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普惠性涉農貸款
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
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財政部門建立獎勵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激勵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支持農業發展。市場運作,涉農貸款發放工作遵循市場規律,金融機構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風險可控,縣域金融機構在增加涉農貸款投放的同時,應當加強風險管理,降低不良貸款率,有效控制風險。管理到位,財政部門規范獎勵資金的預決算管理,嚴格審核,及時撥付,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資金安全和政策實施效果。
(1)涉農貸款的工作措施擴展閱讀
鑒於農村、農業、農民屬於不同的分類標准,制度將涉農貸款分別按照城鄉地域、用途、受貸主體進行分類統計,從不同側面反映金融業對農村、農業、農民的貸款支持力度。在對農村貸款的統計上,分別統計了農戶貸款、農村企業貸款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
在對農業貸款的統計設計上,不僅統計傳統的農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貸款,還統計了農林牧漁服務業貸款。在對農戶貸款的統計上,不僅統計了農戶生產經營貸款,還統計了農戶消費貸款。從地域上考慮,除了統計農村貸款,考慮到城市也有用於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貸款,因此增加了對城市涉農貸款的統計。
❷ 銀監會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是什麼
銀監會涉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戰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各銀監局應對轄內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含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實行按月監測、按季考核,並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考核要求,確保全轄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2)涉農貸款的工作措施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各銀監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風險資產權重、存貸比考核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和正向激勵措施
❸ 普惠型涉農貸款是什麼意思
普惠型涉農貸款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政府引導,財政部門建立獎勵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激勵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支持農業發展。市場運作,涉農貸款發放工作遵循市場規律,金融機構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在涉農貸款的分類上,按照城鄉地域將涉農貸款分為農村貸款和城市涉農貸款;按照用途,將涉農貸款劃分為農林牧漁業貸款、農用物資和農副產品流通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產品加工貸款、農業生產資料製造貸款、農田基本建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等;按照受貸主體將涉農貸款分為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各類組織涉農貸款、城市企業和城市各類組織涉農貸款。
拓展資料:
一、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
本條所稱農戶貸款,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給農戶的所有貸款。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攜衡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辯搭做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
二、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 填報機構發放給注冊地位於城市區域的企業及各類組織從事農、林、牧、漁業活動以及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貸款。包括城市企業貸款和城市各類組織支農貸款。
三、鑒於農村、農業、農民屬於不同的分類標准,制度將涉農貸款分別按照城鄉地域、用途、受貸主體進行分類統計,從不同側面反映金融業對農村、農業、農民的貸款支持力度。在對農村貸款的統計上,分別統計了農戶貸款、農村企業貸款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在對農業貸款的統計設計上,不僅統計傳統的農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貸款,還統計了農林牧漁服務業貸款。在對農戶貸款的統計上,不僅統計了農戶生產經營貸款,還統計了農戶消費貸款。從地域上考慮枝御,除了統計農村貸款,考慮到城市也有用於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貸款,因此增加了對城市涉農貸款的統計。
❹ 針對2017中央1號文件,金融業信貸工作應該如何有效結合開展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內容
一、優化產品產業結構,著力推進農業提質增效
1.統籌調整糧經飼種植結構。按照穩糧、優經、擴飼的要求,加快構建糧經飼協調發展的三元種植結構。糧食作物要穩定水稻、小麥生產,確保口糧絕對安全,重點發展優質稻米和強筋弱筋小麥,繼續調減非優勢區籽粒玉米,增加優質食用大豆、薯類、雜糧雜豆等。經濟作物要優化品種品質和區域布局,鞏固主產區棉花、油料、糖料生產,促進園藝作物增值增效。飼料作物要擴大種植面積,發展青貯玉米、苜蓿等優質牧草,大力培育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加快北方農牧交錯帶結構調整,形成以養帶種、牧林農復合、草果菜結合的種植結構。繼續開展糧改飼、糧改豆補貼試點。
2.發展規模高效養殖業。穩定生豬生產,優化南方水網地區生豬養殖區域布局,引導產能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和玉米主產區轉移。加快品種改良,大力發展牛羊等草食畜牧業。全面振興奶業,重點支持適度規模的家庭牧場,引導擴大生鮮乳消費,嚴格執行復原乳標識制度,培育國產優質品牌。合理確定湖泊水庫等內陸水域養殖規模,推動水產養殖減量增效。推進稻田綜合種養和低窪鹽鹼地養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時限和區域,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科學有序開發灘塗資源。支持集約化海水健康養殖,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加強區域協同保護,合理控制近海捕撈。積極發展遠洋漁業。建立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規范各類漁業用海活動,支持漁民減船轉產。
3.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產業。實施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促進雜糧雜豆、蔬菜瓜果、茶葉蠶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葯材和特色養殖等產業提檔升級,把地方土特產和小品種做成帶動農民增收的大產業。大力發展木本糧油等特色經濟林、珍貴樹種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綠色產業。實施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工程。開展特色農產品標准化生產示範,建設一批地理標志農產品和原產地保護基地。推進區域農產品公用品牌建設,支持地方以優勢企業和行業協會為依託打造區域特色品牌,引入現代要素改造提升傳統名優品牌。
4.進一步優化農業區域布局。以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優勢農產品布局規劃為依託,科學合理劃定稻穀、小麥、玉米糧食生產功能區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膠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功能區和保護區內地塊全部建檔立冊、上圖入庫,實現信息化精準化管理。抓緊研究制定功能區和保護區建設標准,完善激勵機制和支持政策,層層落實建設管護主體責任。制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規劃,建立評價標准和技術支撐體系,鼓勵各地爭創園藝產品、畜產品、水產品、林特產品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
