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2. 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會遇到哪些問題
一、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的情況看,一年來,全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分析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各級部門主動適應新階段扶貧攻堅模式和國家扶貧政策導向,不斷探索完善扶貧開發方式方法,將精準扶貧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生態搬遷扶貧、就業轉移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金融扶貧等系列扶貧行動,推動了各項扶貧措施的實施。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各項幫扶工作,特別是在貧困對象建檔立卡、一對一結對幫扶、扶貧規劃編制、扶貧項目和資金爭取、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扶貧開發、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四雙」精準扶貧工作的有序進行。總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精準扶貧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和不足之處,還需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1、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調查中發現,由於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深入、全面,導致部分群眾對精準扶貧工作產生錯誤的理解,少數貧困戶脫貧致富自身動力不足,「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個別非貧困戶相互攀比,競相要求納入被扶貧對象。
2、整村推進規劃編制滯後。調查中了解到,目前重點貧困村整村推進規劃普遍沒有編制出來,從而帶來貧困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不明確,扶貧項目安排缺乏科學論證,產業發展零亂,幫扶工作重點不夠突出等一系列問題。座談中,駐村幫扶工作隊同志反映,由於工作隊普遍存在人員結構單一、專業知識有限等情況,因此,對如何編制整村推進規劃、美麗鄉村規劃,深感力不從心,希望有專業人士參與和指導。
3、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一是貧困對象基本信息有待完善。由於精準扶貧前期排查摸底工作時間倉促,范圍廣、任務重,使得每一個貧困對象的基本情況、致貧原因等信息還不夠全面、准確,有待進一步充實完善;二是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由於貧困村貧困人口多,家庭情況又復雜,脫貧返貧人數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加之村一級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因此缺少貧困村貧困人口變動情況。
4、有關扶貧政策落實難。一方面扶貧工作有關政策推進緩慢。如金融扶貧行動,每個縣市建立1000萬元小額信貸風險抵押金,由貸款銀行按照不低於1:5的比例發放貸款,此項措施鄖西縣至今沒有落實到位。整村推進重點貧困村,專項扶貧投入不低於100萬元,整合資金不低於200萬元,而目前白岩河村只到位了專項扶貧投入107萬元;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整合難。整村推進,要求實施部門聯合立項、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資金直達的「三聯合一直達」管理模式,但一些部門行業認為整村推進工作主要是扶貧部門的事,因此,在項目安排時沒有把部門行業扶貧擺上議事日程,各部門各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整合不夠。
5、技術支持服務引進不夠。駐村幫扶工作隊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幫助貧困村多方爭取項目、爭取資金上,而忽視技術方面的引進,喜歡新建項目,而放鬆對現有產業的改造升級,注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輕視農業項目的發展。
6、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進程較慢。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指標太少,而且安置缺乏統一規劃。基層幹部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已難於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3. 如何更有效發揮扶貧信貸的積極作用
扶貧信貸可以更好的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走出貧困生活,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返貧。
扶貧貸更好地為貧困人群提供暢通的融資渠道。為貧困人員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扶貧貸款的利率比較低,而且還可以享受人民銀行的貼息優惠。
扶貧貸還可以進一步豐富銀行的信貸品種,進一步拓寬客戶群體。
扶貧貸還會為銀行帶來積極的輿論導向作用,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履行更多的社會責任。
銀行可以建立全流程的扶貧信貸審批流程,結合授權管理,開通綠色審批通道。
同時完善扶貧信貸的相關制度建設,要符合普惠金融的總體要求,又要根據本行實際,制定差異化的管理要求。
嚴把貸款三查關口,簡化審批流程,並不代表放鬆貸款審查,要提高審查人員素質能力。運用科技大數據等手段進行輔助審查,交叉驗證。
4. 扶貧貸款的扶貧貨款的措施與建議
(一)分業經營是解決扶貧貨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的長久之策
從國外政策性銀行經營和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運行的實踐經驗來看,扶貧貸款理應劃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原因之一,扶貧貸款屬農業政策性業務,符合政策性銀行業務范疇,並且過去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和經營,它有其管理和經營的基礎與經驗。原因之二,目前,糧食價格放開後,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縮小,有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扶貧貸款,適宜國家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整合。原因之三,中國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不應該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義務,尤其是目前商業銀行「減員增效」、「整體上市」任務迫在眉睫,扶貧貸款目前狀況無疑是其經營包袱和負擔,不利於農業銀行的發展。原因之四,扶貧貸款由農業發展銀行經營和管理後,在貸款項目的選擇、貸款資金的組織、貸款後續管理、貸款風險的彌補等方面將更專業化、規范化,便於提高扶貧貸款的信貸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完善扶貧貨款風險保障體系是當務之急
