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村幹部在八年前村民不知道的情況下借村民身份證貸了上百萬的貸款,現在銀行下來催還借款村民才知道!
這種情況被村幹部借身份證的村民可以聯合起來,向法院起訴村幹部索賠
Ⅱ 村幹部私自拿村民身份證讓別人拿去信用社貸款屬什麼行為
屬於金融詐騙犯罪行為,因為貸款人使用的不是本人的身份證,而是冒充他人的身份貸款,其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Ⅲ 以前村幹部和信用社人利用村民身份證胡貸款,現在村民怎麼辦
以前村幹部用信用社利用村民的身份證和貸款,現在處理怎麼辦?那知道你要用法律武器來。告知他問你就是說把他告到法庭,把你們這些人聯合起來一定要。有證據,所以這樣子的話,他會樹林法庭。進行判案,你們的車里全和你許可權才可以得到保障。滾就是不理了嗎這是貸款就有你們自行負責
Ⅳ 村幹部借村民的名義去貸款,這種做法要怎麼算
這個算是貪污罪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其中,當然的國家工作人員而為的貪污罪的對象,是公共財物;擬定的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而為的貪污罪的對象,是公共(國有)財物;在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而為的貪污罪的對象是國有財產;受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而為的貪污罪的對象,是國有或非國有單位財物;勾結、夥同國家工作人員或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而為的貪污罪的對象,既可以是公共財物,也可以是國有財產。因此,一般來說,貪污罪的對象是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所以,作為貪污罪客體物質表現白對象有:一是公共財物;二是國有財物;三是非國有單位的財物。根據本法第91條規定,公共財物分為兩類:其一,當然的公共財物。包括: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以及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其中,國有財產,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所擁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是指集體經營組織所擁有的所有權屬於該組織全體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是指通過捐助或專項基金手段募集的用於扶貧或其他公益事業的慈善性質的款物;其二,擬定的公共財物,即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運輸中的私人財產。其中,根據本法第92條的規定,私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依法歸個人、家庭所有的生產資料;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合法財產;依法歸個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債券和其他財產。擬定的公共財產的所有權雖然實際上屬於公民個人,但是由於它們處於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運輸中,對其應以公共財產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