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了公積金貸款,余額還能取不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只要符合條件,比如說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❷ 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余額能取出來嗎
貸款者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話,是在公積金貸款申請成功之後是可以再提取公積金的。但是想要在貸款之後提取的公積金的話,則是需要在用戶每月還款之後公積金賬戶內還有餘額的情況下,用戶才能提取公積金貸款。
如果在還款貸款之後公積金賬戶裡面就沒有餘額的話,則是無法在提取公積金了。
相較於商業貸款來說,公積金貸款買房能省一大筆錢。因此在買房的時候,許多人都會選擇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最劃算的地方,就是在於以公積金貸款的方式使用,即首付後的貸款分期付款。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客戶退休。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7、出境定居。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0、繳納房租。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說,申請了公積金貸款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但是具體能提取多少還是要以當地具體部門的審核來判斷的。通常情況下,公積金裡面得預留一年的繳費額就行,以後可以按月還貸按月提取或者以還貸款為由提取。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最大的區別在於,商業貸款的利息比公積金更高。公積金貸款這么省錢,當然是貸得越多越好,公積金貸款額度越大,省的錢越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❸ 有公積金貸款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有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等。不過需要注意,根據提取原因不同,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也有一定限制,並不一定能夠全額提取。
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材料
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個人身份證、銀行儲蓄賬號是一定要准備的。除此之外,客戶提取
公積金的用途不同,需要准備的材料也會同。
比如是購房的話,那就還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大修住房的話,得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
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用於大修的材料費用明細發票;自建住房則需提供規劃、房管部
門宅基地批復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如果是用於償還房貸,那需要提供房貸合同、首付款收據、還款銀行卡等等。無房戶用來支
付房租的話,則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費發票或收據等等。
而若是離/退休人員提取公積金,則還需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出示的相關證明。若
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那需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
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至於家庭經濟困難,用公積金補貼家用的情況,比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那需要提供低保
證明;而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情況,比如遇重大疾病,那需提供醫院的診斷證
明、葯費支出清單、家庭收入證明等。
公積金提取額度有限制嗎
公積金提取是否有額度限制,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若是因為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人口離開本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或者出境定居、離休/退休、死亡/被宣告死亡等情況進行銷戶提取,那是沒有限制的,可以
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
如果是為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那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購買、建造、翻
建、大修自住住房實際支出。而無房戶為了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公積金提
取總額也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