扶貧貸款的風險是扶貧貸款存在最嚴重的問題,這也是當前扶貧貸款質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公司,或者在現有保險公司業務中增加農業保險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一方面增加農戶和企業對貸款項目的信心,同時為防範貸款風險提供保障。②設立政府事業型擔保公司,專門負責對包括農業政策性貸款在內的各項政策性銀行貸款的擔保業務,以免減少貸款投向盲目性,達到減少貸款風險目的。③設立股份制的擔保公司,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④建立公司+農戶的會員機制,要求以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為龍頭,農戶向企業人股,成為企業會員,公司為農戶貸款擔保,使公司與農戶之間建立不可撤銷的有經濟利益的契約關系,改變過去公司十農戶運做過程中公司不管農戶,農戶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狀態。
(三)對扶貧貸款及項目實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貧貸款是一項政策性、社會性強的扶貧,作為政府應該給予多方面的政策傾斜和經濟。
1、貧困地區,在產業和貸款項目選擇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貧貸款,對於一些社會公益性的貸款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該由國家財政撥款支持建設。
2、稅收是調節經濟職能的重要手段,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發展過程中,理應發揮稅收對扶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在扶貧貸款支持的貸款項目中要實行減稅政策。主要包括:對設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特別是扶貧貸款支持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人,在十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在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對貧困地區內資鼓勵企業、外商投資鼓勵企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銀行扶貧貸款業務應免交營業稅、所得稅。
3、改變貼息辦法。銀行對信貸單位按常規利率收息,財政部門將貼息直接補給承貸單位。改變過去財政貼息不及時足額到位而影響經營行的經營效益。
4、採取積極措施,化解扶貧貸款中的不良貸款。
首先,提高扶貧貸款呆賬准備金比例,增強銀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財政擔保基金和資本金撥補制,對扶貧貸款形成的呆、壞賬和虧損按年給予彌。再次,對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實行剝離或核銷。
(四)加強對扶貧貸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貧貸款的運做過程中,既要體現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優惠政策的實施,又要保證扶貧貸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貧貸款成為救濟款、財政補貼款從而失去貸款扶貧的實際意義。這一方面要提高承貸主體對扶貧貸款項目的認識。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個部門的規定來規范信貸主體、承貸主體、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在扶貧貸款中各負其責,從而加強對扶貧貸款資金的完整、貸款風險的防範、貸款項目合法性和貸款利益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貸款經營,依法扶貧致富。
5. 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具體有什麼困難和問題
(一)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由主要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轉變,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主要指標,引導貧困地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把工作重點放在扶貧開發上。同時,研究建立重點縣退出機制,建立扶貧開發效果評估體系。
(二)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專項扶貧措施要
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三)健全乾部駐村幫扶機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現有工作基礎上,普遍建立駐村工作隊(組)制度。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組),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組)要協助基層組織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各項工作,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落實保障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實現駐村幫扶長期化、制度化。
(四)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加大資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強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項目資金要到村到戶,切實
使資金直接用於扶貧對象。把資金分配與工作考核、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結果相結合,探索以獎代補等競爭性分配辦法。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許可權原則上下放到縣。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台,整合扶貧和相關涉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有效做法。堅持和完善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積極發揮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作用,加大違紀違法行為懲處力度。
