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死了房貸沒還完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人死了房貸沒還完應該由其遺產繼承人承擔其還款義務,如果沒有人繼承遺產,則由其遺產來償還其貸款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枝燃哪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段答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猛碼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❷ 房產證抵押貸款戶主死了能過戶嗎
房產證人死了可以過戶,辦理過戶的方式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相關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羨冊遺產,不得繼承。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需要提交慶亂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兄差宏份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❸ 還房貸過程中人去世了怎麼辦
一、還房貸過程中人去世了怎麼辦
1、還房貸過程中人去世了的處理如下:
(1)有繼承人,由遺產繼承人承擔其貸款債務;
(2)放棄繼承,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但如果房貸是夫妻雙方婚後債務,則視為雙方共同債務,一方去世後,配偶有義務進行償還,而子女則要看是否選擇繼承房子;
(3)無人繼承,看房子是否辦理產權證明,沒有辦理,則房子被視為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則需要繼續償還貸款,但已經辦理產權證明,貸款人去世又無繼承人的話,銀行則有權處理房子,房子將進行拍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去世人房子怎麼過戶
1、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的話,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持公證書辦理過戶登記;
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還需共有人辦理贈與公證,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給他,他持繼承權公證、贈與公證辦理過戶;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話,除他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還需要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然後他持繼承權公證、放棄繼承權公證等辦理過戶。
❹ 夫妻一方去世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共有的房產如果要辦理過戶手續是需要雙方同意的,但有些時候夫妻一方可能會去世,此時辦理過戶手續該怎麼辦理?夫妻一方去世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一、夫妻一方去世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❺ 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該怎麼辦人過世了房子怎麼過戶
買房子是一件大事,隨著房價不斷的增高,買房子後,也會有很多突發的情況,就簡單的來說,買房子時我們會用貸款,每個月還錢,但是貸款人突然離世了,面對房貸的問題是家人繼續還,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該怎麼辦?人過世了房子怎麼過戶?
買房 子是一件大事,隨著房價不斷的增高,買房子後,也會有很多突發的情況,就簡單的來說,買房子時我們會用貸款,每個月還錢,但是 貸款人 突然離世了,面對房貸的問題是家人繼續還,還是有其他的方法,這套房子如果不還款的話,應該如何處理。那麼我就來介紹一下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該怎麼辦?人過世了房子怎麼過戶?
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該怎麼辦
明確債務關系後,我們再來看房貸還不還的問題。如果還款人突然去世,就會有以下三種情況:
,有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如果繼承者想要繼承這套房子,成為房子的新一任主人,那麼也要一並承擔隨著房子帶來的債務,因而,繼承者需要繼續還款。如果繼承者沒有還款能力的話,房子將由銀行進行拍賣,拍賣後的所得款項用於償還貸款,若償還貸款後仍然有餘款的話,餘款歸繼承者所有。
第二,無人繼承。如果借貸者是孤家寡人,沒有繼承人可以繼承這個房子的話,則要看房子是否辦理 產權證明 。如果沒有辦理,則房子被視為歸 開發商 所有,開發商則需要繼續償還貸款。若房子已經辦理產權證明,貸款人去世又無繼承人的話,銀行則有權處理房子,房子將進行拍賣,如果拍賣所得金額仍然無法還清貸款的話,剩餘債務便不再追究。
第三,放棄繼承。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這套房子的話,房子所附帶的貸款也一並會被放棄,那麼剩餘的貸款就不用償還啦。不過有一個問題在於,如果房貸是夫妻雙方婚後債務,則視為雙方共同債務,一方去世後,配偶有義務進行償還。而子女則要看是否選擇繼承房子,如果子女放棄繼承,則可以不用償還貸款。
人過世了房子怎麼過戶
1、申請辦理繼承 房產過戶 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 房產繼承 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
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 戶籍 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
