目的,其資金運用也是以貸款和擔保為主。貸款期限可長達35年,利率極為優惠,年利率僅為2%。
商品信貸公司是美國農業部農業穩定保護局下屬的一個公司組織,主要是為應對自然災害和農業危機而設立的,其主要功能是管理實施價格和收入支持計劃,進行價格支持,控制農業生產,避免因波動給農業生產者帶來的不良影響,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商品信貸公司的資金全部由政府國庫撥付,其資金運用形式主要是為農業生產提供貸款和支付補貼,資金主要用於無追索權貸款、災害補貼、差額補貼,有追索權貸款。
建立於1953年的小企業管理局是由美國國會撥款建立的一個聯邦政府貸款機構,專門為那些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這里的小企業主要是指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
美國的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不但為農村居民提供各種基本的金融服務,還經常為農民提供各種咨詢服務和技術指導,對農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訓,以此幫助農民更快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農民收入。這些金融服務的提供,不但確保了貸款的及時回收,而且大大提高了政策性資金的利用效率,為貸款項目的成功運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農村合作金融制度
美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主要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合作銀行、聯邦土地銀行及土地銀行合作社三大系統組成,均是由聯邦政府出資,採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起來的,政府負責管理。其中,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是美國最重要的農業信用合作系統,其職能主要是解決農民中短期貸款難的問題。該系統由12家聯邦中期信用銀行組成。每一家銀行下屬都擁有眾多的生產信用合作社,在生產信用合作社內部實行股權所有制,借款人必須擁有相當於借款總額5%-10%的合作社股金或參與權論證。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提供的中、短期貸款期限一般為1-7年,該系統主要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本、聯邦農業債券以及向商業銀行等借入的資金。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只對其下屬的生產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和貼現,而不直接對農場主貸款,也不經營一般銀行業務,屬於中間層。生產信用合作社從銀行借得資金後,負責對農場主發放短期生產貸款,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與之相對應的便是聯邦土地銀行系統,它是由12個農業信用區的聯邦土地銀行及其下屬的合作社共同組成,也實行股份所有制,貸款對象主要是個體農場主、農業生產者或與農業有關的借款人,而其下屬的合作社一般不辦理貸款發放具體事宜。主要提供長期貸款,貸款期限為法定的5-40年。每個合作社必須向聯邦土地銀行繳納本社社員借款總額的5%股金,以此獲得借款資格。因為實行的是合作社,所以銀行股權歸全體合作社所有,也間接地歸全體借款者所有。聯邦土地銀行不辦理短期貸款。
(三)美國的農業保險
美國現行的農業保險體系是以1938年頒布的《聯邦作物保險法》為基礎,逐步發展和完善起來的,主要包括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私營保險公司、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3個層次。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在中央政府及各州均有設立,主要負責制定全國性險種條款、控制各類風險,以及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服務;私營保險公司是具有經營農業保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遵循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規定具體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政府對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強力的經營管理和保險費補貼。美國農業保險經過6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主要有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團體風險保險、收入保險、冰雹險及其它試辦險種5個類別。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主要負責銷售保險單及具體業務的實施。
美國的農村金融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建立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以及農業保險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成熟完備、分工合理的農村金融體制。基本特徵是以強大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和個人信貸為基礎,以合作金融的農業信貸系統為主導,以農業保險為保障的大格局。多種農村金融機構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不僅形成了龐大復雜的農村金融制度,而且較好地適應了美國的國情,較快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對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一)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經濟活動都需要法律的保證和規范。美國不但在創建農村金融制度的過程中,十分注重以健全的法律法規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還在出台各種優惠措施支持農業發展的過程中,都通過立法形式來推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建設,如美國依據1916年的《聯邦農業貸款法案》建立了聯邦土地銀行系統。我們可以看到,當今世界各國都通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農村金融組織的業務行為,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該承擔的責任。與此同時,農村金融的快速、健康發展也促進了農村金融法律和政策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兩者相互促進,良性循環。
(二)政府要大力引導,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從美國來看,政府的扶持和引導是健全、完備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保證。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正常運作,政府可以在資金扶持、財政稅收、有差別的存款准備金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以刺激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
當前,我國要繼續發揮農信社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資源優勢,按照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原則,按照股份制方向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支持引進戰略投資者並擇機上市融資,鼓勵投資、收購、兼並重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建立科學的資本補充機制和不良貸款的防控機制,努力把農村信用社建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具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現代化銀行。要加強政府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充分運用貨幣、財稅、監管等政策,為農村信用社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
要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順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有利契機,在穩定縣域機構和業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其在縣域的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優勢,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農戶的信貸扶持力度,努力將中國農業銀行打造成為商業銀行服務「三農」的支柱和骨幹。郵政儲蓄銀行要充分利用原有網路資源優勢,積極開展適合「三農」需求特點的各類信貸業務,不斷加強和完善內控風險管控能力,積極擴大涉農業務范圍,擴大信貸投放規模,逐步發展成為與農村信用社相比擬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積極鼓勵和支持各類商業銀行以發起組建村鎮銀行等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立中小企業專營服務機構,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服務力度。
要大力培育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9]要不斷調整、完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勇於探索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建立符合「三農」經濟特點,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的不足。同時,鼓勵和支持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不斷改善和提高農村金融機構覆蓋度,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提升農村整體金融服務水平。
(三)加快農業保險體系建設
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10]
我國應加強政策性保險公司的建設。由國家出資建設農業再保險公司,為商業保險公司、專業農險公司和各類新型農村保險機構提供再保險服務;強化國有控股商業保險公司的支農責任,加大其對縣域鄉鎮保險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和國元農業保險公司等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服務「三農」的作用;引導農民、農村中小企業出資設立適合「三農」特點的村鎮保險公司、農村保險互助合作社等新型農村保險機構,鼓勵支持各類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設多形式、多層次、多主體的中國農業保險體系。
注釋:
[1][9] [1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Z].2009—12—31.
