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已離婚 房產證是男方名字 離婚協議房子給兒子未辦理過戶手續男方拿去貸款還不上兒子能拿回這房產權嗎
這種情況,叫抵押貸款。
如果貸款還不上,兒子就很難能拿回這房產權了,因為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拍賣這個房產,用來償還銀行貸款。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㈡ 婚後房在離婚後有一方擅自抵押貸款了怎麼辦
離婚後房子沒有進行分配嗎?首先要確定房子是在離婚前還是離婚後進行抵押貸款的。還有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一方應該不能單獨去貸款的。目前可以想辦法收集證據,圍繞房屋產權,貸款人方面,為以後打官司做准備。
㈢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感情已經破烈,婚姻期間共有的房產還未來的及劃分,前夫卻欠債累累,那麼房產應如何分配,屬於妻子的權益該如何得到保障呢,讓我們來看看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後前夫欠債房產沒過戶怎麼辦
離婚房產約定,要及時過戶,不及時過戶,就很有可能因為前夫或者前妻有新的負債被執行。離婚協議約定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歸另一方所有但未辦理過戶的,另一方當事人僅享有請求不動產登記機關進行所有權人變更登記的權利,但較於形成在後的一般金錢債權具有優先性。
法律分析
如果對法院查封、凍結、評估、拍賣房產不服,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申請執行人的債權為金錢債權,即不指向特定物房屋,而約定所有權人的權利則直接指向房屋,即其請求權系基於房屋而產生,顯然約定所有權人的權利離房屋更近。
另一方面,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僅系登記所有權人(即離婚協議中的義務人)的個人債務,則根據債權的相對性原理,申請執行人只能向債務人請求給付,而不能向債務人以外的人請求給付。買受人物權期待權之所以要保護 ,就是因為買受人已經為取得物權履行了一定義務並以一定的方式對外進行了公示 。
約定所有權人已佔有使用房屋,則離婚協議已開始履行並以一定的方式對外宣示權利,也減少了惡意串通逃避債務的可能性。約定權利人對此不存在過錯,系指其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由於義務人不予協助、辦理登記存在客觀障礙、登記機關原因等約定所有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約定所有權人為規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逃避債務,故意將財產登記在義務人名下的,應當認定其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夫欠債 屬於我的未過戶房產會不會執行給債權人
這起案件中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糾紛點,每一個糾紛點對於當事人都是利益的重要得失點。在債務的糾紛中往往很簡單的只關乎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而這起債務的.糾紛還涉及了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債務糾紛,查封房產等等方面,十足是個令人頭疼的案件。
胡先生與胡太太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明確的將他們共同名下的一處房產歸於胡太太。但是因為這所房產正在進行貸款期間,所以產權的名字還是雙方。事隔四年胡先生因為向盧先生借款,未能及時償還,被盧先生告上了法院,並且申請了財產保全,這樣包括屬於胡太太的那所房產在內的兩處房產被法院查封。
稀里糊塗的胡太太怎麼也沒想到本屬於自己的房子要被法院強制執行給債權人,咨詢清債公司律師才知道維權訴訟是個漫長的過程。首先要另案提起訴訟確保自己的權利,其次可以在執行階段提出異議,但是兩種方法都會耗時較長。並且這里胡太太有個致命的傷——被查封房產未進行過戶。
債權人對胡太太沒有追究債務償還的義務,這是在離婚後發生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有關規定中不動產即使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做了分配,但是沒有進行變更手續,離婚後一方的債務糾紛發生,依法仍然可以將原房產權的歸屬作為查封的財產。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配不能影響對沒有辦理變手續的產權進行制約。
雖然在清債公司的專家律師調解下,債權人放棄了對本屬於胡太太的房產的保全,但是胡太太也著實受驚不小。在這里提醒大家,及時辦理變更才是對自己權益的一種保護。
一、執行期限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執行方式
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採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三、執行監督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
㈣ 離婚後房子沒有及時過戶,前夫債務導致房子被查封,現在已經進入執行階段,請大家幫忙
這個房子在你們婚姻期間是屬於你們夫妻共有的財產,你們是協議離婚的嗎?協議有公正過嗎?不過不管如何,既然深圳法院已經判決你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那麼無論現在登記的所有權人是誰,他都不能處分該房屋。
另外你丈夫的債務發生在你們離婚之後,是屬於他的個人債務,只能用他的個人財產清償,這個房屋既然已經屬於你,那麼即使由於登記的原因而查封了,也不能改變的作為所有權人的事實。
所以你放心,不會判你敗訴的。
㈤ 我和前夫離婚,把房子贈與孩子,現在前夫要去抵押貸款,能阻止嗎
現在房屋房產證名字是否是孩子名字,如果是,那他無權進行抵押貸款。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房屋贈與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所有權無償贈給他人的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受贈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書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房屋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辦理房屋贈與手續必須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房屋贈與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
三、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等。
五、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㈥ 已經離了婚,前夫是否還有權拿房子做抵押貸款
1、原則上一個房屋的抵押貸款未還清時是不能第二次辦理貸款的(也就是說他先貸了你就不能貸了)。因為房屋抵押貸款就是把這個房子的產權證,土地證押在銀行、住房公積金等處直到你還完全款,你的證件才可以拿回。
2、做生意就有風險,沒人保證一定是掙錢的,就是說有50%的機率也是賠錢的。既然離婚協議房屋是你的了,那麼你就沒理由讓他拿你的房子去冒風險。不知你是否想過,拿去抵押的後果:如果生意失敗,還不上錢,那麼你的房子會被收上去。(你要知道:貸來的錢是他拿來花,收上去的是你的東西。)
3、你們協議離婚的內容如經過公證那麼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他沒有這個權利,正規貸款途徑是貸款初期手續是需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薄的(不知他拿到沒有)。
4、按你的說法現在這個房屋應該還不完全是你的,為避免節外生枝,你應馬上帶著你們的離婚證、協議、身份證、房口薄、房產證、土地證等所有證件,去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咨詢具體辦理事項,把產權證和土地證變更到你的名下,這樣才保險。注:你自己先去問清整個辦理程序,然後再讓他和你一起去變更(需雙方簽字。
趁著離婚協議這張紙還熱乎,該劃清的界線一定要劃清,免得時間長了再因為這些另打官司,人財兩空,大事大非面前一定要頭腦清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