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錢取出來了還能貸款嗎
把公積金取出來以後還是可以貸款的,提取公嫌畝積金本身並不幹擾買房,對於房貸也沒有任何影響。提取公積金唯一影響的就是公積金貸款的額凳早度,如果公積金余額不多的話提取公積金可能會導致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變少。如果是有打算用公積金貸款的話不建議先提取公積金,辦好貸款以後提取公積金是不錯的選擇。
一、公積金余額關繫到貸款額度,若沒有餘額,銀行自然不好批貸款。而若公積金只是余額比較少的話,那還是有機會辦到貸款的,只是可能貸款額度會比較少。
二、建議客戶暫緩貸款申請,先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等過段時間後,賬戶內連續繳存的公積金足夠了,再去申請貸款也不遲。若是客戶急需貸款資金的話,那可以嘗試去申請商貸,不用公積金辦理貸款,只是商貸的利率可能就沒有公積金貸款那麼優惠。
三、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也需要注意,必須得滿足一定條件才能進行提取。比如提取公積金是為了購買自住住房的話,那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次性付款購買商品房的,就可以辦理一次公積金提取,但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購房支出。
四、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1、首先肯定是要填一張個人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的,
2、其次就是准備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和銀行卡。以其中一種提取方式為例,如果是用於支付房屋租金的提取方式的話,還需要提供房屋租賃的合同才可以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芹粗森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公積金里的錢取出來後還能貸款嗎
提取出來一些住房公積金之後還是可以貸款的,若是住房公積金全部被提取完,賬戶里沒有餘額的話,那可能就不好辦理貸款了。畢竟公積金余額關繫到貸款額度,若沒有餘額,銀行自然不好批貸款。而若公積金只是余額比較少的話,那還是有機會辦到貸款的,只是可能貸款額度會比較少。
公積金買房需要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如果要申請公積金貸款,繳納時間一定要符合要求,大部分城市的繳納時間要求是貸款人的公積金已經交了6個月以上,公積金還處於繳納狀態的。也有的城市不一樣,繳納時間要求為交了12個月或者12個月以上,比如長沙、天津等;
3、個人信用報告中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因銀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
4、償還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掘激出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5、賬戶余額也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額度,部分城市在計算貸款額度時會參考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如果賬戶里的余額比較少,那麼申請到的貸款額度也就比較低。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冊散渣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州悄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公積金取了以後還能貸款嗎
公積金取了以後還能貸款。申請人之前提取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在這種情況下,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但不能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一般來說,公積金是不能用來不能支付首付款,不過在買房以後,購房人能拿著自己的合同以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去辦理支取。
公積金提取出來以後,還可以申請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是可以提取的,但這個提取過程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對於被封存的情況,公積金中心會讓你簽一份承諾保證書,需在兩年內不能以離職為由再次提取公積金,只要有了回執單,就可以去窗口辦理,公積金屬於員工個人財產,應該是可以取出來的,只是可能需要滿足公積金中心規定條件,建議向公積金中心咨詢,住房公積金顧名思義肯定就是用於房屋的儲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不僅僅限於購房,在租房、裝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況下,其實只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那都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來使用的,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多半是公積金的繳存中斷,且住房公積金無法散蠢轉移,不符合銷戶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而導致的。常見的幾種導致公積金繳存中斷的原因有,職工離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且未在其他單位就業,職工停薪留職期間或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等,在公積金賬戶被封存之後,如果職工找到了新工作,並且新單位有提供住笑簡房公積金,是可以去辦理啟封手續的,啟封新單位就可以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沖升陪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