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賬戶余額影響貸款額度嗎
公積金賬戶余額會影響貸款額度,因為最終能夠拿到多少的額度,得看你的公積金賬戶裡面有多少錢,比如廣州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湖南省公積金貸款額度=賬戶余額乘以15。
一、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是否影響貸款額度
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是否影響貸款額度需要看當時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賬戶余額1萬能貸10-20萬左右。
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這要看你是哪裡的,年紀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細則,同一樣的條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貸款額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三: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貸款最高限額來綜合考慮。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⑵ 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和余額有關嗎
京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有關嗎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有關嗎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有關嗎?
市管公積金:沒有直接的關系
國管公積金:有關系
市管公積金:
1、與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繳存年限有關
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2、與借款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區域有關
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區(以下簡稱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
對於不屬於前一種情況,但借款申請人的戶籍均在城六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
3、與首套房或二套房有關
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一套住房政策規定最高可貸120萬,根據戶籍所在區域外遷購房,還可上浮10—20萬。購買二套住房政策規定最高可貸60萬。
4、與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期限有關
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貸款期限以夫妻雙方中較長的一方計算。
5、與借款申請人月收入(月還款額)有關
根據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60%的標准,確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
國管公積金:
借款申請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體額度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為基礎,結合貸款成數、還款能力、繳存時間、配偶繳存情況、個人徵信情況,以及存貸比調節系數等因素綜合確定,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個人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的'按7萬元計算;購買二套住房的,個人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購買政策性住房的,不受此規定限制。
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申請貸款前2年內,其他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逾期連續達到3至5期的,其貸款最高額度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下調20%。即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96萬元,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48萬元。
⑶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嗎
一、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嗎
1、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成正相關的關系,賬戶內余額越多,用戶可以申請的額度也就越高。當然,個人用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有上限的,當公積金貸款額度已經達到上限,賬戶內余額增加就不會再影響到公積金貸款額度。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麼
1、借款人將貸款材料准備齊全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審查審批;
2、購買一手現房或二手住房,應向公積金中心網點提出申請,並在公積金中心網點辦理貸款手續;
3、委託銀行整理材料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質押手續;
4、抵押質押證件出來以後,銀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查放款。
⑷ 公積金余額影響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
深圳公積金貸款余額會影響貸款額度,但是影響程度不大。貸款額度取決於房屋評估價值、月繳存額、首付款、建築面積等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備寬兄內的存儲余巧氏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仿襲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⑸ 公積金貸款有限額嗎
有。
公積金貸款額度有上限,各個城市對於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都是有限制的,另外,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銀行一般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賬戶余額和最高額度來確定額度,一般最終結果取最小值。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方法:
還貸能力:{(申請人月收入+申請人公積金月繳納金額)×還貸能力系數-申請人現存債務月還款金額}×貸款期限。如果同時使用配偶的公積金時,公式中繳納額度需換成夫妻的總和。
房價:全額房款×貸款成數。
賬戶余額: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最高限額: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最高限額由它們根據地區經濟條件來動態調整,所以要提前問清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的限額。
【拓展資料】
一、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了公積金制度的員工才能參加公積金貸款;
2.在申請貸款前還應該連續繳納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積金;
3.夫妻雙方中某一方如果還未償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是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的;
4.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除了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的能力以外,還應該償還清其他債務;
5.公積金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三十年。
以上就是公積金的貸款條件,不同的地區對於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會有些許差異。
二、公積金貸款流程
步驟一:貸款用戶先向對應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咨詢,提交所需資料。
步驟二: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初步的評審。評審的時候,需要兩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評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評估。對擔保中心的擔保資格進行審核。
步驟三:雙方當面簽定合同。
步驟四:把所有的資料,轉到經辦的銀行。
步驟五:具備貸款條件的,發放貸款。
⑹ 公積金余額與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會跟卡里余額有關系,可貸公式為: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一般來說是掛鉤的,目前的相關倍數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2、貸款金額不能超過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高貸款額度、高可貸款額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⑺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余額的多少倍
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一般是賬戶余額的20倍,具體的規定如下:1、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最高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2、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