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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局查客戶貸款資料

發布時間:2023-05-06 21:49:04

1. 北京銀保監局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部分 購房 者為填補房屋交易資金缺口或進行套利,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為購房款或『過橋』資金; 部分非法中介參與其中牟利,為違規行為推波助瀾……」北京銀保監局已注意到近期出現的相關輿情,針對輿情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開展大數據篩查,並就篩查發現的疑點線索向轄內銀行機構下發監管提示函,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同時,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 房地產 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北京銀保監局還將結合銀行自查及監管核查情況,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近年來,北京銀保監局圍繞去杠桿、治亂象、源、強服務、防風險的監管路線圖,綜合施策、主動作為,積極配合維護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一是保持房地產及相關領域信貸合理增速。持續督導轄內銀行業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精神上來,嚴格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規范開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2020年,北京轄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及個人經營性貸款全年增速分別低於全國9.0、14.3和6.2個百分點。二是對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消慎問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運用大數據技術主動出擊,結合非現場監測數據,綜合採取窗口指導、現場檢查等多種措施督導信貸業務規范發展。持續開展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個人信貸資金態橋答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對違規銀行機構依法從嚴頂格處罰,同時嚴格執行機構與人「雙罰」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等行政處罰,加大監管震懾力度。三是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印發《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公約》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引導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改變過去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四是「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綜合考慮銀行資本水平和業務發展能力,科學測算指標合理性基礎上,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明確了轄內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導相關銀行在滿足首都居民「剛帆慧需」的前提下,穩健開展房地產相關業務。

2. 北京、上海、深圳接連出台房貸政策:嚴查個人信貸資金

近日,多地出台措施,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

在北京,針對媒體報道有關購房者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為購房款的現象,北京銀保監局近日表示,將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積極配核戚合維護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 健康 發展。

上海銀保監局近日也發布有關進一步加強個改襪陵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近日再發通知,要求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核查收入證明、購房款來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勸退好大償債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購房人。購房者違規獲取購房資格,將被停止使用深圳市「購房意向登記系統」以及合同網簽系統三年。

來源/央視 財經

編輯/樊宏偉

3. 百萬級罰單!貸前調查不盡職 某分行被罰300萬元

日前,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公開現象表顯示,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行為違法違規,某分行被罰款300萬元。

在整個放貸過程中,貨前調查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和環節,是貸款發放的基石,對貸款決策影響重大。貸前調查是拓展客戶發貸款的第一道關,是防範風險,減少壞賬的重要前提,其調查的直實性和可行性,對貸款的安全性意義重大,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

01

存在問題

1、未對客戶資料進行認真全面核實

包括未對客戶提供的身份證明、授信主體資格等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核實,未對證明客戶貸款用途的合同文書進行核實,未對抵押物權證合法性真實性進行核實等。

2、未對借款人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情況進行調查分析

在實踐中,銀行為了規避集團客戶和關聯企業客戶授信集中度指標,往往故意未在調查報告中詳細記載和分析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或者是由於信貸人員對業務和法規不熟,理解不透,不知道要在調查報告中分析借款人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情況,導致出現合規風險。

3、未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

在實踐中,仍有銀行,尤其是城商行、農商行等,往往會忽視對客戶的信用等級評定,這與「三法一指引」的要求明顯相悖,且也不符合銀行自身風險管理需要。

4、對重大信用記錄調查審查不嚴

重大信用記錄審查一方面能看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判斷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從歷年監管處罰案例來看,「向有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是信貸業務監管處罰的重災區之一。

5、未對流動資金借款人進行營運資金需求測算

在實踐中,有未對流動資金借款人進行營運資金需求測算或超需求量測算額度為客戶放款的情況發生,並被監管部門處罰。

02

如何應對

1、聽取借款申請人的介紹和講述

在調查過程中,大部分客戶往往會主動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或者客戶經理要求客戶進行情況介紹)。這個時候,客戶經理所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細致的聆聽,並稍加引導,讓客戶主動的介紹其成立時間(或從業時間)、股權構成、發展經歷、經營模式,以及近兩年的生產經營情況、銷售利潤、存在問題、發展規劃及借款用途等。在這一過程中,客戶經理可就其中未能聽清或者感興趣的內容開展進一步的詢問和交流。

