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程序中起關鍵的是哪幾個步驟…
1.選項(立項)借款人的准備工作
選項工作的第一步是圍繞世行在該地區的投資方向建立項目庫,這里應當注意幾個原則:
(1)應當選擇規模較大的整體項目,避免在項目中包含過多的子項目,導致項目的中心目標不明確、不突出。
(2)選擇在城市規劃中的中期規劃骨幹項目,比較接近世行貸款項目的要求。
(3)盡量選擇移民拆遷量較少的項目,因為世行不主張由於項目的實施而導致大量的移民拆遷,世行貸款也不會用於支付移民拆遷的任何費用。
(4)盡量避免或者減少涉及到世行十大政策的項目,減少在項目中不必要的程序和工作。
2. 准備 借款人的准備工作
國內程序中,在立項批准以後,下一步的工作就是獲得項目審批的通過。項目辦公室應敦促各設計單位編寫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以及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應當說明的是:可研和環評報告是國內審批程序的必要文件,而移民安置計劃是針對世行程序而必須編寫的。可研和環評報告由省發改委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可能將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到省發改委,因此,項目辦必須盡早弄清楚項目審批部門,避免在這里耽誤工作進度)。如果國家(或省)發改委與國家環保總局審批通過則表明項目的國內審批程序已經完成。要注意一點就是應當在項目進行評估前(最好是預評估前)完成國內的審批程序,避免在世行評估通過但國內審批通不過而造成返工的情況出現。
另一方面,世界銀行將在項目准備階段即項目評估前派遣項目准備團前往當地,了解項目准備工作情況,並對可研、環評和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提出補充修改意見。准備團一般由世行駐中國代表處的項目主管或者項目經理以及可研、環評、移民安置、機構、財務與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各設計單位必須根據准備團提出的意見完善各報告書,並把各報告書終稿送發改委審批。世行准備團除了監督檢查項目准備工作進度及方向以外,還會對項目辦公室及各設計單位人員進行短期培訓,確保項目准備工作在正確的軌道上進行。
在這個階段,世行還要求項目辦公室在國際顧問咨詢公司的幫助下,完成項目前期的准備工作,因此國際顧問咨詢公司的參與對申請世行項目是必不可少的。顧問公司一般具有世行項目經驗,在可研、環評以及移民安置計劃報告書編制中,顧問公司具有初審的權利和義務,可以對項目辦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可以提出規劃上的調整意見;可以幫助項目辦編制與世行要求相符的財務、經濟與社會分析、采購計劃報告。最後,在項目評估前,世行方面將要求顧問公司根據項目辦提供的材料提出意見,供世行參考。作為項目第三方,顧問公司既參與申請貸款方——項目辦的項目前期准備工作,又幫助貸款方——世界銀行對項目進行初審後反饋意見給世行,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
3. 評估4. 談判5. 提交執董會審批6. 實施和監督
2.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福建省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地方政府外債的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貸款項目的規范化管理,提高間接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效益,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各級世行貸款項目(中央在閩以及通過中間金融機構的世行貸款項目除外)。第三條世行貸款項目管理工作的總原則是「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
省財政廳是我省利用世行貸款的歸口管理部門,作為省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和財政部授權的提款人,負責全省世行貸款業務的管理工作。
各地市、縣財政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負責本級利用世行貸款業務的管理工作。第四條凡有利用世行(包括亞行)貸款的各級人民政府都應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利用世行亞行貸款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世亞行辦」),掛靠同級財政部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凡有利用世行貸款的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應在本部門內設立為該貸款項目專職工作的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下稱「項目辦」)。
世行貸款工作應在省和同級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以及世亞行辦督促下,由項目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項目的准備和執行工作。
項目准備與執行中的重大協調問題,可由行業主管部門通過同級世亞行辦提請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各級項目辦對項目准備與執行進度負有直接的責任。第五條各級計劃與財政部門應密切合作,加強協調,共同建立本級利用世行貸款項目備選庫。
各地市和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應重視並積極做好世行貸款項目的篩選上報工作。上報程序為:由地市計委和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徵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後,直接報送省計委、抄送省財政廳備案。第六條經篩選上報國家批準的世行貸款項目,由省計委按項目立項審批管理程序初步審查項目建議書並會簽省財政廳後上報國家計委,並抄報財政部。
