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手房過戶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二手房交易當中,你需要完成和買家簽訂協議,協助查冊原房產證,與買家到房產交易所辦理轉名字等過程。
其中,第一步是和買家在中介簽訂協議,如果簽訂了,而買家又給了定金的話,雙方無論哪一方違約不買或者不賣,都需要按照合同賠償,這時,賣家需要留意協議書上的詳情,以免發生糾紛。
第二,你房子需要無抵押(不是無按揭)才能出售,同時,如果房產證是聯名的,需要你和聯名方一起辦理,你要事先確認這些存不存在問題,如果由於這些問題不能完成交易,也算是你違約。
第三,你需要關注買家的貸款情況,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首付給你是多少,尾款銀行給你多少。一定要確認銀行貸款合同的真實性,等到對方的銀行同貸書下來之後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同時,最好復印一份對方的銀行同貸書。
Ⅱ 貸款買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貸款買二手房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包括:1、要對房屋產權進行確認;2、買賣合同中要約定清楚違約責任;3、申請貸款和交納仔並首付款;4、要按程序進行過戶、抵押;5、最後應當申請銀行放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毀戚兆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纖租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Ⅲ 二手房過戶要注意哪些細節
二手房過戶需要注意的細節:
1、注意核實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手續是否齊全;2、注意了解清楚房屋的用途;3、注意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4、注意麵積的約定;5、注意貸款問題的約定;6、注意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7、注意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御清攔完成開發投資總額鎮胡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正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Ⅳ 二手房過戶要注意哪些細節
過戶前最需要注意的細節有:查詢房屋產權,簽訂解押協議及解押款支付時間,房屋稅費的書面約定;
過戶中需要注意的細節有:資料齊全
過戶後需要注意的細節有:水電燃暖是否欠費,戶口遷移。
Ⅳ 買二手房去銀行抵押貸款需要注意什麼
二手房抵押貸款是指購房人以在房地產二級市場上交易的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二手房抵押貸款要求貸款人18-65周歲,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穩定的職業與收入,具備還款能力,信用記錄良好。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房產評估——銀行審批——房產過戶辦理貸款——與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借款合同——貸款合同生效後,銀行每月劃付資金,購房者還款——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擔保(1)購房人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2)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借毀鉛款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買賣雙方帶齊相關材料,前往銀行。領取並填寫二手房個人借款申請表。工作人員會就材料做出初步評估,給出大致貸款額度和年限。(3)評估購買二手房,買房需要對房產進行評估。買方需要找評估公司進行房產評估。然後銀行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價中較低的價格進行放貸,並且作為放貸依據。銀行、買賣雙方約定時間,由銀行聯系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前去驗房做評估,或者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指定(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根據約定時間,房地產評估機構到房源處進行評估。完成後,評估機構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這一階段耗時會依據約定情況而定,一般3-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納500元評估費。(4)貸款銀行進行審批,通知借款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銀行根據房屋評估價格,綜合貸款人的資質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審批過程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5)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審批通過後,買方向賣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後買賣雙方及銀行工作人員到房地產交易所,憑首付款證明、銀行出具的按揭申請審查承諾函等材料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當天便可完成,買方再等待2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領取房產證。買方領到房產證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保險費2000元左右。然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便向賣方賬戶存入房款,買方則開始依照合同按期償還本期。(6)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借款合同;買賣雙方將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送交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劃付資金。借款人按月還款。(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擔保。二手房抵押貸款要注意房屋竣工年代與貸款年限房產證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其實銀行在審批貸款過程中,通常會把竣工年代作為影響借款人申請貸款年限的主要條件,多數銀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齡+貸款年限≤35年」。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為1997年,那麼目前的房齡為15年,所以貸款年限最長為20年。二手房抵押貸款要注意貸款銀行的選擇現在商業銀行很多,但各家服務的特色又不盡相同,貸款品種也有所差別,尤其是330房貸新政之後,每家銀行執行的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均有所不同,對能夠享受最低首付比例的人群的要求也有諸多不同,借款人應當綜合各銀行網點數量、還款的便利程度、是否能否享受更低首付等情況來加以考慮。二手房抵押貸款注意評估價與最高貸款額在申請二手房貸款時,銀行一般會先對房產進行評估,評估值一般會低於其市值。銀行在放貸時採用合同價和評估價取得的原則,取兩者之間的低值乘以貸款成數,即為房產的最高貸沖余洞款額度。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散枯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Ⅵ 二手房過戶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二手房過戶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屋過戶手續中最重要的就是房產證了,因為它是證明該房產權屬的唯一憑證,如果賣房的人出具的房產證是寫了他人的名字,這樣的房子交易存在這極大的風險。要是沒有當場取得房產證的話,原房主對房屋扔享有所有權,拿去抵押、轉賣都是可以的,所以說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一定不能購買的。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現在大部分房屋塌渣叢的產權都不只是一個人,是多人團櫻共有的,譬如說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等,如果是共有房產在過戶的時候就要將全部共有人聚集一起簽到合同才行,只有其中一人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很多二手房在掛牌出售的同時可能正在租賃期間,一般來說租戶是有優先購買權的,這時候過戶的時候就要出具承租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同意書才行,不然買下面之後極有可能與租戶產生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過戶時還應注意到該房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性質,若是劃撥土地就可以無償使用,當然政府同樣可以無償收回。如果死出讓土地的話,原房主都有繳納過土地出讓金,這時候就要注意到該土地的使用年限了,剩餘的年限越少,房子的價值就越低,有降價空間。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購買二手房在過戶時一定要了解房子及周邊規劃情況,一定不要急於過戶,全面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拆遷、採光不佳、貶值等等情況,再來決定。
6、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二手房交易一般是通過中介公司來進行,這時候就要判斷中介公司的合法性,看看是否存在違規現象,特別是貸款、首付款時一定要避免被一些優惠消息給騙了。
二、二手房過戶後注意事項
二手房在過戶後一定要做好物業方面的交接工作、原業主戶口遷出及轉移等問題,其中物業交接主要是結清水表賬單、看電表情況、有線電視過戶、物業更名及結算物業管理費用、結算維修基金等。在房屋交接日前可以到當梁扮地的房屋警署查看戶口遷出情況,以便後期出現糾紛。
編輯小結:以上就是關於二手房過戶注意事項的介紹,二手房雖然有著價格方面的優勢,但是經常出現一些問題,大家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對房源、賣房目的等情況了解清楚才行,希望小編分享的內容對大家有幫助。
Ⅶ 二手房過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伏陵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缺指戚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逗斗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