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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貸款自查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3-05-23 10:35:26

1. 我國商業銀行貫徹實施綠色信貸如何履行社會責任

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綠色信貸」 。我國的商業銀行在近年來也開始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2007 年 4 月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發布《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 第一次將銀行的社會責任納入監管范圍內同年7 月,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提出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個《意見》的出台旨在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准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
(一)綠色信貸的含義及主要內容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 生產治污設施, 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製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並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 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根據《意見》的規定,我國的商業銀行今後要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即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的環境信息。 而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二)「綠色信貸」 體現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 149 江蘇商論 2009.1 社會責任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一直是一種以透支環境和能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發展模式。 面對這樣的發展模式,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 而同時, 全國大型惡性環境污染事件仍時有發生。作為單純的行政手段,「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已是環保總局現有法規內最強有力的措施, 但從現實來看,難以從根本上遏制「兩高」企業的擴張趨勢。究其原因,不能不說「兩高」企業能獲得雄厚的信貸資金支持是其快速擴張的動力源, 這樣中國的商業銀行也成為了環境污染的間接幫凶(陶玲、劉衛江, 2007)。 如何讓企業承擔其社會責任, 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還需要外部金融機構對其經營行為的約束,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控制方式促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金融機構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綠色信貸」就體現了銀行業的這種功能,它是我國遏制「兩高」行業發展、改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採取的一個重要措施,同時也是商業銀行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

2. 綠色信貸如何做實

多數商業銀行缺乏執行綠色政策的內在動力。中國銀行業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並未將環保績效納入其中,在實際操作中並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業支持環保項目。此外,銀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如果某商業銀行執行綠色信貸政策放棄對污染企業貸款,而其他商業銀行則可能順勢將該客戶資源納入,在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情況下,許多銀行不願冒失去客戶的風險,甚至可能向違規企業或項目貸款。 綠色產業投資風險難控,回報預期不穩定。受政策、市場及行業發展基礎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節能環保產業項目的信貸存在一定風險。節能環保項目普遍建設周期較長,短期內不能進入投資回報期。 中小企業和服務型企業綠色融資難。有數據顯示,我國規模以下企業中有90%的企業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微小企業中95%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中小企業往往環境問題比較突出,環保技術改造、污染治理等方面普遍面臨融資難題。 綠色信貸是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當前國家經濟轉型挑戰與機遇並存,做實綠色信貸政策,發揮綠色信貸對轉方式、調結構、促環保的積極作用,至關重要。 首先,要完善「綠色信貸」約束機制,建立環境違法放貸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完善相關立法和政策,建立重大項目放貸的環境影響全過程跟蹤及污染事故賠償可追索機制,建議從法律上明確銀行對貸款企業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方面負有責任,若貸款企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而無力支付污染清理及賠償資金,銀行要承擔連帶責任。 其次,建立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風險防範政策及風險擔保機制。要建立對推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機構的正向激勵機制。充分利用財稅杠桿,建立和完善與「綠色信貸」政策相配套的呆賬核銷、風險准備金計提制度,以及與之相關的財政稅收風險補償政策。尤其是對商業銀行實行「綠色信貸」政策、支持節能環保和高新技術開發過程中出現的信貸風險等,要給予財政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適當提高節能環保行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第三,實施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優惠激勵政策。在貸款利率上,商業銀行要實施差別化的利率政策,對促進節能、減少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企業和項目,提供優惠利率,在「有進有退」中培育環保產業市場。

3. 銀行風險排查自查報告模板

銀行風險排查自查報告模板

XX市XX區聯社堅持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原則,緊緊抓住 制度、執行、監督 三個環節,以制度執行年活動為載體,從全面構建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入手,狠抓 五個到位 ,深入扎實做好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監督檢查和整改工作,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防範事故案件,有力地促進了全轄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到位

自年初一開始,聯社領導班子把合規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目標考核,作為評先選優的重要內容,堅持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理事長為組長,紀委書記、監事長為副組長,經營班子和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 制度執行年 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管理年 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開展和檢查督促,落實稽核監察保衛部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二是分別制定了 制度執行年 活動和 合規經營、合規操作 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步驟、方法和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三是實行 一把手 負責制,聯社監事長與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與職工層層簽訂 合規經營、合規操作 自查自糾工作責任書XXX份。聯社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責,認真履職盡責,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正人先正己,爭做合規帶頭人,為深化改革和促進發展奠定基礎。

抓合規意識教育,培訓學習到位

為提高全體員工特別是新青員工的合規意識,聯社一是把自省聯社成立以來出台的制度辦法和金融職業道德規范、法律法規以及各種案例作為學習培訓內容,重點提高員工對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強化 學法、懂規、遵紀、守制 意識。二是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的原則,年內聯社共組織培訓學習班旁敏沖X期,參訓人員達XXX人,其中一線員工的學習面達90%以上,使大家真正認識到 內控優先,制度先行 的重要性,理解和熟悉自身崗位內控要點,主動預防和發現風險。三是是採取了自學、集中學、分散學、崗位交流學、互動式討論學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業務流程合規操作手冊》、《安全保衛工作理論與實務》等業務書籍。同時,結合案件防控實際,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融入活動中,剖析案例,總結教訓,標本兼治。聯社監察部門隨時收集相關的典型案例,認真分析成因,定期以文件形式予以通報,增強了學習的針對性,人人撰寫了學習筆記和 心得體會 ,進一步加深對制度的理解和再認識。四是運用激勵機制,檢驗學習效果。10月中旬,採取自下而上層層選拔的方式,各信用社和聯社機關推薦XX名員工進行了合規知識競賽;11月下旬,組織全轄XXX名員工分崗位參加省聯社的制度學習考試,考試成績與員工目標責任考核和來年的崗位聘用掛鉤,考試及格率達99%。