5.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堅持質量興農,實施農業標准化戰略,突出優質、安全、綠色導向,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准體系。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三品一標」認證,推進農產品商標注冊便利化,強化品牌保護。引導企業爭取國際有機農產品認證,加快提升國內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切實加強產地環境保護和源頭治理,推行農業良好生產規范,推廣生產記錄台賬制度,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使用有關規定。深入開展農獸葯殘留超標特別是養殖業濫用抗生素治理,嚴厲打擊違禁超限量使用農獸葯、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強化風險分級管理和屬地責任,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聯共享的追溯監管綜合服務平台。鼓勵生產經營主體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抓緊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6.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通過經營權流轉、股份合作、代耕代種、土地託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模經營。積極引導農民在自願基礎上,通過村組內互換並地等方式,實現按戶連片耕種。完善家庭農場認定辦法,扶持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加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總結推廣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經驗,扶持培育農機作業、農田灌排、統防統治、烘乾倉儲等經營性服務組織。支持供銷、郵政、農機等系統發揮為農服務綜合平台作用,促進傳統農資流通網點向現代農資綜合服務商轉型。鼓勵地方探索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研究建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評價指標體系,引導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7.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以規模化種養基地為基礎,依託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聚集現代生產要素,建設「生產+加工+科技」的現代農業產業園,發揮技術集成、產業融合、創業平台、核心輻射等功能作用。科學制定產業園規劃,統籌布局生產、加工、物流、研發、示範、服務等功能板塊。鼓勵地方統籌使用高標准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等相關項目資金,集中建設產業園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吸引龍頭企業和科研機構建設運營產業園,發展設施農業、精準農業、精深加工、現代營銷,帶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專業化、標准化、集約化生產,推動農業全環節升級、全鏈條增值。鼓勵農戶和返鄉下鄉人員通過訂單農業、股份合作、入園創業就業等多種方式,參與建設,分享收益。
8.創造良好農產品國際貿易環境。統籌利用國際市場,優化國內農產品供給結構,健全公平競爭的農產品進口市場環境。健全農產品貿易反補貼、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法律法規,依法對進口農產品開展貿易救濟調查。鼓勵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加強農業對外合作,推動農業走出去。以「一帶一路」沿線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為重點,支持農業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建立境外生產基地和加工、倉儲物流設施,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和國際標準的制定修訂,推進農產品認證結果互認工作。深入開展農產品反走私綜合治理,實施專項打擊行動。
二、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9.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深入推進化肥農葯零增長行動,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促進農業節本增效。建立健全化肥農葯行業生產監管及產品追溯系統,嚴格行業准入管理。大力推行高效生態循環的種養模式,加快畜禽糞便集中處理,推動規模化大型沼氣健康發展。以縣為單位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探索建立可持續運營管理機制。鼓勵各地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支持力度,健全秸稈多元化利用補貼機制。繼續開展地膜清潔生產試點示範。推進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創建。
10.大規模實施農業節水工程。把農業節水作為方向性、戰略性大事來抓,加快完善國家支持農業節水政策體系。加大大中型灌排骨幹工程節水改造與建設力度,同步完善田間節水設施,建設現代化灌區。大力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集中建成一批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穩步推進牧區高效節水灌溉飼草料地建設,嚴格限制生態脆弱地區抽取地下水灌溉人工草場。建立健全農業節水技術產品標准體系。加快開發種類齊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節水灌溉技術和產品,大力普及噴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加大水肥一體化等農藝節水推廣力度。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合理水價形成機制和節水激勵機制。全面推行用水定額管理,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達標考核。實施第三次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
11.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實施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深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繼續開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種植結構調整試點。擴大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試點范圍。加大東北黑土地保護支持力度。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合理設定補助標准。支持地方重點開展設施農業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機質。擴大華北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范圍。加快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進度。上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政策期滿後,將符合條件的退耕還生態林分別納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范圍。繼續實施退牧還草工程。推進北方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
12.加強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推進山水林田湖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加快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全面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啟動長江經濟帶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把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落到實處。繼續實施林業重點生態工程,推動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建設。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補助政策。加快推進國家公園建設。加強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推進沙化土地封禁與修復治理。加大野生動植物和珍稀種質資源保護力度,推進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強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水生態修復治理,繼續開展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建設。
