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幫別人開工作證明去貸款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單位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這個只是貸款公司確定該員工收入情況,確定員工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這樣貸款公司才能相信員工有還款能力,單位又不是作為擔保,只是一個證明而已。
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注意事項】
第一:開收入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第二: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第三: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第四:而是最重要的,收入證明要真實,不可虛報收入。
2. 我用我的保險單貸款,要單位開工作證明,單位承擔什麼法律風險
單位什麼風險都沒有,貸款是他個人行為,工作證明只是證明他在這里工作。
3. 貸款工作證明怎麼寫
貸款一般都需要提供證明工作收入情況的書面文件,那麼這份工作證明怎麼寫呢?模板是怎麼樣的?範文是怎麼樣的呢?有哪些注意事項?
1.收入填寫要實事求是,不要弄虛作假
很多人以為請求用人單位填寫與實際不符的高收入,就能提高貸款通過率,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針對工作證明,下面重點注意3點
(1)你的收入要根據你所在地區經濟和職位及職務類型情況相符,比如你是銷售和采購你的收入都可以寫高一點。
(2)你的收入要配合你的銀行流水來填寫可以在流水的基礎上稍微的高一點點都可以!
(3)你的收入要根據你的行業和公司大小相符。比如你公司的注冊資本才1萬元,公司成立1年你說你的月收入3萬別人相信嗎?作為貸款的審核人員,他們審核你的收入情況是根據這個地區的行業和職位的平均收入表來評估你的收入欣榮金融,高的太離譜了可能別人就更難相信了。貸款審核見了你的收入的真實性和合理性便能感到心曠神怡,有助於自己的貸款之路勇往「錢」行。實際上,這只是掩耳盜鈴的做法,究其原因,任何完美的謊言都能看出蛛絲馬跡的端倪,銀行流水作為反映你真實收入的有力證據,恐不自覺的就會將你謊填的收入拆穿。
2.填寫內容要有含金量,不要缺斤少兩
工作證明的內容上,除了含有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職務、收入情況、工資發放形式以及在現單位已工作時間外,還應包括公司對於信息真實可靠、准確無誤的承諾,並註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和單位負責人的簽字,最後加蓋公章。
3.工作證明應蓋有「鮮章」,復印無效
不同印章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在工作證明上蓋有合同章,貸款機構除了啼笑皆非,便只剩下耐心說教了。所以千萬別犯下這種低級錯誤,為了避免工作證明返工,總是徘徊在申請材料遞交的路上,直接在工作證明上加蓋公章才是王道。另外,切記工作證明上要加蓋「鮮章」,躺在復印件上的黑色印章無效。
4.工作證明的時間要與公司成立時間,社保公積金相符
在很多客戶的工作證明一寫都是幾年幾年,但是查看公司成立時間還不到一年這個明顯都有造假嫌疑,完全不能過關;如果你有社保公積金這是聯網通過社保公積金就可以暴露你的工作年限!在填寫你的工作時間的時候要配合這些證明資料來填寫。
5.你的工作證明要根據你的上一次跟金融機構(銀行或貸款機構)打交道提供的內容相符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用報告,在查詢你的詳細版的徵信的時候可以查詢到你之前提供的任何的關於你的工作情況及聯系電話這些信息都可以看得到。在欣榮金融我們填寫的工作證明信息於這些信息不能夠有相違背的地方!現在很多的信用貸款本來就是體現你的信用問題,如果這些資料上都顯示的不是很講信用在後面把資金貸給你後公司是否考慮收回的風險呢?這個不僅僅是影響你的貸款額度問題!填不好有些公司直接拒貸!否則都不利用你的信用貸款!做事是否成功的問題,你是否真正的了解了這個問題所在?
最後,附一份工作證明範本,希望對用人單位幫你開具一份合格的工作證明,能夠有所幫助。
工作證明
茲證明________同志,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已在我公司工作_________年,現任職_________部門_______職務。該職工稅前收入
_________,稅後收入為____________,發放形式為____________。
我單位保證上述情況屬實。
特此證明。
經辦人: (寫蓋章的人接電話的人一般要認識)
電話(勞資或人事部門):(提醒只能是座機)
公司名稱:公司全稱(部分貸款公司需要這一欄)
單位地址:此地址要詳細到某路某號某樓
單位名稱 (加蓋公章)
_年_月_日
此工作證明的空白的地方為針對基本上為必須的內容,先後順序可以打亂,只要把這些信息內容表達出來都行。
4. 幫別人貸款開工作收入證明有風險嗎 / 貸款通用知識
(1)銀行起訴企業
為滿足員工購房購車,單位出具虛假收入證明,證明上就有單位的公章,銀行依此證明向員工發放貸款。如果貸款月供超出員工實際收入,員工將無力承擔,只能中斷銀行還款。如果銀行核實,將發現單位出具了虛假收入證明,於是,銀行可將單位和員工一起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2)產生勞動糾紛
員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為向責任方獲取較高的誤工費,在員工的要求下,企業為員工開具了超出員工實際收入的虛假收入證明。
(3)承擔偽證責任。
員工家屬工傷後,員工本人參與了家屬的護理,在護理誤工費開具收入證明時,公司為滿足員工想多得到賠償的願望,開具了虛高的收入證明。
(4)存在勞動關系。
有時候,有的員工雖然已經離開公司,而且沒有辦離職手續,後來找到公司,說現在沒有上班,想辦理信用卡等,讓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證明,公司就答應並開具了收入證明。
3、難以自圓。
公司規定,讓員工寫申請,說明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虛開收入證明及社保證明,並申明不得因此主張任何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