2、查實借款申請人相關資料

在「聽」的基礎上,客戶經理需要進一步查實借款申請人的相關資料。這一步驟的工作內容包括:查看客戶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貸款卡等的原件,並注意有無年檢記錄;查看客戶的財務報表(如果是審計報告,應當關注附註的內容),並與剛才客戶介紹內容進行核對;查看客戶的資質證明材料(如建築企業或者房地產的資質證書,商貿流通企業的代理資格證書,生產加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同時,也應查看客戶與生產經營相關的采購合同、銷售合同、施工合同等。

3、核實借款申請人信息真實性

實地驗證匯報材料和申報材料中所列內容的真實性;實地驗證抵押物、質押物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及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在實際的信貸工作中,就多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企業負責人在銀行信貸人員面前口若懸河,本來規模不大、口碑一般的企業,卻說要引進風險投資甚至整合上市。報表反映的資產規模和經營利潤令人乍舌,但當要求其拿出真實的銀行對賬單和納稅發票時,卻又推三阻四。所提交的合同標的金額動輒上千萬元,要求其提供證明合同真實履行的付款或者收款憑證時,卻又拿不任何有說服力的證明出來;在本行結算賬戶上的現金流也非常有限,同行口碑反應一般,跟負責人的描述不符。對於上述情況,如果沒有合情合理的解釋,那麼銀行對此類客戶的申請應當慎之又慎。

4、分析借款申請人經營效益及貸款風險

通過上述三個階段的調查了解,客戶經理可以對客戶的經營效益及貸款風險做出相應的評價。同時,結合客戶在銀行的存款、基本賬戶及中間業務收入等綜合效益的情況,考慮銀行的信貸規模、區位特點等因素,做出貸與不貸、貸多貸少、貸長貸短的判斷。

另外,考慮到當前的信用環境,貸前調查做到「軟硬兼施」,綜合判斷:既要重視所收集的客觀性資料,如數據、報表、文字等「硬性」方面,又要重視 社會 輿論、行業評價、鄰里口碑等難以用數據、文字反映的「軟性」因素。利用「硬」性資料的准確性,結合「軟性」資料的靈活性,對借款申請人的情況做出客觀、全面的評價。

03

同業案例

為夯實信貸管理基礎,有效防範信貸風險,A農商銀行積極推動「四個中心」建設,不斷推進貸款流程化、規范化、專業化,有效提高辦貸效率,推動信貸業務高質量發展。

落實崗位職責,明確調查重點,嚴格實施貸前調查。該行嚴格落實雙人實地調查制度。貸前調查嚴格實行「A、B」崗制度,杜絕盲目簽字,履職流於形式問題;貸前調查要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充分藉助行內、行外大數據信息,做好客戶信息的交叉驗證。切實強化第一還款來源調查。營銷調查人員要重點分析借款人現金流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確保第一還款來源充足。充分識別企業關聯關系。堅持實質大於形式原則,加大運用各類數據進行交叉驗證,有效識別企業之間的關聯關系,如實客觀進行統一授信。

突出審查重點,明確審查方式,提升審查審批質效。審查審批作為貸款全流程的關鍵環節,要充分發揮崗位制衡和風險防控作用。通過現場審查有效防控風險。對新增額度較大的貸款,要實施現場審查,全年深入評估風險,強化風險防控。通過電話核查驗證貸款真實性,驗證貸款是否本人申請、本人使用、貸款用途等。

合理配備人員,落實放款條件,把好資金支付關口。合理配備放款中心人員,該行根據實際工作量,合理配備放款人員,原則上放款人員覆蓋網點不超過兩個。嚴格落實貸款審批條件,認真審核金額、期限、用途等放款要素。全程參與抵質押登記辦理,加強對貸款用途的監督。