[2]項俊波。2009中國農村金融論壇開幕致辭[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6.
[3][5]曹佃軍。農村金融服務現狀及發展研究 [D].山東大學,2009.
[4]數據來源:中國金融網。
[6][7]韓俊。建立普惠型農村金融體系[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28.
[8]王成軍。農村金融體制的國際比較與借鑒[D].吉林大學,2009.
③ 我國現行的的農村金融政策是什麼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則,進一步提高財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和力度
應遵循「普惠制」原則,「加快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結合方式、時機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適當的稅收優惠。遵循「普惠制」原則,對達到一定支農要求的金融機構都給予相應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優惠。二是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補貼范圍。對凡是在農村設立網點的金融機構都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補償農村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特別是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老少邊窮地區、農民確實需要但又達不到規模效益的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的財政彌補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縣域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獎勵。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財政部在黑龍江等9省(市)開展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獎勵試點經驗,並不斷提高獎勵標准。建議首先從理論層面對涉農貸款的內涵、外延及特徵進行科學界定,解決不同的扶持政策對涉農貸款不同的解釋;其次剖析在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的操作障礙及其根源,進而規范各類金融機構有關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申報、確認制度;再次要提高獎勵標准,對縣域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超過上年的,15%以內部分給予1%獎勵,15%以上部分給予2%獎勵。四是結合「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要求,將財政、公共性資金存款優先向支農力度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建議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按「存貸同比」原則,即按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佔比調配相應的財政性存款份額,調動各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五是建立涉農貸款項目的配套機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涉農貸款貼息和資金配套,降低單獨由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支持的涉農貸款項目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六是實行涉農貸款利息補貼和儲蓄存款免繳利息稅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轉變為財政金融綜合手段,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原則,在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同時突出抓好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
國家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採取「普惠制」優惠的同時,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制定一些單獨的扶持政策。一是對只要是按照服務「三農」原則設立、改制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都納入合作制體系,享受統一的政策優惠和行業監管。因為現行的許多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存款准備金、銀行業監管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僅局限於農村信用社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合作銀行享受,而同是農信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商業銀行卻無法享受。目前,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總體方向是按照市場原則,堅持股份制方向,「力爭用5到10年時間把農村信用社分期分批辦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現代金融企業。」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無法和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享受一樣的優惠政策,影響了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變身農村商業銀行的積極性。事實上,即使改製成為農村商業銀行,根據國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實際,仍然主要承擔著服務「三農」的職能,理應獲得與合作金融機構同樣的優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種制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障礙。如近年來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而農村信用社卻由於政策障礙無緣代理「新農保」基金賬戶,從而影響了「新農保」業務在農村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三是繼續延長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末,農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營的正常好轉。應結合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支農實力受限等特點,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實行稅收優惠。四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下決心解決農村信用社由於體制、歷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問題,補償其為農村經濟發展付出的代價。
(三)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特殊情況,實行差別的貨幣、監管政策
總的來說,對農村金融機構應主要採用扶持性、鼓勵性的貨幣和監管政策。一是實行差別的存款准備金政策。對涉農貸款佔比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繼續適度調低存款准備金率,鼓勵其增加涉農貸款投放。二是在貸款規模和再貸款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信貸總量調控過程中,對涉農貸款規模給予一定傾斜,特別是對農戶貸款規模實行單列。完善支農再貸款政策,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引導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的作用。三是實行差別的信貸監管政策。針對「三農」客戶貸款「短、小、頻、急」的特點,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管理、產品創新、流程改進、風險控制上進行探索創新。盡快將人民銀行、銀監會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經驗全面鋪開,在新產品審批、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四是實行差別的風險問責、呆賬核銷等監管政策。對涉農貸款中的不良貸款單獨考核。簡化核銷程序,適當擴大農村金融機構核銷呆賬優惠政策的貸款時間范圍,並給予農村金融機構呆賬核銷等更大的許可權。五是進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機構支農服務在網點、服務、貸款等方面覆蓋程度監管考核與評價體系。出台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的考核機制,確保持續穩定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設立適應「三農」業務特點的考核監管指標,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區別涉農業務和城市業務考核指標,充分考慮涉農業務收益較低的特點,避免在考核上挫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