強化基礎管理,崗位責任制落實到位

居強基礎管理,規范臨櫃操作,是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差錯、防範事故案件的永恆主題。年初,針對我區部分營業網點一線崗位人員嚴重不足、 規章制度 難以貫徹執行的嚴峻現實。聯社一是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綜合全轄機構網點的經營規模、服務對象、業務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崗位編制XXX個,撤並低效網點XX個,二是面向社會,招賢聚才。公開聘用大、中專畢業生XX名為短期合同工,委託省聯社招收計算機、法律、財務審計等專業技術人才XX人,經過崗前培訓,全部充實到一線崗位拿攔,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人員緊缺和內控落實難的矛盾。三是聯社將《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設置合規風險管理部門或合規風險管理崗,制定合規風險部門職責和崗位職責。四是打造 流程銀行 。由稽核監察保衛部牽頭,財務、信貸、人事、辦公室等部門通力配合,重新制定了會計、出納、信貸等崗位職責,按照 一項業務一本手運殲冊、一個流程一項制度、一個崗位一套規定 的要求,細化了每一筆業務的操作流程,防範違規操作,切實做到了有章可循。

狠抓制度執行,監督檢查到位

區聯社一是抓自查。制定了《XX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工作實施方案》,對自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總體要求進行了明確,在全區信用社全面開展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工作。並對照20XX-20XX年各項現場眷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疏理了4個方面16個類型的問題,以文件形式印發各社,連同XX省銀監局《20XX-20XX年對XX省農村信用社各項現場眷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省聯社成立以來各種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並轉發各社對照開展自查。各社也將轄內各營業機構自2019年6月25日以來接受銀監部門、省聯社XX辦事處、區聯社及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梳理成條,分類整理,印發給每一位員工,逐一整改。二是抓專項檢查。先後開展了上年度會計決算真實性、重空憑證管理、內控制度執行情況、貸款本息核對、財務收支,以及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等專項檢查,重點查找操作流程、管理環節漏洞和弊端,針對發現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書XXX份,落實專人限期進行整改。三是抓好稽核檢查。聯社稽核大隊組建後,制定了《稽核大隊管理辦法》,實行分組劃片包社,開展 突襲式 的檢查,按照省聯社提出稽核工作實行 序時稽核,業務全覆蓋 的管理要求,已完成對XX個網點的序時稽核,並對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發出了整改通知。同時,加強後續稽核,強化責任監督。對專項檢查、現場稽核和序時稽核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查,確保了稽核工作的嚴肅性。四是抓賬務會審,規范操作行為。各信用社按季將轄內分社(儲蓄所)的會計賬務、重空使用、信貸資料進行交叉檢查和集中會審,獎優罰劣,現場督促整改。今年1-10月,全轄信用社共組織會審XX(社)次。五是加強責任監督,搞好離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今年,我們通過現場眷查、民主測評、社會調查等方式,先後對全區XX個信用社的高管人員離任進行了審計;對高管人員的經營管理水平、履職情況、經濟責任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並對崗位輪換的XX名員工的離職進行了審計,審計中落實個人及共同違規責任貸款XXX筆,金額XXXX萬元(其中個人違規責任貸款XXX筆,金額XXX萬元),被審計人員均書寫承諾,訂立了限期收貸計劃。六是抓排查。針對 XXX案件 和貸款本息對賬反映出的問題,5-6月,聯社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以是否有參與 九種人 和員工經商辦企業的排查,排查出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且日常消費與收入不匹配、無故不正常上班(曠工)或經常性出現違規操作和有不良記錄等行為的

重點人員XX人,仍有XX名員工在同一崗位工作超過3年以上未輪崗,聯社採取積極措施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監控,對超過3年以上未輪崗適時進行了崗位調整;X名有經商行為的員工家屬已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予以糾正,有效地整治和規范了全區信用社對員工的行為,較好的防範了道德風險。七是抓安全檢查。採取實地檢查與電話詢查、突擊檢查與重點抽查、日間查與夜間查相結合的方式,共開展各種安全檢查XXX社次。同時本著安全堅固、經濟實用的原則,對頂山、恩陽等11個機構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了更新;新安裝更換報警器X台、維修警器具XX社次。通過開展各類檢查,加強了基層社的財務、信貸、重空、內控重點管理,有效地規范了信用社的經營管理行為,防範案件的發生。