細化檢查要求,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升貸後履職。該行單獨設立貸後檢查中心,進行預見式管理,前移風險防控關口。一方面對新增大額貸款或大額貸款實施現場檢查,另一方面對存量貸款或小額貸款進行電話回訪。在做好現場檢查和電話回訪的同時,要充分藉助系統非現場監測模型,加大對全部貸款的非現場監測力度。

04

解決方案

銀聯信獨家出品的《商業銀行金融政策及風險動態追蹤》為國內各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他相關單位和組織提供的風險管理參考,對當前最新金融政策進行解讀,對焦點風險事件進行分析,從金融政策法律解讀、重大風險案例解讀、商業銀行風險提示、本周處罰動態追蹤四個角度出發,幫助銀行人積累風險管理案例經驗、提高風險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領會政策意圖,最終達成提升讀者風險管理水平和改善銀行風險管理工作兩大目標。

《商業銀行金融政策及風險動態追蹤》報告以周度的頻度對該周的金融政策、風險事件、風險案例、處罰情況進行了匯總分析,內容精煉、時效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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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貸款會上徵信,銀監局會不會管

去銀行貸款,如果逾期還款,毋庸置疑是會在徵信記錄中留下污點的。但是小額貸公司是否上徵信,
還要取決於小額貸公司有沒有和央行的徵信介面對接。
在銀監會官網中陸續公布的行政處罰中,由於個人貸款資金挪用被處罰的銀行不在少數。

5. 貸款銀保監會會審查嗎

會。銀保監會二李畝季度發布《關於開展信貸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會對信貸管理進行專項檢查。貸雹粗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哪肆森種信用活動形式。

6. 銀行能在未經本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查詢個人的信用記錄嗎

當然是不可以的,只要不授權的話,是不可螞閉以私自查詢的。但是銀行就算是查詢了,外人也帆物搜是無法知曉的。不過銀行一般不會閑的,態歷沒事兒去查一個人的信用記錄。

7. 銀保監局因辦案需要能查個人流水嗎

需要。
除了執法部門可以申請對銀行交易業務進行監控之外,銀保監會也有權銀行個人存款業務進行監控,主要是為了反洗錢等金融犯罪活動,根據相關規定,個人存取款業務單筆超過20萬元就會觸發國家反洗錢中心監控門檻。
銀行會本身是不會對個人銀行卡的流水進行管理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銀行會查不到個拍肢喚人卡的任何信息。但是,銀襲凱行會對本行客戶的賬戶、流水進行飢租管理與監控,發現一些可疑的賬戶(比如涉嫌洗錢),會上報給監管機構。還有,如果銀行需要,會要求銀行提供相關數據進行檢查,銀行有配合的義務。

8. 銀監局調查銀行高管時,能否查到其個人在各個及家人在銀行的賬務流水和貸款情況

當然可以的,可是一般不會查這個是個人隱私,除非人家犯案或舉報後才可以查。

9. 北京銀保監:將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北京銀保監局1月30日表示,將嚴查個洞寬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 房地產 市場。

新媒體了解到,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注意到近期出現的相納塵亮關輿情,針對輿情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開展了大數據篩查,並就篩查發現的疑點線索向轄內銀行機構下發監管提示函。

其中,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同時,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

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北京銀保監局還將兄羨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10. 銀行是怎麼查出來,個人通過消費貸進行房屋購買的

銀行查消費貸用途的方法:查轉賬記錄,順藤摸瓜,從a賬戶查到b賬戶,從b賬戶查到c賬戶,從c賬戶查到d賬戶……,直到發現某個賬戶,用這筆消費貸的錢直接買房了。這時,銀行就會要求借款人歸還貸款。

炒房客申請消費貸,申請材料這一塊肯定是齊全的,不然銀行不可能放款。

蹩腳的炒房客,都是倒在銀行下款後的操作上。蹩腳的炒房客所有的操作都是通過轉賬匯款,處處留下資金流向痕跡。聰明的炒房客會通過取現操作,斷了銀行的檢查線索。消費貸下來後,聰明人會去銀行取現,然後把錢存進其他銀行賬戶。

