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操作指導手冊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初次接觸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來說可能會比較陌生,為方便大家全面了解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操作流程,為大家整合了相關資料,以供查閱。
文章導讀: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注冊登錄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在線申請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正文: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注冊登錄】
網址為或者網址 如提示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請忽視,選擇「繼續瀏覽此網站」,針對新錄取學生、以前未辦理過貸款的高校在校學生。
1、點擊登陸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點擊「注冊」。
3、注冊用戶協議條款中,點擊「同意」。
4、輸入姓名(中間不能空格),18位數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選擇貸款辦理所在地的資助中心:河南省—許昌市—長葛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輸入「畢業中學」。如:長葛市第二高級中學
6、輸入就學信息,點擊「高校名稱」後面「選擇高校」,輸入就讀學校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就讀高校前面「選擇」按鈕,點擊「確定」。依次錄入「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選擇「專業科類別」,錄入學號、入學年份、學制、學歷。(註:1、高校名稱、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都要嚴格按照通知書內容填寫;2、新錄取學生學號可以不填;3,入學年份為考取大學的時間,即進入大一階段時間)。
7、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名」、「密碼」、「安全信息」。(登錄名和密碼用於登錄系統,注冊後請牢記。安全信息用於找回密碼和保護個人信息,務必填寫)。
8、依次錄入「個人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信息」「聯系人信息」,以上各類信息盡量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貸款審批,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導致學生貸款審批被拒絕,由學生自己負責(註:聯系人應為第三方聯系人,可以是學生的親戚朋友、原就讀中學老師、村委會或社區幹部等熟悉借款學生的人員,不能與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復)。
9、頁面彈出提示「注冊成功」,點擊「返回」,使用剛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10、登錄系統之後,上述「個人信息」,「就學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後點擊提交。就業信息現在不填,畢業後找到工作後再完善。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在線申請】
1、點擊左側選擇欄目中「貸款申請」,點擊「新增」,選擇「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申貸原因」依次錄入「貸款原因描述」。
註:a、申請貸款額度原則上應該為「學費」或「學費+住宿費」,但不超過6000元,必須為「100」的整數倍而且大於3000元,建議貸款6000元或5000元;
2、貸款年限最長14年,具體計算方法:新生=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高校在校生=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建議貸款期限選擇最長年限,或者根據自己畢業兩年後的還款能力選擇相應年限。
3、「貸款證明出具單位」( 村委會、畢業高中、鄉鎮民政部門任選其一)、「出具日期」、「聯系人」(填2個聯系人)、「聯系電話」(填兩聯系人電話,用「-」分開)。也可在申請表導出列印、證明單位簽字蓋章後,進行補充填寫。
4、輸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續貸學生可以在下拉框選擇原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選擇新增,重新增加一個共同借款人,新貸學生直接選擇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必須是學生的父母或直系近親屬)。
5、賬戶信息,代理結算機構選擇「支付寶」(註:支付寶賬號將在貸款申請被受理後,錄入合同信息時系統會自動生成,並列印到合同上,學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寶號碼,支付寶操作見網站說明。首次申請貸款生成的支付寶賬戶初始密碼列印在貸款受理證明上,登陸後請及時修改並牢記。此支付寶賬戶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專用賬戶,由支付寶公司統一扣劃,專門用於貸款發放和歸還,不能用於其他轉賬支付,如有餘額,只能通過「提現」功能支取)。
6、點擊「提交」,系統會彈出提示,表明申請提交成功,點擊「返回」後,點擊「選擇」選中所列申請表,再點擊「導出申請表」,另存為word文檔後,直接列印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表必須在系統中填完後從系統導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導出空白表格後,自己編輯)
7、學生持申請表到村委會(村委會、畢業高中、鄉鎮民政部門三個部門任選其一)等部門加蓋公章。
8、學生持申請表和符合貸款條件要求的有效的貧困證明、上學年貸款合同(續貸學生)或要求的其他證明原件復印件到資助中心現場確認,各地資助中心將對申請學生進行貸款知識考核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簽訂貸款合同。
9、學生持貸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辦理回執,高校錄入電子回執。
10、縣級資助中心將學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審批。
11、國家開發銀行審批同意後,將貸款資金劃撥到貸款學生支付寶賬戶,同時按照學生回執上的金額將學費和住宿費劃撥到高校。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請
學生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網址注冊並提交貸款申請。網上申請後生成《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簡稱「申請表」),導出並列印。
(二)經濟困難資格認定
首次貸款學生持申請表前往鄉鎮(街道)民政部門確認家庭經濟困難狀況。鄉鎮(街道)民政部門確認屬實的,在申請表「資格審查情況」欄相關位置填寫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填寫日期,經辦人簽名並留聯系電話。
(三)現場受理
出示: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提交:學生本人簽字的經資格認定的《申請表》原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各一份。
(四)賬戶開立
國家開發銀行委託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作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代理機構,受託辦理貸款資金的發放和回收。國家開發銀行委託支付寶統一為借款學生開立支付寶賬戶。
(五)簽訂合同
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即與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開具《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簡稱「受理證明」)連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錄入合同回執
借款學生攜受理證明到學校報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負責人登陸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管理系統錄入電子合同回執。合同電子回執逾期未錄,根據借款合同,借款申請自動撤銷。
(七)、貸款發放與支付
國家開發銀行審批通過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後,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借款金額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將貸款資金撥付至借款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執所載欠繳費用金額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就讀學校賬戶,用於支付借款學生在高校就讀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剩餘部分的貸款資金留在借款學生支付寶個人賬戶中,借款學生在完成實名認證後可提現使用。