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或地市、縣在確認其項目已被列入國家利用世行貸款計劃後,方可正式進行與利用貸款有關的後續准備工作。第七條世行貸款項目的前期准備必須符合國內有關程序,在項目前期准備階段必須完成國內有關各項審批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和項目辦應在世行的幫助下,制定出與項目實施有關的各項行動計劃。財政部門必須參與項目前期准備各個階段的工作,尤其對財務和經濟效益、國內配套資金籌措、債務結構與償還等方面的問題,應負責把關並提出意見,對以上問題未解決的貸款項目,財政部門有權不予承諾貸款或提供擔保。財政部門對項目准備和執行的全過程負有監督檢查責任。第八條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和地市政府須在項目前期准備階段充分落實貸款項目所需的國內配套資金,提出具體的資金來源和安排計劃,並應提供有效的資金承諾文件。資金承諾文件直接報送省財政廳。財政安排的世行貸款項目國內配套資金原則上歸口同級世亞行辦統一管理。國內配套資金承諾各方應在項目生效後的執行中予以認真兌現承諾,保證國內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第九條在某項目前期准備階段,省財政廳應及時相應提出該項世行貸款在我省的再轉貸方式和再轉貸條件的方案,上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項目單位在准備項目時,其經濟與財務的預測應按照財政部核準的轉貸和再轉貸條件進行。第十條省財政廳、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直項目辦應參與世行貸款協定及項目執行協議的談判,認真主動地協助財政部做好談判的各項准備工作,並按要求准備和及時提供談判、簽署和生效所需的有關文件。各地市應予積極配合。第十一條省財政廳作為省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全權負責省本級和省與地市項目的再轉貸工作,作為該再轉貸協定和項目執行協議的債權方代表簽署協定(協議)。該協定(協議)的債務方為: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或地區行署(省轄市政府)和地市財政局(副署)。地市、縣向下再轉貸工作參照以上程序辦理。
凡未簽署再轉貸協定的單位和有關地市、縣,省財政廳一律不予接受其提款報帳申請。
協定(協議)簽署前,各級財政部門應為其相關項目提供貸款償還擔保,並逐級向上級財政出具擔保函。行業主管部門應同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反擔保或由實際債務人用其有效資產作抵押擔保。第十二條我省與財政部簽訂轉貸協定後,再轉貸的各級債權人代表和相關債務人應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辦轉貸款登記手續。提款報帳發生以及還本付息付費時,相關債務人應及時到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提款登記或還本付息付費核准手續。具體按外匯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3. 世界銀行可以向成員國政府貸款
專才管理(專注於企業項目申報、補貼申報服務等)給大家詳細介紹關於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申請程序的相關信息,讓大家一目瞭然!4.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世行貸款省級償債資金籌措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確保我省世界銀行貸款的償還,維護對外信譽,引進更多的世界銀行貸款,促進我省各項事業的發展,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利用世行貸款的各局殲地、州、市和省級各部門。第二章償債資金的來源第三條省級財政視財力狀況,力爭每年安排一些資金,列入預算,專項用於償還世行貸款本息。第四條各地、州、市和省級有關部門要根據「誰受益、誰還貸」的桐喚沖原則,承擔還貸責任,並認真履行與省財政廳簽訂的世行貸款轉貸協議,按規定及時足額地歸還貸款本息,如發生拖欠,省財政廳將通過預算扣還逾期本息及滯納金。第五條項目單位的試生產收入,物資轉讓凈額,罰沒收入,應用於還貸。項目單位用世行貸款購置的可經營設備,應由其承擔債務。第六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原預算外的13項政府性基金要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省級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類基金集中2%用於還貸,(不含農村教育事業附加費)。第七條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後按收入額集中2%用於還貸。第八條世行貸款間歇資金及償債資金的存款利息、匯率變化的凈收益及參加周轉產生的收益一律用於還貸。第九條從水利基金中每年劃出10%用於還貸。第三章償債資金的管理使用第十條償債資金是專項用於償還世界銀行貸款本金、利息、承諾費、手續費的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第十一條省級償債資金由省財政廳統一進行財務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單獨核算。鏈裂第十二條省級償債資金平時可以參與扶持生產資金周轉,在保證資金按期收回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促使資金保值增值。