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在職職工擔保貸款已經實施了嗎
山東在職職工擔保貸款已經實施了嗎,山東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全省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監測分析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107號)、《關於修訂發布〈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9〕96號)以及我省出台的有關政策措施,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由經辦此項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用於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
第三條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作為創業擔保貸款管理部門,應當遵循分工負責、規范管理、績效評價、「一次辦好」的工作原則,共同推動工作有序開展。財政部門負責確保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申請人的申請登記、資格審查及統計報告工作;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督促經辦銀行規范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各地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等部門需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共同確定經辦創業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和銀行。
Ⅱ 貴港創業就業扶持政策
貴港創業就業扶持政策
你想在貴港創業就業,不知道這些以後會後悔,貴港剛出台了一系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涉及多個方面的內容。
降低創業創新門檻
加快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實現“一照一碼”。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中央設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著力推動創業擔保貸款工作
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
對符合發放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充分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
對利用自身專業優勢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勞動)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創業
對農民工和農民進行創業的,按《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5〕33號)規定給予財政貼息貸款支持。
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
縣(市、區)、鄉鎮機關每年招錄公務員的職位主要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錄。公務員考錄要按照不低於錄用計劃(人民警察職位除外)10%的名額,用於定向招錄在貴港市內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鄉鎮機關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錄用計劃不低於鄉鎮公務員錄用計劃的15%。面向基層人員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應拿出鄉鎮機關錄用計劃的15%—20%,用於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幹部等生產一線人員(含大學生村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村“兩委”成員),其中,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的錄用計劃約佔10%左右。
支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吸納高層次學歷畢業生,對統招的應往屆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以採取考核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對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葯師資格證等相關從業資格證書,志願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畢業生,免於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從2015年起至2017年止,高校畢業生在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和縣人民政府駐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給予最高限額8000元/學年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從自治區下撥的補償(代償)資金中列支。(市教育局、財政局負責)
從2015年6月起,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標准調整為900元/人·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的,補貼標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培育創業創新載體
支持各縣、市、區建設農民工創業園區和申建自治區示範性農民工創業園,經驗收合格的,市財政給予每個農民工創業園獎勵50萬元。
鼓勵社會各界發展和建設各類新型眾創空間,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或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
對認定為眾創空間型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2年的`房租、寬頻接入費補助。
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每較上年新招用1名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其為新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個人依法繳納部分),所需資金從當地就業資金中列支;每新招用1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10萬元的銀行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1年的財政貼息,財政貼息貸款額度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財政貼息所需資金從自治區財政下撥的貼息資金中列支。
;Ⅲ 國家鼓勵創業的政策有那些
一、 資金補貼
(一)創業培訓補貼對具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含畢業前2年的在校大學生),參加經人社、財政部門認定的培訓項目並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具體補貼對象和標准由市縣確定。
(二)一次性創業補貼首次成功創業並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所創辦主體。
(三)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初次創業租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准由市縣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創業主體享受創業租金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四)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並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他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創業基地運營補貼依法成立達到相應建設服務標准並在人社部門備案,為初次創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的城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培訓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創業、生產或服務運營正常的創業者。
(六)創業孵化補貼補貼對象為市縣認定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補貼標准由市縣根據創業孵化基地實際孵化成功(基地內注冊登記並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後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戶數等因素確定。
(七)創業項目補貼補貼對象為科技含量高、具有潛在經濟社會效益的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創業項目被評為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的,給予每個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八)社會保險補貼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起3年內創業失敗,企業注銷後登記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人員,按實際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貼。
二、金融信貸
(一)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對象包括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鼓勵各地將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從10萬元調整為不低於30萬元;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稅收優惠
