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4人開店,其中一人為法人,店鋪法人用店鋪流水貸的錢屬於公款嗎
超過了一定額度的話,屬於侵佔公司財產罪。但是肯定不屬於挪用公款的,挪用公款是行政單位裡面的公家的款項,那才叫公款.
B. 法人以公司名義貸款私用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東要不要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個人名義,一種是公司名義:
個人名義:
股東以個人名義借款的屬於個人債務,其他股東沒有責任。
公司名義:
以公司名義借款的,要區分實際情況,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賬戶,第三人不知情,屬於公司債務,以公司資產清償,該股東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其他股東可以追償。
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夠認定為公司債務的,按個人債務處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東可以主張借款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C. 法人可以用公司貸款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用公司進行貸款。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公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本質就是法人能夠與自然人同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成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的民事主體。我國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為標准,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因此,以公司的名義進行貸款是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的定義】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六十一條【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D. 法人公司流水可以作為車貸銀行流水嗎
不可以。
個人車貸流水必須是個人的銀行流水,公司流水不作為個人車貸銀行流水的憑證。
另外還需要滿足一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個人身份有效證明;
3、具有合法的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信用良好;
5、持有經辦行認可的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意向書;
6、提供經辦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或提供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相應資料;
7、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購車款能力證明;
8、經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 法人可以用公司貸款嗎
法人可以用公司貸款。公司需承擔責任,承擔之後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法人的本質就是法人能夠與自然人同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成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的民事主體。我國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為標准,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仔賀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念雹派法人。因此,以公司的名義進行貸款是可以的。
貸款需要下列條件:
1、當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貸款的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的請求合理;
3、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4、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肆空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F. 公司流水可以貸款嗎
公司流水肯定是能貸款的。而且去銀行申請貸款,工資流水是很重要的一個參考依據,它直接決定你申貸的成功率和貸款額度的高低。
【拓展資料】
貸款(電子借條信用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