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余額能否支付購房首付款
【法律分析】: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不可以直接用於支付購房首付的。因為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即只有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
1、如果是貸款購房的話,可以在購房後憑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來緩解購房首付及月還款壓力。
2、如果借款人購買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幾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予提取的,由暖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 泉州公積金在廈門買房可以提取充當首付嗎
可以。根據查詢泉州公積金信息顯示,在廈門買房可以提取充當首付。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進一步減輕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方便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3. 公積金余額可以做首付嗎
公積金余額是不可以做首付的。因為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只有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如果是貸款購房的話,可以在購房後憑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來緩解購房首付及月還款壓力。如果借款人購買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4. 公積金余額可以做首付嗎
公積金余額不可以做首付。
1、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不可以直接用於支付購房首付的。因為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即只有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需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2、如果是貸款購房的話,可以在購房後憑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來緩解購房首付及月還款壓力。
3、如果借款人購買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
4、要注意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
5、需要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再用公積金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