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補償性余額是什麼意思呢
補償性余額,即企業貸款時,銀行要求借款企業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款額一定百分比計算的最低存款額。
通過補償性余額的留存,從企業角度來講,可以增進其信用意識及積極主動還款意識,提高償債能力,但是也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加重了企業的利息負擔;從銀行角度來講,可以降低風險,補償可能透支的貸款損失。
補償性余額的利率計算:
補償性余額貸款實際利率
=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
例:企業採用補償性余額借款1000萬元,名義利率為12%,補償性余額比率為10%。那麼實際企業可以利用的借款額為1000×(1-10%)=900萬元
實際利率=年利息/實際可用借款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比率)
=12%÷(1-10%)
=13.33%
(1)補償性余額是指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時擴展閱讀:
銀行要求的補償性余額的數量主要受信貸市場競爭的影響。
如果信貸市場供大於求,那麼在簽訂貸款協定時,借款者可能會處於有利的地位,補償性余額可能就較小。反之,借款者就可能不得不接受較高的補償性余額。
從銀行的角度講,補償性余額可以降低貸款風險,補償以後可能遭受的貸款損失。而且,企業在銀行中保持這些低息或無息的存款,增加了銀行從貸款中獲得的實際利息。
從借款企業的角度講,補償性余額則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減少了借款的實際可使用數量。
如果銀行要求的補償性余額存款高於企業通常所維持存款水平,則補償性余額條款將提高企業的借款成本。
參考資料:網路-補償性余額
『貳』 補償性余額的計算公式
補償性余額計算公式是:補償性余額貸款實際利率=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比率)。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賬戶必須要擁有的最低金額,它是用於抵消銀行在設立貸款時,所需要的成本消費。對借款企業來說,補償性余額的方式不會加劇企業的利息,但是會提高利率,所以企業實際貸款的總額會減少。
補償性余額又稱為最低存款余額,是指企業向銀行借款時,銀行要求借款企業以低息或者無息形式,在銀行中按貸款限額或實際使用額保持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存款余額。最低存款余額一般占借款額的10%左右。
【拓展資料】
補償性余額是貸款發放銀行要求借款企業以低息或者無息的形式,按貸款總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的貸款額存入貸款發放銀行當中。補償性余額有助於銀行降低貸款風險,補償其可能遭受的風險;對借款企業來說,補償性余額則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企業交付的利息不變,到賬的實際貸款總額減少,加重了企業的財務負擔。
銀行要求的補償性余額的數量主要受信貸市場競爭的影響。如果信貸市場供大於求,那麼在簽訂貸款協定時,借款者可能會處於有利的地位,補償性余額可能就較小;反之,則借款者就可能不得不接受較高的補償性余額。
從貸款人角度來考察,貸款風險是指貸款人在經營貸款業務過程中面臨的各種損失發生的可能性。貸款風險通常是對貸款人而言的。貸款風險是可以度量的,貸款風險具有可測性,可以通過綜合考察一些因素,在貸款發放之前或之後,測算出貸款本息按期收回的概率。
所謂貸款風險度就是指衡量貸款風險程度大小的尺度,貸款風險度是一個可以測算出來的具體的量化指標,它通常大於零小於1,貸款風險度越大,說明貸款本息按期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貸款風險度越小,說明貸款本息按期收回的可能性越大。
企業採用補償性余額借款1000萬元,名義利率為12%,補償性余額比率為10%。那麼實際企業可以利用的借款額為1000×(1-10%)=900萬元,
實際利率=年利息/實際可用借款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比率)
=12%÷(1-10%)
=13.33%
『叄』 什麼是補償性余額可以用通俗的語言解釋一下嗎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補償性余額有助於銀行降低貸款風險,補償其可能遭受的風險;對借款企業來說,補償性余額則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加重了企業的利息負擔。 補償性余額貸款實際利率 =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
例1:企業採用補償性余額借款1000萬元,名義利率為12%,補償性余額比率為10%。那麼實際企業可以利用的借款額為1000×(1-10%)=900萬元,
實際利率=年利息/實際可用借款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比率)
=12%÷(1-10%)
=13.33%
例2:某企業按年利率4.5%向銀行借款200萬元,銀行要求保留10%的補償性余額,則該項貸款的實際利率為多少?
實際利率 = 4.5%÷(1-10%)×100% = 5%
由於企業向銀行取得的長期借款利息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有助於企業減少稅負的作用,故長期借款的實際利率(也可成為實際成本率)=名義利率*(1-企業所得稅稅率)/(1-補償性余額比例),這樣才更加合理。
如上例中,實際利率=4.5%×(1-25%)÷(1-10%)×100%=3.75%
『肆』 補償性余額的計算公式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補償性余額有助於銀行降低貸款風險,補償其可能遭受的風險;對借款企業來說,補償性余額則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加重了企業的利息負擔。
補償性余額的利率計算
補償性余額貸款實際利率 = 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
例1:企業採用補償性余額借款1000萬元,名義利率為12%,補償性余額比率為10%。那麼實際企業可以利用的借款額為1000×(1-10%)=900萬元,實際利率=年利息/實際可用借款=名義利率/(1-補償性余額比率)=12%÷(1-10%)=13.33%
例2:某企業按年利率4.5%向銀行借款200萬元,銀行要求保留10%的補償性余額,則該項貸款的實際利率為多少?
實際利率 = 4.5%÷(1-10%)×100% = 5%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企業保持借款額一定比例的存款金額不能動用,由於這部分金額一直存在銀行,相當於「抵押」給銀行了,降低了銀行的風險,到期時這部分資金可以用於歸還部分銀行存款,對銀行做一定的補償。
行政徵收是帶有強制性的,只有國家才能進行徵收,徵收後標的物的權屬將由集體或個人所有改變為國家所有,被徵收方即是特定的相對人,需要按照徵收的相關補償標准進行補償。
例子:修建高速公路,需徵收某縣某鄉某村某農戶的自有住房,則某農戶為「特定的人」,而某村的其他未在徵收范圍內的農戶並不是徵收對象,所以不是「面向社會普遍實施」;受損失的只是某農戶,因此補償款只能給被徵收的某農戶,其他農戶不能領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