事實上,用消費貸買房,這是長期客觀存在的現象,根本不可能禁止得了。舉個例子,某企業主手上有300萬資金,通過銀行再借300萬消費貸,這時他手裡總共有600萬。

他用自己的300萬買房,把消費貸借來的300用在企業經營上,這種情況下,這個企業主完全不違規。

銀行查的是那些蹩腳的企業主,他們自有資金幾乎為零,注冊一個空殼公司,向銀行借消費貸300萬,直接用這筆錢投資買房,這樣的企業主,自有資金幾乎為零,完全是在空手套白狼,他們炒房的風險巨大,資金鏈隨時可能斷裂,而且,他們連怎麼規避風險都不知道。

無論是投資、創業還是做生意,都必須自己有本錢,銀行只會借錢給有本錢的人,懂得規避風險的人。

借消費貸買房會被銀行查到,這樣的人根本不是合格的投資者,也不懂得規避風險,不尊重 游戲 規則。

個人通過消費貸去買房子,如果銀行想去查,是非常容易查證出來的。現在說起這個問題,那麼過去難道沒有這種事情嗎?過去銀行也能查出來,但是銀行不會主動去查。這就是我們的監管真正下了狠心之後,那麼那些違規的現象自然就會被浮出水面。

1.違規的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現在一般房價買賣都離不開房產中介,而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其實他們是有時候合二為一,有時候分工協作。大家應該有過體會,當你在銀行很難借到款時,貸款中介反而很容易就幫忙銀行審批通過了。那麼在經營貸違規進入房產買賣過程中,這兩者合起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們會按照銀行要求包裝借款人的各項材料。指導借款人進行款項的各項轉移以及成功購買房產。

2.有著考核壓力的銀行貸款。從去年開始,國家提出要扶持中小微企業,要加大對於個人低息貸款的發放。其中是下了很多考核性的指標,而且利率也是不高的,如果算上優惠扶持政策,甚至可能比房屋按揭抵押貸款的利率很低,低於5%以下。不少銀行其實是進行了合同的精心設計,一方面將小微企業經營貸發放支小微企業主的公司賬戶中,另一方面要求以房產作為抵押擔保。這樣銀行的貸款也就放出去了,任務也完成了,同時還有擔保物和抵押物,風險也減少了。

3.炒房牟利的投機客。按照很多城市的限購政策,房屋起手付款要求的金額很高,有時候甚至能達到7成以上。那此時投機客就會想到通過經營貸套出貸款,買到房子後。當房屋升值之後再出售,歸還貸款,謀取到了房屋的增值收益,甚至還可以謀取到貸款之間的差價(低利率的經營貸與正常利率的房貸)。

在監管部門專項打擊之下,銀行不敢違規,怕受到監管的專項處罰。此時只要去查得到經營貸的企業賬戶,其資金流向,那就一目瞭然了。例如貸款需求是補充流動資金、購買設備、歸還貨款、商業保理。但實際這筆款項最終通過」公劃私「方式(也就是通過企業賬戶發給了私人賬戶),那麼就是違反了貸款用途。按照當初的貸款合同,銀行就有權提前收回貸款,結束貸款合同。

」房住不炒「,是一個堅守的底線。如果是剛需需求,那什麼時候買房都可以,而且還可以申請到低息的公積金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利率都很便宜。所以正常購房是不可能申請經營貸的,因為經營貸的期限都不長,最多也就三年。對比高達20年30年的按揭貸款來說。那相當於每次還款都要去籌措一大筆資金,還要冒著再次申請不下來的風險。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講,借出了經營貸去買房子的購房者一般都不是正常的購房者,大多數都是炒房客。此次監管部門的打擊真正叫精準打擊,剛需購房人群不受到波及。這真是一個好政策。

銀行其實自己最清楚多少消費貸流入了房市。

因為很多銀行貸款業務員手把手在教個人用戶怎麼套消費貸買房。這些一般私下是留了底的。

對銀行來說,貸款拿去買房,風險是可控的;貸款拿去做實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才是真正的「不良資產」,容易引起壞賬。

所以作為銀行,他會怎麼選。巴不得個人拿貸款去買房呢。但是作為監管部門和中央銀行,這與初衷是背道而馳的。央行給商業銀行提供額度是為了救實體經濟,而商業銀行拿著央行放出來的水卻鼓勵個人拿去炒房,那麼結果會怎樣?

