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年寧夏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寧夏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寧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將辦理
2018年我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集中辦理時間為7月15日至9月10日。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該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普通本專科學生、預科生每年申請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請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2000元。可貸年限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款期限。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負擔。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是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什麼是寧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如何貸款,請看下面的詳細解析。
1、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途及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普通本專科學生、預科生每年申請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請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以貸多少年?
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款期限。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利率如何確定?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並且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5、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國家助學金有何區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金用於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費。
7、何時可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18年我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集中辦理時間為 :7月15日至9月10日,可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8、如何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信息?
學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咨詢了解相關信息:
1.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網址:http://www.csls.cdb.com.cn/)、「寧夏學生資助」微信公眾號(nxxszz)了解相關政策和信息;
2.撥打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服務熱線9593或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咨詢。
寧夏回族自治區各級教育部門生源地助學貸款聯系電話、資助中心名稱
興慶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6716005
金鳳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5671457
西夏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2075611
永寧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8013169
賀蘭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8081759
靈武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4038733
大武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952-2041261
惠農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2-3977965
平羅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2-3816117
吳忠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3-2037967
青銅峽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3-3069250
鹽池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3-6023180
同心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3-8030843
紅寺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3-5090495
原州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4-2040210
西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4-3016890
隆德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4-6015775
涇源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4-5013645
彭陽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4-7015248
中衛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5-7028679
中寧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5-5036323
海原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5-4017466
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0951-5559231
9、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有什麼影響?
學生和家長共同借款後,貸款、還款記錄將報送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如有違約將影響個人誠信記錄,今後在辦理信用卡、房貸、車貸等各類貸款時也會有不良影響。請貸款人珍惜信用記錄,務必及時還款。
⑵ 求:2018年河南省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助學貸款的截至日期是當年的10月10日之前,在10月10日之前需要由高校老師錄入電子回執。
申請助學貸款完整流程:
1、未通過預申請的同學,需要先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再前往縣級自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
2、請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
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
《申請表》原件
3、持縣級資助中心》《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道,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2)2018易門縣生源地貸款工作擴展閱讀
一、利息與本金
1、在校就讀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或結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負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一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4、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在校就讀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二、利率及利率調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時的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
⑶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哪辦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學生家庭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部分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18易門縣生源地貸款工作擴展閱讀:
1、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2、貸款金額
按學費、住宿費實際金額總和確定,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為了加大對建檔立卡學生的幫扶力度,建檔立卡學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額貸款。
3、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4、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研究生剩餘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3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三年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人只需要償還貸款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後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⑷ 2018年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2018年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和《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教財[2015]7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幫助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江西籍學生及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借款學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且已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作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省級管理平台,主要負責協助經辦銀行對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制訂相關管理考核制度。組織、指導、考核、監督設區市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貸前貸後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統計各級財政和高校應承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在收到各級財政和高校安排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後及時足額向經辦銀行劃撥,並加強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五條各級財政部門和高校負責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和風險補償金。
第六條省以下各級財政負擔的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按高校隸屬關系撥付到高校。高校將財政資金和本校應負擔資金統一歸集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21日前向經辦銀行及時劃撥。
第七條各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經辦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沒有成立專門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應盡快成立並確保正常運轉,加強人員隊伍建設並保障工資福利、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待遇。建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校和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平台,實現信息共享,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工作。
第八條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作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機構,具體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前組織及貸後管理:負責經辦本地區生源地貸款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貸款需求等信息;負責對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負責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系制度,跟蹤了解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負責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銀行和高校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復貸款。
第九條各有關普通高中要積極配合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銀行的工作,提供當年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等工作。
第十條銀監部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指導,定期進行檢查和評價,督促經辦銀行和結算銀行完善金融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建立助學貸款違約通報制度,並定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內共享信息。
