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2份)。
2、轉讓後的房屋契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轉讓房屋評估書(原件1份)。
4、首付款憑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7、結婚證、未婚(包括離異)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出具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份)。
8、工作在縣或市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連續一年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原件。
9、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以上材料1-7項需各增加復印件一份及提供單位收入證明原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㈡ 泰安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一、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地級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收復印件)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三、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tagjj.com/Item/Show.asp?m=1&d=1861
㈢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 戶口所在地 婚姻登記處 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 法院判決書 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3、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4、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經濟適用房 不需要評估。
2、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手續。
3、簽訂借款合同 。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 委託貸款合同 。 受託行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㈣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主要有:個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若申請者是已婚人士,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都需准備,以及雙方的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也得准備好。
除此之外,還有首付款收據、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好的購房合同、銀行流水等收入證明,以及社保繳納證明、納稅證明、公積金賬號和申請當月前6個月的繳存明細、銀行卡等等。
若貸款有找人做擔保,那擔保人的身份證和相關材料收入證明資料也需准備好。如果客戶不清楚具體需要准備哪些資料的話,其實可以主動打電話詢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問清楚後再帶齊資料去網點領取貸款申請表進行填寫,然後將填好的表格連同資料一並提交上去,然後耐心等待審核就好了。
若審批通過,再在約定時間內前往網點簽訂貸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之後等待放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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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泰安市公積金貸款額度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具體如下:
1、職工本人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職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每戶最高貸款限額為100萬;
2、具體可貸額度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標准、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3、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應與公積金貸款一致;
4、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15倍計算,計算結果取千位整數,計算結果高於50萬元的按50萬元確定,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為職工申請貸款時近12個月(不含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不含近12個月的一次性補繳),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
公積金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具體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納耐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培尺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2、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審核;
3、中心進行審批;
4、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並出具《擔保承諾書》;
5、借款人憑《擔保承諾書》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6、借款人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7、中心核准發放;
8、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洞中春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㈥ 泰安市公積金貸款條件
條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具有泰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截止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四、申請人必須是購買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質為出讓住宅用地,須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
五、申請人同意以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為質押,或以保證人、擔保公司作連帶責任保證。
六、購買自住現房、期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首付款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其中: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拆遷房的申請人,首期付款不低於拆遷合同差額價款的30%。
七、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八、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九、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申請人及其配偶、擔保人須同意授權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信用狀況。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有未清償大額債務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泰安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身份證明、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無婚姻誠信聲明)、本人及配偶在公積金繳存地無房產證明,不需提供其他材料。
2.購房提取金額的認定范圍,包含購置住房、車庫、車位、儲藏室、配套房以及繳納的契稅、維修基金等費用。
3.職工在外地購買住房,未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已備案網簽的購房合同、交款收據3年內,也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積金。
4.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取得購房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金額。
5.職工支付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車位費等,在同一張發票(收據)上無法分割的,可按合計金額辦理提取。
6.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年內有連續3次(含)或累計6次(含)以上逾期記錄的,本年度不能辦理還貸提取;一年內有連續3次或累計6次以下逾期記錄但已足額還款的,本年度可以辦理還貸提取。
7.家庭成員患有《關於統一全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大病病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泰人社發〔2012〕61號)所列25種門診慢性大病病種的,患者及其配偶提供3年內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可提取公積金全部余額;若余額不足醫療費的,可提取其他家庭成員的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所列全部醫療費用。
8.對企業繳存狀況進行梳理,對那些因破產、改制已停止繳存、職工也納入封存狀態的企業,要抓緊聯系,做好清理工作。
9.對職工婚姻情況通過以下方式認定: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未婚的簽訂個人婚姻誠信聲明。對職工家庭關系通過以下方式認定:以戶口本信息為准,若信息不完整或沒有及時更改,提供單位或社區證明。
10.取消提取公積金職工單位審核環節,不需單位蓋章,職工可持本人身份證明、銀行卡和相關材料直接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
11.減少市中心公積金提取審批環節,由大廳受理窗口、科長、中心領導三級審批精簡為大廳受理窗口、科長兩級審批,經審批合格直接轉財務劃款。
12.簡化購房合同、銀行貸款合同的電子掃描工作,可只掃描合同首頁及含有房屋地址、購房金額、簽約時間、簽約人簽字信息的內容。
13.確定還貸提取金額時,由手工計算改為微機系統自動生成。
14.優化系統提取審批程序,提取審批與資金劃撥在系統內實現流水操作,不需分批辦理,有效縮短辦理時限。
15.對符合提取規定的要快速辦理,職工認為政策規定不明確、政策未能全部涵蓋、對政策條款有爭議,以及有其他特殊情況的,要及時請示匯報,必要時提交中心支審會研究。支審會定期召開,也可視材料上報情況隨時召開。
16.規范公積金大廳服務,提高服務水平。在服務大廳擺放明白紙、業務辦理指南、政策宣傳冊等宣傳材料,電子顯示屏要滾動播放公積金政策規定。遇到政策調整時,要及時更新政策信息。大廳工作人員要熱情服務,做到態度和藹、文明周到,大廳保安人員要積極維持大廳秩序,主動進行業務引領。
17.職工申請購房提取,提取窗口工作人員要主動詢問是否申請貸款;職工申請住房貸款,貸款窗口工作人員要主動告知可先行提取、然後辦理貸款。
18.服務大廳前台窗口增設讀卡器設備,職工銀行卡信息讀取後快速傳輸至銀行,實現銀行卡信息自動核查和直接劃款。
19.明確崗位職責,合理分配人員,避免重復工作;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縮短辦理時間。
20.加強學習培訓,及時掌握政策變化,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對政策把握不準的,要及時請示匯報,保持政策上下一致。
21.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及時發布政策調整信息,進一步擴大公積金制度的影響力。
22.加強信息核對工作,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收回已撥付資金,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3.加強內部審計監督,發現違規辦理業務的,將依據中心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4.原已制定的一系列提取政策,本文件未改動的,仍按原規定執行;本次調整的要盡快落實,並做好相關政策的銜接工作。
㈦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
2.過差皮轎戶後的房產證(原握前件1份,復印件1份)
3.房屋轉虛肆讓估價報告(原件1份)
4.首付款憑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㈧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貸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第一頁及個人頁;
2、戶口簿的變更頁;
3、暫住證以及效居住證;
4、貸款人結婚的,還需要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5、個人收入證明;
6、大專學歷證明;
7、貸款人所在公司的職稱證;
8、自有產權房證明;
9、公租房證明、還貸證明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