建立問責機制,責任追究到位

我們從建立有效的違規問責約束機制入手,限制、批評、糾正和懲處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員工,在內部弘揚正氣,杜絕違規惡習,對違規失德的人和事,不姑息遷就,不搞下不為例。一是層層落實了事故案件 一把手 負責制和崗位責任制,人人簽訂了事故案件防範責任書,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義務。二是建立了嚴格的事故案件責任認定程序和報告制度,做到發案必查、有案必報、查必問則、有責必究。不論檢查發現的還是來信反映的問題,在初步核實的基礎上,符合立案標准和條件的,及時予以立案,並迅速上報,不搞瞞案不報。三是建立 雙向 問責機制,操作人員與管理人員處理聯動,經濟處罰、組織處理和政紀處分同步,1-10月,受誡勉談話的信用社班子X社次,通報批評的XX社次(含分社、儲蓄所),經濟處罰XX人次、罰款金額XX元,待崗X人,免職X人,除名X人,待給予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8人。向妄存僥幸心理的人員亮起了 紅牌 ,維護了農村信用社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保障了全區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快速健康發展。

4. 銀行如何自查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自查方案

銀行要自查:1.是否直接組織、參與民間借貸或融資活動;是否充磨判當社會融資「抗客」頌局,介紹他人參與社會融資從中收取賄賂、提成、傭金;是否與資金·客、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存在資金往來;2.是否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完善投訴處理監督評估體系及是否結合野遊讓實際,制定相應的聲譽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是否制定聲譽風險管理機制、辦法、相關制度和要求,建立輿情和聲譽事件報告制度

5. 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建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經國務院同意,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強調,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不僅有助於加快我國經濟向綠色化轉型,也有利於促進環保、新能源、節能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經濟增長潛力。

《指導意見》提出了支持和鼓勵綠色投融資的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通過再貸款、專業化擔保機制、綠色信貸支持項目財政貼息、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綠色金融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了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的重要作用,要求統一綠色債券界定標准,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指導意見》提出發展綠色保險和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按程序推動制修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支持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推動建立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發展基於碳排放權、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

《指導意見》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橘含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綠色產業。

《指導意見》要求廣泛開展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繼續在二十國集團(G20)框架下推動全球形成共同發展綠色金融的理念,積極穩妥地推動綠色證券市場雙向開放,提升對外投資綠色水平。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加強綠色金融發展政策協同,完善與綠色金融相關監管機制,加大綠色金融理念宣傳推廣,共同推動我國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附《指導意見》全文:

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目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對支持綠色產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金融的需求不斷擴大。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從經濟可持續發展全局出發,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支持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意義

(一)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圓敏笑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二)綠色金融體系是指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支持經濟向綠色化轉型的制度安排。

(三)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不僅有助於加快我國經濟向綠色化轉型,支持生態文明建設,也有利於促進環保、新能源、節能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經濟增長潛力。

(四)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需要金融、財政、環保等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支持,通過建立適當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解決項目環境外部性問題。同時,也需要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加大創新力度,通過發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解決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

二、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五)構建支持綠色信貸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監測評拿喚價。探索通過再貸款和建立專業化擔保機制等措施支持綠色信貸發展。對於綠色信貸支持的項目,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並將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標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納入相關指標體系,形成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制。

(六)推動銀行業自律組織逐步建立銀行綠色評價機制。明確評價指標設計、評價工作的組織流程及評價結果的合理運用,通過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做好環境風險管理。對主要銀行先行開展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漸將綠色銀行評價范圍擴大至中小商業銀行。

(七)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在總結前期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擴大參與機構范圍,規范綠色信貸基礎資產遴選,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質押權變更登記方式,提升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流動性,加強相關信息披露管理等舉措,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常態化發展。

(八)研究明確貸款人環境法律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借鑒環境法律責任相關國際經驗,立足國情探索研究明確貸款人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適時提出相關立法建議。

(九)支持和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綠色企業和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綠色信貸成本。

(十)支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開展信貸資產質量壓力測試時,將環境和社會風險作為重要的影響因素,並在資產配置和內部定價中予以充分考慮。鼓勵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對環境高風險領域的貸款和資產風險敞口進行評估,定量分析風險敞口在未來各種情景下對金融機構可能帶來的信用和市場風險。

(十一)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信息等企業環境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立企業環境信息的共享機制,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三、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

(十二)完善綠色債券的相關規章制度,統一綠色債券界定標准。研究完善各類綠色債券發行的相關業務指引、自律性規則,明確發行綠色債券籌集的資金專門(或主要)用於綠色項目。加強部門間協調,建立和完善我國統一的綠色債券界定標准,明確發行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監管安排等。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和相關產品,提高核准(備案)效率。

(十三)採取措施降低綠色債券的融資成本。支持地方和市場機構通過專業化的擔保和增信機制支持綠色債券的發行,研究制定有助於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的其他措施。

(十四)研究探索綠色債券第三方評估和評級標准。規范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綠色債券評估的質量要求。鼓勵機構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參考綠色評估報告。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在信用評級過程中專門評估發行人的綠色信用記錄、募投項目綠色程度、環境成本對發行人及債項信用等級的影響,並在信用評級報告中進行單獨披露。

(十五)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在符合發行上市相應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上市。支持已上市綠色企業通過增發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十六)支持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鼓勵相關金融機構以綠色指數為基礎開發公募、私募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滿足投資者需要。

