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工作人員拿我手機貸款
長沙的張老師通過中介辦理了按揭貸款。「銀行領導」上門考察資質後,順利獲得110萬元貸款。結果借了49萬,又轉了61萬到別人賬戶。這是怎麼回事?原來問題出在辦理貸款的中介楊某某身上。
近日,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銀行貸款盜竊案提起公訴。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試用地點
幫助中介辦理貸款
悄悄加其他收款賬號。
2020年11月,張先生因資金周轉困難,讓客戶找在銀行工作的自稱「主管信貸的領導」楊某某申請貸款。半個月後,楊某某在銀行為張老師申請了110萬元的抵押貸款,雙方約定按4%的利率付給楊某某4.4萬元的中介費。漏前但在此過程中,楊某某又悄悄在合同的收款人一欄添加了他人的名字和賬戶。
2020年12月17日,銀行放款當天,牟陽通過操作張先生手機,將收到的110萬元中的61萬元轉入當初悄悄添加的賬戶,並告知張先生後續款項將陸續發放。
張老師的網貸合同
中介被警方抓獲歸案
案發後,楊將13.5萬元退還給張老師,將3萬元退信握還給李女士。法院經審理,認定楊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全案事實,作出如下判決:
1.被告人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二。判令被告人楊某某賠償被害人田琴經濟損失人民幣47.5萬元,賠償被害人李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
來自法官的溫馨提示
(1)如果情況允許,建議直接在銀行網點辦理貸款事宜,讓不法分子沒有可乘之機;甚至可以「貨比三家」,詳細了解各家銀行的貸款條件和相關情況。
(二)如果找中介辦理貸款事宜,可以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與銀行確認該業務中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和許可權,同時了解銀行貸款事宜的操作流程,避免被不法分子「忽悠」。
(3)手機銀行、電子賬戶是不法分滑搜慶子作案的「高危點」。每個公民都應該保護自己的手機銀行和電子賬戶,以及包括取款密碼、驗證碼和其他電子密碼在內的交易信息。最好是自己動手操作手機銀行,捂好自己的錢袋子!
滴水貸對於放款會進行審核,只有審核通過了才可以進行放款。如果借款人放款失敗,則表明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可能沒有通過滴水貸的審核。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得負債率和信用情況會影響到滴水貸審核通過。
『貳』 不用貸款為什麼銀行工作人員給放個小額貸款
不用貸款銀行工作人員給你放小額貸款。一是根據你平時用卡的記錄以及你借記卡的資金來往情況。說明你的信用好。或者是。工作人員為了完成銀行的業績。
『叄』 觀案|自己貸款自己審批 信貸員將銀行400萬銀行資金轉入自身腰包
信貸審批人員與貸款公司實控人同為一人,自己編造了虛假資料貸款並進行審批後,400萬元資金就此落入口袋。此後多年,身兼雙重身份的王某一直在銀行體系內安穩工作,直至2021年案發。而在同一家銀行,還發生了多起員工違規放貸的案件。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仍然亟待加強。
左手貸款右手批復 銀行員工自批自貸 400 萬元
一個人名,兩種身份。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披露的一份判決書再度揭示了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內部流程制度混亂的一角。
2013年初,既是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客戶經理,也是浚縣勝利包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勝利公司)的實際經營人的王某,將兩個角色「綁定」到了一起,上演了一起「左手轉右手」的戲碼。
身為客戶經理,主要是負責受理客戶申請,實地調查客戶提供的材料真實性等的王某,對自己「大開綠燈」——為了給自己的勝利公司籌措經營資金,王某利用自己負責收集貸款資料、核實貸款材料真假等職務便利,以勝利公司的名義,使用虛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工業品買賣合同等貸款材料,從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400萬元。過程也顯出幾分隨意,「貸款手續是王某整理,王某負責審核資料,王某知道真假,所以也不用去核實貸款資料。」
在貸款到期後,王某又分別於2014年、2015年換據續貸。期間,一共償還了177.7萬余元利息,直至2017年5月後無力償還本息,期間還曾因賭博被行政拘留十日。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在浚縣農信社系統內可以說是一位「老兵」,自2004年3月起至2021年7月被辭退,其在浚縣農信社體系內工作時長超17年。
裁判文書中披露的細節顯示,被告人王某於2004年3月至2015年4月在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任客戶經理;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在浚縣農信社公司部任客戶經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浚縣農信社善堂信用社任綜合櫃員;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浚縣農商銀行善堂支行任綜合櫃員;2021年7月被浚縣農商銀行辭退。
這意味著,在2013年王某首度為自己「審批」了400萬元貸款、且在2017年起停止還本付息後的多年間,一手經辦的始作俑者始終「潛伏」在銀行系統內未被查出。最終,王某在2021年9月27日,接到民警電話通知自動到案後前去自首。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作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支持公訴機關指控,判決被告人王某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引用的法律條款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並且應當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所稱關系人包括: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等。