(一)自主創業稅收優惠優惠對象: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扣減額度: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吸納稅收優惠優惠對象: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扣減額度: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6000元。
Ⅳ 智慧金服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意義
答案是:廣泛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意義。建立創業擔保貸款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創業就業的一項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為推動政策落實到位,湖北監管局一方面在與屬地國有商業銀行溝通中認真解讀政策的重大意義,提升國有商業銀行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審核工作中,在拜訪代表委員等相關工作中,廣泛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屬地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財政貼息撬動作用,有效推動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
二、以問題為導向,調研解剖政策落實中的困難。政策規定創業擔保貸款既可向個人發放,也可向企業發放,但湖北向企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少,有些縣市基本上沒有相關涉企貸款業務。針對這一情況,分管副局長帶隊與省財政廳一起,先後到潛江、荊州等地,組織相關企業、經辦機構、承貸銀行進行深入研討,為地方進一步完善措施、推進工作奠定基礎。
三、與省財政廳共同協商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近幾年,湖北創業擔保貸款發展有了一定規模,但與緩解就業壓力的需要相比差距還很大,特別是2020年受疫情影響,湖北就業壓力十分嚴峻。面對這種情況,湖北監管局及時與湖北省財政廳進行溝通,共商發展之策。2020年,湖北省出台辦法,鼓勵各地逐步取消反擔保、降低門檻,改變一年一次性結算做法,實行貼息資金按季撥付資金到基層等。這些措施的實施,有力推動了創業擔保貸款的快速發展。
Ⅳ 創業擔保貸款辦法
(一)失業人員貸款受理。 1、 個人貸款 申請人持《工商 營業執照 》副本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創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 租賃協議 復印件、 貸款申請 書、創業計劃書、有效擔保等材料; 合夥貸款召集人持《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創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證書、合夥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創業培訓合格證》、身份證、戶口簿、「 合夥協議書 」、經營場地租賃協議、貸款申請書、還款責任 承諾書 、有效擔保材料等相關資料到戶籍(注冊)地所在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街道保障所對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發放一式四份《 南京 市創業小額 擔保貸款 申請審核表》,指導填寫。 2、初審。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在社區的配合下,對申請人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後填寫《現場調查情況表》,給予初審意見,將貸款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完成初審工作後向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上報。 3、審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借款人資料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按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4、貼息。貸款人還本付息後,持還款計劃表、存摺復印件或還款憑證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核對貼息金額和貼息比例後,指導填寫《貼息申請表》,按季度匯總貼息名單,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財政局審核後,將貼息資金撥付至貸款人。 (二)青年 大學生貸款 受理。 1、個人貸款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大創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在校學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租賃協議復印件、貸款申請書、創業計劃書、有效擔保等材料。合夥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召集人持《大創證》或《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在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證書、合夥成員的《大創證》或《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在校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合夥協議書」、經營場地租賃協議、貸款申請書、還款責任承諾書、有效擔保材料等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工商注冊地所在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街道保障所對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發放一式四份《南京市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核表》,指導填寫。 2、初審。對申請人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後填寫《現場調查情況表》,給予初審意見,將貸款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完成初審工作後向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上報。 3、審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借款人資料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按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4、貼息。貸款人還本付息後,持還款計劃表、存摺復印件或還款憑證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核對貼息金額和貼息比例後,指導填寫《貼息申請表》,按季度匯總貼息名單,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財政局審核後,將貼息資金撥付至貸款人。 以上是創業擔保貸款辦法。
Ⅵ 創業擔保貸款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
2021年當兵待遇很多,有職位晉升提拔、優待金、學費補助、退役金等,各地政策不一,具體可去當地政府官網或政府部門咨詢,各省市補貼待遇標准如下:
1.2021年青島當兵待遇:
1)優待金:按照不低於上年度「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發放(2020年青島市優待金達到2.2萬元左右)。在入伍的大學生(認可的全日制公辦、民辦高等學校的新生、在校生和畢業生),在享受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基礎上增發30%的優待金(目前國家正在調整優待金發放標准,具體執行標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津貼費
現在義務兵津貼費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入伍後,衣、食、住、行都由國家供給,2年退役後還有一筆退役養老保險費轉至地方社保機構。
(3)退役金
退役時,部隊支付個人的經費有退伍補助費、離隊下月津貼、離隊下月伙食費、離隊差旅費、退役醫療保險、一次性退役金、職業年金、服裝費等。
(4)大學生學費補償代償和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准,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2021年河南信陽固始縣當兵待遇:
(1)部隊發展
(1.1)報考軍校
未完成國家高等學歷教育的在校大學生士兵,可以報考軍隊院校。
(1.2)保送軍校
表現優秀的可以保送入軍隊院校學習,培訓合格後提拔為幹部;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
(1.3)直接提干
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服役期間表現優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研究生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
(1.4)選改士官
義務兵服役期滿,表現優秀的,根據部隊崗位需要選改為士官,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優先選取。
(2)退伍就業
(2.1)復工復職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選擇回原單位的,應當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
(2.2)定向考錄
(2.2.1)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2.2)公務員考錄、政法幹警招考、事業單位招聘和國有企業招工時,拿出一定比例用於定向招錄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
(2.2.3)政法幹警招錄時,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2.2.4)錄用基層專武幹部時,優先招錄部隊優秀退役士官和大學生士兵。
(2.3)指令安置
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
(2.4)復學優惠
(2.4.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