(十七)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對屬於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並嚴格執行對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企業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重大環境事件的具體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對偽造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的懲罰力度。培育第三方專業機構為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提供環境信息披露服務的能力。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採集、研究和發布企業環境信息與分析報告。

(十八)引導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開展綠色投資,鼓勵投資人發布綠色投資責任報告。提升機構投資者對所投資資產涉及的'環境風險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就環境和氣候因素對機構投資者(尤其是保險公司)的影響開展壓力測試。

四、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動員社會資本

(十九)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中央財政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綠色產業,體現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產業發展。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的綠色發展基金要在確保執行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

(二十)地方政府可通過放寬市場准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綠色發展基金所投資的項目。

(二十一)支持在綠色產業中引入PPP模式,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環保和其他綠色項目與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法規規章,鼓勵各地在總結現有PPP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關項目。

五、發展綠色保險

(二十二)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按程序推動制修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由環境保護部門會同保險監管機構發布實施性規章。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發揮在環境風險防範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企業開展「環保體檢」,並將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通報環境保護部門,為加強環境風險監督提供支持。完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范,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

(二十三)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建立完善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巨災保險制度。鼓勵保險機構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森林保險和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

(二十四)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環境風險治理體系建設。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功能,積極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研究建立面向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主體的環境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開展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提示風險隱患,高效開展保險理賠。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開展面向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環境風險管理知識普及工作。

六、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融資工具

(二十五)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促進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有序發展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權期貨交易。

(二十六)推動建立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在重點流域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合理推進跨行政區域排污權交易,擴大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強排污權交易制度建設和政策創新,制定完善排污權核定和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建立區域性及全國性排污權交易市場。建立和完善節能量(用能權)、水權交易市場。

(二十七)發展基於碳排放權、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在總結現有試點地區銀行開展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抵質押物價值測算方法及抵質押率參考范圍,完善市場化的環境權益定價機制,建立高效的抵質押登記及公示系統,探索環境權益回購等模式解決抵質押物處置問題,推動環境權益及其未來收益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進一步降低環境權益抵質押物業務辦理的合規風險。發展環境權益回購、保理、託管等金融產品。

七、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

(二十八)探索通過再貸款、宏觀審慎評估框架、資本市場融資工具等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於綠色產業。支持地方充分利用綠色債券市場為中長期、有穩定現金流的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地方將環境效益顯著的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並在全國性的資產交易中心掛牌,為利用多種渠道融資提供條件。支持國際金融機構和外資機構與地方合作,開展綠色投資。

八、推動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二十九)廣泛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繼續在二十國集團框架下推動全球形成共同發展綠色金融的理念,推廣與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相關的自願准則和其他綠色金融領域的最佳經驗,促進綠色金融領域的能力建設。通過「一帶一路」戰略,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等區域合作機制和南南合作,以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撬動民間綠色投資的作用,推動區域性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支持相關國家的綠色投資。

(三十)積極穩妥推動綠色證券市場雙向開放。支持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發行綠色債券。充分利用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引導國際資金投資於我國的綠色債券、綠色股票和其他綠色金融資產。鼓勵設立合資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發行綠色債券、開展綠色投資。

(三十一)推動提升對外投資綠色水平。鼓勵和支持我國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和我國參與的多邊開發性機構在「一帶一路」和其他對外投資項目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高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綠色債券等綠色融資工具籌集資金,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探索使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工具進行環境風險管理。

九、防範金融風險,強化組織落實

(三十二)完善與綠色金融相關監管機制,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加強對綠色金融業務和產品的監管協調,綜合運用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工具,統一和完善有關監管規則和標准,強化對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防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違約風險,充分發揮股權融資作用,防止出現綠色項目杠桿率過高、資本空轉和「洗綠」等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三十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人民銀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應當密切關注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激勵和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調整完善。加強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建立健全相關分析預警機制,強化對綠色金融資金運用的監督和評估。

(三十四)各地區要從當地實際出發,以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積極探索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地方政府要做好綠色金融發展規劃,明確分工,將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納入年度工作責任目標。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能力,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

(三十五)加大對綠色金融的宣傳力度。積極宣傳綠色金融領域的優秀案例和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廣泛共識。在全社會進一步普及環保意識,倡導綠色消費,形成共建生態文明、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2016年8月31日

6. 銀行的自查報告

有關銀行的自查報告範文(精選5篇)

辛苦的工作在不經意間已告一段落了,回看這段時間的工作,有著一些問題,是時候好好地記錄在自查報告中。來參考自己需要的自查報告吧,下面是我整理的有關銀行的自查報告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銀行的自查報告1

近年來,銀行卡在國內迅速發展,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購物消費、存取款、轉賬支付等金融活動的重要載體,但在銀行卡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諸多風險,有效地防範和控制風險是當前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根據粵農信聯河源辦發【20XX】14號文關於開展銀行卡業務風險排查活動的通知,我社對銀行卡業務的相關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於制度建設和崗位設置方面:

縣聯社關於銀行卡業務方面制定了詳細的相關管理規定和操作細則,我社根據縣聯社相關管理規定對我社銀行卡業務涉及的各崗位進行了明確的崗位分工,組織員工學習了關於銀行卡操作的具體流程、重點風險防範和控制等內容,對於銀行卡的開卡、收回、銷卡等都設置了授權復核、專項登記等,務求達到外部監督和內控管理的有效結合,相互制約和防範銀行卡操作風險。

二、關於業務管理情況方面:

對於銀行卡的開銷戶、掛失、沖銷、補正等分險類交易我社在實際業務操作中都嚴格按照縣聯社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操作,嚴格審查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杜絕違規操作,同時,我社也時常向客戶派發關於銀行卡安全用卡方面的宣傳手冊給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向他們宣傳有關防範銀行業務風險的相關知識,確保我社銀行卡業務健康安全地向前發展。

三、關於自助設備業務管理情況方面:

目前我社還暫未安裝有銀行卡自助設備,因此我社暫無此項業務的相關內容。

四、關於銀聯POS業務管理情況方面:

因為此項業務目前主要是由縣聯社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因此我社也暫無此項業務的相關內容。

五、關於資金清算及差錯處理情況方面:

對於客戶的差錯投訴,我社都第一時間安排專員負責跟進了解,並及時與縣聯社清算部門進行溝通解決,務求將損失和風險控制在最低范圍。

六、關於新業務開展情況方面:

我社目前並未開展珠江平安卡VIP卡、銀行卡自助循環貸款、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等方面業務。

七、關於科技開發管理情況方面:

此項業務主要由縣聯社相關部門負責。

八、關於檢查監督情況方面:

對於銀行卡的各項業務操作,包括開銷卡、掛失、沖正、卡保管等我社領導班子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縣聯社稽核部門也會不定期派人前來進行檢查指導工作,務求對銀行卡業務的監督檢查達到防範風險要求,使我們的廣大客戶能夠安全用卡、放心用卡。

銀行的自查報告2

為進一步推進我行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的`落實,我行行自接到銀黨紀辦【20xx】13號文件《關於對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自查的通知》後,縣行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首先是召開了專題會議,在會議上認真學習了相關文件並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會議後,對我行的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自查工作順利開展

我行接到通知後,縣行黨支部立即召開了行務會對文件要求進行全方位的學習,行長親自披掛上陣,成立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領導小組,行長親自擔任組長,兩位副行長為副組長,二部一室主任為成員。為順利開展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開端。為切實做好自查工作,縣行合正在開展的「銀行業內控和案防制度執行年」活動,展開了更細、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實行「雙管齊下」工作方針,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確保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查情況

(一)重要崗位和敏感環節輪崗及強制休假。我行始終堅持認真執行重要崗位及敏感環節輪崗制度,每三年進行一次崗位輪換,為有效推動各項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崗位及敏感環節工作的安全性。在強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級行文件的規定,要求休假人員休假時間必須達到5—10個工作日,休假期間並安排代指管理人員代替休假人員的崗位,確保了工作的正常開展。今年以來,我行休假人員為2人。

(二)縣行領導班子成員情況。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幹部交流暫行規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長屬於異地交流任職,縣行行長任行長在我行任職未滿三年,年齡不足50周歲。縣行兩位副行長年齡不足45歲,我行行長在本地任職未達到5年。

(三)換戶管理及客戶管理工作情況。我行在貸款客戶的管理中,堅持兩個以上客戶經理工作制度並實行客戶經理每隔兩年進行一次換戶管理。今年以來,我行客戶經理應換戶管理人數三,換戶管理人數三次。確保了換戶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堅持的基礎。

農發行封丘縣支行在此「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自查工作中能夠從嚴、從謹,並且堅持與實際工作相合,督促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的落實,堅持突出重點與全面自查相合,在檢查信貸、財務、會計等重點業務領域的同時,全面了解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工作進展情況,經過自查我行在「重要崗位輪崗、換戶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不存在問題。

銀行的自查報告3

200xx年8月22日我部收到辦公室印發「關於印發《xx村鎮銀行「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自查方案》的報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內審合規部自查要點為「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案件防控」。以下為自查情況報告:

一、我行內控體系較為健全,組織結構設置符合自身特點,明確了內部控制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許可權和信息報告路線。我行主要發起行為xx銀行,同時吸收當地優質企業和自然人投資參股村鎮銀行,股權結構較為合理,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堅實的股權基礎。

我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會一層」即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為主體的治理結構並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信息科技管理委員會和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六個專門委員會。但尚未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個治理主體的職責邊界較清晰,並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高級管理層議事規則五項規范的議事規則,但各項議事規則有待進一步完善。

我行參照以流程為核心的全新的銀行模式開展經營管理,即在整個銀行塑造「以客戶為中心」的企業文化,提高市場反應速度,改善服務水平;並通過業務模塊化、管理扁平化與運營集中化,提高銀行運作效率,實現成本節約與規模效益,促進價值創造與績效進步,並全面提升銀行的核心競爭能力。但此項工作在該行尚處起步階段,內部組織架構不完善,距流程銀行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但我行在20xx年成立了內審合規部門,隨著業務發展,20xx年我行將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

