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要辦理公積金貸款,關於申請者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規定有:
1.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得有連續六個月(含)以上的繳存額才行。
2.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具體金額並沒有明確限制,網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必須達一萬及以上才能貸款的說法並不準確,大多數地區只要符合第一點要求就行,即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滿一萬也可以貸款(具體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可以電話咨詢)。
而除此之外,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還有:
1.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處於正常狀態(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則暫時辦理不了公積金貸款)。
2.申請者名下未曾辦過公積金貸款或者貸款已結清(若已申請過一次公積金貸款,需將該筆貸款還清,然後才能申請新的公積金貸款;若已申請過兩次公積金貸款,則無論貸款是否結清,都辦不了新的公積金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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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公積金貸款需要多少余額
公積金貸款需要兩萬元,具體如下:
1、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請求獲得公積金貸款買房;
2、買房人的年齡需在18到60周歲間,並且收入恆定,還確保自己能夠償還掉本金和利息;
3、申請人已經繳納了一段時間的公積金,正常需大於12個月;
4、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錢夠多,申請公積金貸款能夠獲得的金額是公積金剩餘錢的10到20倍,比如說2萬的余額能夠貸到40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叄』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公積金貸款余額留多少沒有固定的搏蔽早值,但是在公積金貸基雀款時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必須要有6個月及以上的連續繳納金額。如果說公積並襪金月繳納1000元,那麼你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就要留有6000元,這樣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首要條件。
『肆』 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必須要有多少
公積金貸款,必須還清後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要麼選擇商貸,要麼別買房。
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
『伍』 溫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貸款額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積金月平均余額×按繳存時限確定的倍數+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積金月平均余額×按繳存時限確定的倍數(貸款額度計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數)。其中,月平均余額是指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近12個月的月均余額(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繳存時限倍數的確定,以繳存時限小於等於12個月為4倍作為基準,繳存時限每增加12個月倍數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借款人貸款時確定的每月歸還貸款本息額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收入的60%。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公積金貸款余額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公積金貸款前的賬戶余額,其二是指公積金貸款後的賬戶余額。
【1】公積金貸款前余額:一般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在公積金最高限額范圍內按照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因此在完成公積金貸款前,賬戶余額最好是能夠滿足自己的貸款需求。比如需要貸款60萬元的,當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賬戶余額10倍的,那麼就需要保證公積金賬戶余額是不少於60000元的。
【2】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公積金在貸款成功之後一般對於賬戶留存余額是沒有強硬要求的,用戶可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范圍內處理賬戶余額。比如可以對公積金賬戶余額辦理對沖;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也可以對公積金辦理提前還貸提取。
『柒』 公積金要留多少余額
不同情況下提取公積金,需要留下的公積金余額不同:
1、租房: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一半,應留存當月繳存額的50%,每年提取額不能超過12個月的可提取額度。
2、購房、裝修、翻修:提取額不能超過購房、裝修、翻修等所需的費用,且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本人及家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留存余額不可少於40%。
3、償還房貸: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額不能超過上月繳存額,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60%,需留存當月應繳存額度的40%。
4、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不用留存余額:(1)退休;(2)男性50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失業且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4)在境外定居(包括港、澳、台);(5)享受低保;(6)戶籍遷出本市,且已經轉移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以下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