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市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1、公積金貸款額度
(1)最高額度:個人45萬,夫妻兩人55萬。
(2)2020年9月1日發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根據個貸率來設定預警等級。(個貸率人貸款余額/繳存余額)
(3)貸款額度確認標准
新增計算方式:貸款額度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連續繳存1年以內(含1年),倍數0;續繳存1-2年(含2年),倍數5;連續繳存2年以上,倍數0;余額不足1萬元,按照1萬元計算。
2、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合肥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即可。
3、公積金貸款年限
(1)可貸最長年限0年。
(2)可貸年限0-房齡(竣工日期)
(3)可貸年限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實際年齡+5
三個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貸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為房齡,貸不了30年。
(4)市直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20年(2000年);省直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30年(1990年)4、公積金貸款利率
(1)首次貸款,基準利率(3.25%)
(2)二次貸款,利率3.575%。
5、公積金認房認貸
(1)認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區的房產套數,兩套及以上,不能申請貸款。旦胡則
(2)認貸:家庭名下在全國范圍內公積金貸款次數達到2次,不能申請貸款。
6、公積金貸款次數
(1)最多2次。
(2)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後合並記入家庭貸款次數。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次數記入當事人貸款做鋒次數。
7、異地公積金貸款
(1)異地公積金不能在合肥貸款。
(2)在合肥連續繳存滿半年後,可辦理異地轉入手續。
(3)異地公積金,若能和合肥公積金連續,繳存月份可疊加,余額可疊加。
(4)異地公積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積金連續,繳存月份不能疊加,余額可疊加。
法律依據: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五、預警信息發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會公布個貸率,當個貸率連續兩個月達到一定區間時,從第三個月開始向社會公布個人公積金貸款上限調節系數,並從公布次月起執行。預警等級及相應調控措施,由市住房模棚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並報省住建廳備案。
2. 公積金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嗎
首先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能不能一次性提取要看是以何種方式提取,不管是還房貸還是購房提取都不能全部取出來,必須留有一定的額度,如果不是必須的話也沒有必要完全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之後還是可以提取余額的。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的提取其實是兩個事,不管是辦理什麼業務,只要用戶符合相關業務的辦理條件即可。按照國家的規定看,公積金貸款之後用戶還可以按照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
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 2020年貴陽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那麼貴陽地區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多少呢?本文我帶你一起了解關於2018年貴陽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希望對你有幫助。
1.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額度按照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還款能力(按最高不超過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的30%測算)和借款年限、公積金繳存余額等予以確定。其計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夫妻)月繳存工資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職工,加上(夫妻)繳存余額×5倍。計算公式中「職工(夫妻)繳存余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應付房款的剩餘價款及規定比例,且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高限額50萬元。
貴陽公積金提取額度
1 、職工本人及配偶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償還住房貸款的,夫妻雙方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或共貸人)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一年還款本息總和;提前償還貸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貸人)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剩餘貸款本息總和。
3、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於支付房租。支付商品房房租的提取上限標准為最高不得超過1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