該做實業的不去做實業,大家一股腦兒都拿著放出來的低息貸款去炒房。一線房子一漲再漲,投機行為盛行,長期以往實體經濟凋零,傾巢之下豈有完卵。

所以現在銀監會要求銀行自查,把風控收一收。上面不是不知道資金流向,但是因為各個行業都是心懷鬼胎,加上各方利益錯綜交叉,所以才導致部分地區「睜隻眼閉隻眼」的情況出現。

因為今年的疫情基本可以控制住了,之前放出去的水該適當收一收了,所以才有了嚴查消費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的事件,今年的水多容易造成通脹,所以那些「違規」消費貸該提前還款了。

至於怎麼查出來的,各大銀行自己私下的小本本記的最清楚不過,否則銀行風控部門該下崗了。

我先舉幾個例子,大家便一目瞭然。

1、客戶A在銀行申請了消費貸,資金到賬後,A拿著卡直接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2、客戶B在銀行申請的消費貸到賬後,立馬轉到了另一個銀行的賬戶上,然後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3、客戶C在銀行申請了消費貸,資金到賬後轉到了配偶賬戶上,然後配偶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4、客戶D在消費貸款到賬後,在銀行預約取現,然後帶著資金去另一家銀行存起來,之後再去售樓部付首付。

這是幾種大家常用的手法,說實話都很小兒科,銀行肯定已經掌握了相應的監察方法。

有些人覺得換了一張銀行卡,換了一家銀行,或者換了配偶賬戶,銀行就查不到了,但他們忽略了「銀聯」這個機構,所有銀行都加入的組織。

尤其是現在銀保監會嚴查信貸資金進入樓市,銀行方面會更加註意資金流向的監控,發現了異常肯定會立馬採取措施,否則銀行方面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當然,我也建議朋友們最好不要用信貸資金買房子,如果實在是剛需缺錢,也應該想個更全面的流程。

過去一年多時間,很多城市的房價都出現了快速上漲, 而這種快速上漲背後除了有大量的剛需人群之外,實際上有很多購房人群都是炒房客。

而且在這些炒房客當中,有不少人是通過消費貸,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購房的,針對這種行為, 過去一段時間,各地也在嚴查消費貸和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而且有部分城市已經發現了鐵的證據,在發現消費貸、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之後,銀行也規定客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之內結清貸款。

看到這很多人都可能挺好奇的,銀行是怎麼知道客戶的錢違規進入樓市呢? 銀行有哪些方法可以監測客戶資金的流向?

在這我們可以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銀行明知道資金流向樓市還放任不管的。

我覺得過去一段時間之所以有很多經營貸,消費貸違規進入樓市,我認為一巴掌拍不響。

實際上有一些經營貸,消費貸之所以能夠進入樓市,是銀行、房產中介以及客戶三方「共同合作」的結果而已 ,事實上有很多銀行都知道這些錢是進入樓市的,只不過他們為了完成業績,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比如我認識一個朋友,他是在醫院裡面上班的,在2020年三四月份的時候,當時銀行資金比較寬松,而且銀行還有信貸任務,結果他們客戶經理就找到這些醫院的工作人員,可以給他們提供50萬塊錢的信用貸款,結果有些人申請這些信用貸款之後直接拿去買房,其實這些客戶經理也知道,只不過他們「假裝」不知道而已。

這種掩耳盜鈴也少不了中介功勞,現在有很多房產中介為了賣房,他們可以說是想盡各種辦法 ,比如消費貸、經營貸在違規進入樓市的過程當中,這些中介就幫客戶偽造一些假虛假的合同,比如找一家裝修公司虛假鑒定一份裝修合同,然後就騙取銀行的資金。