二、各部門、各崗位之間職責分離、相互制約,並定期不定期進行崗位測評及意見反饋。認真執行輪崗和強制休假制度,並向監管當局按季度上報人員、安防非現場監管報表。我行在業務領域和部門之間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饋機制。我行建立了《xx村鎮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定期對內部制度的健全性等進行評價,但評價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xx年成立內審合規部門,建立了內部審計及合規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並定期聘請發起行進行業務督導及業務檢查。我行聘請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但審計結果未及時上報監管部門。我行的內部控制缺陷被發現和被報告後能夠及時得到解決和糾正,並能夠及時糾正和整改外部監管機構發現的內部控制方面的問題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完善組織架構,有效開展內外部審計工作,在高管層的科學領導下,20xx年我行未發生案件。

三、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建立了存款、會計、重要空白憑證等管理制度和崗位規范,我行業務部已制定如下規章制度:貸款管理辦法、企業信用評級管理暫行辦法、信貸業務操作辦法、農戶貸款操作細則、擔保管理辦法、信貸業務審批管理辦法、存貸款利率管理暫行辦法、貸後管理辦法、信貸檔案管理辦法、抵貸資產管理辦法、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辦法、訴訟管理辦法、信貸責任追究制度、項目融資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職能部門設置、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並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開展業務。

四、我行的風險管理能夠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較為持續的監控。並制定了相關業務政策、制度和程序。專門設立了履行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和審計職能的部門和崗位。我行雖建立了風險識別評估制度、職責和崗位,但制度和職責未及時更新,手段和技術不夠完善。

我行董事會能夠根據本行的情況,制定整體風險管理政策、風險限額和重大風險管理制度,但並沒有明確的風險偏好;高級管理層制定了監測和管理風險的程序和方法;但沒有結合本行特點,開發高效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不能對對各類風險進行准確的計量和管理。

銀行的自查報告4

為配合分行個人金融部開展20xx年盡職監督檢查,本著規范業務經營,強化風險管理,扎實推進合規管理和風險防範,增強全員合規經營意識,減少案件風險隱患,確保安全、穩健運行,我行進行了嚴格規范的自查活動。現將有關檢查情況報告如下,請審查:

第一,個人貸款業務方面

截至自查之日,我行個人貸款余額為49XX萬元,其中「隨薪貸」余額XXX萬元,其他個人貸款余額xx萬元(包括不良貸款余額xx萬元)。為強化對不良貸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嚴格按照《中國XX銀行信貸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和《中國XX銀行XX分行個人信貸業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的要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貸款的增長,並積極組織業務人員通過上門催收、電話催收等方式減少現有不良貸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貸款利息XX萬元。不存在資金發放方式、資金用途等違規行為。

第二,客戶管理系統方面

根據PCRM、CFE相關文件要求,我行及時更新新用戶和清理冗餘用戶,到目前為止我行在客戶管理系統中共有4名操作人員。根據我行實際,我行針對性的組織操作人員進行集體討論、培訓和學習,通過培訓,全體系統操作人員都能較為熟練的運用相關的功能模塊。

第三,客戶關系維護方面

由於我行人員不足,尚不存在專門的客戶經理,大堂經理和客戶維護人員。對此,我行根據《客戶關系營銷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專門兼職人員負責,維護重要客戶和貴賓客戶。並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以保障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第四,基金代銷業務合規方面

我行根據上級產品發行文件和產品銷售文件,及時傳達至每一位員工,並根據《XX銀行證券投資基金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等通知積極組織宣傳銷售,但由於基金行情等原因,從XX年到目前為止尚未銷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風險。由於我行目前暫無人員取得基金銷售資格,現正組織人員學習和培訓,以取得相關資格證書。

第五,個人理財及貴金屬方面

在自查過程中我行發現以前銷售個人理財產品中有個別客戶存在尚未填寫《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等資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對此,以採取積極的補救措施。貴重金屬業務尚未開辦。

通過自查,發現我行在個人金融相關業務方面還存在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業務受理不規范、風險管理不完善等諸多問題。對此,我行將及時根據制度要求進行整改,並在以後的工作中杜絕類似不合規、不完善、有漏洞、有風險的情況發生。

銀行的自查報告5

為整體提升自助設備安全防護能力,根據《上饒銀監分局辦公室關於轉發開展業務庫專項安全檢查暨自助設備專項安全檢查後續整改工作的通知》(饒銀監辦發〔20xx〕20號)文件相關,結合村鎮銀行實際情況,根據村鎮銀行自助設備安全防範制度,開展了自助設備專項安全自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村鎮銀行安裝自助設備共計3台,其中,穿牆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機3台,安裝位置分別在總行營業部、青雲支行、齊埠支行。無離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況

(一)《ATM日常巡查登記簿》填寫規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鎮銀行自助設備現金差錯登記簿》正確填寫,《村鎮銀行自助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登記簿》填寫出現個別櫃員漏蓋私章,已及時現場整改。

(二)村鎮銀行自助設備均安裝了24小時視頻監控裝置,對交易時的客戶正面圖像、進出鈔期間的圖像、現金裝填過程錄像,回放圖像清晰,無客戶密碼及保險櫃密碼操作圖像,圖像信息包括日期時間。