三、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
13.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遊產業。充分發揮鄉村各類物質與非物質資源富集的獨特優勢,利用「旅遊+」、「生態+」等模式,推進農業、林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豐富鄉村旅遊業態和產品,打造各類主題鄉村旅遊目的地和精品線路,發展富有鄉村特色的民宿和養生養老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鄉村旅遊合作社,或與社會資本聯辦鄉村旅遊企業。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大力改善休閑農業、鄉村旅遊、森林康養公共服務設施條件,在重點村優先實現寬頻全覆蓋。完善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行業標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監管規范。支持傳統村落保護,維護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整體風貌,有條件的地區實行連片保護和適度開發。
14.推進農村電商發展。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工流通企業與電商企業全面對接融合,推動線上線下互動發展。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農產品電商發展的標准體系。支持農產品電商平台和鄉村電商服務站點建設。推動商貿、供銷、郵政、電商互聯互通,加強從村到鄉鎮的物流體系建設,實施快遞下鄉工程。深入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鼓勵地方規范發展電商產業園,聚集品牌推廣、物流集散、人才培養、技術支持、質量安全等功能服務。全面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開展整省推進示範。完善全國農產品流通骨幹網路,加快構建公益性農產品市場體系,加強農產品產地預冷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完善鮮活農產品直供直銷體系。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
15.加快發展現代食品產業。引導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在優勢農產品產地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加大食品加工業技術改造支持力度,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產加工設備。鼓勵食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圍繞「原字型大小」開發市場適銷對路的新產品。實施主食加工業提升行動,積極推進傳統主食工業化、規模化生產,大力發展方便食品、休閑食品、速凍食品、馬鈴薯主食產品。加強新食品原料、葯食同源食品開發和應用。大力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產銷模式。加強現代生物和營養強化技術研究,挖掘開發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健全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注冊備案制度。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
16.培育宜居宜業特色村鎮。圍繞有基礎、有特色、有潛力的產業,建設一批農業文化旅遊「三位一體」、生產生活生態同步改善、一產二產三產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鎮。支持各地加強特色村鎮產業支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風貌等建設。打造「一村一品」升級版,發展各具特色的專業村。支持有條件的鄉村建設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於一體的田園綜合體,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渠道開展試點示範。深入實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支持建設一批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
四、強化科技創新驅動,引領現代農業加快發展
17.加強農業科技研發。適應農業轉方式調結構新要求,調整農業科技創新方向和重點。整合科技創新資源,完善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立一批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農業科技創新聯盟,推進資源開放共享與服務平台基地建設。加強農業科技基礎前沿研究,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建設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加大實施種業自主創新重大工程和主要農作物良種聯合攻關力度,加快適宜機械化生產、優質高產多抗廣適新品種選育。加強中低產田改良、經濟作物、草食畜牧業、海洋牧場、智慧農業、農林產品精深加工、倉儲物流等科技研發。加快研發適宜丘陵山區、設施農業、畜禽水產養殖的農機裝備,提升農機核心零部件自主研發能力。支持地方開展特色優勢產業技術研發。
18.強化農業科技推廣。創新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方式,引入項目管理機制,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支持各類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業科技推廣。鼓勵地方建立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業技術推廣聯盟,支持農技推廣人員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開展技術合作。深入推進綠色高產高效創建,重點推廣優質專用品種和節本降耗、循環利用技術模式。實施智慧農業工程,推進農業物聯網試驗示範和農業裝備智能化。發展智慧氣象,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水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打造一批「星創天地」。加強農村科普公共服務建設。
19.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加快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科技人員兼職取酬等制度規定。通過「後補助」等方式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實施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計劃,深入推進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農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孵化機構。完善符合農業科技創新規律的基礎研究支持方式,建立差別化農業科技評價制度。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
20.提升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水平。科學制定園區規劃,突出科技創新、研發應用、試驗示範、科技服務與培訓等功能,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科技人員創業平台、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打造現代農業創新高地。支持園區產學研合作建立各類研發機構、測試檢測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技術交易機構等科研和服務平台。支持園區企業和科研機構結合區域實際,開展特色優勢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推廣。完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和監測評價機制。
21.開發農村人力資源。重點圍繞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訓資金資源,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統籌安排、產業帶動的培訓機制。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辦法,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提高農民工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優化農業從業者結構,深入推進現代青年農場主、林場主培養計劃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探索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鼓勵高等學校、職業院校開設鄉村規劃建設、鄉村住宅設計等相關專業和課程,培養一批專業人才,扶持一批鄉村工匠。
五、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夯實農村共享發展基礎