第十三條為了加強省級償債資金的監督,該項資金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第四章附則第十四條各地、州、市、和省級各部門可結合本地、本部門利用世行貸款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報省財政廳備案。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5. 雲南省環境保護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實現世界銀行環境項目貸款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的長期發展提供一個可持續的環境基礎,有效管理和順利實施本項目,根據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簽署的《信貸協議》、《貸款協定》、《項目協定》、《轉貸協議》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世界銀行有關規定製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級政府及有關部梁扒門、各級項目辦、項目實施單位。第三條根據「集中統一,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進行項目管理。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第四條雲南省環保項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是全面負責世界銀行貸款雲南環境項目的組織領導機構,實行例會工作制度,由組長根據項目的需要,定期召開例會,對項目進行總體部署及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第五條各級項目辦公室職責
一、雲南省環境保護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項目辦)職責:
省項目辦是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省環保局,是世界銀行貸款雲南環境項目的總執行機構,負責項目總體組織、管理、協調、監督、指導、監測;負責與國家、省、地(州)、市有關部門的聯系工作,並作為雲南省一致對外的窗口,與世界銀行、國際咨詢公司的協調工作;負責落實和實施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協調《信貸協定》、《貸款協定》、《項目協定》的落實,定期向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和世行匯報;負責組織項目的國內外考察、培訓。
二、各城市項目辦(以下簡稱市項目辦)職責:
在省項目辦的統一協調下,負責本市各子項目的組織、管理、協調、監督、指導、質量保證和年度計劃,並制定相應級別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包括有關獎懲辦法;負責落實《信貸協定》、《貸款協定》、《項目協定》中的相關條款和《轉貸協議》的工作,並促使其按時完成。
三、各項目業主單位職責:
實行投資項目法人責任制和投資包干責任制。在省、市項目辦的協調和指導下,按有關項目批復負責落實自籌部分配套資金;負責按時完成本辦法規定的工作,即子項目的具體建設、營運管理當中的各種事務和還貸,包括項目設計、征地搬遷、采購清單、技術標書編制、招標等有關工作;配合省、市項目辦完成世行要求的工作和二期技援工作,提供有關資料,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和具體情況制定有關計劃等,履行(信貸協定》、《貸款協定》、《項目協定》中的相關條款和《轉貸協議》。
四、各級項目辦、項目業主必須配備合格的,充足的、專職的、相對穩定的項目管理、招標采購、財務管理人員。第六條各級計委、財政、環保、經委、建委、土地、商檢、金融、碧渣爛規劃等管理部門必須積極配合,簡化程序,優先辦理本項目有關事項,切實落實有關政策。第三章項目管理第七條項目計劃
本項目按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各市項目辦根據省項目辦的統一部署,按照所要求的格式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劃,於上年8月10日前上報省項目辦。省項目辦根據總體情況審核、調整、匯總,於9月10日前報省計委、省財政廳,由省計委納入基本建設年度計劃。第八條項目報告
一、例行的項目報告為項目季度報告、征地搬遷行動計劃內部監測報告、項目監測報告、有關實施情況報告、統計報表等,其他報告將根據項目的具體需要安排編制。各級項目辦、業主單位要按照所要求的格式,認真編制有關項目報告和統計資料。
二、各市項目辦根據業主單位報來的資料於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以前,向省項目辦提交上季度的項目季度報告、征地搬遷行動計劃內部監測報告,省項目辦於下季度第一個月30日以前,向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和世行提交項目季度報告。各市項目辦於下年第一個月10日以前,向省項目辦提交項目監測報告,省項目辦在30日前向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和世行提交。第九條項目准備
一、可行性研究
由有關部門議標選定的設計、科研院(所)對所承擔的項目編寫可行性研究大綱,經有關部門及專家審查後,作為可研報告的編制及合同依據。由省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評估,提出評估意見,並參考國際設計、審核、顧問(DRA)專家的意見進行修改補充後,報省計委審批。
二、利用國外貸款方案
由省計委及省項目辦組織編制利用國外貸款方案,並由省計委上報國家計委批復,作為項目實施的依據。
三、初步設施
項目業主單位委託有資質的設計院(所)進行初步設計,並按程序由各級建委報省建設廳會同省計委審批。
四、詳細設計
由項悔漏目業主單位委託有資質的設計院(所)進行項目詳細設計。設計過程中密切與國際咨詢專家配合,最終成果需由國際咨詢專家審查後,提交世行代表團審查。
五、采購清單
各市項目辦負責向省項目辦上報經同級財政部門認可的項目采購清單,省級項目直接報省項目辦。省項目辦匯總後報省財政廳、省計委確認,再報國家計委審批。
