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需要使用公積金貸款,首先貸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提供貸款所需的資料。
2、公積金貸款初審。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貸款人提出的貸款申請後,審查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資料等信息,提出意見。
3、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貸款人通過公積金中心方面的審查後,收到貸款承包銀行的通知。此時,借款人只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籍薄、銀行賬號等資料,向承包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保險和抵押貸款登記手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貸款人必須按要求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手續,但辦理時產生的費用由貸款人自己承擔。
5、等待公積金貸款的放貸。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貸款合同也生效,銀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指定的賬戶,將貸款收據發送給貸款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