(五)完善金融服務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導向作用,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主導產業發展。引導和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在防範風險前提下,加快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規范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貧
困村資金互助組織。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增加財政貼息資金,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進一步推廣小額信用貸款,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和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動金融機構網點向貧困鄉鎮和社區延伸,改善農村支付環境,加快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發展農業擔保機構,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改善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等經營組織的金融服務。
(六)創新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和完善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制度。充分發揮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在社會扶貧中的引領作用。支持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參與扶貧開發工作,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以多種形式參與扶貧開發。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協調協作和監管機制。全面落實企業扶貧捐贈稅前扣除、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等相關支持政策。支持軍隊和武警部隊積極參與地方扶貧開發,實現軍地優勢互補。
6. 2020年幫扶幹部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實施精準扶貧,是扶貧開發方式的重大創新,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和著力點。為深化推進全市脫貧攻堅工作,我們調研組一行,於7月9日-7月12日深入我市部分扶貧村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入戶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已脫貧戶、非貧困戶、幫扶幹部,進行座談了解,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理清精準脫貧工作思路,以便精準發力。現將考察調研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建議報告如下:
一、當前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三大誤差」致貧困戶「出入兩難」
一是入戶調查有誤差。由於受傳統文化的影響,農戶大多有「藏富」心理,僅靠短時間的入戶調查,難以對農村家庭收入完全摸清。加之還有少數群眾有爭當貧困戶思想,有的農戶在識別前將子女與父母戶口分開,導致收入微薄的老年貧困戶增多。
二是精準識別有誤差。找准「人」是精準扶貧的先決條件,從目前的政策規定來看,貧困農戶的識別主要是在鎮、村兩個層面,村幹部是識別貧困戶的關鍵人物。第二輪精準識別過程缺乏剛性標准,有的鎮、村存在識別貧困農戶時盲目採用了逐級分配指標的方法,導致在精準識別貧困戶方面存在偏差,造成一些非貧困戶意見很大。
三是動態調整有誤差。致貧或脫貧是個動態過程,而我們信息及管理機制相對滯後,造成該納入的未納入,該摘帽的未摘帽。一些貧困戶為發展產業,申辦營業執照、購買車輛跑運輸等,按政策規定便成了「硬傷」戶被剔除,導致貧困戶寧可不發發展產業,也不願退出低保戶;還有一部分好逸惡勞、賭博酗酒者、因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致生活無著者被納入扶貧對象,從而帶來價值導向錯誤,一部分勤勞者或盡孝者會降低熱情,產生攀比和坐等要的心理。
(二)「一廂情願」致政策落地「走形變樣」
一是頂層設計為摘貧帽而急於求成。在制訂扶貧政策時頂層設計搖擺不定,政策創新一級一級變形,鎮村幹部在夾縫中工作,沒有什麼話語權,導致責權不匹配的懶政、不敢觸及矛盾、職權錯位等等。
二是「到戶增收」更是一地雞毛。產業扶貧到戶實施難度大,幫扶辦法不對路無法形成規模效益。幾年來扶貧工作重心更多是放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很少強調能力培養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在發展中存在一定盲目性,要麼「一刀切」,要麼無所適從,缺乏發揮自身優勢的好項目。
(三)「機制困惑」致貧困戶「動力不足」
一部分貧困戶缺乏自我脫貧的決心、勇氣和行動,沒能通過有效的脫貧激勵機制,真正把貧困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調動起來。還有少數貧困群眾認為扶貧就是國家給錢給物,你發補貼我到手就花,你發實物我到手就賣,只圖眼前的實惠;甚至只拿錢不做事,存在「等靠要」思想,出現了「上急下不急、外熱內冷淡」的現象。
(四)「政策沖突」致扶貧工作「進退維谷」
我們調查發現:在產業扶貧上大力倡導貧困戶發展養殖業,可與當前環境保護大政策有沖突,一些貧困戶辛辛苦苦建起養雞、養豬等養殖產業,在環保督查中被取締關閉。還有建立生產基地或生態園地、養殖基地等需要流轉土地,但很多已被納入國家農田、林業保護范圍,存在政策沖突,手續批不下來。有部分「脫貧不脫政策」的脫貧戶,仍居住危房,想進行危房改造,但不能享受住建部門危房改造獎補資金政策。
(五)「形式幫扶」致扶貧工作「虛多實少」
一是包保人員層次多,有市區鎮村四級幹部,有黨政部門工作人員,也有教師、醫護人員、行業協會負責人等,人員結構復雜,扶貧政策培訓難,更不便於管理,導致扶貧手冊填寫不規范。有的幫扶幹部一人要聯系五、六個貧困對象,精力有限,不能達到理想的幫扶效果。
二是督查考核不能因地制宜。現在上級督查主要是看檔案信息、扶貧手冊,走訪難免走馬觀花;一些幹部因為表格數字的邏輯錯誤被嚴厲追責是不公平的;還有的督查、第三方評估人員只聽貧困戶意見,不聽扶貧幹部反映實際問題,導致追責存在片面性。處理了一人,打擊了一群幫扶幹部的積極性。
三是幫扶缺乏激勵機制。一些鎮、村扶貧專職幹部人員調動頻繁,不能做到專職專責,只有無限責任,沒有獎勵晉升機制;由於缺乏必要的考核激勵制度,扶貧幹部的後續管理和保障不到位,存在扶貧幹部身入而沒有心入,影響了工作積極性和扶貧效果。
四是扶貧不扶志、扶智。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幫扶人員忽視思想引導,不願做細致的思想工作,不願進行細致的調研幫其梳理發展策略,大都是直接給錢走人。一些貧困戶長期企盼工作隊送溫暖,相互攀比誰的幫扶者官最大、誰送的最多。所送的經費物質不是用於發展生產,而是用於生活開銷或打牌賭博。有則一頓充,明日敲米桶。甚至連送去的種羊、種豬、種子等發展用物資也坐吃山空。