農村金融機構違法放貸案例頻發 內部治理亟待加強
無獨有偶,裁判文書網上同一天披露另一份判決書顯示,該行另外兩名員工因違規發放貸款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7年4月,原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現更名為河南浚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業務部經理靳建龍、客戶經理吳存山,在明知鶴壁市騰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達貿易公司」)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情況下,仍同意為騰達貿易公司辦理貸款550萬元並進行上報。後浚縣農信社發放給騰達貿易公司貸款550萬元,貸款到期後騰達貿易公司未歸還。
2021年12月23日,浚縣農商銀行收回貸款本金65萬元,利息5萬元,目前仍欠本金485萬元。2020年12月28日,經民警電話通知靳建龍、吳存山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決書顯示,經查,在決定放貸的過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靳建龍明知貸、用不一,貸款人不符合貸款條件,仍違反規定,在其授意下發放該筆貸款。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2019年,浚縣農商行及該行四名負責人曾接到的一份監管罰單中便含有靳建龍的名字。違規案由包括:(一)違規發放貸款;(二)從事賬外經營;(三)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高級管理人員。其中,靳建龍對違規發放貸款、從事賬外經營負直接責任。最終浚縣農商銀行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1745.74元,合計罰款841745.74元;靳建龍則是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對 財經 網金融表示,銀行員工在明知申請人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背景下,仍然幫助其貸款,往往都是內部人控制或串謀導致的,大家有達成了共同利益,違規操作,或者迫於領導壓力不得不做。
對於中小型銀行而言,違法違規放貸的案例屢見不鮮。此前遼寧省紀委監委的通報中曾披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在2014年至2019年間,在明知相關私營企業存在貸款用途不合規、貿易背景虛假、財務數據造假等違規問題的情況下,向多名下級行社負責人打招呼,為上述企業違規發放貸款10.43億元。
山東聊城潤昌農商行的多名客戶經理違規放貸38筆,金額478.6萬元,最終僅收回16.75萬元等。
由於種種因素,農村金融機構仍是違規風險高發區。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信社)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資產分別占本類型機構的5%、7%。
從罰單來看,農村金融機構也是當前受罰最多的銀行類型。融360數字 科技 研究院數據顯示,一季度從不同類型銀行收到的罰單數量來看,2022年一季度農村金融機構(含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收到的罰單數量及金額均最多,罰單數量為166張,罰款總額為15362.36萬元。
審計署也在日前發布的工作報告中指出,審計的23家中小銀行普遍存在治理結構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監督制衡機制失效的問題,主要是董事會和經理層職責模糊,監事會職責懸空或走偏內控合規形同虛設,授信管理、貸款「三查」等核心業務制度和內控流程缺失或執行不嚴。
對此,廖鶴凱認為,農村金融機構頻繁出現違法違規貸款亂象主要還是內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縱等問題比較嚴重,股東及高管員工之間的裙帶關系嚴重,關聯交易層出不窮。在完成數字化構架後,進行全流程操作管控,所有操作可查,監管定期不定期抽查等多種方式,或許可以堵住這個痼疾。
【作者:王欣宇】
『肆』 銀行工作人員可以民間放貸嗎
法律分析:銀行員工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民間借貸活動。如何防範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
1、嚴禁員工組織、參與社會非法集資和民間融資借貸活動;
2、嚴禁員工充當票據融資、民間借貸的中介角色或資金掮客,或在活動中充當鑒證人、證明人,以及幫助他人非法集資、參與經營地下錢庄,或為上述活動提供擔保;
3、嚴禁員工泄露利用工作之便所掌握的票據信息、資金信息、客戶名單等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六條 商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伍』 工商銀行內部員工可以給自己發放個人信用貸款嗎
肯定不能自己是經辦人的,會違反行為禁令。
『陸』 銀行工作人員把儲戶的錢私下拿去放貸虧了收不回,儲戶該怎麼辦
有人說,同樣在銀行辦理的業務,同樣是銀行工作人員經辦的,為什麼還要去區分認定是代表個人?還是代表銀行的行為?因為這涉及責任過錯認定,最終判定該由誰來賠償你的損失。大家知道,能接觸客戶資金的銀行工作人員有兩種,一是櫃台內的業務主管和櫃員,俗稱內勤人員。
綜上所述,絕不要輕易相信天上會掉「餡餅」,摒棄貪欲。其次,要管好自己的錢袋子,辦理業務盡量親力親為,並注意認真確認辨別真偽,謹防上當受騙。
『柒』 如果發現銀行工作人員用自已身份證原件和銀行卡在進行貸款和辦理信用卡怎麼辦
碰到這種事情,你應該立馬向銀行舉報,要求他們賠償你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