對於這些貸款違規進入樓市難道銀行不知道嗎?我相信不可能,只是他們出於自身的利益考慮,選擇忽視而已。

一方面是真正能夠從銀行借到消費貸款或者經營貸款的客戶,質量本身就比較好,這些客戶出現違約的可能性比較小,特別是對經營貸來說,基本上都有房產做抵押,所以出現風險的可能性比較小,把錢借給這些優質的客戶,風險要遠遠小於比那些沒有任何抵押物的小微客戶。

而對於這些違規的信貸來說,只要能夠正常還款那誰也不會追究責任,如此一來,客戶可以成功買房,而銀行就可以賺取比較可觀的利潤。

另外,最近幾年時間,各大銀行都有「兩增兩控」的考核任務,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對於「兩增」來說,如果銀行把錢放給那些資信比較差的小微企業,銀行有可能出現比較大的壞賬,但如果不放又完成不了目標,那怎麼辦呢?這時候很多銀行就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違規將資金發放給那些資信比較好的購房客了。

對這些客戶,銀行想要查很簡單,因為銀行本身就知道他們拿這個錢去買房的,就看銀行願不願意查而已。

第2種情況,銀行不知道客戶將資金投入樓市,然後再通過其他方法進行監測。

前面我們所說的這種情況目前很多銀行可能都存在,但並不是普遍現象, 在現實當中很多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其實都是房產中介幫客戶包裝。

對這些隱瞞實際貸款用途的客戶來說,銀行有時候確實比較難查,但也並不代表沒有辦法查, 從實際情況來看,銀行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監測客戶的資金流向。

第一、約定貸款用途。

為了防範貸款違規進入樓市,目前很多銀行都會跟客戶約定貸款用途,比如你申請經營貸,那這個錢有可能直接打給對方的銀行賬戶,而不是給申請貸款的這個客戶。

再比如客戶申請的裝修貸,有可能這個錢直接打給裝修公司,而不是給貸款客戶本人。

當然也有實際資金是直接打到申請人的銀行賬戶上,但既然合同裡面有約定貸款特定的用途了,那麼申請人就必須按照約定用途來使用這筆錢,不能違規將這筆錢投入到樓市當中,否則銀行隨時可以上門調查。

第二、查看銀行流水流向。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銀行只能查到客戶流水的第一手流向,第二手是沒法查到的。

客戶申請貸款之後直接拿這筆錢去購房,比如把這筆錢打給房東或者給一些房產中介,那銀行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 不過現實當中這種情況很少存在,房產中介沒有這么笨,他們都是山路十八彎,把資金轉來轉去,來迷惑銀行,以達到最終的目的。

比如A向銀行申請了一筆貸款,然後A向B,向C,向D轉移的錢,銀行是可以查出來的,但如果a把錢轉移到B的賬戶上,B又把錢轉移到其他人的賬戶上,這個過程銀行是沒法查到的,因為不同的銀行屬於不同的系統,銀行是沒法跨行追查資金流向的。

第三、貸後管理。

銀行把貸款發放出去之後,並不是放任不管了,銀行會不定期地進行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包括到實地調查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比如你當初申請貸款,用途是購買原材料,那麼到企業查看,如果這筆原材料不存在就有疑問了。

再比如某一個個人客戶申請了一筆消費貸款用於房子裝修,但上門調查發現這個房子根本就不存在裝修的情況,那這筆錢就存在可疑情況。

對這些可疑的資金用途,銀行可以向監管部門申請查看資金的流向,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是可以查看同一個人名下資金的流向,不管你流了幾手,央行想要查都可以查出來。

當然除了查看資金流向之外,還可以查看申請人名下的房產以及信貸申請記錄。

比如某個人申請銀行的貸款之後拿去買房,那麼他的名下或者配偶子女名下就有可能存在房產,或者他個人徵信記錄裡面,有可能會有銀行信貸審批記錄。

即便這些人沒有以個人的名義申請房貸,但也有可能存在他們每個月都會將固定的月供打給某個固定的賬號,或者每個月都取固定的現金出來,這些資金剛好可以對得上月供,那就存在炒房的嫌疑了。

但在現實當中有一些人做得比較隱蔽的,銀行即便知道他們用資金去炒房,有可能也沒法提供有效的證據。

比如有些企業向銀行申請正常的經營性貸款,有房子做抵押,而且這個錢也確實完全用於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沒有任何違規。

但是這些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之後,手頭的資金多了,他們就可以用自有資金拿去買房,這完全是合法合規的,對這種情況你說到底是合規還是不合規呢?