二、對當前精準扶貧工作的建議
(一)做好「加法」,注重脫貧攻堅實效性,讓脫貧攻堅有合力
一是要在脫貧攻堅戰役中下足「綉花」的功夫,鎖定脫貧攻堅不「玩花架子」,幹部思想認識不「跑音走調」,駐村幫扶人員「演好角色」,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和扶貧智庫或專業咨詢團隊,完善扶貧工作考核、獎勵、晉升機制。
二是注重扶貧工作考核的科學性。加大對基層幹部的關懷和保障工作,比如建立互聯網大數據平台,加強行業部門資料庫的互通互聯, 讓數據多跑路,而不能只當甩手掌櫃,把壓力和矛盾都留給基層幹部。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的精準扶貧政策不走樣、不變形, 基層幹部才能靜下來、沉下去,找准「窮根」,治好「窮病」,帶領貧困群眾走向康莊大道。
三是要完善對接、幫扶、引導機制、助推機制。充分發揮好扶貧工作隊的作用,使扶貧工作隊成為「政策漏斗」「精確滴灌」的管道,成為群眾歡迎、幹部滿意的脫貧「催化劑」和致富「助推器」。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參與扶貧,促進社會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聚集;堅持激勵導向提高群眾參與度,運用市場手段推進扶貧開發,鼓勵群眾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發展產業,引導農村致富帶頭人以「傳幫帶」的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促進貧困戶在產業鏈上持續穩定增收,加快實現精準脫貧。
四是建立公正的「雙考核」機制。既考核官員,又考核貧困戶。現在的脫貧的考核機制主要是針對貧困戶屬地的黨委和政府,但對貧困戶個人缺乏考核機制。建立「雙考核」機制,既明確政府職責和獎懲,又明確貧困戶的職責和獎懲,有助於調動雙方的積極性、發揮扶貧工作的制度優勢。
(二)做好「減法」,實施脫貧越線計劃,讓貧困戶出庫
一是嚴格進入、進出機制,加強建卡立檔貧困戶動態管理。貧困人口致貧原因各不相同,有的讀不起書,有的看不起病,有的住危房,有的沒有勞動能力,有的缺乏啟動資金,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而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積極實施有針對性地扶貧,建卡貧困戶之外的貧困人口、邊緣貧困人口,發動引導社會力量進行幫扶,防止出現貧困線上徘徊的人群體。
二是著力加強對貧困對象正確價值的引導。堅持進村入戶宣傳扶貧政策,加強貧困戶帶動示範、先進文化引領,逐步破除部分群眾攀比心態和「等靠要」思想,摒棄「爭當貧困」、「不願脫貧」的不良風氣,形成共謀脫貧的良好局面;著力加強對貧困戶的扶志轉化。運用經濟學手段,「感恩」引導方式,調動激發農村貧困戶脫貧奔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把那些希望靠扶貧資金均沾的富裕家庭剔出來;要把那些因懶致貧的對象剔出來;要把那些因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致生活無著落的對象剔出來。讓大家真正明白,扶貧是助推脫貧的助推器,而不是天上掉餡餅。
三是推動參與式扶貧,提升貧困戶主動脫貧的內生動力。發揮貧困農戶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作用,讓他們有機會或責任根據他們自己的需求與意願參與扶貧開發的全過程,並藉此改造貧困農戶的依賴思想和守舊意識,逐步提高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調整扶貧資源分配辦法,把扶貧資金更多地投向「發展的窮人」,形成資源配置的市場競爭機制。減少以至停止對農戶生產經營項目的無償資金支持,引導貧困人口樹立獨立的市場主體意識,參與競爭意識,逐漸培養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使有限的扶貧資金發揮出最大的投資效益。
(三)做好「乘法」,實施立體發力計劃,讓貧困戶收入整體「越線」
一是加強和完善貧困戶危房改造。在數據清洗及貧困戶入戶核查基礎上,堅持「應進盡進」的實事求是原則,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上不設指標,不按脫貧年限設限,確保危房戶應改盡改。
二是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推動土地流轉,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完善權益保護。支持貧困戶將承包林地、土地通過託管、租賃等多種形式投靠大戶、規模企業,增加務工收入和現金收入。出台優惠政策支持企業到農村興辦農業產業園、農場和各類實體,貧困村可以集體林地、土地入股,貧困戶可以扶貧貸款入股,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貧困戶實現收益保底、按股分紅。
三是探索產業幫扶新模式。按照「區域化布局,規模化建設,產業化經營,全產業鏈開發」的精準產業扶貧思路,推行「1+1+N」脫貧攻堅幫扶模式,即1名包保責任人、1名幫扶結對能人、N項就業解困崗位,通過產業發展帶動貧困戶增收致富,重點打造以苗木花卉、果蔬種植、光伏為主的主打扶貧產業,對因環保問題而關閉的貧困戶養殖場,實行生態補償,支持產業轉移。
四是落實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社會保障兜底政策,持續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簡化健康扶貧兜底政策辦理程序,在各醫院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不能讓老百姓圍著相關部門跑辦各項政策落實的繁多手續,而應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跟著群眾需求做服務。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全覆蓋、多層次、及時有效的助學體系,確保貧困家庭孩子和其他孩子不因交不起學費而輟學,實現一個不落、一分不少。
(四)做好「除法」,實施全方位督導,讓幹部不出事
一是實施全方位監督計劃。轉變幹部工作作風,嚴厲杜絕懶政怠政現象發生,制定完善的扶貧成果驗收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實行定期例行考核,督促提高扶貧幹部工作能力。嚴肅查處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防止幹部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優親厚友、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現象發生。
二是堅持把精準有效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問題導向,合理確定進度,確保脫貧攻堅實效。要對精準識別對象,全面開展檔外對象普查和返貧篩查,切實做到貧困人員一個都不漏掉、非貧困人員一個都不能納入。要對精準幫扶舉措,深入分析致貧原因,對有資源有勞動力但無門路的、因學因病致貧的、無力脫貧無業可扶的、缺基礎設施缺技術資金的以及其他原因的要對症施葯,措施到戶,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和「虛假脫貧」「數字脫貧」。