22.持續加強農田基本建設。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嚴守耕地紅線,保護優化糧食產能。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措施,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持續推進中低產田改造。加快高標准農田建設,提高建設質量。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曬場、烘乾、機具庫棚、有機肥積造等配套設施納入高標准農田建設范圍。引導金融機構對高標准農田建設提供信貸支持。允許通過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的指標在省域內調劑,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取得指標調劑收益。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抓緊修復水毀災損農業設施和水利工程,加強水利薄弱環節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平原地區農村機井油改電。
23.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促進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選擇適宜模式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農村環境集中連片綜合治理和改廁。開展城鄉垃圾亂排亂放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實施農村新能源行動,推進光伏發電,逐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清潔型煤供給。加快修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大力推進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推動建築設計下鄉,開展田園建築示範。深入開展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農村公路工作,深化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完善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補助標准,集中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重點對象。開展農村地區枯井、河塘、飲用水、自建房、客運和校車等方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推進光纖到村建設,加快實現4G網路農村全覆蓋。推進建制村直接通郵。開展農村人居環境和美麗宜居鄉村示範創建。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實施重點文化惠民項目,完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設施,在農村地區深入開展送地方戲活動。支持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
24.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全面落實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加快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加強農村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完善農村低保對象認定辦法,科學合理確定農村低保標准。扎實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做好農村低保兜底工作。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籌資和保障機制。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25.扎實推進脫貧攻堅。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確保2017年再脫貧1000萬人以上。深入推進重大扶貧工程,強化脫貧攻堅支撐保障體系,統籌安排使用扶貧資源,注重提高脫貧質量,激發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積極性主動性,建立健全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加強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在所有貧困縣開展涉農資金整合。嚴格執行脫貧攻堅考核監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全面落實責任。堅決制止扶貧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做法,不搞層層加碼,嚴禁弄虛作假,務求脫貧攻堅取得實效。
六、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激活農業農村內生發展動力
26.深化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堅持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合理調整最低收購價水平,形成合理比價關系。堅定推進玉米市場定價、價補分離改革,健全生產者補貼制度,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防止出現賣糧難。採取綜合措施促進過腹轉化、加工轉化,多渠道拓展消費需求,加快消化玉米等庫存。調整完善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政策,改進補貼方式。調整大豆目標價格政策。科學確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國家儲備規模,優化中央儲備糧品種結構和區域布局,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政策性職能作用,嚴格政策性糧食監督管理,嚴防跑冒滴漏,確保儲存安全。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科學儲糧。
27.完善農業補貼制度。進一步提高農業補貼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重點補主產區、適度規模經營、農民收入、綠色生態。深入推進農業「三項補貼」制度改革。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穩定產糧大縣獎勵政策,調整產糧大省獎勵資金使用范圍,盤活糧食風險基金。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大對糧棉油糖和飼草料生產全程機械化所需機具的補貼力度。深入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健全林業補貼政策,擴大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實施范圍。
28.改革財政支農投入機制。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確保農業農村投入適度增加,著力優化投入結構,創新使用方式,提升支農效能。固定資產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發揮規劃統籌引領作用,多層次多形式推進涉農資金整合。推進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環節源頭整合改革,探索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實行以獎代補和貼息,支持建立擔保機制,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農業農村。建立健全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推進省級信貸擔保機構向市縣延伸,支持有條件的市縣盡快建立擔保機構,實現實質性運營。拓寬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渠道,支持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方式參與農林水利、農墾等項目建設運營。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各類農業農村發展投資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在符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場化方式籌集資金,用於農業農村建設。研究制定引導和規范工商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具體意見。對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優先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等作為建設管護主體,強化農民參與和全程監督。