雖然現在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堵上企業買房的道路,比如深圳現在已經不允許企業買房,但是這些企業完全可以把錢打給員工,或者其他親戚朋友,然後用他們的名義去買房,這也是為什麼最近一兩年時間出現很多代持買房的重要原因。

所以想要控制資金違規炒房,不能簡單地監管資金流向,而是要通過多種手段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這樣才能達到遏制炒房的目的。

銀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到個人通過消費貸進入樓市:

1、查徵信:銀行要查借款人的徵信是非常容易的,只需要通過貸後管理查徵信就行了,消費貸放款前後三個月內個人及配偶名下有無按揭貸款記錄,如果有的話,則可被列為高度可疑對象。

2、查名下住房:銀行對可疑對象可以要求其提供個人名下住房信息,像上海,讓借款人及配偶通過隨申辦APP查詢個人名下住房情況即可,更嚴格一點還能讓借款人及配偶的父母提供名下住房信息查詢記錄。

3、資金流向監管:銀行可以查詢放款後的資金流向,通過銀監會配合還能跨行做滲透式檢查,只要是通過轉賬的都能查到。

4、用款證明檢查:一般消費貸的用途都是大宗商品消費,如:傢具家電、珠寶玉石、紅木傢具、古玩字畫、裝修等,銀行只需讓借款人提供付款收據、發票、實物照片,甚至可以安排信貸員上門拍照核實。

5、最後如果借款人將消費貸資金通過現金的方式打散通過多個賬戶這種隱蔽的方式走賬,銀行真要查也能查出來,只要讓借款人及配偶、直系親屬提供貸款發放後三個月內的個人銀行流水就能從中查出端倪。

最後總結一下,按照目前的技術手段,沒有查不到的問題,就看能查的有多認真!

如果我告訴你,現在我們在銀行ATM機上取的每一筆現金,銀行都能追蹤到它的流向,那麼你就不會奇怪怎麼查到這些通過轉賬的消費記錄了。簡直太容易,太容易了。去年演得裡面就有一段追溯自己流向的問題,但是那個是最普通的案例。再復雜的也會追溯到。

都涉及到銀行,央行的清算系統能把你的每一筆賬查的清清楚楚,比這資金小的多的洗錢都能通過大數據篩查出來,何況消費貸,經營貸這么大資金進樓市,如果想查都能查出來的

自從國家嚴查各類違規貸款資金進入樓市後,不少此前通過「特殊」方式將消費貸、經營貸套現出來後買房的情況被倒查了出來。等待這些人的命運是提前歸還貸款,因為這屬於在貸款時沒有如實申報貸款用途,違反了貸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銀行有權利要求貸款人提前償還。 那麼銀行是怎麼查出來購房者用消費貸買房,之前為什麼又沒有查出來呢?先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對於銀行來說,有時候哪怕知道借款人使用了消費貸買房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銀行最重要的是將借出去的錢連本帶利收回來,對於基層網點來說這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標。至於借款人借的錢到底是用去做什麼了,只要不是從事違法犯罪的事情就問題不大。

房子在最近20年裡一直是比較好的投資標的,因此哪怕銀行知道消費貸投入到了樓市也不太擔心。 買了房子的借款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且房價一直在上漲,銀行不擔心借款人還不出錢來。 如果借款人拿著消費貸亂消費反而倒有可能還不出錢來。

網貸、信用卡出現壞賬的概率明顯多於房貸。這個道理除了在消費貸上奏效外同樣適合經營貸。借錢開公司說不定就虧了、還不出錢了。

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在監管壓力不大的情況下,銀行可以容忍消費貸流入樓市,反正不影響他們的收益,資金安全性還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不過,國家最近明顯加強了對於違規信貸資金流入樓市的監管。在有壓力的情況下,銀行沒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雖然內心是不願意的但必須倒查。