三是責任要再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持帶頭安排部署、帶頭駐點聯系、帶頭調查研究、帶頭檢查督辦,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
;7. 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精準扶貧是黨中央、國務院新時期對扶貧開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進精準扶貧、建成全面小康是當前最大的政治任務。下面是我收集的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通過在蒼溪縣的調查,結合對全省88個貧困縣的比較分析,當前各地在推進新一輪扶貧開發攻堅上積極性很高、干勁很足,但在如何更好地做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實現從「灌」到「滴灌」上,還有六個方面的共性問題需要重視研究。
1.解決識別誤差和處於貧困邊緣的困難群體問題
做到「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是基礎。按照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2736元的標准識別和確定貧困戶並建檔立卡,既公開透明又簡便易行,但在實際篩選統計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入戶調查誤差帶來識別偏差。由於受傳統文化的影響,農戶大多有「藏富」心理,僅靠短時間的入戶調查,難以對農村家庭收入完全摸清,調查統計人員對數據的採集和在對數據真實性的確認上手段有限,不一定能做到完全精準。加之還有少數群眾有爭當貧困戶思想,有的農戶在識別前將子女與父母戶口分開,導致收入微薄的老年貧困戶增多;二是群眾平均主義心態造成人為「漏統」現象。部分地區評定貧困戶,群眾認為拿了低保再評貧困戶,是「騎了雙馬」,部分基層工作不細致、把關不嚴,導致部分貧困戶被「漏統」;三是處於貧困線臨界值之上的農戶,因病因災極易返貧。從抽樣調查情況看,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剛邁過2736元的農戶仍佔到近2%,這類群體無法直接享受精準扶貧帶來的政策紅利,抗災抗風險能力較弱,容易演化成為相對弱勢群體。
2.影響和制約農村經濟持續增長的突出問題
調研中發現,隨著經濟新常態的來臨,廣大農村尤其是貧困地區也出現了一些影響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制約貧困群眾脫貧奔康的新情況新問題。一是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帶來「空心化」。目前,農村人口普遍向外流動,大多數青壯年長期外出務工,農村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兒童。勞動力的缺乏,已難以推動農村經濟快速發展;二是農村產業結構單一帶來「低收益」。貧困村農民收入主要來源於種糧、養豬等傳統產業,結構單一、農產品附加值不高,農民很難直接從傳統農業中獲利。加之貧困山區新的合作經濟組織發育遲緩、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存在大量「空殼」現象,造成貧困村土地流轉價格低,貧困戶獲得的收益少;三是農村基礎設施薄弱帶來「奔康難」。部分貧困鄉鎮、村地處偏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道路「晴通雨阻」,農田水利設施不完善,靠天吃飯的局面還未徹底扭轉,當地老百姓以「垮垮房子爛泥路,亂七八糟無人顧,烏雞鳳凰都外飛,男人難以娶媳婦」的順口溜來形容他們的生活環境。
3.扶貧攻堅參與性不強和主體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
調研中發現,目前社會和群眾對扶貧開發攻堅的期望值過高,不少人單純認為脫貧奔康只是各級黨委政府的責任。為有效統籌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形成扶貧攻堅合力最大值,必須正視主導性、參與性和主體性作用的發揮,研究破解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部分鄉(鎮)、村黨組織引領帶富能力不足的問題。鄉鎮幹部任務繁重,承擔多個角色,既是組織領導者,也是具體實施者,既牽一條線,也管多個面。有的邊遠鄉鎮還因工作人員流動快,難以保證扶貧攻堅力量。個別村黨支部班子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書記和村主任年齡較大、文化水平低。以蒼溪縣為例,214個貧困村黨支部書記平均年齡52.4歲,大專及以上學歷36人,僅佔16.8%,且黨員平均年齡57歲以上,在扶貧觀念、政策掌握、組織發動、技術指導、服務群眾方面跟不上形勢需要,「老馬拉大車」有心無力;二是一些部門幫扶措施簡單、針對性不強的問題。調研發現,負責幫扶貧困村的一些部門和單位有重資金物資幫扶、輕脫貧內力涵養,重當年增收見效、輕長期規劃扶持的現象。部門性質和行業特點不同,貧困對象受益效果也不同,特別是警察、醫生和教師等群體,由於工作性質特殊,對聯系對象的幫扶往往以送錢給物為主,幫扶效果達不到群眾的心理預期;三是社會扶貧整體呈點多、力弱「碎片化」的問題。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公益扶貧事業不同程度存在功利性,注重形式上的扶貧,加之信息的不對稱和整體聯動不夠,容易產生多頭救助、遺漏救助、重復救助現象;四是群眾主體作用激活不夠的問題。部分貧困群眾缺乏自主脫貧意識,認為扶貧就是國家給錢給物,甚至只拿錢不做事,存在「等靠要」依賴思想,缺乏主動性,出現了「上急下不急、外熱內冷淡」的現象。少數基層幹部對扶貧政策宣傳不夠,還沒能通過有效的脫貧激勵機制,真正把貧困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調動起來。
4.扶貧開發項目資金不足的瓶頸問題
調研中發現,缺項目資金是目前制約貧困地區脫貧奔康的一大瓶頸。一是專項資金條塊分割來源分散,整合難。各種項目資金在審批、撥付、管理、驗收等程序要求不一樣,地方政府只能將「買米的錢用來買米,打油的錢用來打油」,導致「小股匯不成大流」,無法集中力量辦大事;二是縣鄉本級財政體量不足,配套難。貧困縣大多屬於「吃飯財政」,90%以上的項目要求地方配套資金。迫於收支矛盾、新增債務等多重壓力,有的基層幹部對項目資金「既盼又怕」,有的項目因地方財政拿不出配套資金而放棄申報;三是扶貧項目對社會資本吸引力小,融資難。扶貧項目投資回報率低、周期長、潛在風險多,吸引社會資本投資難度較大。縣級融資平台發展程度低、融資平台缺乏,受信用等級所限,金融環境相對滯後,加之農民缺乏有效的資產抵押和第三方擔保,很難從金融機構獲得有效融資。
5.對脫貧摘帽後政策削減帶來的返貧擔憂問題
調研中反映,各級脫貧奔康的目標已經確定,時間表和路線圖都十分清晰,但對提前實現脫貧摘帽的激勵措施還不明確。一是各級政府沒有明確脫貧摘帽的相關數據指標。目前省上對貧困縣下達了減貧任務,但尚未出台明確的脫貧摘帽退出機制。2014年試行的《四川省貧困縣農村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辦法》中,也沒有對工作目標、保障目標、成效目標提出明確的量化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應以什麼標准對貧困村、貧困戶脫貧進行驗收。隨著經濟增長和物價指數的變化,每年應按多大增幅才能如期完成脫貧任務,沒有具體參照標尺,因此幫扶措施和力度難以做到精準有效。若以縣為單位,各自根據扶貧規劃和實際情況測算出相關指標並付諸實施,如果與省上未來出台的脫貧指標不一致,很多基層幹部擔心相關工作將重新返工;二是脫貧摘帽後鞏固期的壓力預期造成「摘帽減政策」的擔憂。有的基層幹部認為,脫貧摘帽後扶持政策、項目資金遲早要減少,加之目前沒有明確對率先脫貧縣(市、區)的獎勵機制,因而對率先脫貧摘帽心存顧慮,擔心貧困邊緣人口由於無法預期的疾病、自然災害等影響會再次返貧,部分幹部對主動摘帽的積極性不高。