29.加快農村金融創新。強化激勵約束機制,確保「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支持金融機構增加縣域網點,適當下放縣域分支機構業務審批許可權。對涉農業務較多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差別化考核辦法。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支持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縣域,加大服務「三農」力度,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規范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嚴格落實監管主體和責任。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鼓勵發展農業互助保險。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創新信貸投放方式。完善農業發展銀行風險補償機制和資本金補充制度,加大對糧食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的信貸支持力度。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對達標縣域機構執行優惠的存款准備金率。加快完善郵儲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運作機制,研究給予相關優惠政策。抓緊研究制定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方案。優化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提高縣市覆蓋面。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深入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業務。加快農村各類資源資產權屬認定,推動部門確權信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共享。持續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採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地方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鼓勵地方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擴大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試點。探索建立農產品收入保險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兼並重組。在健全風險阻斷機制前提下,完善財政與金融支農協作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擴大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發展保證保險貸款產品。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積極引導涉農企業利用期貨、期權管理市場風險,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
❺ 農商銀行目前信貸業務發展的短板有哪些,你有什麼建議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召開,會議強調,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液,對落實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發揮著重要作用。十年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引領下,農村金融揚優勢、強弱項、補短板,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發展了根本性變化。
近十年農村金融發展情況
為貫徹十八大、十九大對金融工作的部署,黨中央、國務院兩次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就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工作作出系統規劃和頂層設計。
黨中央、國務院正確決策賦予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強大動力。
一是強調以服務「三農」為根本方向,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作用,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特別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三農」和邊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推進金融精準扶貧。要求部分銀行要力爭實現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於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目標。二是強調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為根本目的,鼓勵和加強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盡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充分的問題。三是強調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規范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四是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發展農業專業保險公司,探索發展信用保險專業機構。五是強調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範化解農村金融風險。
銀行保險監管機構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靶向治理,涉農金融機構馳而不息,久久為功,合力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一是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推出一批改革舉措先行先試,取得經驗後全國推廣。如確定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確定青海省、河南蘭考縣等6省市縣建設農村普惠金融綜合示範區等。在河北等15個中西部省(區、市)開展首批村鎮銀行「多縣一行」制和投資管理行改革試點。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組織45家財險公司成立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確定相互保險組織具有保險市場主體地位,發布《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監管機構組織在農業銀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和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改革。
二是涉農信貸、保險增速較高,幫扶老少邊窮地區脫貧成效突出。截至2021年12月末,涉農貸款余額43.21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1.83%,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8.88萬億,較年初增長17.48%,超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6.19個百分點2021年,農業保險為1.78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4.72萬億元。說明信貸保險向「三農」傾斜,支持力度較大。2018年原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三農和扶貧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2018年度服務目標,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增速總體應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考核要求。之後,監管部門又提出,深度貧困地區貸款增速高於所在省(區)貸款平均增速的工作要求,將精準扶貧貸款不良率容忍度從2個百分點提高至3個百分點;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逐步取消封頂線等監管要求。2016年至2020年全國扶貧貸款累計發放9.2萬億元,截至年末余額4.41萬億元,較年初增加0.5萬億元,同比增長11.34%。
三是物理網點和智慧金融同頻共振,提升農民和其他農村市場主體融資、投保的可及性和普惠性。截至2020年末,全國銀行網點鄉鎮覆蓋率97.13%、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99.97%,基本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
四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初步構建起銀行授信、保險公司承保的安全網,提升了授信、承保的科學性。2014年,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形成了人民銀行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機制。2019年末,已累計為261萬戶中小企業和1.8億余農戶建立信用檔案。在建立信用檔案的基礎上,評定信用戶(組、村、鄉鎮和縣)和信用企業,助力誠實守信的農戶、農民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便利融資、投保。
