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源地貸款的錢怎麼取出來使用
生源地貸款餘款怎麼提取:
通過支付寶轉賬/提現助學貸款剩餘的錢在支付寶里到到自己的銀行卡里,支付寶里取款/提現的步驟:
1、登錄我的支付寶,點擊取款;
2、選擇取款/提現到的銀行卡賬戶,輸入取款/提現金額,密碼等即可完成提現;
3、註:提現的銀行卡的開戶身份證必須和支付寶實名驗證的身份證是同一個。
生源地貸款支付完學費之後剩餘部分會轉入借款人的支付寶賬戶;借款人打開並登錄手機支付寶後,需要進行實名認證;認證完之後依次點擊「我的-頁面上方頭像欄-我的銀行卡-頁面右上角」添加銀行卡;綁定銀行卡後將余額提現到銀行卡即可。
如果生源地貸款到賬了,但是交完學費剩餘部分並沒有打入支付寶,可以去學校財務處咨詢解決。
貸款流程:
1、首次貸款:
您可以登錄學生在線系統(https://sls.cdb.com.cn)在線填寫申請信息並下載列印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學生需要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 已通過預申請的首貸學生無需進行填寫。然後,您需攜帶您的 身份證、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申請表、認定表等材料和共同借款人(生源地)的 身份證,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縣級資助管理部門辦理貸款申請。
2、續貸:
現場辦理:需要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攜帶身份證 和申請表前往縣級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續貸手續即可。續貸無需進行資格審查申請表無需蓋章。
網上簽訂:(需縣級資助管理部門開通遠程受理)無需前往縣級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續貸手續, 只需按照學生在線系統網上簽訂流程並通過身份認證,老師受理審核後即完成續貸合同簽訂,可在學生在線查看下載電子合同和受理證明。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二、貸款的申請和發放
(十一)經辦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屬於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的管理。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經辦銀行負責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十四)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有經辦銀行認可的擔保,擔保人應當與經辦銀行訂立擔保合同。
(十五)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特困生貸款。特困生貸款由學校提出建議,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審批後,由經辦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經辦銀行核批國家助學貸款,並將已批准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其所批準的貸款金額反饋相應的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學校,學校上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備案,並配合經辦銀行加強貸款管理。
2. 助學貸款多餘的錢怎麼取出來
助學貸款資金支付了學生當年的學雜費、住宿費後剩餘的資金是直接發放到學生當初辦貸時生成的專屬支付寶賬戶里的。對於該筆資金,學生就可以自行使用,比如可以充當生活費。而只要在支付寶上綁定個人名下的銀行卡,然後就能將該筆資金提現到銀行卡里使用了。
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在手機上登錄支付寶APP(登錄名是*******[email protected]的郵箱格式);
第二步:點擊菜單欄的「我的」;
第三步:點擊進入「余額」;
第四步:點擊「總金額」左下方的「提現」選項;
第五步:選擇提現銀行卡,輸入提現金額,點擊「確認提現」按鈕即可,一般是預計兩小時之內就能到賬。
當然,如果助學貸款發放的資金正好夠支付學雜費、住宿費的話,就沒有剩餘資金可使用了。而沒有了剩餘資金,學生是不能將專門用於支付學費的助學貸款資金提現出來自行消費使用的。
3. 國家助學貸款支付寶的余額怎麼提現提現會收手續費嗎
國家助學貸款的資金在扣除學費和住宿費以後,如果還有剩餘,保留在學生支付寶賬號的余額可以提現出來作為生活費使用。那麼,國家助學貸款支付寶的余額怎麼提現?提現會收手續費嗎?今天就給大家好好介紹這個問題。4. 支付寶助學貸款還款後剩餘的錢可以使用嗎用來網上購物的。是比如我要還2190,我在支付寶里充了2200
當然可以,就是10元購不到什麼像樣的東西了。(可以再給支付寶充錢的)。
5. 大學生助學貸款可以提取出來,用現金花嗎
不可以的,助學貸款是需要直接由銀行打給學校的,不可以取出來。
6. 生源地貸款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可以提現的,以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為例。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取的話,是需要支付寶認證的,而且在支付寶賬戶里未登記銀行賬戶,系統先會提醒填寫銀行賬戶。如果已經設置過提現銀行賬戶可以直接點擊選擇銀行賬戶進行提現,輸入提現的金額,或者點擊添加銀行賬戶,添加其它新的銀行賬戶進行提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