3、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4、取得了上述的證明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則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父母的死亡證、 房產證 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5、繼承房產所涉及到的房產過戶與咱們其他情況涉及到的房產過戶一樣,需要繳納相關的 稅費 ,而這個稅費的很多稅種收取都是與房屋的價格有關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 樓齡 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這個評估報告需要提交給房管,繳納完稅費之後,就可以到房管辦理 房屋過戶 手續了
以上是我介紹的假如有房貸的人突然去世了該怎麼辦?人過世了房子怎麼過戶?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已經了解,我們要知道人去世後,孩子繼承房產,如果孩子無力償還或者是不想要繼承房屋,國家對此都是有相關規定的,因此沒有必要有太多的顧慮。
❻ 房產證持有人突然去世,該如何對房產證進行過戶更名呢
房產證持有人突然去世,就面臨遺產的分配問題,是一個挺復雜又麻煩的事情。
首先,確認持有人有沒有立好的遺囑或者有沒有法院的判決,如果有的話就清晰了,按照遺囑或判決書執行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那就只能按照常規方法繼承。
第一步,確定遺產的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就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人中有孕婦的,還要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萬一胎兒出生時死亡,保留的份額也要按照法定繼承程序辦理。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該平均分。對於生活有困難、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多分一些,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但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可以少分,或者由繼承人協商同意後,可以不用平均分,也可以放棄繼承權。
被繼承人還有其他財產的話,同樣依照這個繼承順序執行。繼承問題只要所有繼承人協商後處理就可以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步,過戶更名流程。
確定完了繼承人之後,繼承人要去公安局將原房主的戶籍注銷,辦理死亡證明,確認房主死亡的事實,然後所有繼承人就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正式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現在的法律沒有強制要求遺產繼承辦理公證,所以要是繼承人對遺產繼承份額意見一致的話就沒有必要公證了,要是怕發生變故,公證一下也好,日後萬一對簿公堂也是個有力證據。
第三步,過戶需要准備的文件。
1、原飢羨房主的死亡證明,確認繼承開始;
2、繼承公證書,如果有的話要帶上;
3、身份證、護照、通行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文件,結婚證、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公安局出具的證明、法院判決書等確認繼承人與房主存在繼承關系的證明文件;
4、房屋尺肢敏的產權證明,包括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5、契稅等與房產相關的發票憑證。
還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1、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話,應該由監護人陪同或代理,同樣需要出示身份證明和監護關系證明;
2、通常辦理房產繼承的過程需要由所有繼承人在場,如果協商的繼承份額不均等或有人放棄繼承權的話,要留下所有繼承人簽字的書面房產分割協議或放棄繼承權的書面證明,像房管局、銀行這些機構肯定會保留這些證明以保證繼承程序合法,也能避免以後繼承人之間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3、如果房產還在抵押中,則房產的過戶還需要抵押權人的同意,更名之後,房產的新持有人要繼續還貸款。
以上就是房產繼承的基本流程和要點,可能還有其他特殊情況沒辦法一一列舉,希望對你有幫助。
對於房產做任何處置,需要業主本人的認可簽字(或者授權),或者法院判決,如果產權人去世了,那就通常需要做繼承手續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業主在世,可陵枝以讓業主簽字處置,比如析產,過戶出售,抵押等,如果業主去世,那麼業主本人就無法再簽字了。
1是否有委託公證書
如果業主年歲已大,或者身體不適,很建議趁業主在世做一份委託公證書,委託業主本人的子女或者配偶辦理相關事宜,這樣子業主如果去世,配偶或者子女持有委託公證書也是可以辦理相關業務的。
不過現在委託書限制也很大,一事一委,不能代收款,存在有效期的麻煩。
2如果有法院的判決,那就可以單方面辦理相關的業務
比如產權人失蹤,變成植物人,或者債務糾紛,就可以起訴立案,法院審理後判決,那就按照判決書辦理相關業務。
不過現實中有委託書的,也不太多,法院判決需要有一個前置條件,從本題的問題分析,應該都是沒有的。
3走繼承道路
應該說這個是最常見的事情了。
即便想要出售,也是需要先繼承給子女或者配偶。如果業主留下了有效的遺囑,可以按照遺囑,如果沒有遺囑,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操作了。
《繼承法》
有繼承權的人攜帶相關證件可以直接去房管局辦理繼承手續,也可以先去公證書辦理繼承公證書,也可以協商部分人放棄繼承。
繼承是很耗費時間的!所以請盡快申請,尤其需要將所有有繼承權的人的身份資料,關系證明帶上。
出具的繼承後的新的房產證,新的業主(繼承人)就可以任意處置了,比如出售,抵押等。
這個是房產繼承問題,涉及面廣,小菜對這個問題比較熟悉,把具體辦理事項分享給你,希望可以幫到你。
第一:先落實去世的人有沒有遺囑。如果生前有遺囑,繼承人按照遺囑意思執行就可以了,大家都不用動腦筋去討論。這種情況下最簡單,手續上辦起了也最簡單;提供遺囑、死亡證明、房產證和受益人身份證就可以辦更名手續啦!