(三)設備管理人員變更按規定更換密碼並記錄,定期更換密碼,備份密碼按要求保管。

(四)鑰匙使用完畢後,按要求入庫保管;備用鑰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進行記錄。

(五)現金申領經會計主管確認後按現金領取流程操作、設備列印的加鈔憑證及運行前測試憑證均由專人保管。

(六)加鈔過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監控,雙人加鈔,錄像記錄清晰,外置監控數據至少保存1個月,內置監控數據保存時間至少3個月。

(七)外來人員進出按要求進行了登記簿、運行日誌備注欄註明維修情況;維修設備時,有我行員工全程陪同。

(八)按會計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誌紙。

(九)機具清潔、周邊無可疑裝置和張貼物。按要求安裝客戶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規范整潔。

(十)加鈔時做到停機加鈔、雙人操作,密碼鑰匙分管;現金清分做到在封閉環境中進行;按要求將廢鈔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內現金進行分別清點,加鈔完畢後做取款測試。

三、自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在檢查各項登記簿中出現個別櫃員漏蓋私章,已及時現場整改。

(二)在檢查中發現總行營業部在行穿牆式取款機內出現輕微滲水,已立即查明原因進行了整改。

(三)在檢查中發現總行營業部在行穿牆式取款機因運行時間較長存在防爆燈損壞,已通知辦公室購買安裝。

以上是村鎮銀行自助設備專項安全自查工作情況。今後,村鎮銀行還將加大力度開展自助設備專項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實有效的自助設備管理機制,確保自助設備安全、穩定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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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綠色貸款環境風險壓力測試怎麼開展

第一,完善綠色金融評價方案,拓展評價結果應用場景。在2018年《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試行)》的基礎上,近期人民銀行印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新版方案綜合考慮銀行機構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投資業務,並為綠色股票投資、綠色理財等業務創新預留空間,有利於更加全面地評價銀行機構綠色金融業務開展情況。同時,新版方案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和拓展評價結果新的應用場景,因地制宜,充分發揮業績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後續人民銀行將持續完善和優化綠色金融評價機制。

第二,研究降低綠色貸款風險權重。科學設定綠色貸款風險權重,可釋放更多信貸資源繼續投入綠色項目,進而降低商業銀行綠色貸款業務成本、提高其回報率,為拓展綠色貸款業務提供正向激勵。我國具有良好的綠色貸款統計基礎,有條件在這方面開展實踐探索。為控制風險,增強國內外監管接受度,可考慮分步驟、分階段推進。在試點范圍上,可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內的銀行機構先行先試;在行業范圍上,可先從風電、光伏等綠色屬性清晰、達成國際一致共識領域的綠色貸款開始。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可逐步將政策推廣至全部綠色貸款,並進一步研究降低金融機構持有的綠色債券等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

第三,為符合條件的綠色貸款提供政策支持。在財政政策方面,近年來,地方財政在支持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發行方面作出了有益嘗試,為中央層面出台統一的貼息政策等提供了經驗借鑒。下一步,在統一綠色貸款標準的基礎上,建議財政為綠色貸款提供貼息支持。在貨幣政策方面,研究創設直達實體經濟的碳減排支持工具,為銀行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此外,鼓勵銀行機構發揮主觀能動性,大力提升綠色貸款管理績效,降低綠色貸款經濟資本佔用;開展氣候和環境風險壓力測試,增強綠色轉型動力。

第四,強化銀行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要求。目前,監管部門已對綠色債券發行主體和上市公司提出了環境信息強制披露要求,《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也對特定主體提出了環境信息強制披露要求。人民銀行組織研製的行業標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試行)》已在六省(區)九地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試驗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人民銀行又出台了《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並撰寫了操作手冊,以試驗區為突破口,結合中英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實踐,為實現全國金融機構環境信息強制披露積累經驗。