6.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是各類貸款項目中審計程序最為規范最為系統的嗎
是的。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是專指世界銀行提供的貸款安排的各類項洞鋒目的總稱,這辯首類項目的貸款擔保者一般是政府或者代表政府的機構。因此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是各貸款項納灶晌目中審計程序最為規范,最為系統的。
7.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理順世界銀行貸款(下稱「世行貸款」)項目管理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建立「借用還」與「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體制,切實加強世行貸款項目的管理,規范項目管理行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世行貸款項目。第三條本規定所指的世行貸款包括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以及與世行貸款相關的聯合融資貸款。
本規定所指的世行貸款項目系指利用和准備利用世行貸款實施的項目。第四條世行貸款項目管理工作的總原則是「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
財政部是國務院批準的世行貸款的對外窗口和對內歸口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全國世行貸款業務的協調與管理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是地方利用世行貸款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全面負責當地利用世行貸款業務的協調與管理工作。第五條世行貸款是我國政府的主權外債,貸款資金的借入與使用以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信譽為基礎,貸款項目的管理應以貸款資金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主線,做到債務責任清晰明確,權、責、利相結合,借、用、還相統一。
世行貸款項目管理主要包括項目計劃管理、項目前期准備管理、資金及財務管理、工程管理、招標采購管理、技術援助和培訓管理、債務管理、項目完成與運營管理等。第六條除單獨說明者外,本規定中所指的「項目單位」包括中央項目執行部門(或中央項目辦)、地方項目執行機構(地方項目辦或項目行業主管單位)、財政部直接轉貸的中間金融機構以及其它獨立執行項目的企業或單位;
「地方」系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政府」、「地方財政部門」和「地方項目單位」(或「地方項目辦」)均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一級人民政府、財政廳(局)和項目單位(或項目辦)第七條地方或中央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地區或部門經濟發展的戰略和優先重點,向國家計委與財政部提出本地區或本部門利用世行貸款的計劃與申請,並隨同貸款申請提交項目初始文件,包括簡明項目建議書。第八條國家計委和財政部以各地方和各部門報送的貸款申請和項目初始文件為原始依據,按照國家利用外資的總的方針政策,制訂出全國利用世行貸款的三年滾動計劃,經與世行磋商後報國務院批准。第九條地方或部門在接到國家計委與財政部關於其項目已列入貸款計劃的通知後,方可正式開始進行與利用貸款有關的後續准備工作,並按照國內基本建設或技術改造程序的要求,准備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報國家計委(或國家經貿委)審批,抄送財政部,以便該項目正式立項。第十條地方項目的貸款申請項目與項目初始文件以及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必須經地方計劃與財政部門聯合提出並上報國家計委與財政部;中央主管部門提出的貸款申請和項目初始文件以及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必須根據項目實際需要事先徵求所涉及地方計劃與財政部門的意見。第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應成立由政府主管財政工作的領導任組長的綜合性世行貸款工作領導小組(下稱「貸款領導小組」)。
地方財政廳(局)中負責世行貸款業務工作的職能部門應作為世行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貸款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當地所有世行貸款項目的管理、指導、協調及監督,同時負責項目的有關財務管理工作。第十二條對於每個貸款項目,可根據項目性質和需要單獨設立一個項目執行辦公室(下稱「項目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該項目的准備以及以後的項目具體執行工作。項目辦一般應設立在地方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綜合性項目的項目辦應設在綜合性管理部門。項目辦在業務上接受貸款辦的監督和指導。第十三條對於中央行業部門項目或需要中央行業部門組織或協調實施的多省聯合項目,中央行業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實際需要,在本部門內建立或確定一個項目執行辦公室或類似執行機構,統一負責本單位內部的協調管理以及必需的項目的組織,實施及技術協調與指導工作。
中央項目辦在組織或協調實施多省聯合項目時,要加強與地方貸款辦以及地方項目辦的工作協調與溝通;涉及項目准備與執行的重要事項,中央項目辦必須事先徵求地方的意見,未經地方貸款辦同意,中央項目辦不應對外承諾或著手實施。
