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寧波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後,應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產權人(僅限於父母、子女)下列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戶口簿(非本市戶口另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借款人與共有產權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離異的,另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4、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同意房產抵押及連帶還款保證的承諾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0、原商業個貸《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B. 寧波償還房屋貸款提取公積金材料
法律分析: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還貸提取時提供)。取得本市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繳交 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4.銀行還貸情況證明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C. 寧波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D. 寧波公積金能異地貸款嗎,需要什麼證明材料
可以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E. 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麼要什麼材料
家裡可以購買別墅是比較舒適的事情,很多的有錢人士在購買別墅的時候,對於辦理公積金貸款是比較重視的。辦理公積金貸款是要注意辦理的流程和准備所需的材料的,那麼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麼?要什麼材料?我們來看看我的相關介紹與講述吧。
家裡可以購買 別墅 是比較舒適的事情,很多的有錢人士在購買別墅的時候,對於辦理公積金貸款是比較重視的。辦理公積金貸款是要注意辦理的流程和准備所需的材料的,那麼寧波別墅辦理 公積金貸款流程 是什麼?要什麼材料?我們來看看我的相關介紹與講述吧。
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麼?
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
1、申請人攜資料到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
2、中心審批後向申請人發放委託通知書;
3、申請人領取通知書後攜帶所有原件到銀行簽訂合同等、同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4、申請人持簽定好的合同資料等到 房屋 出賣人處蓋章;
5、申請人持保證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遷市 房地產 管理處(建設大廈西 裙樓 房地產交易大廳)辦理抵押登記;
6、申請人持登記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劃款通知書,後持劃款通知書到銀行辦理劃款手續。
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一、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購房協議書 正本;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申請人家庭 收入證明 材料和有關 資產證明 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 稅單 、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開發商 的收款帳號1份。
二、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的種類包括有很多: 新房 公積金貸款、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 、自建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 裝修公積金貸款 、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等。選擇在購買別墅時如需辦理 個人住房貸款 業務,具體還是應詳細咨詢經辦銀行的條件和要求,每個地區,每個銀行的規定都會有小小的出入。
寧波別墅的辦理公積金貸款是需要具體的辦理流程的,這樣也是可以提升自己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的,建議大家一定要注意細節的問題。以上就是我關於寧波別墅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麼?要什麼材料?的相關介紹,希望對於寧波的朋友們辦理公積金貸款也是有幫助的。
F. 寧波市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拆遷安置房嗎如果可以,那需要提供些什麼材料謝謝
是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嗎?一般流程是這樣的: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2012住房公積金如何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具有所在市各市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按規定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4、申請人必須是購買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並同意以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作貸款抵押。
5、申請人有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20%的資金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二)貸款額度
申請貸款額度可參照以下因素計算確定,取最小值:
1、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
2、申請貸款總額不超過所購住房房價總額的80%。
3、合同價與評估價值、契稅完稅計稅金額不一致時,按最低的一項計算。
4、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總和的20倍。
5、月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的50%。
6、貸款額度確定後仍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全部價款的,可同時向受委託銀行申請商業性貸款(即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三)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需要交納的費用有:
房屋抵押登記費:80元;住房置業擔保服務費=貸款額X擔保服務費率X貸款年限。(擔保服務費率:1-10年,1.2‰;11-20年,0.8‰;21-30年,0.6‰。擔保費由擔保公司收取。
G. 寧波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4.購房首付款證明;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法律依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借款人應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和符合條件參與計算貸款額度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
(二)有關借款人的經濟收入(含連帶還款人的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
(三)購房合同,首付 30% 以上的購房款收據;
(四)購買二手房或購房取得房產證一年內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稅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評估報告和縣級及以上規劃、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建造、翻建住房的證明;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評估報告以及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門的證明;
(五)保證人出具的貸款承諾保證書;
(六)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