(四)針對農業天然弱質性特點,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
必須通過加快農業保險、擔保發展,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等予以解決。一是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建設。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的制度安排,全面發展財政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對開展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減免涉農保險營業稅。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農村信貸和農業保險的合作機制,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轉移分攤機制。二是完善「三農」擔保機制,切實解決「三農」客戶融資擔保難的「瓶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政策性、商業性、行業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合理分散和轉移農村金融業務風險。探索建立符合「三農」特點的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發展林權、大型農機設備、土地經營權等抵押和推動動產擔保。
(五)針對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的情況,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環境建設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待提升,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法制建設來給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強農村金融立法、執法工作。美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關於農業金融的法律體系。我國目前只有《商業銀行法》,沒有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法律,應考慮制定專門的農村金融促進法和監管法,就農村金融性質、金融機構支農責任和各項農村金融支持、促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改善農村金融法治環境,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農村金融秩序,保護農村金融機構的利益。二是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和農戶信用評價工作,抓緊建立覆蓋全國農村地區的企業、個人徵信系統,完善失信懲戒制度,提高違約成本。三是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台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有力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④ 涉農貸款余額什麼意思
涉農貸款,是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涉農貸款平均余額,是指縣域金融機構該年度每季度末涉農貸款余額的算術平均。
⑤ 我國現有哪些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
我國現有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有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中國農村金融法正在醞釀討論中,還沒制定、公布。
⑥ 涉農貸款余額越多越好嗎
涉農貸款余額不是越多越好。涉農貸款余額越多代表農民欠銀行的錢越多,這並不是一間好事,會造成農民負債壓力大。所以涉農貸款余額不是越多越好。
⑦ 2019年全國涉農貸款余額
全國涉農貸款余額34.24萬億元。其中,農戶貸款余額9.86萬億元。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6.10萬億元,佔全部涉農貸款的17.80%,較年初增長8.24%,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1.11個百分點。
⑧ 珠江村鎮銀行正規嗎
珠江村鎮銀行是正規的。
珠江村鎮銀行是由廣州農商銀行發起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屬於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在珠江村鎮銀行已經在北京、遼寧、山東、河南、江蘇、四川、湖南、江西、廣東等省市設立營業網點,為農村建設提供了金融服務和支持,讓用戶辦理業務也更加的方便快捷。
拓展資料: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本部位於廣州,前身是始建於1951年,已有五十多年發展歷史的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
1951年 廣州地區第一家農村信用社成立;1998年9月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成立, 2006年11月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業,順利完成統一法人體制改革。
2009年12月11日,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經銀監會批准後正式開業。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網站顯示,至2015年12月末,該行總資產,580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2.9%。各項存款余額3,91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0.5%。
各項貸款余額2,23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0.3%。2015年實現經營利潤10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幅為23.2%。廣州農商行2020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42.6億。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余額200億元,是廣州地區涉農貸款余額最大、佔比最高的商業銀行。
推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村民經營貸"、"村社組織貸"、"三舊改造貸"、"農商三寶"組合貸款等數十項創新業務品種。
全行近80%的營業網點分布在廣州各村鎮,成為國內首批加入發行"惠農卡"的銀行機構,惠農卡發卡量居全國之首,為廣州地區"三農"提供貼身、便利、優質的金融服務。積極開展「心繫千村萬戶 共建幸福廣州」主題活動,普及金融知識,改善支農服務環境,提升支農服務水平。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與德國國際項目公司(IPC)合作,全面開展微小企業貸款業務。"微貸"為微小企業主提供免抵押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 ,"小貸"針對小企業(主)提供貸款,額度為100-1000萬元 ,可接受單一或多種抵押組合方式。
推出中小企業集群融資平台「好易貸」,打造中小企業信貸工廠和特色商業模式,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800億元。累計發行銀行卡近1300萬張,特約商戶6500多戶,ATM機具2600多台。順利開辦代收水電費、電話費、代理非稅收入等多種結算業務。發行"太陽"系列信用卡,信用卡發卡量居全省區域性銀行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