五是以滿足「三農」多樣化融資、風險保障為導向,豐富市場主體,開發新產品,提升貸款、保險適配性和便利化。十年新增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幾百家。農業銀行等國有大型銀行完善了縣以下經營網點,如郵儲銀行縣以下員工已佔到全行員工60%。農業保險公司由2012年末5家增加到2021年末10家。設立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研究規范中國漁業互保協會職能,剝離其保險經營職能,批准籌組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將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范圍由200個產糧大縣擴展至500個,對三大主糧作物風險保障范圍由直接物化成本擴大至覆蓋土地流轉成本,進而開展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開展農產品價格保險和指數保險試點。
六是以黨的領導為統領,提升監管有效性,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農村金融穩定。深刻把握金融工作規律,深化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監管機構持續探索宏觀審慎管理、微觀審慎管理、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相結合,釐清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職責,消除監管空白。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統籌整合銀行保險機構市場准入、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及銀行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監管隊伍的年輕化、專業化邁出新步伐。
進一步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建議
農村金融已經站在新的起點上,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進一步發揮其在推動「三農」發展中的作用。
完善農商銀行股權結構,加強公司治理。當前農商銀行股權結構、公司治理有待進一步優化。農商銀行應認真落實有關股東股權管理要求,從完善制度、股東准入、嚴格管理三個方面著手,推動股東股權管理工作日趨規范。同時,建立符合支農支小定位的股權基礎,持續優化股權結構,發揮戰略協同效應。
培育新型合作金融、互助保險組織。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部署發展新型合作金融,2022年2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第24 次會議強調要有效發揮合作性金融作用。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為2.50(農村居民收入為1),比2012年下降0.38。促進農民增收,有必要建立農民分享農村產業收益的互助性融資和保險組織。建議制定農民保險互助社相關管理辦法,區別於合作制保險,適當降低最低營運資金、社員數量和經營范圍等條件,以體現互助、小額、可及和封閉運行的特徵。發展新型合作金融和相互保險必須建立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不追風,體現市場細分,將主要目標市場定位在農民特別是小農戶。
研究建立農業巨災保險制度。我國農村地域遼闊,自然災害多發頻發。應急管理部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88.1億元。賠付這樣量大面廣的巨災損失,需要有專業保險組織來承擔。巨災保險制度是政府運用現代金融手段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風險的有效手段。國際上一些自然災害嚴重的國家通過建立巨災保險體系,為災害損失提供經濟補償,助力災後恢復重建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十四五」規劃部署了發展巨災保險的任務。建議總結近年來保險業對地震、暴雨、台風、洪澇、泥石流、乾旱等自然災害提供風險保障的經驗做法,制定《巨災保險管理暫行辦法》,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支持,完善中國巨災保險市場體系。
❻ 我國現行的的農村金融政策是什麼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則,進一步提高財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和力度
應遵循「普惠制」原則,「加快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結合方式、時機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適當的稅收優惠。遵循「普惠制」原則,對達到一定支農要求的金融機構都給予相應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優惠。二是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補貼范圍。對凡是在農村設立網點的金融機構都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補償農村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特別是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老少邊窮地區、農民確實需要但又達不到規模效益的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的財政彌補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縣域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獎勵。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財政部在黑龍江等9省(市)開展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獎勵試點經驗,並不斷提高獎勵標准。建議首先從理論層面對涉農貸款的內涵、外延及特徵進行科學界定,解決不同的扶持政策對涉農貸款不同的解釋;其次剖析在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的操作障礙及其根源,進而規范各類金融機構有關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申報、確認制度;再次要提高獎勵標准,對縣域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超過上年的,15%以內部分給予1%獎勵,15%以上部分給予2%獎勵。四是結合「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要求,將財政、公共性資金存款優先向支農力度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建議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按「存貸同比」原則,即按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佔比調配相應的財政性存款份額,調動各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五是建立涉農貸款項目的配套機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涉農貸款貼息和資金配套,降低單獨由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支持的涉農貸款項目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六是實行涉農貸款利息補貼和儲蓄存款免繳利息稅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轉變為財政金融綜合手段,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原則,在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同時突出抓好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
