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②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能取出來嗎
可以全部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③ 有公積金貸款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有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等。不過需要注意,根據提取原因不同,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也有一定限制,並不一定能夠全額提取。
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材料
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個人身份證、銀行儲蓄賬號是一定要准備的。除此之外,客戶提取
公積金的用途不同,需要准備的材料也會同。
比如是購房的話,那就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大修住房的話,得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
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用於大修的材料費用明細發票;自建住房則需提供規劃、房管部
門宅基地批復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如果是用於償還房貸,那需要提供房貸合同、首付款收據、還款銀行卡等等。無房戶用來支
付房租的話,則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費發票或收據等等。
而若是離/退休人員提取公積金,則還需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出示的相關證明。若
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那需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
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至於家庭經濟困難,用公積金補貼家用的情況,比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那需要提供低保
證明;而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情況,比如遇重大疾病,那需提供醫院的診斷證
明、葯費支出清單、家庭收入證明等。
公積金提取額度有限制嗎
公積金提取是否有額度限制,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若是因為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人口離開本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或者出境定居、離休/退休、死亡/被宣告死亡等情況進行銷戶提取,那是沒有限制的,可以
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
如果是為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那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購買、建造、翻
建、大修自住住房實際支出。而無房戶為了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公積金提
取總額也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④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嗎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買房時用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但沒有提取公積金的話,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用戶可以拿著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是收據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公積金余額不能全都提取出來;
2、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後,用戶要用公積金提前結清全部欠款的話,可以在還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的額度不能超過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是什麼
1、職工所在的單位出具提取證明;
2、申請人攜帶個人身份證、提取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內會作出決定是否准予提取。
⑤ 公積金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嗎
首先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能不能一次性提取要看是以何種方式提取,不管是還房貸還是購房提取都不能全部取出來,必須留有一定的額度,如果不是必須的話也沒有必要完全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⑥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將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取出。各地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政策規定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