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前還款:
1、提出申請:每年1-10月可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申請,或者聯系縣資助中心代為申請。
2、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金額,申請當月15將資金存入支付寶關聯帳戶。
3、查詢還款情況。
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按期還款:
1、提出申請:每年12月20日為固定還款日。支付寶實名認證。
2、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計劃,或者聯系縣資助中心查詢提前還款計劃。
3、12月15存入金額。
4、查詢還款情況。
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逾期還款:
還款日期:每年1-10月和12月每月20日。逾期罰息為當期預期年化利率的130%,大家可以根據開行和縣資助中心「提醒」下進行還款。
開通支付寶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是最方便的還款方式,希望以上內容能為各位大學生提供點點幫助,更多關於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咨詢請關注房金所。
B.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6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全面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5〕79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財教〔2017〕12號)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關於印發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號)、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區域開發局《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開發銀行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號)要求,現就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貸前准備工作
(一)開展貸款預申請工作
為提高貸款資格認定的准確性,減輕貸款辦理期間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認定申請貸款學生資格的工作壓力,我省全面開展高中預申請工作。請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14號)要求認真做好這項工作,要留存高中報送至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相關檔案材料。
(二)需求摸底和貸款額度上報
各縣級資助中心要根據預申請情況和歷年高校錄取情況,結合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人數,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學預測當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6月15日由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計上報所轄縣(市、區)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預測表》(附件1)。省重點擴權縣(市)隨所在省轄市報送,省直管縣(市)單獨報送。
(三)做好合同電子化前期准備工作
2018年開始,在2017年我省全面進行助學貸款業務檔案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全部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繼續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全面提升服務」的原則,按照「好事辦好、方便群眾、服務一線、防範風險」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推動電子文件管理與助學貸款業務深度融合;要組織安排所屬縣(市、區)相關設備的采購和安裝調試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公辦室《轉發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電子化全覆蓋工作的通知》》(教辦資助〔2018〕241號)文件,結合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人數和場所情況配備外設,包括高拍儀、手寫板和雙面列印機;各省轄市要對所屬縣(市、區)的網路、設備等情況進行檢查,保證設備完好夠用,工作人員操作熟練。
(四)工作人員名單報送和動態口令牌領用
請各市縣於6月15日之前,填寫《市、縣兩級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人員名單》(附件2,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時加入河南省助學貸款工作QQ群(52873665)。工作人員有變動的市、縣、區需填寫資助中心工作人員信息變更表(附件3),於6月15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資助中心公章)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市、縣要依據貸款人數和已有動態口令牌數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動態口令牌申領工作,對於電子口令牌丟失、電子口令牌損壞的縣級資助中心,要填寫補領動態口令牌申請表(附件4)並上交至省資助中心。
(五)完成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錄入
為進一步加強縣資助中心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中增加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縣級資助中心在系統中錄入了鄉鎮街道和高中信息,請各縣級資助中心繼續做好數據錄入維護工作,於5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貸款量較大的縣級資助中心,按文件要求推進貸款辦理向高中、鄉鎮下沉,以信息系統為媒介,實現「家門口辦貸款」。
(六)領取貸款合同
為保證受理工作順利開展,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印製了少量紙質合同以作備用。7月上旬,請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學貸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庫單》(附件5)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二、宣傳咨詢工作
各市、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條幅、宣傳欄、海報、展板、宣傳片、宣傳彩頁以及微信、電視、網路、廣播、報紙等多種途徑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工作。使學生和家長知曉國家有關政策和申辦流程、還款要求和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服務熱線95593。要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咨詢熱線電話,保證在工作時間保持暢通,有專人值守。各市、縣、區要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系統里更新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三、貸款申請受理及發放