國家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採取「普惠制」優惠的同時,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制定一些單獨的扶持政策。一是對只要是按照服務「三農」原則設立、改制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都納入合作制體系,享受統一的政策優惠和行業監管。因為現行的許多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存款准備金、銀行業監管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僅局限於農村信用社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合作銀行享受,而同是農信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商業銀行卻無法享受。目前,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總體方向是按照市場原則,堅持股份制方向,「力爭用5到10年時間把農村信用社分期分批辦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現代金融企業。」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無法和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享受一樣的優惠政策,影響了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變身農村商業銀行的積極性。事實上,即使改製成為農村商業銀行,根據國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實際,仍然主要承擔著服務「三農」的職能,理應獲得與合作金融機構同樣的優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種制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障礙。如近年來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而農村信用社卻由於政策障礙無緣代理「新農保」基金賬戶,從而影響了「新農保」業務在農村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三是繼續延長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末,農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營的正常好轉。應結合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支農實力受限等特點,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實行稅收優惠。四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下決心解決農村信用社由於體制、歷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問題,補償其為農村經濟發展付出的代價。
(三)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特殊情況,實行差別的貨幣、監管政策
總的來說,對農村金融機構應主要採用扶持性、鼓勵性的貨幣和監管政策。一是實行差別的存款准備金政策。對涉農貸款佔比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繼續適度調低存款准備金率,鼓勵其增加涉農貸款投放。二是在貸款規模和再貸款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信貸總量調控過程中,對涉農貸款規模給予一定傾斜,特別是對農戶貸款規模實行單列。完善支農再貸款政策,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引導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的作用。三是實行差別的信貸監管政策。針對「三農」客戶貸款「短、小、頻、急」的特點,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管理、產品創新、流程改進、風險控制上進行探索創新。盡快將人民銀行、銀監會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經驗全面鋪開,在新產品審批、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四是實行差別的風險問責、呆賬核銷等監管政策。對涉農貸款中的不良貸款單獨考核。簡化核銷程序,適當擴大農村金融機構核銷呆賬優惠政策的貸款時間范圍,並給予農村金融機構呆賬核銷等更大的許可權。五是進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機構支農服務在網點、服務、貸款等方面覆蓋程度監管考核與評價體系。出台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的考核機制,確保持續穩定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設立適應「三農」業務特點的考核監管指標,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區別涉農業務和城市業務考核指標,充分考慮涉農業務收益較低的特點,避免在考核上挫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
(四)針對農業天然弱質性特點,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
必須通過加快農業保險、擔保發展,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等予以解決。一是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建設。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的制度安排,全面發展財政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對開展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減免涉農保險營業稅。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農村信貸和農業保險的合作機制,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轉移分攤機制。二是完善「三農」擔保機制,切實解決「三農」客戶融資擔保難的「瓶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政策性、商業性、行業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合理分散和轉移農村金融業務風險。探索建立符合「三農」特點的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發展林權、大型農機設備、土地經營權等抵押和推動動產擔保。
(五)針對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的情況,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環境建設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待提升,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法制建設來給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強農村金融立法、執法工作。美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關於農業金融的法律體系。我國目前只有《商業銀行法》,沒有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法律,應考慮制定專門的農村金融促進法和監管法,就農村金融性質、金融機構支農責任和各項農村金融支持、促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改善農村金融法治環境,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農村金融秩序,保護農村金融機構的利益。二是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和農戶信用評價工作,抓緊建立覆蓋全國農村地區的企業、個人徵信系統,完善失信懲戒制度,提高違約成本。三是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台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有力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❼ 銀行三農服務工作總結報告
銀行三農服務工作總結報告
xx聯社關於“三農”發展金融支持服務年活動的總結 為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杠桿作用,切實加強和改進“三農” 、中小企業的金融 服務工作,推動我縣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我縣聯社在全轄信用社開展了“三農”發展金融支 持服務年活動,上半年,各項工作有序推進,通過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升了我 縣農村金融服務的整體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總體情況
(一)信貸投入方面。上半年,舉含御全縣信用社各項貸款余額 xx萬元,較年初凈增 xx萬元, 增幅 XX%。
其中涉農貸款 xx萬元, 較年初凈增 xx萬元, 增幅 %, 高於各項貸款增幅, 中小企業貸款余額 xx萬元,較年初凈增 xx萬元,增幅 %,高於各項貸款增幅。同時 全縣信用社各項貸款余額及增量分別佔全縣金融機構的` %,余額及增量市場份額 均穩居全縣首位。
(二)支付結算方面。上半年,全縣信用社發行百福卡 xx張,總量達到xx張,人均持卡 量達到 xx張/人,較年初新增 xx張/人;新增自動存取款機(ATM)xx台,總量達到 xx台,人均 xx台/萬人,較年初新增 xx台/萬人;新增刷卡終端機(POS)xx台,總量達到 xx台,人均 xx台/萬人,較年初新增xx台/萬人;縣域刷卡消費交易量 xx萬元,占社 會消費零售總額的 10%。
(三)信用建設方面。截止 6 月末,全縣信用社累計建立農戶信用檔案 x份,建立農民 專業合作社信用檔案 xx份,建立農村企業信用檔案xx份,覆蓋率達到 %。
