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沒還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沒還完可以取公積金。
一、公積金貸款沒還完可以取公積金。公積金貸款沒還完可以取公積金。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本人身份證、提取儲蓄賬號,就可以提取。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主購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配偶提取時,除了主購房人提供的資料外,需要提供主購房人的提取記錄單和結婚證。如果是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要申請人的所在單位開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二、沒有還完貸款的情況下提取公積金的三種情況
1、按月提取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還未還清貸款的所有人。每個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數額不能超過每個月的還貸額度,每個月15日公積金中心會自動將金額劃轉到提取人卡上。
2、按年提取
使用公積金和商業貸款買房,還未還清貸款的所有人。每還款滿一年都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如果時隔超過一年還款未提取,可以提取還款期間累計的所有金額。
3、沖還貸提取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還未還清貸款的所有人。市民可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後的第三日起可辦理沖還貸業務,每名繳存職工每年可以辦理一次,且兩次辦理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需結清貸款的除外。
沖還貸金額不計入繳存職工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及通過委託提取業務的還款額度。
⑵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買房時用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但沒有提取公積金的話,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用戶可以拿著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是收據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公積金余額不能全都提取出來;
2、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後,用戶要用公積金提前結清全部欠款的話,可以在還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的額度不能超過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⑶ 公積金貸款不還清能取余額嗎
法律分析: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第二條 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第三條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第四條 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五條 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xx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第六條 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