6.一些幹部中固有的「路徑依賴」導致粗放扶貧問題
推進扶貧開發攻堅,幹部是決定因素。實現省委確定的脫貧奔康各項目標任務,廣大幹部的能力素養還需要加快提升。一是在思想觀念上需要進一步革新。調研中反映,部分基層幹部對扶貧攻堅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對新階段的扶貧政策把握不準,用老眼光看待新扶貧,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認為扶貧就是送錢送物、拆舊建新、修路架橋,導致扶貧資源配置失序和工作效率低下;二是在工作方法上需要進一步改進。認為群眾「窮根」難拔、「窮病」難治,扶貧短期難以見效,習慣性地用抓示範點代替精準扶貧,搞盆景式、插花式、堆點式扶貧。有的扶貧項目資金沒有完全用到刀刃上,造成點上錦上添花,面上推進卻明顯滯後;三是在對症下葯治窮病上需要進一步強化。部分地方「因地制宜、一戶一策、標本兼治」的精準脫貧規劃和措施還沒有具體落地,或者乾脆把扶貧規劃當擺設,說一套做一套。有的地方還是按照傳統的思維,均衡用力、「撒胡椒面」,統籌不夠;四是在對精準扶貧的.認識把握上需要進一步提高。有的基層幹部對精準扶貧認識不到位,補短板的意識不強,認為只要通過持續發展就可以解決扶貧攻堅中的所有問題,仍然用重大項目驅動發展效應來掩蓋精準扶貧困境。調研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扶貧攻堅重點項目清單里列的多數是招商引資項目、重大工程項目,片面地用發展項目來代替精準扶貧項目。
對策建議
筆者在調研中深切感到,精準扶貧對實現全面小康意義重大,必須結合實際,重視研究扶貧開發攻堅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提出解決的對策和措施,推動省市委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地。
1.堅持對象精準、分類明確,聚焦「六個精準」
全力推動扶貧攻堅規劃落實落地對象精準是落實「六個精準」的前提,蒼溪縣完善識別評定辦法,對貧困戶基礎數據進一步全面摸底調查,確保貧困對象識別准確無遺漏。建立貧困人口資料庫管理系統,切實加強建卡立檔貧困戶動態管理。一是著力消解「政策性貧困級差」。積極實施有針對性地扶貧,對調查中確定的建卡立檔戶之外的貧困人口、邊緣貧困人口,發動引導社會力量進行幫扶,杜絕出現宣布脫貧奔康後還有群眾仍在貧困線上徘徊的窘境;二是著力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堅持進村入戶宣傳扶貧政策,加強黨員幹部帶動示範、鄉村先進文化引領,逐步破除部分群眾攀比心態和「等靠要」思想,摒棄「爭當貧困」「不願脫貧」的不良風氣,形成干群一心、共謀脫貧的良好局面;三是著力實現對農村「懶人」的扶志轉化。對少數四肢健全但不願通過勞動致富,處於貧困線以下的農村「懶人」,探索實施「有責任的扶貧」機制,制定責任清單,以量化勞動量、社會公益活動參與度、子女升學率等方式,由村民監督委員會評比打分,作為其享受國家扶貧政策的重要依據。運用經濟學手段,調動激發農村貧困「懶人」脫貧奔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激發農村經濟內生活力
堅持把脫貧解困和致富奔康結合起來,兩步並作一步走,立足資源稟賦,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動新村建設和產業發展齊頭並進。突出規劃引領,統籌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生態保護和鄉村風貌改造,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梯次推進。在新村建設上,本著「宜聚則聚、宜散則散」,體現小規模、微田園、組團式山區村落特點,打造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內涵的民居。在產業發展上,本著「突出特色、農旅融合」,打造戶成園、組成片、村成帶、鄉鎮成規模的主導產業。大力推廣蒼溪縣現代農業園區「一區四園」綜合開發模式,綜合打造特色產業園、休閑旅遊園、科技示範園和創業孵化園,輻射貧困散戶發展產業、進園務工,多渠道實現農民增收。不把貧困區域經濟發展,簡單地等同於區域內產品與勞務產出的增長和農民人均收入的增加。
3.堅持統籌調度、整合資源,集聚各方力量支持參與扶貧攻堅
扶貧攻堅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在規劃設計、安排部署、統籌協調、重點投入、考核驗收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又需要各級各部門協同配合、真幫實扶。同時,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蒼溪縣在扶貧攻堅中,探索建立的「縣級統籌、鄉鎮主抓、群眾主體、部門聯動」的機制,較好地發揮了扶貧攻堅責任主體、實施主體和群眾主體的作用。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解決好「怎麼扶」的問題。建立扶貧目標、任務、資金、權責「四到縣」制度,提高縣級黨委、政府對扶貧資源的統籌整合能力;二是分解落實各級各部門的扶貧開發責任,解決好「誰來扶」的問題。建立扶貧開發統計監測和績效評價機制,進一步督促調動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1名聯系領導、1個駐村幫扶工作組、1個駐村幫扶單位、1名「第一書記」,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責任;三是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解決好「都來扶」的問題。積極培育多元社會扶貧主體,建立特困人口社會幫扶信息平台,及時通過網路、媒體布特困對象扶貧需求和社會幫扶動態,提高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精準性、有效性。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參與扶,促進社會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聚集;四是堅持激勵導向提高群眾參與度,解決好「自己扶」的問題。運用市場手段推進扶貧開發,鼓勵群眾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發展產業,引導農村致富帶頭人以「傳幫帶」的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促進貧困戶在產業鏈上持續穩定增收,加快實現精準脫貧。
4.堅持探索實踐、廣開渠道,以多元投入破解扶貧開發資金制約