8.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采購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采購管理辦法
各地方、各部門在實施世行貸款項目采購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均須按本規定辦理。需制定地方或部門的辦法或規定,須經財政部審核批准後方可頒布執行。第二條采購計劃
項目的總采購清單須經國家計委批准,地方項目和中央部委打捆項目的年度采購計劃/清單和每批采購的計劃/清單須送經地方省級財政部門審核並作出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財政部門應在收到該計劃/清單後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或進行確認(如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反應視為同意)。第三條招標代理的選定
項目單位須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委頒發的《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國際招標代理機構委託指南》中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選定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稱招標代理)。項目業主單位應按規定向所有有資格承擔國際招標業務的公司發出委託邀請書,委託邀請書須按財政部編制的「咨詢邀請函樣本」(以下稱邀請函)編制。
各招標代理應按「邀請函」的要求提出詳細的招標和采購咨詢服務方案,並按采購合同總金額的一定百分比,或按人月費率和擬投入人月為基礎提出收費報價。方案中應包括關鍵工作人員的簡歷,中選並簽訂委託協議後未經項目業主單位同意不得更換。在世行編制出「采購代理標准合同格式」後,招標代理和項目單位應使用該格式簽訂招標代理委託協議書。
中央項目(包括鐵路、郵電、電力、銀行和技援項目等)、中央部委打捆項目和中間金融機構項目的招標代理評審報告由項目單位報送財政部審核並備案,地方項目的招標代理評審報告須送請相應地方省級財政部門出具書面意見,然後由項目業主單位將評審報告和書面意見報送財政部審核並備案。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在得到財政部門的書面同意後,方可簽訂「委託協議書」。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在「委託協議書」中明確規定。招標代理和項目單位在招標和合同執行期間的人工安排應作為招標文件的附件告知投標人。
國內競爭性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如使用的話),應按同樣程序和辦法選定。第四條國標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文件的編制
1.國際和國內競爭性招標使用的招標文件商務部分,必須採用財政部最新修訂並統一印製的《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招標采購文件範本》(以下稱範本),任何招標代理或項目單位不得修改、翻印或列印範本標准條款,或使用盜版印製的範本。招標代理和項目單位只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編制「投標人須知」的前附表(招標資料表)、合同(特殊)條款的資料表/投標附錄,以及允許編制的上建工程合同專用條款,並將這些自行編制的部分,連同經國內有關主管部門審定的技術規格和相關附表送世行審批(抄送財政部),範本標准條款可不送世行審查。根據招標貨物和上建工程的不同要求,特別認定的如不滿足要按廢標處理的商務條款和條件,應在自行編制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資料表)中註明。
2.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規格、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等部分及對製造商/承包人的業績/資格要求,由項目單位編制。設備技術規格書中應列明主要技術參數並加註「*」號,並在相應條款中註明「如不滿足將導致廢標」。如采購成套設備,應列出設備清單並用「*」號標出主要設備。
3.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資料表)中應註明評標時使用投標書副本,投標人必須確保投標書的正本與副本完全一致,投標人承擔由於正副本不一致而導致廢標的風險。
4.上建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為防止投標人以不實際的低價奪標,保證項目按期按質完工,在招標文件中應規定在評標時對國內投標人或國內分包商的報價按國內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定額標准,並根據所投施工方案進行審核澄清。如投標報價低於概算百分之二十(20%)以上,而投標的施工方案又無明顯先進之處,無法證明其能夠大大降低成本,可考慮廢標。
(二)招標文件的審核
1.采購機電設備的項目單位,應將擬采購設備的招標文件送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以下稱國家機電進出口辦)進行審核。送審時應附上相應地區或部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轉報招標文件的送審函、國家計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利用外資方案批復的副本及采購清單。國家機電進出口辦將分別會同機械部和電子部等製造業主管部門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對於「配額產品」和「特定產品」,國家機電進出口辦在收到合格的招標文件後二十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項目單位。對於「自動登記」類機電產品,國家機電進出口辦將在十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通知項目單位。項目單位在得到國家機電,進出口辦的同意後,即可將審核後的招標文件通過其招標代理報世行,如世行有不同意見,由項目單位與國家機電進出口辦會同有關審核單位協商研究回復意見,由項目單位通過招標代理對外提出。世行批准招標文件後,即可刊登招標公告,對經審定的招標文件,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不得擅自改動。
