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繳存多久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繳存六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5、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7、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
2. 換工作多久可以領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在正常情況下辦理離職以後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可以提取公積金了,不過客戶想要提取公積金,還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購買自住住房。這種情況需要客戶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建造自住住房。需要客戶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客戶需要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客戶退休。這需要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這需要客戶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這需要客戶提供未就業證明以及相關的資料。
7、出境定居。需要客戶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這需要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這需要提供購房貸款合同,一般是辦理對沖還貸,簽訂相關協議。
10、繳納房租。需要客戶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客戶可以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客戶想要提取公積金賬戶裡面的資金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符合以上條件並且按照公積金中心的要求來准備相應的資料才行。
3. 工作多久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4. 工作不滿一年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辦理,需要公積金連續繳滿6個月。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必須符合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注意事項
1、需提供的資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賬戶、買賣合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同、收入證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產為番禺區的房產,還需額外提供銀行流水;外地戶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有補繳情況的,要提供單位補繳證明,需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
2、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但需要在公證處辦理公證委託手續(費用自己承擔),公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申請、擔保申請、簽署貸款合同、簽署擔保合同等內容。
3、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5. 工作多久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
連續繳納6個月,賬戶滿6500元。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6. 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交12個月可以貸款買房。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條件下,也可以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由用人單位根據職工名冊辦理個人開戶,合計出需繳存的公積金總數到公積金中心指定銀行交費,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