進一步拓寬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的融資渠道,解決扶貧開發攻堅「錢從哪裡來」的問題。一是推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優先向貧困縣傾斜的政策連續不變。允許符合政策的秦巴山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結余指標,優先在省內一線城市掛鉤使用。支持規劃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改善等專項債券發行項目。對於縣級平台實力弱、融資難的地方,可採取「以市帶縣」的方式發行項目收益和國家專項債券,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二是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工商資本、民營資本、社會資本投向基礎建設領域,破解因扶貧專項資金來源分散、需求面大而對地方投入不足的問題。有效整合金融資源,強化覆蓋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便利化特惠金融政策措施,延伸金融服務鏈條;三是千方百計撬動金融資金投放。把財政直接補貼的項目資金更多轉變為政策性貼息、擔保資金和風險補償基金;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抵押登記服務平台,適度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試點。擴大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投放規模和范圍。引導農業擔保公司、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優先向從事扶貧開發的龍頭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試點推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模式,多渠道增加金融對貧困戶發展的支持;四是嚴格監督管理。加強對扶貧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巡迴督查,確保項目落實精準到位、資金使用精準到位,防止跑冒滴漏。
5.堅持著眼長遠、脫貧奔康,以扶貧政策的持續深化助推持續發展
改變「脫貧即斷奶」的「反向激勵」,實施「扶上馬再送一程」的「正向激勵」。一是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研究出台檢驗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解困的指標體系和操作辦法,明確貧困縣、貧困村退出標准;二是堅持扶持力度不減。保持對貧困縣扶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進一步加大對貧困縣的投入力度,給予差異化的政策支持;三是獎勵鼓勵率先脫貧。出台脫貧減貧激勵政策,對提前實現脫貧的貧困村、貧困戶,給予一次性獎勵。試行「摘帽」績效與政績考評掛鉤,對提前「摘帽」的縣鄉領導班子給予表彰鼓勵。
6.堅持選好育優、建強隊伍,進一步提升貧困地區幹部群眾開放意識和能力素養
精準扶貧的推進,是扶貧思路之變,是發展理念之變,也是選人用人和考核評價幹部之變。一是堅持把扶貧開發工作實績作為選用幹部的重要依據。注重從扶貧開發一線考察識別幹部,對工作全心投入且成績突出的提拔重用,對工作不力甚至弄虛作假的嚴肅問責。注重把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基層經驗豐富、作風務實的幹部選配到鄉鎮、村級領導班子中,對重點貧困鄉鎮應選配那些熟悉農業產業、旅遊發展、村鎮建設、農村金融、群眾工作的領導幹部。注重加強對「第一書記」隊伍的考核管理,選派的「第一書記」中優秀的可進入鄉鎮黨委班子,確保扶貧攻堅力量充實、引領能力強;二是全力推進貧困地區幹部人才培訓提能。建立專門的人才培訓基金,開設專門的基層幹部和扶貧人才培訓班,加強同高校、
科研機構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合作,對扶貧人才因材施教、分類培訓,提升基層幹部和人才精準扶貧政策水平和實踐技能,激發扶貧「造血」潛力;三是優化貧困地區人才引進激勵政策。對有意願回貧困鄉鎮、村工作的貧困地區大學畢業生,在大學生「村官」招考、公務員錄用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加大在外創業優秀人才回引力度,優化創業環境,鼓勵各地建立回鄉創業園,多渠道引進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隊伍。通過「人才+項目」、「人才+基地」、「人才+產業」等創辦實體,開辟綠色通道,給予政策優惠支持。
我縣在開展精準扶貧工作中,向我鎮8個村都派駐了駐村工作隊,首次實現了駐村工作隊對貧困村、貧困人口的兩個全覆蓋。通過開展對貧困戶的摸底建檔立卡,解決了「扶誰的貧」的問題;通過開展結對幫扶,解決了「誰去扶貧」的問題;通過對扶貧對象實行精準化幫扶,將「漫灌」式扶貧轉變為「滴灌」式扶貧,形成了扶貧開發的強大合力,取得良好成效。但當地部分幹部群眾「等、要、靠」思想嚴重。貧困村裡基礎設施條件落後,產業支柱缺乏,氣候條件惡劣,生存資源匱乏,安居難、運輸難、灌溉難、飲水難、行路難、求學難、求醫難等7個「攔路虎」嚴重製約著農民的生產生活。隨著精準扶貧工作的深入,由於扶貧資金投入不足導致駐村工作隊缺乏服務手段;村級集體經濟實力薄弱,村級集體經濟普遍為零,「無錢辦事」的問題十分突出;三年時間內所有貧困戶都要脫貧等等原因,必然出現貧困戶是否能夠穩定脫貧、走出「扶貧-脫貧-返貧」怪圈問題。
建議:
一是深入推進駐村幫扶與精準扶貧深度融合,切實解決「無錢辦事」的問題。在縣屬范圍內對扶貧項目實行「鄉鎮申報、縣級審批、鄉村實施、鄉鎮初檢、縣級驗收、鎮級報帳」的管理體制。其核心就是以村為基礎,鄉鎮申報及實施項目,並且把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的意見作為項目申報的必備條件,否則,縣級扶貧部門將不受理所申報的項目;
二是實行駐村工作隊「四個全程」。在堅持規劃引領和發揮貧困群眾主體地位的前提下,通過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議」等方式,實行駐村工作隊「全程參與項目申報、全程指導項目實施、全程加強項目監管、全程督促項目評估」等扶貧項目資金「四個全程」管理,加大項目公開公示力度,有效提升駐村工作隊行為能力和群眾的內生動力,促進精準扶貧和駐村工作的深度融合,把黨的強農惠農富民和扶貧開發政策落到實處;
三是深入推進駐村幫扶與「隊伍」建設深度融合,切實解決「無人辦事」的問題。一是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隊。採取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辦法,重點整頓軟弱渙散和處於癱瘓狀態的村黨支部,不斷提高村支兩委班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扶貧工作隊,為長效脫貧打下堅實組織基礎,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扶產業就是扶根本,大力推進山地特色農業建設,注重短平快的特色產業,又要注重長期產業的發展,實現農民有長期增收項目的結合。探索「公司+合作社+農戶」、「公司+扶貧龍頭企業+農戶」、村企合一、農工商貿工農一體化等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同時,對有貸款需求的建檔立卡扶貧對象,通過銀行支農再貸款,實行「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抵押,對基準利率扶貧貼息」政策,逐步解決貧困戶貸款難、貸款成本高的問題。
四是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的全程監管作用。圍繞扶貧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資金撥付、報賬、實施、監管、驗收、績效評價等重點環節,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的全程監督作用,從源頭全面加強監督檢查,切實避免「長官意志」,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各職能部門要主動公開扶貧項目申報條件,嚴格項目申報程序,切實做到對扶貧項目資金申報「最先一公里」和實施「最後一公里」全程接受監管,讓精準扶貧充滿活力,切實做到陽光扶貧、公正扶貧和精準扶貧,使所有貧困戶真正脫貧。
8. 農村貸款扶貧政策是真的嗎我需要承擔什麼風險呢!
