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辦理不動產證貸款銀行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若准備通過招行申請個人貸款,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用途證明資料:一手樓為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等;二手樓為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等;裝修貸款為與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或協議;
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
5、具體您申請的貸款需要提交其他的資料,需您申請貸款時聯系貸款經辦行詳細確認。
⑵ 不動產抵押貸款流程是什麼
1、借款人貸款前:
(1)填寫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
(2)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3)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4)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
(5)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借款人在申請貸款之前沒有信用卡逾期情況,如果之前有過貸款的必須沒有不良還款記錄。
7、借款人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具備還款能力
(2)威海貸款不動產資料擴展閱讀
不動產抵押設立要件主要包括:
1、抵押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即抵押人應具備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對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抵押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並非所有不動產均可設定抵押權,根據我國《擔保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不動產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動產;
(2)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4)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動產;
(5)產權關系不清或有爭議的財產;
(6)來自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動產;
(7)未取得合法權證的違法建築物。
3、價值評估應該公允。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評估報告,然後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和擔保價值;
4、辦理抵押登記。依照我國法律,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注意:不動產抵押未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不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注意事項
1、辦理抵押消費貸款較為簡單,不過對於貸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辦理前,消費者需要對抵押消費貸款還款壓力較大的現實有理性的認識,充分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避免以房產沖抵債務的不利局面。
2、消費者在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結構、工作性質、收入狀況等,以便能夠正確把握個人的貸款總量以及貸款期限,盡量避免由於考慮不周帶來的貸款風險。
3、抵押房產需是借款人名下房產,如果是與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時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
4、在提供的婚姻關系證明書中,有離婚情況的,需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果是離婚後單身,需要提供離婚後未再婚證明;
5、需要明確貸款用途,抵押消費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裝修、留學、就醫、婚慶、購買家庭大額耐用消費品(購車等)等消費項目。
⑶ 我在威海買的房子是全款買的,現在急等用錢,想貸款,沒有房產證現在,銀行說要購房合同,可是我就一個合
你可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一份他項權證,把權證抵押給銀行,一樣的。
抵押貸款,無非是把你住房產權抵押給銀行,才可以拿到貸款。他項橋哪權證,就是做這個用的。
另外,你手裡不鬧消慧是有一分合同嗎?不辦理權證,把你手裡合同抵給液答銀行不就完事了?!
⑷ 貸款房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不動產權證需提交以下材料:1、購房合同 原件1份。2、身份證 復印件1份。3、購買商品房登記申請表。4、圖紙 原件。5、物業專項維修基金 原件1份。6、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原件1份。7、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原件1份。8、預告登記證明 原件。9、有抵押的提交期房抵押轉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報告 原件1份。10、土地申請材料(開發商處領取)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首陵好》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者鉛:
(一)屬於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汪讓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