(一)加強借款學生貸款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困難學生資格的審核和認定工作,參照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辦法認定貸款學生資格,首貸學生占當年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比例應與本地當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比例相當。不得將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范圍。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從2017年開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對本專科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研究生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助學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據實綜合確定(貸款額度為100的倍數),為了加大對建檔立卡學生的幫扶力度,建檔立卡學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額貸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三)合理統籌安排,認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屬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工作中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制訂、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避免發生事件。對於辦事大廳面積狹小、樓層較高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早採取措施,合理調度安排工作。
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從7月1日起組織輔導學生訪問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填報貸款申請信息。若借款學生續貸聲明填寫不規范,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指導學生修改完善續貸聲明,並對學生重新提交的續貸聲明進行現場審核。7月15日起組織借款學生攜帶所需提供材料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事宜。按照「早入學、先辦理」的原則,建議在7月15日至8月10日期間主要受理在校大學生貸款申請,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貸款申請,錯峰處理,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做好不符合貸款條件學生和家長的解釋工作,保證貸款工作平穩開展。各省轄市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的業務指導,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隨機檢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媒體報導的處理工作。
貸款工作啟動前,各省轄市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組成監督檢查組,對所轄縣(市、區)貸款政策宣傳情況、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備配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措施及時到位。貸款辦理高峰期,各市、縣資助中心主任要堅守工作崗位,並安排專人對本地區貸款工作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每天瀏覽省內和當地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及網路,如發現有關本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難方面的報道,在第一時間快速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告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報制度
7月15日-9月20日,各市、縣、區每周一要報送上周工作周報(附件6),簡報內容主要包括:各縣區工作人員配置情況、設備配備運行情況、業務受理進展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各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將對出現的問題,將集中解答並統一操作口徑,對好的做法予以推廣。
(六)收集錄入合同回執、整理審核貸款材料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要求,學生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高校要錄入回執。對於不及時錄入回執的高校,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及時主動進行協調,對於10月10日仍不能錄入回執的學生將謝絕貸款。各市、縣、區要認真整理審核貸款合同檔案材料,10月20日至31日,省資助中心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抽調人員組織召開合同審查會,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和檔案材料,予以退回補充材料或謝絕。11月5日至6日,製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簽字蓋章後逐級上報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內提交數據)。
(七)風險補償金及貼息的資金劃撥
省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市級財政應承擔的貼息,由市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各省轄市於當年12月15日前將貼息足額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指定賬戶,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當年12月20日前將省、省轄市應承擔的貼息劃撥至經辦的銀行。
省財政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下達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後直接撥付經辦的銀行;市級和縣級財政部門負擔的風險補償金,由財政部門下達至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各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於當年5月15日前逐級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財政直管縣直接劃撥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於當年6月30日前統一撥付至經辦的銀行。
賬戶名: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賬 號:4101 0101 0100 0050 05
開戶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營業部
四、貸後管理工作
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畢業學生辦理畢業確認、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手續,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學生按時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視對學生追蹤聯絡、還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對逾期未還款的學生,發揮多方力量聯絡學生或家長,督促其及時償還本息。省教育廳將建立回收數據通報機制,通報當年本息回收情況。
(一)制定貸後管理實施細則。
市級統籌所轄縣區,實現貸後工作常態化、規范化、精細化,確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各級資助中心要結合當年本息回收預測情況,統籌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計劃,早准備、早著手,抓住關鍵時點,責任到人;加強貸後管理記錄和留痕工作,注重貸後管理檔案的歸集和留存。
(二)推動建立多級聯動的風險防控機制
各市、縣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的管理職能,積極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建立「縣政府—鄉鎮政府—村(居)委會」、「縣級資助中心—高中—鄉鎮中心校」多級協同管理體系,推動鄉鎮政府、鄉鎮中心校、村(居)委會、高中等單位切實參與政策宣傳、誠信教育、學生聯絡和本息催收等工作,細化責任分工,豐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三)加強誠信教育與信用宣傳。
各市、縣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加大誠信教育的力度,要深入街道、村鎮宣傳政策、強調還款事項、知曉違約的法律責任和個人徵信影響,提高借款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
五、高校要做好的相關工作
(一)建立工作聯系機制
各高校於6月15日之前,填寫《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聯系人員名單》(附件7,excel格式)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繼續做好誠信宣傳等教育工作。
