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2.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什麼材料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的材料:
1、貸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第一頁及個人頁;
2、戶口簿的變更頁;
3、暫住證以及效居住證;
4、貸款人結婚的,還需要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5、個人收入證明;
6、大專學歷證明;
7、貸款人所在公司的職稱證;
8、自有產權房證明;
9、公租房證明、還貸證明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的流程:
1、本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並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目的不同,分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到所在的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2、持上述證件、申請書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到職工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3、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經審核確認提取申請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
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應當申請補齊,如果申請條件具備、情況正確、身份屬實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決定,可到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如果不具備申請條件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不準提取的決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工作日內要完成審核、決定的工作,並把決定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