第十一條各金融監管機構在對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內部監管時,應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同時,充分考慮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和風險特徵,准確計量資本和撥備要求。經辦銀行對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要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和考核。經辦銀行要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嚴格履行信息採集和上報責任。經辦銀行經借款學生書面授權使用借款學生的個人徵信信息,無需再次告知借款學生,對沒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應依法向個人徵信系統報送借款學生的不良信息。
第十二條加大國家資助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和徵信宣傳活動。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組織開展全省范圍內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普通高中要大力開展高校資助政策宣傳工作,介紹國家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後顧之憂;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生源地貸款期間,要印製有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和徵信知識的宣傳展板,開展宣傳工作。
第三章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十三條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江西籍學生,均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申請生源地貸款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10)其他貧困家庭。
第四章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條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最高貸款額度為每人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貸款額度為每人每年12000元,主要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按年度申請和發放。
第十六條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時,應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第十八條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畢業後3年期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本金。還本寬限期從還款計劃確認開始,計算至借款學生畢業後第36個月底。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再讀學位畢業後,仍可享受36個月的還本寬限期。
第五章貼息和風險補償金
第十九條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省屬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省財政承擔,市屬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市財政承擔。
第二十條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書面證明,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後,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證明,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第二十一條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放額的15%確定。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外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負擔50%,其中地方負擔部分,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和高校各負擔50%。
第二十二條建立風險補償金激勵約束機制。風險補償金若超出貸款損失,超出部分由經辦銀行獎勵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用於彌補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日常工作經費;若低於貸款損失,不足部分由經辦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具體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4]16號)要求執行。
第二十三條建立我省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商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確定一定比例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資金,設立還款救助專項資金,用於救助特別困難的畢業借款學生。具體操作流程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設區市和縣級教育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此前下發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方案以及相關政策和規定繼續執行。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⑸ 生源地貸款合同簽完過後,需要做些什麼
縣資助中心與借款學生簽訂合同後,列印貸款受理證明交學生,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登錄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錄入學生回執及校驗碼。
⑹ 2018年貴州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2018年貴州生源地助學貸款登錄辦理指南及還款流程時間說明
根據貴州省教育廳、國家發展銀行貴州省分行《貴州省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現將貸款申請程序整理如下,供申請人參考:
一、申請借款人的資格:
凡我省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家庭困難的學生,均可與父母在戶口所在地縣級(市、區)學生資助中心(一般於當地教育局資助辦)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縣(區、市、特區);
(四)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含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五)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符合以下特徵之一:
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直系親屬成員患有重大疾病(需具備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窮困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家庭年現金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
10、其它貧困家庭。
二、貸款金額: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三、如何申請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被高校錄取後可 和共同借款人(父親、母親或其它監護人)在縣資助中心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並列印出《國家發展銀行生源地信用貸款申請表》 (以下簡稱「申請表」),然後將申請表拿到村委會(居委會)和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查,由經辦部門簽署意見、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僅限第一學年申請時提供)。
2、 將加蓋好公章的申請表拿到當地教育局資助辦辦理貸款手續,同時須帶以下證件 :
(1)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持戶口本);
(3)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在校生還須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貸款資格認定證明》。
3、縣資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請後,在2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及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在適當地點以適當的方式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資助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國家發展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執一份正本、共同借款人執一份副本;縣資助中心、國家發展銀行各執一份正本。(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簽約現場簽約)。
4、借款人持《國家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學校以《國家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在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進行合同回執錄入。
學生報到後未到學校學生資助中心辦理合同回執錄入手續,視為學生撤消借款申請。
5、縣資助中心將借款人合同回執匯總錄入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業務系統,並匯總上報至省資助辦。
四、貸款發放程序:
省開發銀行審批的.貸款資金到達代理結算銀行(我省的代理結算行是農業銀行)後,由其根據貸款審批確認函和放款清單,最遲3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帳戶。
代理結算銀行按省資助辦的劃付指令,最遲3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從貸款學生個人帳戶內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帳戶。剩餘資金留在學生個人帳戶內,可用於學生生活費用。
五、貼息和本息回收程序及優惠政策:
貴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它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一)貸款學生在校期間所發生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全額補貼。其中:
1、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
2、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學生的貼息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
3、在本省省屬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級財政承擔;
4、在我省市(州、地)所屬院校就讀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市(州、地)級財政承擔。
(二)學生畢業後還本付息流程
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共同負擔,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償還。
學生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後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⑺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請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途是什麼?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什麼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學生每學年可以申請多少金額的國家助學貸款?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他助學貸款也是。
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學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
貸款學生應在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貸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同。
國家財政如何對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財政補貼: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並由有關部門直接支付給經辦銀行,貸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本人全額支付。如出現還款違約行為,由此發生的罰息必須由貸款本人全部承擔。
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其在校學習期間以及畢業後到最終還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財政負擔,一半由學生本人負擔。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 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步:學校初審審核原則: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第三步:銀行審批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誰來審查和審批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第四步: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第五步: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誰來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
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貸款學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的申請?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學生應在當年放款10天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什麼情況下,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第六步:貸款償還借款學生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
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借款學生可採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是怎樣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畢業時,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後果?
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