2.項目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技術規格部分的同時,應制定構成技術廢標的主要參數和允許的偏差范圍,以及偏差折價計算方法。若用打分法評標,應制定評分標准。機電設備標的這類參數、方法和標准,應隨招標文件一同送審,並報財政部備案;上建工程和一般商品標的這類參數、方法和標准,應送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3.成套設備和供貨安裝合同的招標采購,如需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文件應按照招標文件送審程序上報。預審結果應報國家評標委員會(以下稱國家評委會)成員單位審核。地方項目和中央部委打捆項目中的上建工程和一般商品標,如需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結果應報地方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三)公告和通告
對於所有估算合同金額為一千萬或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合同,其招標通告或資格預審通告須根據世行「采購指南」的規定,刊登在聯合國《發展商業報》和/或國際廣泛發行的著名技術雜志、報紙和貿易出版物上。
(四)開標
1.開標應按範本中的《標准評標報告格式》(以下稱《評標報告格式》)附件一「評標指志」中的規定執行。按照招標公告發布的時間、地點開標。投標人的投標方案、備選方案、降價聲明或價格折扣都應在開標時一並唱出,否則在評標時不予承認。
2.開標後應立即將投標書正本與副本核對、校正,然後將正本與唱標錄音封存於國家評委會指定的招標代理處。評標時使用副本。負責封存正本投標書的單位應保證該正本的原始性。啟封調閱正本投標書時,應有招標代理、項目單位和國家評委會成員單位的代表在場。
3.招標代理和項目單位應於開標後三個工作日內,將開標記錄及折算美元價一覽表(加蓋單位公章),送世行和國家評委會成員單位備案。
(五)評標
評標須按《評標報告格式》中規定的原則和辦法進行。地方財政部門和相應地區和部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應參與地方和中央部委打捆項目的評標工作。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對機電設備的評標作如下具體規定:
1.商務評標要求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投標書,商務評審時按廢標處理:
(1)投標人、投標貨物不符合《評標報告格式》附件一「評標指南」5(b)段中關於合格性的規定;
(2)投標人未遞交或遲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出證銀行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3)代理商投標,投標書中無貨源證明,或無招標文件中註明的主要設備的製造廠有效委託書的;
(4)投標書無法人代表簽字,或簽字人無法人代表有效授權書的;
(5)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6)投標書不能滿足招標文件中註明的「如不滿足按廢標處理」的商務條款和條件的。
2.技術評標要求
(1)投標書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格部分主要參數和偏差范圍(即加註*號)的,應廢標。
(2)填寫技術比較表,應按招標文件要求與投標書中的參數如實填寫,不得以符號等代表。對需要並可以接受澄清的技術問題,經澄清後滿足要求按有效標接受,但在比較表中應註明。
3.價格評標要求
(1)按招標文件中的評標因素進行評標,對需要加減價的部分應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書的情況加以說明;
(2)投標人必須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設備技術狀況列出質量保證期內必備件的清單和價格,並將該備件價計入投標總價。若所提供的設備不需必備件,應在投標書中說明,否則,評標時將其它有效標中必備件的最高價計入該標評標總價。
在評標的全過程中,若需要進行澄清,應通過書面方式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口頭方式澄清,否則可導致廢標。
4.業績認定
業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應廢標,但以下情況應視為投標業績合格。
(1)境內的外商獨資企業、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已生產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同類同等級產品並已投入運行,且技術負責方已在投標書中承擔技術總負責責任。其業績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2)中外合作生產的產品,技術總負責方業績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5.初評中若干問題的處理原則
(1)聯營體投標,必須有聯合投標的法律文件並明確各方責任。所有投標文件應以主要投標方名義出具。
(2)銀行資信證明應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銀行在開標日前三個月內開具資信證明的復印件。招標代理和項目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有權要求提供新的資信證明原件,若不能提供可廢標。