農村貸款扶貧政策是真的。這是國家精準扶貧中的金融扶貧,主要針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是鼓勵、支持貧困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的一項政策,貸款期間產生的利息由國家財政承擔。
基本上是不承擔風險的。但是,扶貧貸款由於是鼓勵發展產業,所以貧困戶不能挪作他用。扶貧貸款在三年之內按期還款,也是不要利息的。但是需要先由從農戶個人賬戶劃扣貸款利息,再由國家財政補貼給貧困戶。貧困戶注意還款時間,不要逾期。逾期後的利息按正常貸款利息由個人繳納。
9. 貧困戶為什麼貸不到款
錢在圍著有錢人轉,窮人想貸款那是夢想,沒有抵壓,擔保體想貸出一分錢,這就是有錢人永遠有錢,窮人永遠是窮人。
目前我國各地區基本上均是可以申請辦理貧困戶創業再就業貸款的,你借貸目的是建設豬舍屬於創業,如果的達到貧困戶標准完全是可以去,當地村委會提交申請經過鄉鎮批准後在去,相對應的銀行即可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辦理手續相對來說也並不是很復雜,貧困戶首先需要了解,當地哪家銀行發放貧困戶貸款,一般情況下詢問村委會成員即可,如果村委會不知道的情況下,可以去當地以上三家銀行營業網點或撥打當地營業網點客服電話詢問,是否可以辦理貧困戶貸款業務。
各地區貧困戶貸款雖說政策多多少少有些不同,但是所需材料基本相同,夫妻雙方個人徵信良好無任何信用記錄 (例如消費貸款信用卡等如果個人徵信上有這類借貸記錄不屬於貧困戶借貸標准,個別地區不卡這些), 其一:需要村委會以及鄉鎮出具貧困戶證明,其二:擔保人大多數地區需要1-2個自然人擔保 (除申請人外夫妻雙方即可) ,不過個別地區無需擔保人需要共同借貸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三戶互相擔保 (簡稱三戶聯保) 。
綜上:貧困戶只要符合貧困戶創業再就業標准,均是可以辦理貧困戶貸款的,如果貧困戶無法辦理貧困戶貸款,多數是某些方面已經脫離了貧困戶借貸標准。貧困戶貸款屬於無息貸款,各地區發放貧困戶貸款的時候,審核相對來說也比較嚴格的,只要申請人符合貧困戶借貸標准不過過於擔心,只要准本足夠的材料即可向辦理貧困戶貸款發放銀行提交申請即可,大多數地區貧困戶貸款審核帶放款周期15-30個工作日,時間的長短其主要取決於當地辦理貧困戶貸款業務的人群多與少,以及實地考察所需時間。
現在針對農村貧困戶有一項信貸,叫扶貧小額信貸。是專門針對貧困戶發展產業的一項貸款。
一是信貸貧困人口要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我們知道現在農村有一部分貧困戶年齡較大,屬於老年貧困戶。那麼如果貧困戶家庭成員年齡不在18-65周歲之間,肯定是無法申請信貸的。
二是貧困戶申請小額信貸人必須要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就拿阿麗所駐村來說,有一戶貧困戶,兒子有嚴重癲癇,沒有勞動能力,父母都已經年過70歲。最近幾天這個兒子來村委會說要貸扶貧小額貸款,那當然是無法申請的。因為這一家都沒有勞動能力,沒有償還扶貧貸款的能力。
三是貧困戶小額信貸的用途要用來發展產業。扶貧小額信貸的目的就是來幫助缺少發展產業資金的貧困戶。比如農戶准備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或者准備開個門店做生意等,均可以申請。
而有些貧困戶申請小額信貸的目的是為了裝修易地搬遷房,或者貸款用來吃喝玩樂了,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允許的。
四是貧困戶在其它銀行沒有貸款未還的情況下,才沒申請扶貧小額信貸。也就是說如果貧困戶在申請小額信貸前,已經在銀行貸款並至今未還。這種情況下也是無法申請的。
最後,貧困戶要有良好的信用,是申請扶貧小額貸款的重要條件。現實中,有些貧困戶滿足以上4條。但是貸款本人不務正業,屬於混吃混喝的人,這種人信用太差,也是沒法申請的。
所以扶貧小額貸款是為了幫助貧困戶發展產業脫貧致富的項貸款。雖然3年免息,但還是要還的。貧困戶也是可以申請扶貧小額貸款的,但必須要滿足以上5方面的條件。如果不滿足以上5條就無法申請到小額扶貧貸款。題主可以對照以上5條,分析貧困戶貸不到款的原因。
很多人會說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