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離婚房子歸女方有貸款怎麼過戶
離婚房子歸女方,有貸款的需要將貸款還完才可以過戶。若暫時還不清貸款,可以到公證處先對該房屋辦理房產公證,之後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過模運戶,按揭人之後可以繼續使用自己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旦族梁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穗逗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B. 有房貸可以過戶給老婆嗎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首首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碰逗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者吵數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C. 離婚怎麼把貸款房過戶給女方
一、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1、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過戶情況分別是: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貸款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貸款房過戶給另一方;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貸款房過戶給第三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離婚貸款的房子怎麼分配處理
夫妻離婚貸款的房子分配處理有幾個內容:
1、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歸婚前貸款方所有,未還貸的部分視為貸款方的,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支付的數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獲得房產的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貸款買房的,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分割房產時,需要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進行分割;
3、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會就房屋產權歸屬進行審理,也不作出判決,只對房屋使用權作判決。
D. 要離婚房子還在按揭如何過戶給老婆
法律分析:房產還在按揭存在貸款的,一般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獨自還款,還款之後進行過戶,對於離婚房產過戶的,需要辦理析產登記,析產基本步驟為: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註: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登記;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5、取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 夫妻離婚房產有貸款怎麼過戶給對方
【法律分析】:房子有貸款,離婚想要過戶應先提前還清貸款或者變更貸款人,此後再辦理過戶手續。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