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職人員欠銀行貸款不還對工作有影響嗎
當然會有,職位越高影響越大,現在很多公務員不是鐵飯碗,是有績效考評啊,不達標會辭退,這種欠錢不還肯定影響繼續考評。
Ⅱ 員工貸款還不上公司會承擔責任嗎
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Ⅲ 公職人員擔保貸款未還負什麼責任
擔保貸款還不了,最多也就是民事案件,公職人員承擔擔保的連帶賠償責任,但是對於在機關單位,一般不會被開除,在公務員處理條例當中,只有公職人員涉嫌嚴重的刑事犯罪或者刑事案件當中,才會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Ⅳ 公職人員長期借款不還
公職人員欠錢不還應該要保留好證據與債務人及時的進行溝通,如果溝通不成的情況之下那麼就此源橘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從而會讓法院作出合理的判決,對於法院判決的結果如果當事人不履行的話,那麼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Ⅳ 公職人員欠銀行貸款不還對工作有影響嗎
公務人員欠銀行貸款不還,被銀行起訴告到法院會影響你的工作,如果法院強制執行會凍結你的工資賬戶。
Ⅵ 公職人員借錢拖著不還,該怎麼辦
第一,在訴訟期限之內,即不超過兩年,如果借錢之後,兩年之內你們根本就沒有理你們的債務人--討債,那可能就有問題了,或者在理過一次後,又間隔了整整兩年沒有理他,也有問題。既然你說多次催討,估計沒有問題。只要每次的催討之間沒有超過兩年。
第二,是否寫訴狀。你有欠條,他也沒有否認,只是賴著不還,所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你可以口頭提起訴訟,法院會受理的,最好是拉著他去,來個簡易程序斷案,快得很。
第三,這個才關鍵,他有沒有錢。沒有的話,你也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使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也要把判決書和執行決定保管好,省得你再去操心訴訟時效問題,並且,以後一旦發現他有財產可供執行,馬上通知法院再執行。
第四,相信法律,別胡來。他如果沒有錢,放血都沒有用的。
Ⅶ 公職人員貸款逾期單位處理
公職人員進行民間借貸的,如果公職人員逾期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公職人員還款。 如果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是的證據如欠款欠條,在多次正常催討仍然不得的情況下,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訴訟解決。如果債權人無限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後期催討就很麻煩和被動了。
如貸款還不了,最多也就是民事案件,最大的可能性也就是被所在的政府機關處以警告或者處分的決定,但是一般不會被開除,在公務員處理條例當中,只有公職人員涉嫌嚴重的刑事犯罪或者刑事案件當中,才會給予開除處分。
一、公職人員貸款逾期無力償還咋處理?
1、公職人員貸款逾期無力償還處理方式如下: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公職人員進行民間借貸的,如果公職人員逾期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公職人員還款,如果不還州迅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是的證據如欠款欠條,在多次正常催討仍然不得的情況下,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訴訟解決。如果債權人無限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後期催哪清討就很麻煩和被動了。
二、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公務員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四、公職人員,欠信用卡還不上了,會產生什麼後果?
欠信用卡一直不還款,產生的後果主要有:
1、會產生高額的逾期利息;
2、會被銀行向法院起訴,將產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經濟損失;
3、個人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對以後的辦銀行卡、貸款等都會產生影響;
4、如果欠款金額達1萬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十李跡前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