第二:如果沒有遺囑,所有繼承人坐下來商量怎麼處理房子?房子有沒有共有人?有沒有貸款?
1.先說共有人問題吧。一般婚後購買的房子,去世時年齡也比較大,這種情況下房子基本都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辦理繼承時,先分割出去一半產權給在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產權才是遺產。
2.再說房子貸款問題。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除了產權是遺產以外,還有銀行債務。這種情況下,繼承房子就得繼承債務,不要房子的話,銀行貸款可以不用管。當然,死者還有其它債務和稅款的話,繼承房子也要管這些債務和稅款。
3.最後說這種情況下的手續問題。大家定好怎麼處理房子後,簽好書面家庭協議,該繼承的繼承房子,該放棄的放棄,債權債務問題理清楚後,辦繼承公證,公證辦完辦更名換證就可以了。有貸款的,嫌麻煩的,可以繼續以死者名義還款;想盡快完善手續的,也可以跟銀行商議如何處理換證事宜。
第三:具體程序。家庭內部商量房產如何分配,商量好如何分配後准備各種資料,資料准備好了去公證處辦繼承公證,拿到公證書了去房管局辦產權過戶。如果涉及銀行貸款,增加一道銀行程序即可,影響不大。
第四:如果不去辦手續,對房產證有什麼不利後果嗎?
根據繼承法規定,產權人不在了,房子自然就歸繼承人所有,這是一種法律推定。所以,即便不辦手續,對房子產權歸屬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繼承人照樣可以出租、居住之類的。
但涉及出賣、抵押、拆遷補償等,出於具體手續需要,相關部門會要求先辦繼承,進一步明確產權人才能辦理。這種要求不是對產權歸屬進行否定,而是預防糾紛考慮,對法律推定的產權人狀態進行明確。
因此,房產證上的人突然去世,基於這個客觀事實,導致產權發生自然轉移。在實際辦事過程中,需要將房產證名字換過來才行,起到公示作用,有利於大家進行交易。
一般持證人也叫戶主本人,現戶主本人去世。該套房產怎麼樣出售:
首先要確定的是將來的誰代為辦理所有手續,將來誰代表這個家庭去出售該套房源(也叫委託代理人)。
確定好人選後開始下列步驟:
1,繼承人先去當地政務大廳辦理遺產繼承手續。(需要出面的人物有:戶主配偶、戶主父母、戶主的子女),這里需要知道的是上述人員需全員到場,缺一不可。
2,繼承手續辦理完畢後會立即辦理公證過戶(需攜帶戶主本人死亡證明等),也在當地政務大廳辦理,辦理完畢後新的產權證上會寫委託代理人的名字。
3,10個工作日後,新的產權證會發放,委託代理人的名字會出現在產權證上,到此為止,現在的委託代理人就成了新的戶主本人。將來想賣給誰就賣給誰就由他說了算(賣多少錢也由他說了算)
最後,需要知道的是,辦理委託繼承和公證的時候需要收費,大概費用是3-5千左右
您好!如果房產所有人突然去世,常規操作上是兩步:繼承→過戶。分別說一下:
1. 繼承。分三個小點說一下:
(1)這個要跟房產所有人在房子中所佔份額有關。要看是佔有全部份額還是部分。簡單的判斷方式,看看房本上的信息,有一項信息欄是「共有情況」,可能包括單獨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完全個人的,第二、三種都是只有部分。所以,在繼承的時候,要確定可繼承的遺產份額。
(2)看看繼承方式。根據題主意思,估計沒有遺囑,不展開說。法定繼承人裡面,確定有多少個,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則上平分遺產。這裡面就看各位繼承人是否對分配的份額意見一致。如果一致,走公證繼承;如果不一致,走訴訟繼承。
(3)公證繼承去公證處辦理,最終拿到繼承權公證書;訴訟去法院,最終拿到法院判決書。這個憑證會確定最終繼承人都是誰、繼承份額是多少。
2. 過戶。確定繼承人和繼承份額之後,就可以辦理房本更名。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去辦理,根據繼承人情況、各自份額變更房本。這個手續不難辦,去問一下就行。
先說一下大致的流程,再說細節,這種情況是要先進行遺產繼承處理,然後在進行過戶或更名操作。
先說一下遺產繼承吧,繼承遺產需要進行一下幾步:
一.首先要到房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市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正,房產繼承分兩種,第一種是遺屬繼承,第二種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產權證明或其他相關憑證;3.戶口本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屬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了或受遺贈人。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屬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洗望能給你一些幫助
需要考慮三個問題:一、房子除了房產證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繼承人都有誰;三、房子如何繼承。
一、房子除了房產證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記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可能屬於共有,就比如婚後適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可能只登記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實際上是屬於夫妻共有的房產,應該是一人一半。
而這時候房產證持有過世,只有屬於他的那部分房產屬於遺產。