高校要通過召開報告會、講座、座談會以及組織大型專題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誠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識宣傳,又要加強自立自強教育,不斷提高大學生的責任意識、感恩意識、守信意識、自強成才意識,幫助學生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思想道德觀念。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各高校要於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區域、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收費賬戶等信息維護和確認工作,錄入並維護本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如有關基本信息發生變化,高校應及時與省教育廳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聯系,說明情況並更正信息。
(四)組織做好在校生的續貸工作。高校要組織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續貸需求的學生,每年至少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2次,並完成個人信息的更新和維護,同時在暑期離校前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續貸聲明,認真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學習進步情況,提交續貸申請;登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審查,確保續貸聲明內容客觀真實、積極向上。
(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回執錄入工作。高校經辦人要登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使用回執錄入模塊,及時錄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回執。若借款學生的學號、院系和專業有誤,高校經辦人可以在錄入回執的過程中直接修改。
(六)做好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退費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學生提前將學費和住宿費存入高校指定賬戶,對已繳納學費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高校要在學費和住宿費劃撥至高校賬戶60個工作日內,將學生已繳納的學費返還到學生手中。
(七)做好學籍異動學生的信息變更工作。高校要將借款學生升學、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等學籍異動情況及時告知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提醒借款學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合同變更。
(八)組織畢業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借款學生畢業前,各高校要組織、督促學生完成畢業確認工作,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就業單位相關信息,並更新聯系方式。各高校應確保每一名借款學生離校前完成畢業確認,並加強抽查審核,提高畢業確認信息准確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同時,按上述要求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省教育廳將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實施。
聯 系 人:徐曉偉 聯系電話:0371-657985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編:450000
材料寄送地址:鄭州市正光路22號行署國際廣場E座305室
C.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福建省學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已接近尾聲,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和各經辦銀行助學貸款工作流程的變更情況,4月26日,福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關於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效率,確保學生更方便、快捷獲得貸款。經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從2018年5月起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和「貸款合同簽訂」兩個階段進行。
(一)「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即原來的「預申請」階段)
將原有的「預申請」階段調整為「貸款資格認定」階段。「貸款資格認定」時間為上年9月至當年4月(例如:2019屆應屆畢業生「貸款資格認定」申請時間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應屆高中、中職畢業生和在校首貸大學生「貸款資格認定」時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學生需登錄貸款資格認定系統( http://xszz.fje.gov.cn )在線提交申請,各高中、中職學校和高校要負責審核認定本校學生提交的貸款資格,即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和學生個人基本信息等,確保相關信息(特別是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真實、完整、正確。縣級資助中心負責指導各高中或中職學校登錄系統完成審核工作,如發現學校未認真進行審核或校級已審核數據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系統內退回,要求學校重新審核。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學生實際信息不一致的,資格認定結論視為無效,學生需要根據補申請辦法(詳見本通知)重新進行助學貸款申請。貸款資格認定審核的過程性檔案資料由學校收集完整後,交由各縣級資助中心存檔。
各地、各校在進行貸款資格審核工作時要堅持「以生為本」的`原則,不給學生和家長添麻煩。對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等國家助學金的受助對象,應當要求其全部提交貸款資格認定申請並由所在學校直接給予確認其貸款資格,無需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其他學生可由學生就讀學校根據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或所在學校根據學生日常在校學習生活及家訪等考察情況等綜合給予認定。
(二)「貸款合同簽訂」階段
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貸款學生」,在該階段不需要再提供貧困認定證明,只需提交錄取通知書(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即可直接進入「貸款合同簽訂」階段。學生在「貸款資格認定」階段選擇的經辦銀行原則上不建議變更,若學生在「貸款合同簽訂」階段確需變更經辦銀行的,應主動告知最終申貸銀行。不允許學生在不同銀行重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除外),若發現學生重復貸款的,將視其情況取消貸款資格。
國家開發銀行: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只需攜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隨同共同借款人到縣級資助中心進行貸款合同面簽。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就近到各級農商銀行或農信社網點簽署紙質合同(未滿十八周歲的借款學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18年起「貸款合同簽訂」流程已完全實現網路化,並實行電子合同制度。已通過「貸款資格認定」階段審核的學生,可直接通過手機下載「華安助學」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傳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戶口本和高校確認函(入學報到後提供),即可在線簽訂定電子合同,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等同效力。
(三)補申請辦法
對未進行「貸款資格認定」或「貸款資格認定」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的學生,錄取後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可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證明材料(高中/中職畢業學校或就讀高校出具的困難認定證明、學生戶籍所在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意單位出具的證明)等,於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縣級資助中心按原有程序進行辦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力度
