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什麼是貸款余額
貸款余額指至某一節點日期為止,借款人尚未歸還放款人的貸款總額。亦指到會計期末尚未償還的貸款,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等於貸款總額扣除已償還的銀行貸款。
貸款數額是指借款人與放款人簽訂的合同數額,是一個不變的數額。貸款總額是指截止到某一日以前商業銀行已經發放的貸款總和,是企業在會計期末其貸方發生額的合計數,它表示企業向銀行舉債或融資的總額。
短期貸款或長期貸款科目的貸款余額=前期貸款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融資增加數)-借方發生額(償還貸款數)。
(1)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是什麼擴展閱讀:
貸款的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⑵ 公積金余額是什麼意思
公積金的余額指的是住房公積金雀燃賬戶裡面剩餘的錢,本期余額指的是本月入賬額,總余額=上期余額+本期余額。
公積金就是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也就是說單位和員工個人都必須依法繳納公積金,此外,單位及職工個人還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用於購買住房、裝修房屋及租房等,做鋒可以提取的額度根據實際提取情況確定。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1、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3、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指按照這個數字計算你應該繳納多少公積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比如上年平均工資2000,今年的繳存基數就是2000,按照個人、單位各繳納12%的標准。今年每月個人繳納240,單位繳納24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純歲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⑶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公積金貸款余額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公積金貸款前的賬戶余額,其二是指公積金貸款後的賬戶余額。
【1】公積金貸款前余額:一般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在公積金最高限額范圍內按照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因此在完成公積金貸款前,賬戶余額最好是能夠滿足自己的貸款需求。比如需要貸款60萬元的,當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賬戶余額10倍的,那麼就需要保證公積金賬戶余額是不少於60000元的。
【2】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公積金在貸款成功之後一般對於賬戶留存余額是沒有強硬要求的,用戶可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范圍內處理賬戶余額。比如可以對公積金賬戶余額辦理對沖;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也可以對公積金辦理提前還貸提取。
⑷ 公積金貸款余額是什麼意思
貸款後剩餘的余額。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⑸ 貸款余額什麼意思
是某一時點金融機構存款金額與金融機構貸款金額,其中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非銀行信貸機構和保險公司。
貸款總額是借款人與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合同時,約定的貸款金額,是固定不變的數額,而貸款余額是尚未償還的貸款。如果用公式來解釋貸款總額與貸款余額的關系,那麼貸款余額=貸款總額-已還貸款額。
(5)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是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在申請貸款額度的時候一定要適度,充分考慮個人及家庭的財務狀況、理財習慣,通常月還款額度不要超過家裡總收入的50%。
2、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一旦信用記錄出現不良,會直接影響到貸款的可操作性,甚至很可能被銀行拒貸。
3、貸款時,要向銀行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資料,從一開始就培養良好的誠信意識,切勿提供虛假資料,否則可能被列入銀行的黑名單,將被各家銀行拒之門外,個人信息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4、貸款申請人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上班族要提供單位工資證明、銀行流水等,開公司的或旁塌者個體戶要提供說明經營狀況的資料,提供銀行流水、實物資產(如房產)和金融資產(如銀行存單、國債)等。
⑹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單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注意事項:1、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8成。2、若夫妻雙方繳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較高的一方確定實際繳存比例。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結合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最終貸款額度。
針對有購房者提出的是否「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余額為零,那麼公積金貸款額度即為零」的疑問,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是根據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來計算的。目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個人信用評估報告》評定的信用等級為AAA級的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可上浮30%,可以到52萬元;AA級的可上浮15%,可以到46萬元。本市計算購房者公積金最高可貸款額度的笑姿公式為: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月收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碰磨絕比例),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費後所剩餘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同時,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最高貸款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例如,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200元,繳存比例為8%,配偶個人每月繳存住房游罩公積金100元,繳存比例為8%,申請貸款期限為10年,購買房屋為經濟適用住房,房屋總價為40萬元,那麼,您最多可以貸款33萬元。此外,目前公積金貸款合同中,對提前還款做了這樣的規定:一般來講,提前還款實際上是一種單方違約行為,所以違約方應根據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支付違約金。但目前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並沒有這種規定,而是同意提前還款,具體規定為:在您還清當月的本息後,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提前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本金在償還後不再計收利息。如果您不是提前全部還清貸款的話,那麼提前償還的部分貸款額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最少是1萬元。剩下的貸款額度您可以選擇在貸款期限不變的條件下,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或在每月還款額不變的前提下適當縮短貸款的期限。據了解,購買自用住房,可以支取公積金,但累計支取金額不能大於總購房款。如果您是貸款買房的話,在購房後,您還可以按季或按年支取公積金。但有一點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當您支取公積金時,至少要在您的公積金賬戶上保留一個月的繳存額。
⑺ 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就是住房公積金賬戶里剩餘的錢。
現在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是:5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4.25%,月利率為4.25%/12,5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3.75%。並且全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都一樣。
當前余額=上期余額+本期余額上期余額:累計至上月的余額本期余額:本月入賬額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參考鏈接:政府官網:《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