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營業執照過戶可以貸款嗎
可以,注冊6個月以上的營業執照就能貸款,只是這樣的企業必須要注冊在一定規模的市場內,市場方要出具經營兩年的證明才可以。有的銀行要求必須注冊1至2年,而外資銀行一般要求比較高,必須成立滿三年以上,才能准入,這就是硬性條件。如果是過戶企業,法人變更必須滿一年以上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❷ 營業執照如果有貸款,還能過戶嗎
可以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與貸款主體變更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變更並不意謂著貸款主體發生了改變。
具體可聯系貸款機構,詢問貸款可否轉接。
❸ 過戶公司做經營貸有什麼風險
隱藏債務、可能發生的稅務問題、法律糾紛等風險。在公司過戶一段時間後申請抵押經營貸,大部分的借款人和中介是對標的公司不做太多調查的。
❹ 公司過戶給人了,現在有貸款起訴我了有關系嗎
要有證據表明你跟這個貸款沒有關系就可以了 這個貸款是在你過戶前還是過戶後 具體情況還是找一個律師咨詢一下最靠譜
❺ 房屋過戶有貸款怎麼辦
方法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族侍升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方法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兆老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方法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房屋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談粗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❻ 法人剛過戶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剛變更法人之後是否可以貸款,主要還是得看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規定,公司可以嘗試去申請貸款,不過可能大部分銀行和貸款機構會拒絕。公司才剛剛變更了法人,這些銀行和貸款機構可能會覺得公司經營不穩定,也就會有發放貸款後風險會比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❼ 注冊公司貸款後把公司過戶給別人貸款也會跟著過去嗎
法人變更需要出具新的股東會決議就可以變更,工商局不會禁止變更法人。只是變更法人時新法人和舊法人都要在場,要簽字確認。還需帶上身份證原件。原法定代表人離職但未變更登記情況下的法律問題法定代表人在被免去相關職務後、被變更登記之前的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行為規則。實踐中,法定代表人被罷免職務或離職時最易與公司之間產生矛盾和糾紛。這其中最為核心的問題如何確定離職的法定代表人之權利義務和行為規則。
無論是被罷免、解聘或是自行離職,當法定代表人之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職務終止時,其隨即喪失了擔任法定代局判表人之前提條件或基礎條件,盡管在工商登記上該人依然還是法定代表人。既然喪失了這一基礎條件,那麼法定代表人(就該具體自然人而言)就無權代表公司,其必須主動停止繼續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對外行事。換言之,其應主動避免對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而且應主動向第三人表明其不再有權代表公司,這也是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否則,對外其構成虛假陳述,對公司則構成無權代理,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然,基於公示公信原則,盡管基礎任職條件喪失,第三人仍然得以信賴工商登記信息而認為該人有權代表公司。
公殲鋒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
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氏臘晌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