各單位要將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宣傳和金融知識教育相結合,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高考後的志願填報指導或其他不影響學生課業的時段,邀請貸款經辦銀行及助學貸款承保機構入校宣講,並提供「一站式」助學貸款受理服務。
三、暢通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綠色通道
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各經辦銀行直接轉入高校賬戶,封閉運行,用於支付貸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用。凡正式簽訂助學貸款合同的學生,入學時可持各經辦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通過各高校綠色通道直接報到入學。各校不得強制要求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休學或延期入學、簽立書面欠款欠費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催收或要求學生墊付學費和住宿費。民辦高校或高額學費專業就讀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先由綠色通道入學再通過學費緩交、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或商業助學貸款等方式支付學費。
各高校要做好助學貸款確認工作、續貸審核和畢業確認工作。省內高校可直接通過各經辦銀行系統直接進行審核和確認操作,省外高校(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各校可在國家開發銀行系統進行審核)需通過紙質材料寄送審核和確認結果。
四、擴大國開行助學貸款受理范圍
根據相關要求,學籍所在生源縣(區)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後,學生方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各地要盡快與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簽訂縣級合作協議(範本見附件2)。還沒有簽署合作協議的縣(區)資助中心(名單見附件3),要主動向縣(區)政府匯報並推動簽署縣級合作協議,盡快開辦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聯系人:
王然,聯系電話:0591-88569236
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聯系人:
庄燕武,聯系電話:0591-8632071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福建省分行聯系人:
林浩,聯系電話:0591-83373328
華安保險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吳曉真,聯系電話:0591-87761766/873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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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情況通報
國家開發銀行縣級合作協議(範本)
還未簽訂國開行縣級合作協議的縣(區)名單
D. 助學貸款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申請及流程:
1.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A、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B、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C、 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需要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D、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E、 就讀高校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對其申請資格進行核准) F、 經所在學校初審合格推薦 助學貸款的期限和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①國家助學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後六年,借款學生可在畢業後1~2年開始還款、6年內必須還清。 ②借款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2. 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提交哪些資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書; ②村委會、鄉鎮級民政部門、縣級教育主管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③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④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 貸款申請表是否可以塗改?
關鍵要素不可塗改,如姓名、貸款期限、金額、簽字處。
4. 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一、學校應對借款人進行初審 A、應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本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 B、學校應對借款人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對借款學生的有關情況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在收到學生借款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C、初審結束後,學校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D、公示結束後,學校應在10個工作日,確認借款人在相關材料上的簽字系本人簽署並真實有效,在審查合格的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上加蓋公章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借款申請人,並按貸款人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電子文檔形式與申請材料一並送交貸款人。 二、貸款人對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審查 A、對申請審批表、學生身份證件、《信息表》核對。 B、審查每個申請學生每學年借款金額是否超過6000元。 C、學校申請貸款加總金額不能超過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該校本年度貸款額度,且借款人數不能超過該校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 D、對貸款手續及文件資料進行審核,如有差錯或遺漏,應立即要求學校更正或補充
發放貸款篇:
5. 國家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A、貸款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後,貸款人應在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同時貸款人應按照學校提供的學習、住宿、生活等費用的收費標准將貸款轉入合作高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學費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在借款人簽署借據後,貸款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按上述流程將學費、住宿費、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和學費賬戶。 B、貸款人在發放貸款時應為每名借款人辦理一張借記卡和活期存摺,將借款人名單及借記卡號及活期存摺賬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合作高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活期帳戶。同時,貸款人應向學校及借款人明確該賬戶在償還貸款時將作為還款帳戶。
E. 助學貸款網上合同怎麼簽字
網路合同需要由可靠電子簽名簽署,否則就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電子簽名行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本法所稱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
第三條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F. 學生個人貸款怎麼貸
