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房貸怎樣提取公積金余額
我們知道職工都是有住房公積金的,根據規定每個月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公積金。當買房貸款的時候就可以利用公積金還款了,那麼要如何提取出來呢?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㈡ 還貸期間公積金余額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
公積金貸款還款期間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的余額來償還剩下的貸款,當然也可以每個月從公積金中提取金額來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用公積金貸款的,只要枝銷按照約定按時還款即可,公積金里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李搭帆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哪雹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怎麼提取
關於 公積金貸款 賬戶余額怎麼提取這一問題解決後,如果要進行貸款則需要准備好以下材料以及經歷以下流程: 1、貸款人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 貸款申請 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 住房公積金 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 身份證 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 債權債務 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 抵押 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 質押 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 公積金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 借款合同 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 房產抵押 登記手續, 抵押合同 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㈣ 公積金貸款余額如何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局碰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一、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二、桐鉛談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激稿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㈤ 公積金貸款余額如何提取
公積金貸款 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 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公積金 ; 2、離休、 退休 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老舉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 工資 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侍耐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答檔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㈥ 公積金剩下的余額怎麼提取
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方法如下:
1、約定提取
公積金繳存人員在有需要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時,就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在約定時間內填寫好申請,提交審核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根據實際情況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申請人的聯名卡中;
2、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不需要將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提取出來的情況,其提取操作與其他情況提取一樣,可提取的最高額度是在賬戶總額的基礎上減10元;
3、銷戶提取
現實生活中,銷戶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也是比較多見的,譬如說離退休、戶口遷出本市、出國定居、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等,都是可以進行銷戶提取的。
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用於購房。若想貸款買房,那麼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可以為貸款用戶節省不少貸款利息;若不辦理貸款,那麼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首付款;辦理過商業貸款購房的用戶,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2、用於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積金繳費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時,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由於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費用;
3、用於租房。部分城市公積金也是可以用於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積金繳費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麼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由於支付住房租金;
4、用於治療重大疾病。公積金繳費人的家庭成員如果不幸患重大疾褲搭清病,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費用,減輕家庭負擔;
5、公積金繳費人如果離休、退休、出國定居等情況,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對於退休人員來說,一次性提取的公積金是一筆可觀的養老金。
綜上所述,職工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應當先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然後攜帶該申請表至胡前所枝亮屬單位進行審核,所屬單位應當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予以核實,並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簽署意見和加蓋公章,以及出具公積金提取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㈦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㈧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怎麼處理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怎麼處理?公積金貸款後賬戶裡面羨李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也可以用來還房貸,當然也可以直接放在裡面不動,公積金貸款並不會消耗掉賬戶裡面的余額,這些錢都是繳納人的,具體怎麼處理看繳納人的選擇。
【1】提取,可以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2】沖房貸,簽訂一個協議,這樣每個月銀行扣房貸的時候優先從貸款人瞎逗的公積金賬戶裡面扣,不足的再從其銀行卡扣。
【3】存在裡面,公積金賬戶裡面的錢也是有利息的,只不過是按照銀行的活期利率算利息,每年結算一次。
公積金裡面的錢在滿足提取條件的基礎上磨派賣是可以取出來的,申請提取之後審批通過兩三天即可到賬。只不過對於公積金存繳數額多的人來說,利用余額還貸款,還是比較好的選擇。
㈨ 公積金貸款的帳戶中有餘額怎麼辦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公積金貸款,用公積金還貸。
公積金余額,可以選擇年充還貸款;每年提取公積金一次,充還公積金貸款。
這樣用公積金充還公積金貸款;最大利用了公積金,減輕了還款壓力。
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取公積金余額:
一、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購房提取,提取額度為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房的,可按購房提取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未辦理還貸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