(四)貨幣流通方面。上半年,縣聯社組織轄內反假幣宣傳xx次,覆蓋全縣 10 個鄉鎮網 點,4 個城區網點,2 個城郊網點,宣傳覆蓋面達到 %。同時,聯社積極做好現金投放 回籠,共上繳殘損幣xx萬元,投放新幣xx萬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圍繞“三農”發展,重點抓好落實。為切實貫徹落實人行南昌中支關於“三農”發展 金老殲融支持服務年活動的工作要求,我縣聯社成立了“三農”發展金融支持服務年活動領導小 組,形成聯社“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司其職,全面抓好落實的工作 格局,並且結合轄內實際制定了《XX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農”發展金融支持服務年活動 實施方案》 ,明確了工作思路及工作重點,並將每項具體工作分解到各對口科室,由對口科 室負責抓好落實,明確工作責任,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真正 把金融支持“三農”發展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圍繞農業自身特點,重點支持農業生產。一是根據農業生產周期性特點,完善貸款操 作流程,為農民搭建貸款“綠色通道” 。20xx年,全縣春耕生產總需求 x萬元,正岩其中農 戶自籌 x萬元,需要信用社支持 x萬元,其他來源 x萬元。春耕生產中需要貸款的農戶 x戶,占總農戶的%,截止 x月末,我縣聯社累計支持春耕資金x萬元, 其中糧種x萬元,農機具 x萬元,化肥x萬元,農膜x萬元,牲畜 x萬元,其 它生產資料x萬元。根據穩健貨幣政策,我縣聯社控制信貸投放節奏,對於目前未能滿 足的春耕信貸資金需求,積極爭取規模,騰出空間,確保農業資金供應到位。二是根據農業 生產的脆弱性特點,迅速採取行動,確保受災農戶正常生產生活秩序。x月上旬大范圍連續 降雨,造成全縣x個鄉鎮,x公傾耕田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達x萬元,我縣聯社及 時了解農戶受災情況,並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簡化貸款程序,對受災農戶優先辦理貸 款,幫助農戶渡過難關。
(三)圍繞穩定農民增收,重點支持農村青年創業。20xx年以來,大批農民工返鄉,農村勞動力過剩,對我縣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根據省聯社工作指導意見,我縣聯社圍繞穩定農民增收,大力扶持農村青年創業,培育了一批創業青年,同時激發了農村青年創業熱情。至 20xx年x月末,我縣聯社累計發放青年創業貸款x戶 ,金額x萬元, 貸款余額 x萬元,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x多人,創業貸款工作開展扎實有效,措施得力,社會反響良好。
(四)圍繞“合作共贏”,重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20xx年以來,我縣聯社開辦了“聯保 +擔保基金”模式的xx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聯保貸款,為養殖經營大戶又好又快發展搭建 了融資平台,實現了經濟、金融的良性互動和社農雙贏。截至 20xx年x月末,累計向x戶水產養殖合作社社員發放貸款x萬元,有效支持了地方養殖大戶的資金需求。
(五) 圍繞區域經濟發展, 重點支持“龍頭” 企業。
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對我縣江西農旺實業有限公司、xx天鵝湖精製米廠、xx御景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等 x家企業持續投入資金進行重點扶持。累計支持貸款x萬元,貸款余額達x萬元,確保了企業資金需求,推進了農業產業化,有效地促進大農業的經濟升溫和農信社的增效。
(六)圍繞“民生金融”,落實貼息政策。我縣聯社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大對民生工程的 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返鄉青年,積極滿足下崗和貧困學子等社會弱勢群體的金融需求,充分 體現了農村金融主力軍地位。聯社於 20xx年x月份聯合縣人民銀行、縣團委等部門舉辦青 年創業洽談會,會上主動對接創業青年,現場簽約x戶,簽約金額達x萬元,扶持了大批青年創業就業,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20xx年x月末累計發放下崗再就業貸款x至x萬元,貸款余額達到x萬元;累計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x萬元,貸款余額達x萬元;累計發放青年創業貸款 x萬元,貸款余額達到x萬元。
三、存在的困難
(一)信貸支農力度有限。
今年以來,央行連續x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鎖定資金後,信用社可投放的信貸資金減少, 削弱了信貸支農力度。至 20xx年x月末,xx聯社執行%的存款准備金率,較年初上調x個百分點,鎖定資金x萬元,根據春耕調查及二季度受災情況,目前信貸需求x萬元受宏觀調控影響未能及時滿足。
(二)金融產品創新難 雖然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在廣大鄉鎮、 村組中不斷推廣和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聯保貸款 等便農貸款,但其投放總量在貸款總量中占的比例小。農戶及涉農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 的現象仍較普遍, 目前仍然採用傳統的貸款方式。
一是信用社自身無專業機構研究金融產品 的創新,二是農戶、涉農企業無有效抵押物,能提供抵押的城鎮房屋、農村宅基地等抵押登 記手續繁瑣、成本高。
(三)金融服務不盡完美。根據文明規范服務導入後續督導工作,大部分信用社在服務方式 上不盡完美,督導結果顯示,全縣信用社有xx人次服務不規范,累計扣分xx分,經濟處 罰 xx元。主要表現在文明用語、業務流程及制度執行等方面不規范,這表明服務水平仍需 進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騰出信貸規模,積極滿足三農金融需求。20xx年我社受困於規模受限,受制於 農村信用社短時間難以改變的增盈方式, 要爭取到更大的經營效益, 當前唯有進一步擴大有 效信貸投放規模,提升增盈能力。因此,首先要積極清收不良貸款。既要嚴格控制新增不良 產生,抓好每個月份到期貸款的按期回收工作,還要深挖老欠不良的清收潛力,努力為信貸 規模騰出規模。
其次要認真核銷損失貸款。損失貸款採取 “內銷外化”的方式,即對內核銷, 對外繼續保持清收壓力,減少損失貸款占據的信貸規模;最後要爭取地方政府支持。藉助當 前我縣新城區開發的大好時機,加強與政府溝通,爭取政策支持,利用土地資源置換我社不 良貸款。
(二)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根據農業發展情況和農村經濟特點,依照 相關法律, 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於擔保的財產范圍, 積極規范和完善涉 農擔保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機制。按照因地 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抵押貸款, 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利質押。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 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探索用於貸款擔保。
(三)加強督導落實,繼續推進規范服務。一方面由專業培訓公司對文明規范服務導入後續 工作進行定期督導,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網點規范服務執行情況進行督導,並通報督 導結果,規范員工的服務方式。另一方面聯社要將規范服務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形 成日常工作機制,全面規范員工服務,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❽ 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上報涉農貸款發放情況。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管,縣級分支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匯總上報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
第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對轄區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的審核工作進行指導,做好獎勵審核撥付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獎勵審核撥付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反映,保證財政獎勵政策落到實處。
第十六條 專員辦對轄區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情況認真審核,出具意見作為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專員辦應當加強對獎勵資金撥付和使用的檢查監督,規范審核撥付程序,確保獎勵資金專項使用。
第十七條 財政部不定期對獎勵資金審核撥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獎勵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
第十八條 縣域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的,財政部門應當追回獎勵資金,取消縣域金融機構獲得獎勵的資格,並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專員辦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或者挪用獎勵資金的,上級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追回已撥資金,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