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導出並列印《申請表》,學生碳素筆簽字;然後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縣學生資助中心現場簽訂貸款合同。若是不懂怎麼操作的話,可以去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進行咨詢的。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共同借款人是有講究的,最好是學生的父母,若是不是父母的話,共同借款人的年齡必須是在25歲以上60歲以下,而且助學貸款是針對大學及以上學歷的學生。
首次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需要在國家開發銀行網上頁面申請電子合同,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戶籍所在地的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而再次申請貸款的學生也需要簽訂新的合同,由借款學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
申請助學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錄取通知書(非大一或研一新生應為學生證原件或教育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申請的助學貸款在校期間產生的利息學生不用管,畢業之後從9月份開始產生的利息需要學生自己還。
【拓展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突破120億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將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0〕4號),通知明確,從還本寬限期、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等三個方面對助學貸款有關政策作出調整。
G. 山東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和申請方式流程
8月1日起,家庭經濟困難的山東籍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各縣(市、區)受理貸款學生申請時間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專科學生貸款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
省教育廳發布的《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了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通知》進一步明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及8萬名已通過高中預申請的首貸學生無需再次進行貸款資格審核,可直接納入貸款對象范圍。《通知》明確規定,貸款申請受理對象中還包含:各地、各高校按要求在省下達的貸款控制額度內,審核通過的在校貸款學生和高校錄取新生。
各市及所屬縣(市、區)可通過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查詢在校貸款學生信息。在部屬及外省高校就讀的有貸款需求的山東籍學生,各縣(市、區)可直接審核並納入貸款對象范圍。
此外,各縣(市、區)受理貸款學生申請時間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專科學生貸款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超出學費和住宿費的部分可用於生活費。
據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部實行網上申請( https://sls.cdb.com.cn ),今年網上申請截至9月12日。
貸 款 申 請 流 程1
貸款網上申請8月1日至9月12日
登錄https://sls.cdb.com.cn,各地、各高校要認真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貸款學生做好在線注冊、《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約定與承諾書》簽訂、申請信息錄入、貸款申請表列印等工作。
續貸的學生需同時提交「續貸聲明」,未填寫「續貸聲明」或相關內容未審核通過的學生將無法申請貸款。
2
貸款申請受理
申請受理工作嚴格按照省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不得增設任何額外手續。
本學年所有借款合同一律套打,嚴禁各縣(市、區)以任何形式私印空白合同文本。合同的領取和使用將另行通知。
3
貸款學生賬戶開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撥付採用「支付寶」方式辦理。各縣(市、區)在為貸款學生生成合同時,系統將自動生成「支付寶」賬戶,用於生源地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
貸款成功後,學生可通過在線服務系統關注支付寶使用辦法或通過登錄支付寶網站了解相關操作。各地、各高校和貸款學生辦理貸款過程中遇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
4
貸款學生報到注冊
新學期開學後,貸款學生持《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報到,各高校要及時給予注冊,並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5
電子合同回執單確認
貸款學生成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後,系統自動生成《貸款受理證明》(上附驗證碼);
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列印《貸款受理證明》並加蓋公章,交由貸款學生攜帶至高校報到;
高校學生資助中心根據《貸款受理證明》,在系統中錄入並確認驗證碼和欠繳金額;
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系統中進行確認,電子合同回執單生效。
截至10月10日未錄入電子合同回執單的學生貸款申請將被謝絕。 ;
H. 17年助學貸款沒有電子合同
是有電子合同的,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拓展資料:
1、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試點工作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南京等8個城市正式啟動。
2、2000年2月和8月,國家進行了兩次調整,擴大了對國立高校的貸款范圍,將承辦銀行擴大到工、農、中、建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擴大了對研究生和全日制雙學位學生的貸款對象,並將擔保貸款轉變為信用貸款。2003年下半年,國家助學貸款下降,面臨停止的危險。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機制進行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新政策和機制。2004年6月28日,新機制頒布實施後,貸款學生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補貼和還款期延長至畢業後六年。
3、2006年9月,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初步啟動,為完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體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等四部門調整完善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將還本期限由3年延長至5年。
4、2021年9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的支持。會議決定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增加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首先,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貸款金額有所增加,學院每人每年的最高貸款金額從8000元增加到12000元,研究生的最高貸款金額也從12000元增加到16000元。財政部門將全額資助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其次,金融繼續給予助學貸款承付銀行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並合理降低補償比例。三是引導學生勤儉節約,努力學以致用,提高就業和報效國家社會的能力。學校也應該努力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儉學機會。
5、2021年9月14日,國務院辦公室召開國務院政策通報會。財政部部長助理韓偉文表示,根據《通知》,自今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的年度貸款額度從不超過8000元增加到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從12000元以下提高到16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