二、房子的繼承人都有誰
房產想要過戶,不管是哪種方法都要先了解繼承自己可以繼承的份額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繼承房產,其他的繼承人是誰。
三、房子如何繼承
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辦理繼承公證;另一種是通過訴訟途徑繼承。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帶著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材料辦理。
通過訴訟途徑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繼承起訴其他繼承人,拿著法院生效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過戶房產。
需要考慮三個問題:一、房子除了房產證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繼承人都有誰;三、房子如何繼承。
一、房子除了房產證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記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可能屬於共有,就比如婚後適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可能只登記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實際上是屬於夫妻共有的房產,應該是一人一半。
而這時候房產證持有過世,只有屬於他的那部分房產屬於遺產。
二、房子的繼承人都有誰房產想要過戶,不管是哪種方法都要先了解繼承自己可以繼承的份額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繼承房產,其他的繼承人是誰。
三、房子如何繼承
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辦理繼承公證;另一種是通過訴訟途徑繼承。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帶著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材料辦理。
通過訴訟途徑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繼承起訴其他繼承人,拿著法院生效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過戶房產。
1. 繼承。分三個小點說一下:
(1)這個要跟房產所有人在房子中所佔份額有關。要看是佔有全部份額還是部分。簡單的判斷方式,看看房本上的信息,有一項信息欄是「共有情況」,可能包括單獨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完全個人的,第二、三種都是只有部分。所以,在繼承的時候,要確定可繼承的遺產份額。
(2)看看繼承方式。根據題主意思,估計沒有遺囑,不展開說。法定繼承人裡面,確定有多少個,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則上平分遺產。這裡面就看各位繼承人是否對分配的份額意見一致。如果一致,走公證繼承;如果不一致,走訴訟繼承。
(3)公證繼承去公證處辦理,最終拿到繼承權公證書;訴訟去法院,最終拿到法院判決書。這個憑證會確定最終繼承人都是誰、繼承份額是多少。
2. 過戶。確定繼承人和繼承份額之後,就可以辦理房本更名。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去辦理,根據繼承人情況、各自份額變更房本。這個手續不難辦,去問一下就行。
突然去世,很多都比較倉促,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遺贈,那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北京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主要認准,繼承權公證書或者法院的生效文書(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才會予以協助辦理。
對於繼承公證書,需要按照公證處的相關規定準備各種材料,在符合條件的情況會出具,但是很多人因為人員分散,無法開具合格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者被繼承人本身都九十多歲,追溯其父母死亡時都沒有死亡證明的說法,根本無法開具該人父母的死亡證明,所以這一條路對於該部分人群可能不合適。
法院的生效文書中,如果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之間有爭議的,那時間就比較長了,一審二審到再審,涉及到比較復雜的。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之間沒有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建議走調解程序。
現在因為審判程序的不斷優化改革,很多法院大力推出訴前調解或者7日調解室,就是解決爭議不大或者沒有爭議的案件。為了盡快推動程序,在立案時和立案法官溝通這個可以調解,沒有爭議就是走一個不動產過戶需要的程序,立案法官會把案件轉調解法官,調解法官收到案卷以後一般一個月內安排時間調解結案,而且調解書在雙方當場簽收時候就生效,判決書對方不上訴還需要等待15天上訴期才生效,這樣算下來,拿到調解書的時間要比判決書時間快多了,這樣既能夠節省當事人的時間,也能夠減少訴累,何樂而不為。
房產證持有人突然去世,該如何對房產證進行過戶更名呢?