其實並不是所有用來買房的消費貸都能被倒出來的。為什麼我這沒說呢?因為我身邊就有沒有被查出來的情況。銀行打電話來查了,但沒有找到證據。現在說說被查出來的情況。

1.只要是通過轉賬付款的就都能查出來

借到消費貸後的第一步是把錢掏出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朋友假裝買他的東西,先把錢打到他的賬戶上然後再由朋友把錢轉給購房人。拿到錢後購房人可以轉給開發商買新房或者轉給房東買二手房。

做得比較仔細的人會找人在不同的銀行賬戶上轉幾次帳,這樣看上去更加「安全」。

其實只要涉及轉賬的就沒有查不出來的。 銀行只要順藤摸瓜根據資金在不同賬戶間的轉移狀況最終都能找到源頭以及資金最終的去向。 只要證明了消費貸的錢從卡上轉出最終進入了開發商或者房東的賬戶證據後就形成了完整的資金鏈(證據鏈)。

每一次轉賬都會在銀行系統內留下痕跡的!


2.無法查出的情況

銀行之所以能夠倒查出來是因為轉賬留下的痕跡,那麼只要資金鏈中有過取現就很難查出來了。

一些經驗豐富的炒房客在辦理了消費貸後會立馬把錢取現出來,然後分成幾部分存入其他人的銀行賬戶上,隨後分幾天由不同的人再將資金轉給他。最後和其它方式籌到的買房資金一起交給開發商或是房東。 由於取過現了,故銀行沒有辦法證明消費貸和買房有直接關系。

我認識一個人此前受到了銀行的電話,詢問他消費貸取現後用來做了什麼。這人其實是買房子去了,但和銀行工作人員解釋說買了玉鐲子。這玩意的價格本來就無法判斷,便宜的幾百元、貴的幾百萬元。這人最後還拍了一張玉鐲子的照片給銀行。

最終銀行也沒有要求他提前還貸。現金在現實中確實是一個BUG,很多人用現金支付逃避監管。


部分消費貸進入樓市之所以查不出來是由於取現的原因。取現後沒有了消費記錄與證明。

要解決這個問題還得靠數字人民幣。數字人民幣是現金的替代品,但相對於現金來說它也在銀行的監控之中。每一筆數字人民幣的消費及轉賬都是有跡可查的。未來當市場上只有數字人民幣沒有現金交易時,違規、違法的交易均會被暴露在陽光之下。


最近銀行查經營貸入房市查的緊,很多人擔心自己的消費貸也受牽連,那麼我們來看看銀行是怎麼追查貸款用途的:

首先,要相信銀行若是願意查的話,一定能查得到。消費貸的用途,其實有根明確的指向,只要花點心思去調查,就能發現蛛絲馬跡。但銀行願不願意真的查?多數情況是,只要你能做到表面上的合規,他就不會追究。

其次,銀行用什麼手段查貸款用途是否真實?兩種,一是讓客戶自己證明,二是銀行自己查證。讓客戶自己證明,就是要客戶提供交易合同,交易發票,甚至是叫。很顯然,如果把這當成只是表面文章,那麼很好糊弄。但是,如果銀行較真,那就過不去了。比如,合同無法證實真實性,但可以查交易對手情況,比如營業執照注冊時間,經營范圍,納稅情況;發票則是可以核驗是否真實,開出後有沒有作廢的情況。銀行自己查,那就是查你銀行賬戶上的錢是如何支付的,是否和提供的合同一致。最狠的一招,會去交易對手注冊地實地查看。但是上述這些手段,銀行不可能常用,常用他自己也受不了。

最後,至於查消費貸是否入樓市,銀行其實是查不出來的,除非你使用貸款的時候,直接把貸款用轉賬的方式轉給房地產公司了。這無疑是最愚蠢的操作,銀行就算有心幫你,也愛莫能助。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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