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西選調生可以償還助學貸款嗎
你想問的是考上廣西選調生還要償還助學貸款嗎?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後罩賀可以不償還。
廣西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段悶掘貸款基層補償於2022年2月23日開始辦理。高校學生畢業後自願到全區基層單位就業且連續服務期在3 年以上(含 3 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自治區財政實行補償。
中央部屬院校或其他省份握核院校畢業已享受中央或其他省份財政資金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的學生不再享受廣西區補償政策。
② 助學貸款免還條件
助學貸款都是由國家部位發放的,想要免還基本是不可能的,最多是國家代為償還,可參考以下條例: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國家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拓展資料
助學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具備高校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助學貸款還款操作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具體的操作方法如下:
(1)登錄國開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再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在線申請2006-2008學年貸款提前還貸的默認登錄名是學校代碼+學生身份證號碼,密碼是8位生日;在線申請2009學年及以後貸款提前還貸的登錄名和密碼是學生申請貸款時的登錄名和密碼) ;
(2)用滑鼠點擊左邊的「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
(3)點擊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鈕,打開提前還款新增頁面;
(4)選擇其中某筆貸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5)登陸時,如果網頁出現「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時,請點擊下方倒數第二行「繼續瀏覽此網站(不推薦)」,可繼續登錄。
③ 廣西本地畢業生補償政策
法律分析: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到基層就業的,在同一基層單位工作連續滿3年,一次性補償完畢。自畢業當年算起,畢業後的第四年正常申請,畢業後的第五年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2021年度廣西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基層補償申請指南》 三、補償金額和年限。(一)?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獲得補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本專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每學年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金額實行補償。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按照申請畢業當年所讀最後學歷的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二)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到基層就業的,在同一基層單位工作連續滿3年,一次性補償完畢。自畢業當年算起,畢業後的第四年正常申請,畢業後的第五年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④ 2019年廣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貸款形式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點擊圖片進入:廣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官網
權威解讀
7月,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資助標准,進一步細化資助比例。為使各地區、各高校和廣大學生更好地了解有關情況,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辦理、發放等工作,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有關負責同志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一、目前我國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近年來,國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資助政策,逐步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資助范圍不斷擴大,資助標准不斷提高,資助領域不斷拓展,保證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和完成學業。目前,在本專科教育階段,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等為輔的資助政策體系。在研究生教育階段,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在內的多元獎助政策體系。中央財政每年投入高校學生資助經費約223億元,惠及約660萬名學生。
二、為什麼要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和資助比例?
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切實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2〕38號),規定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貸款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全日制在校學生總數的20%,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貸款數額,此項規定一直執行至今。這一政策規定是在當時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剛剛起步的情況下制定的,從執行效果看有力地推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快速發展,基本滿足了大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需求。截至2013年底,全國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032億元,惠及約1000萬名學生。
近年來,一些省份陸續上調了本專科學生收費標准;按照國務院部署,研究生教育也將從秋季學期起全面實行收費制度。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資助上限已難以滿足學生需求。同時,原來統一設定的全國總體20%的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未能體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貸款需求在不同區域和院校間的分布差異。為更好地滿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需求,決定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進一步細化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
三、本次對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和資助比例如何進行調整完善?
從7月1日起,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並進一步細化資助比例。具體為:
一是調整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綜合考慮本專科學生收費標准調整和研究生全面收費等因素,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最高限額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在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中,國家助學貸款主要定位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上述貸款額度基本可以滿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的需要。
二是進一步細化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全國平均資助比例應與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各地區、各高校資助比例應與本地區(本高校)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助政策覆蓋范圍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目前,高校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全國平均資助比例為20%,各省份具體資助比例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情況確定,其中:東部地區為13%—17%,中部地區為21%—22%,西部地區為27%—29%。上述比例基本可以比較客觀地反映不同地區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需求。研究生學習和生活成本相對較高,獲得資助的渠道比本專科生更多,因此不對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作出具體規定,而由各地區、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四、研究生為什麼原則上要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通知》提出,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這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一是研究生戶籍變動較為普遍,與本專科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聯系鬆散,且貸款額度相對較高,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難度較大。二是高校掌握研究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助政策情況,更能准確掌握研究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和國家助學貸款需求。三是進一步明確高校為責任主體,更有利於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申請獲得國家助學貸款,避免出現兩種貸款都可以申請但又都無法獲得的現象。四是對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的主要模式作出原則性限定,有利於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日常管理。需要說明的是,研究生申請辦理校園地貸款只是原則性要求,確有特殊情況的也可辦理生源地貸款。
五、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調整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相關政策是否也相應調整?
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調整後,《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236號)、《財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9〕15號)中有關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標准也將相應調整,具體為:
(一)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准,由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調整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准,以及退役士兵學費資助標准,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