(3)國內投標人應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經營范圍參與投標,反之應廢標。
(4)報價以設備產地為依據,國產設備報出廠價(EXW)。對國產設備給予評標價優惠的辦法見《評標報告格式》附件一。
(5)對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公式法給予國內優惠的,在比較評標價時,應在國外部分的報價上加價百分之十五(15%)或加上實際應付的關稅和其它進口稅額,以低者為准。
(6)投標人在一份投標書中,對分包商、分包比例、分包設備及製造廠、價格等只能提供一種方案,並應有分包協議。若不能滿足將有可能導致廢標。
(7)投標人復印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作為其投標書的一部分可導致廢標。
(六)對評標結果的審查
1.機電設備標的初評結束後,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應及時將加蓋雙方公章並有各位評委簽名的評標報告報國家評委會各成員單位。評標報告應按《評標報告格式》編制。各成員單位應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評標報告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未提出視作無異議)。國家評委會成員單位如意見不統一,應在其後一周內召開會議。審查決定按「國家評標委員會工作章程」作出。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在收到國家評委會「審議初評結果的通知」後,方可由招標代理將評標報告報世行審批,世行如有異議,由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商國家評委會作相應的解釋、澄清和補充。如要改變授標建議,應徵得國家評委會的同意。世行批准後,招標代理即可發出中標通知書。需要進口的機電設備,簽訂供貨合同前,應按「配額產品」、「特定產品」和「登記產品」分別報相應的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憑國家評委會通知、中標證明和世行批准函)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2.採用兩步法招標,每步評標結果都應報國家評委會成員單位審核。
3.上建工程和一般商品標的評標報告,地方項目應送相應地方省級財政部門備案,中央和中央部委打捆項目應送財政部備案。
9. 世行貸款項目是什麼
世行貸款項目就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專指用世界銀行所提供的貸款安排的各類項目的總稱。胡慧碧
這類項目的貸款擔保者一般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機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承辦單位及國家,必須提供貸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和有關經濟情報。在我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涉及生產、流通、服務以及科研、教育、衛生等各個領域。
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主要採取幾種方式:
①與借款國開展各個方面的經濟調研工作;
②制定貸款原則,明確貸款方向;
③與借款國商討貸款計劃;④派出項目鑒定團。
(9)世行貸款工作方案擴展閱讀:碧橘
世界銀行的貸款程序:
1、項目的選定。作為項目周期的第一階段,項目的選定至關重要,能否從借款國眾多的項目中選出可行的項目,直接關繫到世界銀行貸款業務的成敗,因此,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工作歷來非常重視。
2、項目的准備。在世界銀行與借款國進行項目鑒定,並共同選定貸款項目之後,項目進入准備階段。
3、項目的評估。項目准備完成褲舉之後,即進入評估階段。項目評估基本上是由世界銀行自己來完成的。世界銀行評估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而,即技術、經濟、財務、機構、社會和環境。
4、項目的談判。項目談判一般先由世界銀行和借款國雙方商定談判時間,然後由世界銀行邀請借款國派出代表團到華盛頓進行談判。雙方一般就貸款協議和項目協定兩個法律文件的條款進行確認,並就有關技術問題展開討論。
5、項目的執行。談判結束後,借款國和項目受益人要對談判達成的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進行正式確認。
6、項目的後評價。在一個項目貸款的賬戶關閉後的一定時間內,世界銀行要對該項目進行總結,即項目的後評價。
10. 財政部關於世界銀行貸款的教育、衛生項目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貸款教育、衛生項目(以下簡稱世行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由財政部負責辦理世行貸款提款手續的所有世行項目。第三條世行項目財務管理的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方針和政策,各世行項目的《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以及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世行的評估報告,編制項目的財務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世行貸款和國內配套資金;降低成本費用,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及時還本付息付費;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進行財務分析,參與決策,提高管理水平。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財政部門是指與執行世行項目有關的財政廳、局。各財政部門應配備專人負責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級的還本付息付費計劃;參與審核項目采購計劃;審批項目中的出國考察、培訓計劃;辦理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使用世行貸款手續。第五條本辦法所稱世行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是指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項目執行的單位。辦公室應根據財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財務管理機構,配備財會人員。
