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作調到外地,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因工作調動到外地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封存手續暫時停繳,短時間內停繳無重大影響;單位應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及時辦理凱旦變更登記與轉移手續,交由新公司續交。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則運,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㈡ 公積金貸款了但未還完,辭職換單位以後可以轉至異地嗎
可以。
辭職後公積金轉移至異地,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需要如下材料: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卡號、開戶行名稱及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具體操作如下:首先需要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然後由調出單位根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最後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㈢ 我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我換工作到外地了
在外地可以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答檔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老舉春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資 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侍耐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