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
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已延長至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65周歲、女60周歲)。如您尚未退休,男職工最長可貸15年,女職工最長可貸10年。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主要取決於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購房所在區域、總價款、還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具體計算標准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商品住房40萬元,二手住房25萬元。另外不同區域執行不同的區域限額。目前市內七區執行最高限額,即商品房40萬元,二手房25萬元;即墨、膠南、膠州三市區域限額,商品房維持20萬元,二手房由10萬元調整為15萬元;平度市區域限額,商品房由15萬元調整為20萬元,二手房由10萬元調整為15萬元;萊西市區域限額暫不調整,維持商品房15萬元,二手房10萬元。
2.依據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申請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女60)的年限,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3.依據房價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房屋價格×80%(房屋價格為房屋的總價款,不含配套費)。
二手房為房屋實際成交價和評估價中的較小值的70%(註:10年以上的住房,房齡每延長5年,可貸額度比例相應下降10個百分點)。
⑵ 青島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是什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符合申請貸款的住培信塵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它證明文件,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要求;
4、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坦陸;
6、借款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無配禪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7、法律、法規、規章和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青島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青島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申貸時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2】貸款人具有有效戶籍有效居留身份;
【3】貸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貸款人信用良好,徵信裡面沒有逾期還款的記錄;
【5】有有效的購買、建造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6】有首付款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建造)住房的首付款。
在滿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後,帶上相關材料去銀行申請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一家銀行都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必須是跟公積金管理中心合作的銀行才行,再者是各個樓盤合作的銀行又不一樣,在看房的時候可以問下銷售人員。
公積金貸款買房最長的期限是50年,但若是買的二手房,期限可能會有所限制,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最長不超過50年。
⑷ 青島異地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青島異地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青島市戶籍,在其他城市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購買我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時,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向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2.是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須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條件和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准,且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地均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及其配偶只允許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我市貸款次數認定標准執行;
4.申請雀衫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認定標准、貸款額度計算及貸款期限執行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申請人配偶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具有青島市戶籍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準的,可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
二、申請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購房情況證明、首付款證明、貸款還款卡、個人信用報告、異地貸款證明材料、擔保材料、收入證明、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三、申請流程
1、申請人可撥打客服熱線12329或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到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咨詢;
2、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營業廳個人普通版(專業版)根據房屋類型進行預申請登記。開發商集中報送申貸材料的,可由開發商登錄房地產開發單位版,由開發商進行預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悶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螞歲謹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