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虛假材料會被判刑嗎
以假資料貸款如果構成貸款詐騙罪,則會坐牢,行為人有法定情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假資料貸款是否坐牢根據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假資料貸款,如果不涉及惡意逾期,有按時還款不會坐牢;
2、如果貸款後失聯,惡意逾期不還,那麼,有欺詐銀行的嫌疑,數額較大的(十萬以上),很可能會坐牢。
提供假資料貸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涉及金額10萬以上就觸及刑法,最低判刑5年,最高可能判無期或者死刑。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第五十條[貸款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10.5.7規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彎廳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畝虛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迅鬧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㈡ 銀行貸款提供虛假資料後果
會構成騙取貸款罪。
1法律條文
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罪名分析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主體是自然人和單位,客體是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觀方面是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
拓展資料:
一、立法背景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不應當把從銀行獲取貸款後還不上的,都作為貸款詐騙罪處理。考慮到實踐中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貸款,客觀上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刑法修正案(六)》將其入罪。認定騙取貸款罪的關鍵有兩點,一是對欺騙手段的認定,二是對「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證據,在主觀方面證明被告人具有騙取銀行貸款的犯罪故意。同時,要注意查找充分證據,證明犯罪的實際後果非常嚴重,符合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求。
二、本罪與貸款詐騙罪、高利轉貸罪等相似罪名的區分:
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使用欺騙手段騙取貸款,區別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對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目的,或者證明其非法佔有目的證據不足的,只能認定為騙取貸款罪。
㈢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要具體分析:
1、輕易證明資料是造假的情況:
貸款資料造假責任在誰,主要看的是什麼資料造假。如果可以輕易證明是假材料,銀行還放貸那銀行自己也有責任。就算銀行也責任,因為這屬於非法所得,所以貸款者還是要還錢的。
2、不易證明是造假的情況:
這種情況是申請人故意為之,就是想以假的資料獲取高額度的貸款,有借後不還的嫌疑。這種情況是申請者負全責,除非能證明銀行確實知道你的提供的假資料。
3、個人身份被冒用的情況:
如果申請者冒用他人資料申請貸款,這也就意味著申請資料是假的,而銀行又沒發現的情況下,是審核部的問題,銀行有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㈣ 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有什麼後果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是屬於貸款詐騙罪。
【法律分析】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銀並廳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在主觀要件上,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至於行為人非法佔有貸款的動機是為了揮霍享受,還是為了轉移隱匿,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反之,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雖然其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手段,也不能按犯罪處理,可由銀行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加收貸款利息等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蔽消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鋒隱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㈤ 用假資料做貸款下款了
法律分析:用假資料進行貸款可能構成騙取貸款罪。銀行貸款材料作假被發現的影響:影響一:產生不良信用記錄。若情況較輕,可能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但是該記錄會影響你未來房貸、車貸、信用卡等銀行信貸業務的辦理。影響二:拉入銀行「黑名單」,並拒貸。若情況稍重,銀行會拒絕你的貸款申請,並會拉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㈥ 怎麼舉報虛假資料申請貸款
個人房貸資料做假,可以拿著證據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房管局都可以去舉報。產生不良信用記錄,若情況較輕,可能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該記錄會影響你未來房貸、車貸、信用卡等信貸業務的辦理,用假資料申請貸款會被行業拉入黑名單。
騙取貸款罪的犯罪構成分析:
1.《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貸款罪。
2.行為人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的手段,比如提供虛假資料、虛構事實等。在獲得貸款後,不能償還貸款,造成金融機構重大損失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3.本罪中,重點審查民事欺詐與騙取貸款的區別,不能認為任何欺騙行為都屬於本罪的詐騙手段,只有行為人虛構事實和提供的虛假資料對於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產生重大影響或者起到重要作用的,才能認定構成本罪。
立案追訴標准:
1.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
4.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㈦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
為了非法佔有的目的,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數額較大的,涉嫌貸款詐騙犯罪。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
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㈧ 用假資料貸款屬於詐騙嗎
屬於。
行為人以假資料進行網貸的,可以認定突施子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招壺構事實和隱瞞真相,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向銀行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的貸款,可能會被檢察機關認定為金融詐騙罪,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炒房者的惡意騙貸刑事責任。
立法背景: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不應當把從銀行獲取貸款後還不上的,都作為款詐騙罪處理。考慮到突踐中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貸款,客觀上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刑法修正案(六)》將其入罪。
認定騙取貸款罪的關鍵有兩點,一是對欺騙手段的認定,是對「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證據,在主觀方面證明被告人具有騙取銀行貸款的犯罪故意。
同時,要注意查找充分證據,證明犯罪的實際後果非常嚴重,符合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區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設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區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㈨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輕易證明資料是造假的情況,如果可以輕易證明是假材料,銀行還放貸那銀行自己也有責任,就算銀行也責任,因為這屬於非法所得,所以貸款者還是要還錢的;
2、不易證明是造假的情況,這種情況是申請人故意的,就是想以假的資料獲取高額度的貸款,有借後不還的嫌疑,這種情況是申請者負全責;
3、個人身份被冒用的情況,如果申請者冒用他人資料申請貸款,這也就意味著申請資料是假的,而銀行又沒發現的情況下,是審核部的問題,銀行有連帶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的,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