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看看合同條款,一般流程是有一個過程的,約定幾個月完成流程,不要急。萬一是對方的錢款不能籌措到位,也是他違約,應該給你賠償的。最後還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屬於不動產,風險不大。按揭房過戶一般分有房屋買賣過戶、離婚析產過戶、繼承過戶、轉讓過戶幾種情況,每種情況辦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資料:
一、買賣房過戶,這種情況就涉及到房款問題了,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無法直接辦理出售的,需要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才可以辦理。辦理流程:買賣雙方簽定買賣合同→買家申請按揭貸款→審批通過→過戶繳稅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資料:買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網簽合同。賣家:身份證,房產證。
二、夫妻離婚析產過戶,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若擬析產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才能辦理析產登記,或者將貸款結清。通常來說除了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外,一般還需要相應的擔保。辦理流程:夫妻雙方或者單方憑離婚析產公證書→房管局開免稅證明→辦理析產過戶→出新證(時間7工作日)需要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離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析產公證書,免稅證明。
三、房產轉讓過戶,房產轉讓過戶,即房屋以贈與方式過戶,是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亦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過戶屬於單純的房產過戶,不涉及房款等問題,手續也較簡單。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❷ 房子過戶了貸款沒下怎麼辦
現在的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全款買房很困難,一般情況下都會貸款買房,緩解自己的經濟壓力。貸款的方式很多,包括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以及組合貸款等。那麼房子過戶了貸款沒下怎麼辦?那下面就將這個問題為您進行詳細地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一、房子過戶了貸款沒下怎麼辦❸ 房子過戶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方法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方法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方法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❹ 房子過戶了買房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第一,和銀行溝通,具體什麼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放貸,是不是因為你自身的資信問題,例如,征詢存在逾期,名下有信用貸等記錄,是否還有挽救的空間,如果有,恭喜你,就不需要考慮後面的路徑;
第二,如果第一條不行,那就和房東溝通,讓房東再給個機會,看看能不能找家能夠做貸款的銀行,但是務必提前進行貸款預審,這個辦理貸款的機會可不能再浪費了。這個過程中,如果房東所提的條件不是很過分,你就答應房東好了,畢竟在購房違約面前這些問題都是小事情,破財消災,何況這個問題還是因為你自己引起的。
❺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❻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啊
房子已過戶給買家,但是買家的銀行貸款遲遲下不來,目前,國家政策調控,銀行住房貸款審批收緊,放款慢,這種情況並不算買家違約。
如果急需用錢可以先找親朋好友借一些周轉,或者自己先貸一筆款,等到房款下來再還上,年化利率5%左右。
如果所需金額50萬以內,一般通過個人信用貸款就能操作,主要看公積金(繳納半年以上)、社保、月工資入賬。
如果所需金額100萬以上,可以通過個人抵押貸款,若自己有公司,還可以通過企業經營性貸款來操作,利率更優惠。
❼ 剛買的二手房已過戶,銀行沒額度放不了款,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並不少見,遇到這類情況一般就是排隊等待,其實時間一般不會太久,正常拖延個三個月到半年左右基本就可以下款,問題的關鍵是當初簽訂的二手房購房合同是否有約定下款時間長短的違約金,如果沒有,此時急的是房東而不是你。
因此當一家銀行告訴你沒有信貸額度的時候,應該是銀行的行業投放資金達到了限額,這種情況你需要的就是時間的等待,因為銀行每個月都會有到期的貸款回籠,回籠之後就會釋放出相應的信貸額度,這種情況下原申請的貸款就會繼續審批及下櫃,當然由於每個月的還款額度有限,所以每次可新增投放的額度也有限,因此常常需要等待。
總結
銀行沒有額度相比銀行不批來說,嚴重程度大大降低了,沒有額度只需要時間等待;而銀行不批的話,那麼你只能全款購房,否則就是違約。只要當初沒有跟房東約定支付的時間,那麼此時就無需過於多慮,因為這個不是你個人的因素所造成的。
❽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這種情況屬於買方違約,在購房合同中應該有寫,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讓買方找擔保公司借錢支付給你,換家銀行再申請貸款試試(前提是你原意等待可能又要好幾個月),再就是承擔成約責任,房子再過戶返還給你,所有費用由買方出,
買方違約不配合,只能起訴到法院了,讓法院來判
❾ 房產證已經過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解決,房子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建議及時溝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那麼你有權收回房屋,造成的損失可以由買房承擔。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收集證據訴訟解決。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