辦公室負責處理項目會計事項;編制本級財務收支計劃和決算;編制采購計劃、出國考察和培訓計劃;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辦公室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如實提供財務資料;檢查下級辦公室的各項費用開支;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使用世行貸款申請。
各級財政部門、辦公室領導應支持財會人員按照會計法規行使職權,並保證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和合法權益。財會人員要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廉潔奉公,不謀私利。第六條世行項目資金、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攤派、抽調和私分。對影響項目執行的行為,財政部門和辦公室有權抵制、拒絕和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第七條項目執行期間,辦公室應單獨設置、妥善保管項目的會計檔案。項目完成後,辦公室應將其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給辦公室的主管部門。會計檔案的移交和管理應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84年6月1日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第二章貸款管理第八條世行項目的債權債務由項目的轉貸協議確定。第九條世行貸款應按《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以及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世行評估報告的規定,支付項目中合格的外匯費用和一定比例的國內費用。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費用均由國內配套資金支付。第十條世行項目中世行從信貸或貸款帳戶支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計算利息或手續費;由財政部從專用帳戶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算利息或手續費。承諾自《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簽字後60天起開始計算。
世行貸款本金按本辦法的第十三、十四條的規定計算。第十一條世行貸款為優先償還貸款。在每年兩次的還本付息付費時,財政部將按世行通知的匯率和轉貸協議的規定,向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手續費及承諾費。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按財政部世界銀行業務司提供的「還本付息付費通知書」(見附表一),及時將款項交財政部,以便財政部按時向世行還本付息付費。第三章貸款資金的提取及結算管理第十二條世行項目由財政部負責辦理向世行的提款申請手續,管理專用帳戶。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及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和結算的程序如下:
1、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均應填具:項目用款申請單」(見附表二),並附下列單據各兩份。用款申請單應順序編號,不得重寫或漏號。
(1)申請貸款的支付,應提交合同或訂貨單、發票、裝船證明(如提貨單、承運人的承運證明)、信用證(如果申請特別承諾)。
(2)申請土建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經工程師簽字的項目工程結算單。
(3)申請咨詢專家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專家發票。
2、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償付周轉金墊付的費用,除提供上述單據外,還應提交開戶行的銀行對帳單、款已付出的證明。
3、出國考察及培訓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出國費用預算表、考察培訓大綱及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各自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銷,節餘外匯退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報銷,節餘外匯留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所有節餘外匯均應繼續用於該項目。
4、用款申請單,應按幣別或費用類別分別填具。如付款涉及到一個以上的供應商或承包商或咨詢專家,或一個以上的費用類別,或一個以上的收款人時,應填寫一份或更多份的摘要表(見附表三),以列示有關的詳細資料。摘要表應用英文填寫。
5、特殊的提款要求,財政部將視具體情況另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