這個涉及房產繼承問題。說簡單也簡單,只要所有的繼承人都到場,都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處理。說麻煩也真的很麻煩,特別是繼承人越多,並且還存在繼承人無法找到,相關證明無關開具的情況,那事情就更麻煩。
沒有遺囑的話,屬於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有配偶、父母、子女。這些繼承人要是都在,都能找到,那事情可能還相對簡單點。若這些繼承人在繼承遺產以後再去世,那其所繼承的遺產就要由其繼承人來繼承。這種繼承仍然要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來繼承,那就有可能由一個或幾個繼承人演變成數個,甚至是十幾個二十幾個繼承人都有。而隨著時間流逝,親戚之間缺乏來往,有的當事人連對方叫什麼,對方在哪,這個都不知道。並且有的案件因為 歷史 原因,很多證據缺失,缺乏相關證明,導致整個案件無法處理。這種糾紛,一旦到法院訴訟,仍然因為這個或那個問題導致無法解決。
❼ 人死了房產證怎麼過戶
1、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
3、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後換領新的產證。
房產證有什麼作用
1、房產證是房產的買賣、交換、租賃和抵押時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沒有辦好房產證的房產不能進行買賣交易。任何房產交易行為的第一個步驟就是驗證房產證的真實和有效性,可以這樣說,房產證是一切買賣交易的基礎法定文件。
2、沒有辦好房產證的房產不能進行轉讓、贈與和繼承。還是那句話,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購房者還不能算是該房產的法律意義上的擁有者。
3、置換與出租等形式的房產交易行為同樣無法進行,即使簽定了相關合同或協議也會被視為無效,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4、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該房產無法進行質押、典當等行為。無法通過房產的質押、典當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5、在該房產所處土地被徵用或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現在房產市場上的所謂「小產權住房」就會因沒有房產證存在這些問題。
6、在沒有拿到房產證之前該房產的所有權仍然屬於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存在將房產抵押借貸的行為或因債務問題被強制執行時,該房產可以被債權人(如銀行)依法拍賣還貸。
房產證過戶要注意什麼
1、有些房屋屬於純納陵多人共同財產,我們在轉讓房屋時要經過共有權人是否同意轉讓,還要確認該房屋是否存在有出租或者抵押情況。如果是二手房存在這類情況,首先要跟賣家針對這類問題進行協商解決方法,買房者必須要確保購買的二手房不會產生產權糾紛的情況下再進行購買二手房。
2、現在有很多賣家在出售房屋時都將房屋裡面的一些傢具等設備留下來當做跟買房者議價的籌碼。如果買家覺得這些東西的確值錢,日後也派的上用場,那就必須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要和賣家確認下傢具設備品牌,數量,和是否能夠正常使用。
3、買房者在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時千萬不能將房款一次給完,必須要留一筆尾款,預留一些尾款方便在交接房屋時結算其他費用。在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向該小區的工作人員核實原房東茄運是否有存在欠費情況,這些欠費可能是原房東做戚之前拖欠的費用以及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