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
青島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主要是由申請人的公積金以往存儲金額、賬戶的余額、上繳的比例、貸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的。按個人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實際上可以貸款的額度要以青島當地管理處最終審核後的額度為准,審核主要依據一下幾點:
1、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2、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按照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的余額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3、貸款額度不能高於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4、貸款的額度不能高於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最高的貸款額度;
5、以10000元為起點,按照五千元的整數倍來確定。
一、2016年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1、青島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60萬。全市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60萬元;全市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35萬元。
2、貸款額度及年限確定原則可貸額度計算公式:
1、依據公積金繳交基數計算貸款額度=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申請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
2、依據房屋總價款計算貸款額度=房屋總價款×70%。
二、2016年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齡的,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㈡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具體詳情詳見正文。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買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3.購買新建住房的,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1.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2.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6萬元。
房屋種類
房齡
(年)
最低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萬元)
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萬元)
利率
余額倍數
首套
二套
單方
雙方
單方
雙方
首套
二套
新建住房
/
30%
40%
50
80
36
60
基準
倍
15倍
經適房20倍
再交易住房
50
30%
40%
50
80
36
60
基準
倍
15倍
㈢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青島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主要是由申請人的公積金以往存儲金額、賬戶的余額、上繳的比例、貸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的。一般來說,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新房時,夫妻雙方都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可貸60萬元;只有借款人符合條件的,最高可貸36萬元,具體要以實際情況為准。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㈣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
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已延長至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65周歲、女60周歲)。如您尚未退休,男職工最長可貸15年,女職工最長可貸10年。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主要取決於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購房所在區域、總價款、還款能力等因素來綜合決定,具體計算標准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商品住房40萬元,二手住房25萬元。另外不同區域執行不同的區域限額。目前市內七區執行最高限額,即商品房40萬元,二手房25萬元;即墨、膠南、膠州三市區域限額,商品房維持20萬元,二手房由10萬元調整為15萬元;平度市區域限額,商品房由15萬元調整為20萬元,二手房由10萬元調整為15萬元;萊西市區域限額暫不調整,維持商品房15萬元,二手房10萬元。
2.依據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申請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女60)的年限,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3.依據房價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房屋價格×80%(房屋價格為房屋的總價款,不含配套費)。
二手房為房屋實際成交價和評估價中的較小值的70%(註:10年以上的住房,房齡每延長5年,可貸額度比例相應下降10個百分點)。