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房子過戶我名下讓我貸款
法律分析:1、雙方當事人攜帶材料到貸款銀行提出轉按揭申請,銀行會先審查轉受方的個人徵信情況,如果各項徵信記錄都良好,一般7個工作日就會出結果,然後電話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2、對於審核通過的雙方當事人,需要借款人先辦理提前還貸的手續,然後持還清貸款的憑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解押,一般提前還貸需要提前申請,建議先到銀行了解情況。3、產權解押之後,二手房購房者與銀行簽訂新的貸款合同,辦理相關的貸款手續,然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繳交稅費,辦理過戶、最後重新辦理抵押手續。4、銀行在收到新的他項權證之後,整個手續就算辦理完成了,房貸的主體變成購房者,購房者需繼續按月還清貸款,不得逾期,直到全部結清為止。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⑵ 家裡人的一個朋友說把他的房子過戶給我,然後讓我幫他去貸款我有什麼損失嗎
千萬別信!!
他可以用自己的房子進行抵押貸款的,為什麼非要繞一個圈子呢?極有可能他的房子已經被質押,或者他信用極差,已無法貸款。
從這兩點看,你還能相信他的房子和他的人品嗎?
什麼都別信,就說家人不同意。
⑶ 朋友因為徵信問題不能貸款,所以准備把他房子過戶到我名下,讓我去給他貸款,我沒同意,可是後面別人答應
還是需要緊身考慮,畢竟牽扯利益問題。
1、一般來說,按揭中的房產,是不能辦理產權變動的,清貸以後才能過戶。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先清貸,然後辦理產權過戶。如果清貸有困難,也可以通過轉按揭把產權轉到你女朋友的名下。雙方可以到貸款銀行申請,可以全程委託銀行代辦,但必須有一份收入證明,否則銀行不會受理。
2、首先,你的徵信報告會多了一筆房貸的記錄 另外,如果你朋友不按時還貸款,這筆貸款就要你來還,法律上也是以你的名義貸 你肯定負有還款責任,起訴到法院的話,你還涉嫌騙貸 所以不要幫他貸款。
3、有很大的影響的,畢竟是以你的名義。進行的貸款,如果逾期或者是不還的話,就是放在你的名下,這是有很大可能上徵信黑名單的,然後如果強制執行的話,基本上也是要有貸款人來償還。
4、失信黑名單沒有取消之前,房產管理局不會同意把房子過戶到別人的名下。失信的黑名單,是要限制債務人有錢不還,還在高消費,限制黑名單上的人不能坐飛機,不能買車,不能購買房產等。失信黑名單,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規定中所指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
拓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第四條規定: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⑷ 姑姑准備將自己的房子過戶給我,然後拿房子做抵押以我的名義貸款,但是房子還有19萬尾款沒有還完
第一、在有銀行抵押貸的情況下,是無法直接辦理過戶的。第二、二次貸理論上是可以的,不過需要根據房屋總價、抵押情況進行評估確定。第三、即使通過合法正常途徑辦理的二次貸,這種貸一般是約定明確的用明宴途的,比如用途是消費或者買房,此時如段槐盯果將資金挪作他用,貸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嚴格來說會屬於騙握和貸。第四、如果貸款沒還,或未按期還款都會對徵信有影響的。
⑸ 朋友房屋過戶到我名下,然後以我名義貸款,風險大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無法保證你的利益,比如徵信問題。他如果不還錢,可能你們就涉嫌騙貸,你們之間如果沒協議,那麼你以後可以私吞房子,不還給他,如果有協議則可能成為騙貸的證據。這很界定,但一般來說,他把房子給你,然後再去貸款, 那就是他和銀行的事情了,只要貸款程序你沒參與就沒風險。
每個人買房都是一手房,交稅沒有那麼多。當你名下有房了,你自己又想再買一套自己的房子時就是二手房的稅,多給出好幾萬的。他用你的名義借貸同時產生了借貸人的信用問題,如果他不能及時還款而被沒收房產。那麼你以後想去借貸恐怕就很難了。再則他用黑錢買房用你的名字,再去做黑道生意。你都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一般來說,按揭中的房產,是不能辦理產權變動的,清貸以後才能過戶。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先清貸,然後辦理產權過戶。如果清貸有困難,也可以通過轉按揭把產權轉到你的名下。雙方可以到貸款銀行申請,可以全程委託銀行代辦,但必須有一份收入證明,否則銀行不會受理。
費用如下:
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 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款的0.05%
2、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3、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⑹ 朋友把房子過戶給我以我的名義貸款
法律分析:別人以你的名義貸款,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你同意用你的名義貸款,而且在貸款合同上簽字的,法律上視為你的個人貸款,你應當按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別人與銀行沒有法律關系。如果別人拒不還款,責任由你自己承擔。在你承擔還款責任後,可以向實際使用人追償。
2、你不知道別人以你的名義貸款的,你沒有簽訂任何貸款合同的,可以向銀行提出異議,並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貸款合同無效。這種情況下,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⑺ 家裡人的一個朋友說把他的房子過戶給我,然後讓我幫他去貸款我有什麼損失嗎
1.過戶住房給你,他去辦理抵押貸款,是以你名義,如果對方不按時還錢,銀行會催討你,讓你還錢,如果達到一定的金額和時間,銀行還會起訴你的。然後你徵信記錄完蛋,以後想貸款買房,中國境內,不會有一家銀行貸款給你。
2.過戶給你住房,你名下就算有了住房一套,想賣或是想買你自己的住房,就算二套了。
⑻ 別人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讓我幫忙貸款,不還錢可以賣房子么
房屋沒還清貸款不能過戶。1、如賣方所售房屋未還清銀行貸款,房屋所有權證也沒有辦理,則無法辦理過戶,只能通過預售轉讓的方式辦理轉讓手續。
2、如賣方貸款買房,房產證已辦理,但抵押未解除,賣方自己無力一次性清償銀行貸款,不能解除銀行對房屋產權的抵押,因此也不能辦理過戶;
3、再比如買方欲通過貸款買房,但賣方也是通過貸款買的房,未還清銀行貸款,房屋正處在抵押狀態,無法辦理過戶,買方也無法申請貸款,通過同一家銀行轉按揭的方式賣方的貸款銀行又不同意,又沒有中介機構或其它的銀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轉按揭 ( 跨行轉按揭 ) ,這種情況也辦不了過戶手續。
4、如果賣方的貸款銀行同意也可以辦理同行的轉按揭,貸款銀行允許就可以上市出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⑼ 家裡人的一個朋友說把他的房子過戶給我,然後讓我幫他去貸款我有什麼損失嗎
為什麼他不去,是已列失信黑名單還是准備貸更多的錢(可以用貸的錢辦企業之類的繼續貸款)超過總房價值,不還了,讓你被列往失信黑名單還得賣房還錢。
⑽ 別人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讓我幫忙貸款的風險
親 您好 別人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讓你幫忙貸款的風險是有的,朋友要把房子過戶到你的讓譽名下以你的名義借款。這是有風險的。雖然他把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要他要借款,如果借款超出的了房價建議就不要幫助他,因為可能會牽連到你。以後你要是借款或是貸款的坦塵段話,會受到影響兄哪,如果你在買房或是買別的什麼東西的時候。你可能要受到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