8. 誰有綠色信貸管理制度啊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12〕4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發〔2011〕26號)、《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等宏觀調控政策,以及監管政策與產業政策相結合的要求,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有效防範環境與社會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銀監會制定了《綠色信貸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並督促落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
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升搏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並以此優化信貸結構,提高服務水平,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第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有效識別、計量、監測、控制信貸業務活動中的環境和社會風險,建立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相關信貸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稱環境和社會風險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客戶及其重要關聯方在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及相關風險,包括與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態保護、氣候變化等有關的環境與社會問題。
第五條 中國銀監會依法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業務及其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實施監督管理。
3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應當樹立並推行節約、環保、可持續發展等綠色信貸理念,重視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建立與社會共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負責確定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審批高級管理層制定的綠色信貸目標和提交的綠色信貸報告,監督、評估本機構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執行情況。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根據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制定綠色信貸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許可權,開展內控檢查和考核評價,每年度向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並及時向監管機構報送相關情況。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明確一名高管人員及牽頭管理部門,配備相應資源,組織開展並歸口管理綠色信貸各項工作。必要時可以設立跨部門的綠色信貸委員會,協調相關工作。
4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政策等規定,建立並不斷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信貸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制定專門的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針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標准,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與分類,相關結果應當作為其評級、信貸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並在貸款「三查」、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等方面採取差別化的風險管理措施。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存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要求其採取風險緩釋措施,包括制定並落實重大風險應對預案,建立充分、有效的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尋求第三瞎笑碼方分擔環境和社會風險等。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利於綠色信貸創新的工作機制,在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綠色信貸流程、產品和服務創新。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綠色信貸理念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行為,推行綠色辦公,提高集約化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綠色信貸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標識和統計制度,完善相關信磨哪貸管理系統,加強綠色信貸培訓,培養和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必要時可以藉助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評審或通過其他有效的服務外包方式,獲得相關專業服務。
5第四章 流程管理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授信盡職調查,根據客戶及其項目所處行業、區域特點,明確環境和社會風險盡職調查的內容,確保調查全面、深入、細致。必要時可以尋求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和相關主管部門的支持。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擬授信客戶進行嚴格的合規審查,針對不同行業的客戶特點,制定環境和社會方面的合規文件清單和合規風險審查清單,確保客戶提交的文件和相關手續的合規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確信客戶對相關風險點有足夠的重視和有效的動態控制,符合實質合規要求。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授信審批管理,根據客戶面臨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合理的授信許可權和審批流程。對環境和社會表現不合規的客戶,應當不予授信。
第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通過完善合同條款督促客戶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對涉及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在合同中應當要求客戶提交環境和社會風險報告,訂立客戶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聲明和保證條款,設定客戶接受貸款人監督等承諾條款,以及客戶在管理環境和社會風險方面違約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救濟條款。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信貸資金撥付管理,將客戶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管理狀況作為決定信貸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在已授信項目的設計、准備、施工、竣工、運營、關停等各環節,均應當設置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關卡,對出現重大風險隱患的,可以中止直至終止信貸資金撥付。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貸後管理,對有潛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制定並實行有針對性的貸後管理措施。密切關注國家政策對客戶經營狀況的影響,加強動態分析,並在資產風險分類、准備計提、損失核銷等方面及時做出調整。建立健全客戶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內部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客戶發生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事件時,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風險處置措施,並就該事件可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造成的影響向監管機構報告。
第二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擬授信的境外項目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確保項目發起人遵守項目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環保、土地、健康、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擬授信的境外項目公開承諾採用相關國際慣例或國際准則,確保對擬授信項目的操作與國際良好做法在實質上保持一致。
6第五章 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綠色信貸內部審計。檢查發現重大問題的,應當依據規定進行問責。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綠色信貸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落實激勵約束措施,確保綠色信貸持續有效開展。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公開綠色信貸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信貸發展情況。對涉及重大環境與社會風險影響的授信情況,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必要時可以聘請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環境和社會責任的活動進行評估或審計。
7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應當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息服務,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示相關環境和社會風險。
第二十六條 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應當加強非現場監管,完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的監測分析,及時引導其加強風險管理,調整信貸投向。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引要求,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並向銀行業監管機構報送自我評估報告。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監管機構組織開展現場檢查,應當充分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的環境和社會風險,明確相關檢查內容和要求。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突出的地區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開展專項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監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自我評估的指導,並結合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情況,全面評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成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將評估結果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8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三十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1]
9文件解讀
中國銀監會印發《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以下簡稱《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宏觀調控政策,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並以此優化信貸結構,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一是從三方面著力推進綠色信貸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嚴密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關注並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
二是有效控制環境和社會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點關注其客戶及其重要關聯方在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及相關風險,包括與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態保護、氣候變化等有關的環境與社會問題。
三是加強綠色信貸的組織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樹立綠色信貸理念,確定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和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開展內控檢查和考核評價,明確高層管理人員和機構管理部門責任並配備相應資源,從組織上確保綠色信貸的順利實施。
四是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信貸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推動綠色信貸創新,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標識和統計制度,完善相關信貸管理系統。
五是在授信流程中強化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加強授信盡職調查、嚴格合規審查、制定合規風險審查清單、加強信貸資金撥付管理和貸後管理,從貸前、貸中和貸後三個方面加強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管理。
六是完善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建立綠色信貸考核評價和獎懲體系,公開綠色信貸戰略、政策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創新信貸產品,調整信貸結構,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取得了初步成效。許多銀行將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作為自身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綠色信貸促進機制和較為完善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產品,通過應收賬款抵押、清潔發展機制(CDM)預期收益抵押、股權質押、保理等方式擴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的融資來源,增強節能環保相關企業融資能力。截至2011年末,僅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貸款余額已逾1.9萬億元。
銀監會將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綠色信貸,防範環境、社會風險的監測、引導和檢查落實,並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情況作為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9. 綠色信貸指引的文件解讀

中國銀監會印發《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以下簡稱《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宏觀調控政策,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並以此優化信貸結構,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建立綠色信貸考核評價和獎懲體系,公開綠色信貸戰略、政策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創新信貸產品,調整信貸結構,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取得了初步成效。許多銀行將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作為自身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綠色信貸促進機制和較為完善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產品,通過應收賬款抵押、清潔發展機制(CDM)預期收益抵押、股權質押、保理等方式擴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的融資來源,增強節能環保相關企業融資能力。截至2011年末,僅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貸款余額已逾1.9萬億元。
銀監會將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綠色信貸,防範環境、社會風險的監測、引導和檢查落實,並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情況作為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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