(2.4.2)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2.4.3)入學後或者復學期間可以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
(2.4.4)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優先錄取。
(2.5)升學優先
(2.5.1)國家設立「退役大學生」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每年8000人,自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執行。
(2.5.2)在校生應征入伍,退役後可按學期復學入學,保持學業連續;放寬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大學生升學條件限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入伍退役後,在完成高職學業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自2022年專升本招生起執行。
(2.5.3)退役後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試(指初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2.5.4)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鼓勵退役軍人等群體報考高職學校,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2.6)扶持就業
(2.6.1)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2.6.2)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給予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財政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保障軍人享有符合軍事職業特點、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工資、津貼、住房、醫療、保險、休假、療養等待遇。軍人的待遇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女軍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軍隊應當根據女軍人的特點,合理安排女軍人的工作任務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為女軍人提供特別保護。
第四十八條 預備役人員參戰、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享受國家規定的伙食、交通等補助。預備役人員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參戰、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期間,所在單位應當保持其原有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預備役人員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醫療、金融、交通、參觀游覽、法律服務、文化體育設施服務、郵政服務等方面享受優待政策。公民入伍時保留戶籍。
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評定殘疾等級,發給殘疾軍人證,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優待和殘疾撫恤金。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恤金。
軍人犧牲、病故,國家按照規定發給其遺屬撫恤金。
第五十條 國家建立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制度。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財政給予定額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會同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制定。
義務兵和軍士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
義務兵和軍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服現役期間應當保留。
第五十一條 現役軍官和軍士的子女教育,家屬的隨軍、就業創業以及工作調動,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
符合條件的軍人家屬,其住房、醫療、養老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待。
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條 預備役人員因參戰、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致殘、犧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Ⅶ 嘉興市創業貸款實施辦法
嘉興市創業貸款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嘉興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促進創業、促進就業、提升城市創業能力創立的創業扶持政策。
1.為更加突出對大學生、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城鎮退役士兵、持證殘疾人等的創業扶持。《辦法》將創業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簡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形式擔保的貸款(簡稱「第二類貸款」)。
2.其中,「重點人」可全額貼息申請類、類貸款,可向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或市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申請類創業貸款擔保。其他借款人只能申請二類貸款,按照實際貸款支付利率優惠50%。貼息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加3個百分點。入駐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業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優惠,其他小微企業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優惠。
3.市級創業擔保基金1000萬元,實行封閉運行,單獨核算,獨立運作,專項用於一種創業貸款擔保和補償。貸款利率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確定,原則上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3個百分點。
4.創業投資基金擔保的貸款到期後,創業投資擔保基金將在1個月內(含貸款期限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全額補償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金額10萬元(含)以下的一級貸款凈損失。貸款金額超過10萬元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的80%予以補償。對符合「信用社區(村)」稱號的信用社區(村)創業貸款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10萬元(含)以下授信,一次審批,隨貸隨用,余額控制,周轉使用。信用社區(村)按上年度本社區(村)實際創業貸款額的0.5%給予工作補貼。
5.新的創業貸款方式最大的亮點是由政府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貸款擔保,撬動銀行信貸資金,同時對創業貸款申請人給予全額或部分貼息,可極大緩解創業群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法律依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號)以及《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015〕102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浙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貸款,是指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經辦銀行發放的、由市財政出資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擔保,並由市財政予以貼息,用於鼓勵創業及吸納就業的貸款。
第三條 創業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以下簡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擔保的貸款(以下簡稱「二類貸款」)。
第四條 創業貸款經辦銀行由人民銀行嘉興市中心支行會同嘉興市財政局和嘉興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 一類創業貸款由創業擔保基金存放的經辦銀行發放。創業擔保基金承擔的創業貸款責任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擔保基金存款余額的5倍;創業貸款的到期還款率達到95%以上的可適當擴大倍數,但最高不得超過擔保基金存款余額的10倍。市財政應適時補充擴大創業擔保基金規模,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
第十六條 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經辦銀行應當積極催收;對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額度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下同)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全額代償(含貸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下同);貸款額度超過10萬元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
第十七條 創業擔保基金可視情況要求一類貸款借款人提供一定形式、一定比例的反擔保,對資信情況較好的一類貸款借款人應盡可能降低反擔保要求,對貸款金額10萬元以下的借款人免除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