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抵押之後還能再貸款嗎
房產抵押 之後時可以再貸款的。 不過這種情況屬於二次 抵押貸款 ,大多數的銀行允許二次抵押貸款,申請的時候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二次 抵押 的房子必須是現房,只有現房才能辦理二次抵押貸款; 2、借款人必須信用良好; 3、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管。產權清晰。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 債務 的履行, 債務人 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 債權人 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 抵押權 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B. 房產證抵押後,還能再次申請銀行貸款嗎
可以申請二次抵押。二次抵押貸款是指將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從特定放款人處獲得貸款。二次抵押貸款的特點是不用還清以前的貸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獲得貸款,節省了時間和墊資成本等很多中間環節。
房產二次抵押貸款的條件為: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沒山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使用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枯物中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2)房子被抵押過戶後還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辦理須知
一: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所需證件
主要依據各地區建委的具體要求,通常僅需要申請人的房產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購房合同和發票)、身份證明文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等)。根據用款時間以及各區縣辦理他項權利證的時間,一般情況下,領取他項權利證當天即可放款。
二:二次抵押房產要求
各銀行對抵押房產的規定不盡相同,對房產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區域會有相應的要求,比如對95年以前的房產,或一些遠郊區縣的房產限制較多,貸款成數較少。但對房產沒有關於房齡、地域方面的螞寬限制,幾乎能做抵押登記的房產,都可以根據當時市場同類出售房產的價格做出比較合理的評估,這樣貸款人可以獲得相對銀行高的貸款成數。
C. 房產證抵押過了 還能再次抵押貸款嗎
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因為你已經把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啊,你的房產證在銀行那邊,那你還怎麼去抵押呢?你的房貸證拿不出來的。
D. 二手房屋過戶後還能辦理銀行貸款嗎
二手房屋過戶後能辦理銀行貸款。
因為二手房在有貸款的情況下,只能辦理轉按揭業務。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是指個人在購買售房人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
二、二手房按揭貸款流程
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提交貸款申請→銀行調查審批→落實貸款擔保→辦理房產過戶→簽訂貸款合同→銀行發放貸款→借款申請人按月還款
(4)房子被抵押過戶後還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 抵押的房產可以貸款嗎
一般銀行是不會受理抵押過的房屋的,不過根據房子抵押後的余值來計算,若有餘值,並且價值較大的,部分機構會進行受理。
一般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不可以進行貸款,房產是用於醫療,教育,以及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不可以用來貸款,地產被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擺闊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都不可以進行貸款,已經依法公告被列入拆遷范圍的地產不可以貸款,房產被依法查封,扣押,甚至是監管或是以其他形式限制的不可老猜以進行貸款,還有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都是不可以進行貸款的。
而未結清貸款的房屋沒有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卜含乎是不可以進行抵押貸款的。型悉以及房產已經做過抵押貸款或是該房目前還處於按揭還貸的狀態當中,都是不能再對此房產進行抵押貸款的。
F. 二手房過戶後在銀行還可以貸款嗎
二手房屋過戶 後能辦理銀行貸款。辦理 二手房按揭貸款 事先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 房屋所有權 、有無貸款的情況。因為二手房在有貸款的情況下,只能辦理轉按揭業務。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是指個人在購買售房人具有 房屋產權證 、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餘部分以要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向合作機構申請的貸款。 二、二手房按揭貸款流程 簽訂 房產買賣合同 →提交貸款申請→銀行調查審批→落實貸款擔保→ 辦理房產過戶 →簽訂貸款合同→銀行發放貸款→借款申請人按月還款 具體操作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 》,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 二手房貸款 的方式支付房款,並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在這個環節,買方一般應在現場看房的同時,查驗賣方的《房屋產權證》、水電氣費記錄等憑證;有時賣方會要求買方繳納一定的定金。 2.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現場列印《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上應明確註明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如"20萬元作為首付款;其餘資金申請貸款"等),並且同時由買賣雙方到當地房管局現場簽訂《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用以明確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的委託關系。 3.由於二手房的特殊性,買方需要先找評估公司對所購房產進行評估。銀行會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放貸的依據。需注意的是,有些銀行會只接受指定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而有些銀行則沒有要求,因此,購房者在評估前要先咨詢貸款銀行。 4.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性,一般銀行會要求買方提供擔保。擔保人可以是有經濟能力的個人,也可以是專業的擔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銀行已經推出了無擔保的二手房貸款,因此,購房者在辦理房貸前要明確所在銀行對擔保費的收取。
G. 房子過戶後原來的房子還可以貸款嗎
房子還在貸款可以通過付清全部銀行貸款或辦理轉按揭手續過戶。當事人應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產交易辦理房產證更名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H. 房產證抵押後,還能再次向銀行申請貸款嗎
可以的。二次抵押貸款是指將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從特定放款人處獲得貸款。二次抵押貸款的特點是不用還清以前的貸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獲得貸款,節省了時間和墊資成本等很多中間環節。
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所需證件
主要依據各地區建委的具體要求,通常僅需要申請人的房產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乎嫌或購房合同和發票)、身份證明文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等)。根據用款時間以及各區縣辦理他項權利證的時間,一般情況下,領取他項權利證當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產要求
各銀行對抵押房產的規定不盡相同,對房產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區域會有相應的要求,比如對95年以前的房產,或一些遠郊區縣的房產限制較多,貸款成數較少。
但對房產沒有關於房齡、地域方面的限制,幾乎能做抵押登記的房產,都可以根據當時市場同類出售房產的價格做出比較臘頃基合理的評估,這樣貸款人可以獲得相對銀行高的貸款成數。
(8)房子被抵押過戶後還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四類房產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一、未結清貸款的房產 抵押消費貸款的房產必須是沒有任何抵押且無貸款的房產。如果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
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借款人再對此房產進行抵押,銀行不是允許的。因為兩家銀行無法同時擁有一處房產的他項權利,為此借款人不能夠使用抵押消費向銀行申請貸款。
二、部分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中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因為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有原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的條款,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所以銀行也無法操作此套房產的抵押消費貸款。
另一種是已購公房中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因為這樣的房產不能夠上市進行交易,也就無法操作該項業務。
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回遷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經濟適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質歸屬於經濟適用房。根據國家的政策,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同樣無法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四、未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對於小產權房產,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話,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沒有取得此套房產的所有權輪謹證書,所以這類房產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辦理條件
1、貸款用途:用於支持個人購買住房以及循環使用貸款。
2、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3、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格的70%;
5、貸款期限:一般最長為30年。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簽訂日的前一日;將原在建設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轉為最高額抵押貸款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原住房抵押貸款發放日的前一日;
6、貸款利率:貸款利率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I. 我的房子抵押過戶了給別人,現在我還可以用房子做抵押貸款嗎
當事人想辦理住房抵押手續,需要該住房是登記在當事人名下才可以辦理。
規定是,權利人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