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違規發放貸款是什麼罪
【法律分析】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本罪,必須達到造成重大損失的標准。由於這類犯罪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相比,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客觀危害要相對小一些,因此,構成犯罪的數額要求相應高一些。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如果行為人並未直接違反國家規定,而只是違反所在單位內部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該內部規定的內容也沒有被國家規定所涵蓋,則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數額不屬巨大,則不能構成本罪。如果未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B. 信用社違規發放貸款
違法發放貸款是行為犯嗎? 違法發放貸款罪 系行為犯或結果犯,即以侵害行為具備一定的情節或者悔旁發生一定的危害後果作為構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為未到達嚴重程度,則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對於違法發放貸款行為之罪與非罪的區分,關鍵是從客觀方面進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行為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行為人基於違反《商業銀行法》《 擔保法 》《貸款通則》《貸款證管理辦法》《信貸資金管理辦法》《 合同法 》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規有關信貸管理的規定而發放貸款,則構成犯罪,如果違反的只是所在單位內部規定,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2、所發放貸款數額是否巨大。如果未達到數額巨大的標准,則不構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損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以本罪論處。2001年《全國 法院 審理金融犯明宏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指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50—100萬元以上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造成重大損失」;造成300—500萬元以上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違法發放貸款罪規定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以下簡稱《刑法》)分則第三章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條。該條文具體規定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激前冊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如果想要在違法發放貸款中得到更多的利益,那麼可以先通過網咨詢律師獲得專業指導。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體是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發放貸款是我國商業銀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金融業務,它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保障。為了規范貸款行為,提高貸款質量,保證貸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貸資金周轉,我國制定頒布了《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規,對有關貸款問題作出了規定。如要求作為貸款人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發放貸款;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償還能力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一般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並對擔保的可靠性進行嚴格的審查,等等。如果貸款人在辦理發放貸款業務過程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如不認真調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資信情況,隨意評估有失水準,或未經批准擅自發放貸款等,其行為不僅破壞了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同時還會造成國家貸款的損失,影響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 本罪的對象是貸款,即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既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發放的如果不是貸款,不能構成本罪。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1、要有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客觀方面的前提與基礎。如果沒有向關系人以外的人貸款的行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職守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濫用職權如報銷非法的開支等行為,辦不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處罰。所謂關系人,對於不同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外延會有所不同,這需要有關法規明確加以規定。就商業銀行而言,它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上列所述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本罪貸款行為的對象,則是指上述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給關系人提供信用貸款或優於其他同類貸款條件的擔保貸款,則應不構成本罪,依法需要治罪的,應按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處理。 2、違反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謂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是指違反《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貸款證管理辦法》、《信貸資金管理辦法》、《合同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規有關信貸管理的規定。如依法應對借款人是否符合有關貸款的條件進行審查而不審查;依法應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進行調查、評估卻不調查、評估;依法應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而不簽訂合同;對借款人是否符合條件雖然進行了審查,但在審查中是否馬馬虎虎、應付從事,不作認真、細致、全面、深人的審查就作出合格的決定;明知申請借款人不符合條件,但為了向其發放貸款,而向有關批准貸款的領導謊報情節或隱瞞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條件,但由於人情關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賄賂及某種利益,利用自己的職權擅自向其發放貸款;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上下限的規定,擅自提高貸款利率而放鬆其他條件發放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利用手中職權指使或親自就一些重要條款如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不予以明確;超越自己的職權,擅自批准發放貸款;等等。 3、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必須造成了重大損失,才能構成本罪,這是本罪行為在量的方面一個重要的限制。如果沒有發生實際損失,或雖有損失但不是重大損失,即使有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的行為,亦不可能構成本罪。對於重大損失,其起點的數額現行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這還有待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此類案件的司法實踐經驗及其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於其非法發放貸款行為可能造成的重大損失是出於過失,這種過失一般是過於自信的過失。至於行為人實施的發放貸款行為本身,則是出於故意,尤其濫用職權,更是故意而為,但本罪屬於結果犯,行為人對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因而本罪仍屬於過失犯罪。
C. 銀行違法放貸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
違法發放貸款罪直接經濟損失可以要求借貸者賠償,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企業向銀行貸款流程:
1、向銀行提交企業貸款申請
首先,在貸前了解好需要准備的相關資料並著手准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表,並將准備好的資料遞交給銀行。
2、銀行受理企業貸款申請並開始進行審核
這一步其實和借款人沒什麼關系,主要是銀行針對借款人的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然後會有信審電話打給借款人,只要留意接聽該電話並回答好相關問題就好,回答問題時態度好一點,給銀行留個好印象。
3、借貸雙方簽訂企業貸款合同
如果銀行審批通過,會和借款人針對貸款額度、利率、貸款期限以及還款方式等方面進行溝通,溝通好後雙方就可以簽訂貸款合同以及相關的法律文件了。有需要辦理手續的,根據銀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4、銀行發放貸款
銀行將借款人所有信息收錄後,會根據流程放款。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D. 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標准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立案標准為: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刑法》第186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構成本罪,必須達到「造成重大損失」的標准。由於這類犯罪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相比,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客觀危害要相對小一些,因此,構成犯罪的數額要求相應高一些。本罪立案標準的第1項規定,「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所謂違法發放貸款,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的行為。本罪立案標準的第2項規定,「單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怎麼處理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的處理辦法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違反銀行業職業操守的人員,情節嚴重的,應通報同業。銀行職業道德是指在銀行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體現銀行職業特徵的、調整銀行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准則和規范,是銀行從業人員在進行銀行活動、處理銀行業務關系時所形成的職業規律、職業觀念和職業原則的行為規范的總和。銀行職業道德是銀行人員在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對於銀行這樣的特殊行業,職業道德對於員工的工作具有約束性,避免銀行人員在工作中因為私利而損壞客戶的利益,甚至是銀行的形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F. 違規貸款怎樣處理
一、違法貸款怎麼處罰
如果被銀行內部查出來違規貸款的情況,在銀行內部處理,後果相對還能容易一些。一般來說,只要銀行核實存在違規貸款,所有經手辦理的工作人員,都會收到很很嚴重的處分。但這樣的結果已經是比較輕的了。如果查出在貸款的過程中,銀行經手人員存在違反法律的額情況的話,那麼就會引起銀保監會的重視,並介入調查,如果情況屬實,就會追究經辦人員的法律責任。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貨款的條件,造成較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襲激叢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違法貸款怎麼處罰
二、違法貸款有哪些
非法發放貸款就是違法的,某些貸款對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對違反放發放貸款犯罪行為的認定主要從其侵害的客體、損失額度、主觀行為表現等幾方面著手。
三、違法申請貸款被凍結還需要還貸嗎
不需要還款,因為貸款還沒到銀行卡,貸款合同還沒有生效,貸款平台並沒有盡到放款到賬的義務,款項並沒有被貸下來,所以每月是不需要還款的。只有貸款資金成功發放到賬、客戶提取使用了,才需要按規定的期限按時操作還款。
以上便是為您帶來關於違法貸款怎麼處罰的相關知識,違法貸款的所有經手辦理的工作人員會被處分,如果情況屬實,還會追究經辦人員的法律責任, 一、什麼鉛此是違規放貸
違法發放貸款罪簡單定義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銀行違規貸款怎麼辦
(一)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拍櫻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違法發放貸款罪主體。
(四)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五)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